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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最新消息

时间:2018-07-26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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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最新消息 第一篇_十八大后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十八大后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体制改革的方案已经出台并开始征求各方面意见。此方案对中国现有的27个国务院组成部门要进行大幅合并成大部。而大部制的改革同时要配合事业单位的改革一并进行,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能,一部分转变为企业或民间团体,一部分则转变为行政机关,同时并入政府组成部门。其方案主要调整内容有:

一、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

1、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收权,转变发改委职责。彻底取消发改委对微观管理实务和具体审批事项的职权,逐步将其主要职能转变为宏观规划的制定和研究。将发改委全称改为国家发展与改革规划委员会。

2、撤销科技部。将科技部的科研规划和管理方面的职能并与教育部,将教育部改为教育科学部。

3、把科技部经济领域的科技管理职能并入工信部。将工业和信息化部改成工业与信息技术部。

4、撤销国土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资源管理职能并入环保部,组建环境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的土地规划与管理职能划入住建部。

5、撤销铁道部。将铁道部并入交通运输部,在交通部下组建铁路运输管理局,负责铁路建设规划、铁路运输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将地方铁路局改制为铁路运营企业集团,实现铁路运输市场化。

6、撤销水利部。将水利部与农业部合并,组建大农业部。

7、撤销计划生育委员会。将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卫生部合并,组建人口与卫生部。

8、将审计署与监察部合并。重新定名为监察审计部。

9、将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和民政部合并。重新定名为社会工作部。负责就业、社保、社会救助、社团注册方面的事务,将原民政部的行政区划调整审批的职能划入发改委。

10、基本保持外交部、国防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人民银行。

11、为保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而是独立的国家机构,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平级。

12、国家安全部降格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改名为国家安全总局。

13、将国家民族委员会、国家宗教事务局与国务院侨办、港澳办、台办合并。重新组建并定名为国家和平统一委员会。

二、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调整

1、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将原国家税务总局职能并入财政部。在地方则取消地方税务局。

2、撤销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安监总局和药监局。将原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安监总局与卫生部下属的药监局合并,重新组建并定名为国家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总局。

3、撤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体育总局。将原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体育总局并入文化

部。

4、撤销国家统计局。原国家统计局并入发改委。

5、撤销国家林业局。原国家林业局并入农业部。

6、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原知识产权局并入教育科学部。

7、撤销国家旅游局、文物管理局。原国家旅游局和文物管理局并入文化部。

8、撤销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国家宗教事务局与国家民委合并;国务院侨办、港澳办、台办并入,重新组建并定名为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9、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家防腐局并入监察部,成为监察部下属的国家局。

三、国务院办事机构调整(拟取消的国务院办事机构)

1、国务院侨办、港澳办、台办一同并入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国务院法制办并入司法部。

3、国务院研究室的规划职能并入发改委,文件起草职能并入国务院办公厅。

4、国务院新闻办、国家档案局并入国务院办公厅。

四、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并入国家发改委。

2、新华社实行企业制度改革。

3、合并地震局和气象局。组建地震与气象研究中心,定义为官

办科研机构。

4、中科院、工程院和社科院不再作为事业机构,转制为官办科研机构。

5、合并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组建国家金融业监督管理总局,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之一。

6、撤销电监会,成立新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能源监督管理总局。

7、将社保基金会和自然基金会进行企业化转制。

五、国务院管理的国家局调整

1、将国家信访局划归司法部管理。

2、将国家粮食局划归农业部管理。

3、撤销国家能源局。将能源开发规划职能划入环境资源部,将能源价格监管职能划入新成立的能源监督管理总局。

4、中国民用航空局改为国家民用航空局。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入新设立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6、将煤监局并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如此,国务院机构将发生巨大变化,新形成的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来的27个减少为18个,分别为:

1、外交部

2、国防部

3、国家发展与改革规划委员会

4、国家民族与宗教事务委员会

5、社会工作部

6、教育科学部

7、工业和信息技术部

8、公安部

9、监察和审计部

10、司法部

11、财政部

12、环境资源部

13、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4、交通运输部

15、农业部

16、商务部

17、文化部

18、人口和卫生部

国务院直属机构仅有6个,分别为:

1、国家海关总署

2、国家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总局【机构改革最新消息】

3、国家金融业监督管理总局

4、国务院参事室

5、国家安全总局

6、国资委(国务院特设直属

机构改革最新消息 第二篇_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共进行了7次政府机构改革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共进行了7次政府机构改革

第一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82年.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在精简机构方面,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实行了干部年轻化.其成功点不仅在于精兵简政.这次改革的深远影响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打破了领导职务终身制,二是根据邓小平提出的“四化”标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大批年轻知识分子走上领导岗位.

第二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88年.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机构人员编制比原来的实际人数减少19.2%,并首次提出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我国改革的重心已由农村转向城市.尽管由于后来复杂的原因,原定于1989年开展的地方机构改革暂缓进行.但其历史性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直到现在,仍然是改革面临的重要任务.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转变了政府职能.

第三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93年.改革实施后,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原有的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国务院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8个.这次改革提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目标,实现“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行政管理职能转向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这次政府机构改革适应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如果说过去经济体制改革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那么到1992年终于“摸”到了这块“石头”,即邓小平南方谈话时强调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四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98年.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新组建4个部委,更名的有3个部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这是力度最大的一次政府机构改革,主要任务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进行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少到29个,部门内设机构精简了1/4,移交给企业、地方、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能达200多项,人员编制减少了一半.与此同时,新组建了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4个部委.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消除了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这次改革精简力度很大,一个突出特点是,行政管理从具体的工业经济管理中淡出.除了国防科技工业和信息产业两个管理部门外,这次改革将其他直接管理工业的10个部委都撤消了.同时,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机构,提出公务人员要减一半,国务院当时3.4万人减了1.7万人.【机构改革最新消息】

第五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2003年.这次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由28个部门组成.这次改革进一步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提出政府职能应集中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四个方面.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商务部,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国家经贸委下属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这次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改革目标很明确,即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

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这次改革重大的历史进步,在于抓住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第六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2008年3月.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具体内容包括: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国务院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强调,到2020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国务院这轮机构改革是在以往改革基础上的继续和深化,体现了积极稳妥的指导思想.

第七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改革的重点是,紧紧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具体内容是: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机构改革最新消息 第三篇_我国政府机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机构改革

自私有制产生以后,为促进私有制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巩固私有主的利益,便诞生了为其适应的统治工具,在这所有的工具中,国家,是其最高级中的代表。国家一直都在履行着统治、管理、和口号性的服务职能,作为国家的显著性代表,政府机构(行政机构)所发挥的职能更是至关重要。世界各国搜十分重视科学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机构改革,西方各国的政府机构改革紧随时代步伐,在民众的强烈要求下也在不断进行改革。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也在与时偕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际地位、综合国力乃至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一个全新的历史转折时期。在30年来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也进行了一些列的改革。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改革的背景

(一)国际环境

1、全球经济一体化。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世界各国在经济上越来越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商品、劳务、资本、技术和服务在国际范围内出现一体化趋势。这就加剧了各国的各方位竞争,对政府行政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其次,统一的服务指标和规则体系,要求各国及时改变落后的法律规章和市场准则。第三,一体化使得政府的部分权利发生了转移,要担负起更多的国际事务,在区域组织中要进行各方面的参与和活动。

2、世界范围的行政改革浪潮。随着后工业化的到来,西方各国相继陷入入了一场严重的经济危机,与之相伴的是持续的政府信任危机和管理危机。在此,西方社会相继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进而席卷全球,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初期的行政改革产生了很大影响。

(二)国内环境

1、思想观念的转变。改革开放3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经历了波澜壮阔的思想解放过程。它以1978年底开展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为起点,主要针对“两个凡是”、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等问题和困惑,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后两个标准被邓小平概括为“三个有利于标准”)为主要理论武器,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历史进步,形成了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种思想的大解放,既是党和人民长期实践经验的结晶和升华(包括对外国经验的借鉴),又促进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大发展。

2、政治主题的转变。阶级斗争为纲只能是社会倒退、民心背离。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政治路线。

3、计划经济体制的总结。单一的、缺乏自主的、没有生气的、缺乏活力的、政府一统的、统得过死的、政企不分的、政事不分的、人民厌恶的计划经济体制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深化和完善。政府计划也逐步转变为规划,政府为基础的资源分配方式也改变为市场为基础的分配方式。

4、机构改革的加减法亟待突破。仅仅局限于机构和人员的增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从深层次解决行政管理体制的问题,机构改革陷入的“精简——膨胀——再精简——在膨胀”恶性循环的现状是我们的深刻教训。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改革的历程及内容

总的说来: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适应不同历史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全方位、渐进式展开的。改革的内涵十分丰富,范围十分广泛。既包括集中进行的历次机构改革,又包括财政、金融、投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行业和领域的单项改革;既包括职能和机构的调整,又包括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既包括行政机构改革,又包括事业单位改革;既包括政府内部的体制改革,又包括政府与党委、人大、政协、司法、群团等方面的协同配套改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管理领域的改革也逐步推进。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进入一个深刻的变革时期。总体上, 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经历了螺旋式发展的过程。总共经历六次大的改革。第一次1982年的从精兵简政到废除干部终身制;第二次1988年的从提出转变职能到开创“三定”局面;第三次1993年的从行政体制改革到政企分开;第四次1998年的从建设中国特色行政管理体制到大刀阔斧改革;第五次2003年从进一步转变职能到提高政府管理水平;第六次2008年从大部制改革到注重民生的服务型政府角色的构建等。

具体来讲:

(一) 1982年的行政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行干部年轻化

1982年开始的第一次改革历时三年, 其目的在于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实现干部年轻化,减少层次, 压缩编制。

1、改革背景

1982年,当时中国的社会环境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发生了转移。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把全党工作重点转到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第二,国务院机构庞大臃肿。据统计,从1976年到1981年,国务院工作部门从52个增加到100个,人员编制达到51000人。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的编制也随之增加。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现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1982年3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议》,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2、改革内容

1982年改革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改革了国务院领导体制。为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了副总理的人数,设置了国务委员,由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二,根据重叠的机构撤销、业务相近的机构合并的原则,精简了国务院机构,裁减合并了一批经济部门,大大减少了直属机构。国务院工作部门由100个减少到61个;第三,打破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建立干部退休制度,使一大批老干部退出了一线;第四,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四化”方针,选拔了一大批年轻的领导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各级领导班子干部的职数也基本实现了规范化的要求。

总结1982年的机构改革,最主要的成果:一是开始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二是精简了各级领导班子,三是加快了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步伐。这次改革之后,国务院各部委正副职是一正二副或者一正四副,部委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从64岁减到60岁,局级干部的平均年龄从58岁降到50岁。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在精简机构方面,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本次改革没有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政府职能没有转变。

(二) 1988年的行政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

1988 年的政府机构改革, 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性的命题。这标志着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 开始突破只注重数量增减和单一组织结构调整的局限,向政府职能的重新选择、重新定位的转变。

1、改革背景

1984 年, 党的十二届三中通过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首次明确我国的

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要求政府机关实行政企职责分开, 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要求国家机构按照政企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进行改革。1986 年, 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邓小平多次指出要搞政治体制改革,认为不搞政治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难以贯彻。1987 年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了政府行政改革的任务。1988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88年的中央政府改革便是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进行的。

2、改革内容

1988 年的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集中在转变政府积能,下放权力,调整机构,精简人员,搞好配套改革。在改革政府机构的同时,推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紧建立和逐步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开办行政学院,培养行政管理人才。

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第一,与经济体制改革关系密切的经济管理部门成为改革的重点,在经济管理部门中,又以裁减合并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部的专业司局为重点,非经济管理部门也被要求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职能、下放权力、调整内部结构和精简人员。如,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合并,重新组建国家计委;撤销了煤炭、石油、核工业、机械、电子等一批专业经济部门。第二,加强宏观调控部门、经济监督部门、社会管理部门以及资产、资源和环境管理部门的职能、机构和编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计委成为宏观调控的“三驾马车”。第三,通过试点进行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三定”),在取得经验后总结推行“三定”制度。第四,力图解决、理顺中央政府各部门间的关系。

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

此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在于按照转变职能的方向和原则,本着加强综合管理与宏观调控,减少直接管理与部门管理原则, 着重对国务院的专业经济部门和综合部门中专业机构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合并,为建立一个适应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求的行政管理体系打下了基础。

(三) 1993年的行政改革——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1993 年国务院进行的第三次机构改革是在党的十四大提出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论指导下进行的。这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把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市场经济发展作为机构改革的目标, 按照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一)改革背景

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目标,并要求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组织机构。1993年3月十四届二中全会讨论通过了机构改革方案。这是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讨论通过机构改革方案。随后,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从1993年开始,又一轮自上而下进行的全国性的行政体制改革开始。

(二)改革内容

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国务院综合经济部门、专业经济部门、社会管理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等,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改革要求, 进行具体的改革调整。具体为:一是转变职能,坚持政企分开。要求把属于企业的权力下放给企业,把应该由企业解决的问题交由企业自己去解决,减少具体审批事务和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做到宏观管好,微观放开。二是理顺关系。要求理顺国务院部门之间、尤其是综合经济部门之间以及综合经济部门与专业经济部门之间的关系,合理划分职责权限,避免交叉重复。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合理划分管理权限,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使地方在中央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发展本地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三是精简机构与人员。对专业经济部门,一类改为经济实体,不再承担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一类改为行业总会,作为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保留行业管理职能;还有一类是保留或新设的行政部门,这些部门的机构也要精干。对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除保留的外,一部分改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一部分并入部委,成为部委内设的职能司局。四是规范机构类别。明确原由部委归口管理的15个国家局不再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而是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作为一个机构类别,并进一步规范了国家局与主管部委的关系。

1993年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实行了中纪委机关和监察部合署办公,进一

机构改革最新消息 第四篇_机构改革方案最新讨论稿

大部制改革方案(2012年12月最新讨论稿)

一、国务院办公厅【合并部分国务院办事机构】

秘书局 研究室 督查室

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信访办公室(国务院信访办公室) 应急管理办公室 电子政务办公室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01、国防部

02、外交部【合并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03、国家统一和民族事务部【合并国家民委、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家宗教事务局】

04、民政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职能】

05、财政部 06、公安部 07、司法部

08、国家安全部【合并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09、发展计划部【合并国家能源局】

10、资源环境部【合并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 11、农业部【合并国家粮食局】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合并国防科技工业局】 13、商务部【合并国家烟草专卖局】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5、交通运输部【合并铁道部、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

16、劳动人事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劳动人事管理职能、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17、教育部

18、文化部【合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旅游局】 19、卫生部

20、中国人民银行【合并国家外汇管理局】 21、监察部 22、审计署

三、国务院直属机构

01、海关总署

02、国家统计总局 03、国家税务总局

04、国家资源环境监察总局【合并国家测绘局、中国气象局】

05、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总局【合并公安部消防局部分职能】

06、国家市场运行管理总局【合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07、国家知识产权局 08、国务院参事室

09、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10、国务院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四、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0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2、国务院公共事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03、国务院金融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中国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

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01、国家档案馆 02、新华通讯社 03、中国科学院 04、中国工程院

05、中国社会科学院【合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06、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改组为荣誉机构,设置办事和议事机构。两院的研究实体,按地区或专业合并组建为独立的科学院、研究院;或并入高等院校、中央企业。

武装警察部队编制体制

武装警察总部【中央军委、中央政府双重领导】(大军区级)

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

司令部内设消防指挥部(正军级)(安监总局双重管理) 司令部内设森林指挥部(正军级)(环监总局双重管理) 司令部内设交通、水电、黄金指挥部(正军级) 直属武警机动总队(正师级) 直属武警警种总队(正师级)

省市武警总队【武警总部、省市政府双重领导】(副军级)

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

司令部内设消防处、森林处(副师级)(双重管理) 直属支队、飞行支队(正团级)

地市武警支队【武警总队、地市政府双重领导】(副师级)

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

司令部内设消防处、森林处(副团级)(双重管理) 直属大队(正营级)

县市武警大队【武警支队、县市政府双重领导】(副团级)

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

司令部内设消防科、森林科(副营级)(双重管理) 直属中队(正连级)

警卫、边防警察、海事警察部队列武警序列,分别由公安部警卫局、边防局、海事局管理。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01、国防部

02、外交部【合并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03、国家统一和民族事务部【合并国家民委、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家宗教事务局】

04、民政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职能】 05、财政部 06、公安部 07、司法部

08、国家安全部【合并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09、发展计划部【合并国家能源局】

10、资源环境部【合并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 11、农业部【合并国家粮食局】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合并国防科技工业局】 13、商务部【合并国家烟草专卖局】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5、交通运输部【合并铁道部、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

16、劳动人事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劳动人事管理职能、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17、教育部

18、文化部【合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旅游局】 19、卫生部

20、中国人民银行【合并国家外汇管理局】 21、监察部 22、审计署

01、国防部

办公厅 兵役局 外事局 新闻事务局 维和事务局 军备控制事务局

02、外交部【合并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办公厅 条约法律司 新闻司 礼宾司 亚洲司 非洲司

欧洲司 西亚北非司 东欧中亚司 北美大洋洲司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司 国际司

边界与海洋事务司 港澳台事务司 援外司

领事司(领事保护中心) 涉外安全事务司 国外工作管理司

侨务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03、国家统一和民族事务部【合并国家民委、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家宗教事务局】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民族权利司 文化教育司 经济发展司 社会事务司

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宗教事务局

04、民政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职能】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区划地名司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社会事务司 优待抚恤司 减灾救灾司

公益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社会保障局【合并社会救助司、社会福利职能】 民间组织管理局

05、财政部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税政司 关税司 预算司 国库司

国防司 金融司 社会保障司 行政司法司 教科文卫司 经济建设司 农业司 工业司 会计司 财政监察局

驻地方财政监察特派员办事处

06、公安部

办公厅 人事教育局 国际合作局 法制宣传局 警务督察局 治安管理局 交通管理局 刑事犯罪侦查局 经济犯罪侦查局 信息安全保卫局 警卫局

边防局/中国边防局(职业+现役)【合并出入境管理局】 海事局/中国海事局(职业+现役) 禁毒局 反恐事务局

(港航公安局) (铁路公安局) (民航公安局)

07、司法部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司法协助司 法制宣传司 基层工作指导司 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法律援助工作司 国家司法考试司 司法鉴定管理司 社区矫正管理司

监狱和强制场所管理局【合并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08、国家安全部【合并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09、发展计划部【合并国家能源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国民经济综合司 科学技术规划司 经济贸易司 财政金融司 固定资产投资司 社会发展司 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地区经济司 农村经济司 产业协调司 基础产业司 高新技术产业司 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司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经济运行局 国家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办公室

政策法规和规划司 科技和国际合作司 煤炭和煤层气工业司 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司 电力工业司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能源储备管理司

10、资源环境部【合并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土地管理司 地籍管理司 地质环境司 矿产资源管理司 煤矿资源管理司 油气资源管理司

矿产资源储量司 水资源管理司 水利开发管理司 森林资源管理司 造林绿化管理司 水土保持和环境治理司 国家海洋局

自然生态保护局(渔政局) 国家核安全局

中国地质调查局【合并中国地震局】 中国海洋调查局【合并海洋预报减灾司】

长江流域管理局 黄淮流域管理局 松辽流域管理局 珠江流域管理局 海河流域管理局

北海海洋局【合并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 东海海洋局【合并农业部东海区渔政局】 南海海洋局【合并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

11、农业部【合并国家粮食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市场和经济信息司 种植业和林果业司 畜牧业和养殖业司 水产养殖和渔业司 休闲农业发展司 农村水利司 农田基本建设司

农业机械管理局【合并渔船渔港管理局的渔船管理】 农产品质量监督局

动植物病害防治局(动植物检疫局) 粮食流通管理司 粮食储备管理司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合并国防科技工业局】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产业协调司 科学技术司 工业运行局 原材料工业司 消费品工业司 装备工业司 电子工业司 食品工业司 烟草工业司

信息化规划和推进司 通信保障局 电信管理局 无线电管理局

软件和高新技术产业司 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

国防科技工业局【挂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13、商务部【合并国家烟草专卖局】

办公厅 条约法律司 发展规划司 市场建设司 市场秩序司 流通发展司 市场运行司 国内贸易司

特种行业和专卖管理局 对外贸易司 机电和科技产业司 服务贸易司 外国投资管理司

对外投资和对外援助管理司 世界贸易组织司 进出口公平交易局 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局 反垄断和产业损害调查局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城市建设司 村镇建设司 住房保障司 房地产业管理司 安全管理司 质量管理司 房地产管理局 建筑业管理局

办公室

建筑市场管理司 科技和建筑节能司 标准定额司 质量监督司 安全监督司

15、交通运输部【合并铁道部、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物流业发展司 邮政和快递管理司 运输安全管理局 工程质量管理局 公路局

道路运输管理局 港航局 港航公安局 铁路局

铁路运输管理局 铁路公安局 民用航空局 办公室 机场司 运输司 飞行标准司 航空器管理司 人事办公室 科技办公室 安全办公室 空中交通管理局 民航公安局

中国邮政局

中国船舶检验局(中国船级社)

中国车辆检验局【合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车辆检验职能】

16、劳动人事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劳动人事管理职能、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职业能力建设司 就业促进司 人力资源市场司 外国专家局(国务院外国专家局) 国家公务员局【合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军官转业安置司 农民工工作司 劳动关系司 工资福利司 劳动保护司 调解仲裁管理司 劳动监察局

17、教育部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基础教育司 职业和成人教育司 特殊教育司 高等教育司 民族教育司 师范教育司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思想政治工作司 社会科学司 高校学生司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教育督导司

18、文化部【合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旅游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产业发展司 文化艺术司

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司 竞技体育司 电影和电视剧司 音像和图书报刊司 文物和文化遗产司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6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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