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文章 > 经典美文 > 本溪政府

本溪政府

时间:2018-07-25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www.gbppp.com--经典美文】

本溪政府 第一篇_试题21 2016年公需科目考试答案

单选题

1.'一带一路'贯穿(),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 (1分)

A . 亚欧非大陆

2.北部湾经济区要深化国内区域合作,发挥沟通()的作用。 (1分)

B . 东中西

3.'一带一路'建设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的主体作用。 (1分)

D . 各类企业

4.以下不符合'一带一路'深化金融合作要求() (1分)

B . 货币互换

5.根据'一带一路'走向,陆上依托国际大通道,以()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 (1分)

C . 重点经贸产业园区

6.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国政府推动银行卡清算机构开展跨境清算业务和支付机构开展()业务。 (1分)

B . 跨境支付

7.珠三角经济区的战略定位是: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及()重要的经济中心 (1分)

C . 全国

8.目前重庆境内有长江、嘉陵江、乌江等193条航道,总里程4451

公里。目前,重庆市共有运输船舶3700艘,595万载重吨,其中()是标准化船型,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达到()载重吨,位居全国内河第

一。;

(1分)

C . 70%2460

9.'一带一路'建设要发挥()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独特优势作用,积极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1分)

C . 海外侨胞

10.古代丝绸之路的开拓者() (1分)

D . 西汉的张骞

11.珠江—西江经济带要研究编制珠江—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珠江—西江流域()考核机制。 (1分)

A . 水污染防治

12.汉朝时,派使臣出使大秦,他从长安出发,沿丝绸之路西行,先后要经过的地点是( ) (1分)

B . 河西走廊-新疆-西亚-大秦

13.葡萄牙、西班牙崛起的模式() (1分)

B . 殖民扩张+海权

14.'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是()。 (1分)

B . 资金融通

15.北部湾经济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要积极培育发展云计算、云存储和()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1分)

B . 物联网

16.北部湾经济区建设要完善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推动企业、民间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联合协作,引导()参与规划实施和区域经济合作。 (1分)

A . 社会力量

17.'一带一路'建设要推进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兼容规范的运输规则,实现国际运输便利化。 (1分)

D . 全程运输

18.中国的外交布局:()是关键,()是首要,()是基础,()是重要舞台。 (1分)

B . 大国-周边-发展中国家-多边

19.'一带一路'在投资贸易中要突出()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 (1分)

C . 生态文明

20.沈阳经济区以()为中心,涵盖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等8个省辖市的城市群。 (1分)

B . 沈阳

21.到2020年,珠江—西江经济带()处理处置率达到100%,沿岸所有乡镇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1分)

B . 危险废物

22.'一带一路'建设要优先打通(),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

通管理设施设备,提升道路通达水平。 (1分)

B . 缺失路段

23.西江经济带打算用5左右的时间实施西江()建设大会战,推进12大类166个项目的建设。 (1分)

D . 基础设施

24.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要推进()与尼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 (1分)

B . 西藏

25.通过共建'一带一路',以下不符合其构建互联互通网络要求() (1分)

C . 系统性

26.'一带一路'建设中,要发挥陕西、甘肃综合经济文化和宁夏、青海民族人文优势,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 (1分)

C . 西安

27.中国西部地区以及邻国地区主要是以()为主。 (1分)

D . 采掘业、资源加工业

28.在'一代一路'中2014年进口排名第一的国家是() (1分)

B . 中国

29.丝绸之路是()交流合作的象征。 (1分)

C . 东西方

30.北部湾经济区要加快推动形成以()经济走廊为中轴、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和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为两翼的中国—东盟'一轴两

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 (1分)

A . 中国—新加坡

31.'一带一路'的()项目将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与耦合,发掘区域内市场的潜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创造需求和就业。 (1分)

A . 互联互通

32.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要开展城市交流合作,欢迎沿线国家重要城市之间互结友好城市,以()为重点,突出务实合作。 (1分)

C . 人文交流

33.'一带一路'建设要加强政府间合作,积极构建()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利益融合,促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新共识。 (1分)

A . 各国政府之间

34.'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以下不符合其建设原则() (1分)

C . 共赢原则

35.北部湾港的目标是建成面向东盟的()。 (1分)

D . 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

36.泛珠三角区域包括广东、广西、海南和()等9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 (1分)

C . 贵州

37.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要开展城市交流合作,欢迎沿线国家()之间互结友好城市。 (1分)

B . 重要城市

本溪政府 第二篇_20100630_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本溪市住宅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

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

《本溪市住宅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业经2010年6月30日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8月15日起施行。 市长 王世伟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本溪市住宅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居民生活居住环境质量,保障住宅建筑有良好的日照卫生环境和方便的生活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建筑是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住宅建筑间距管理及日照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住宅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建筑间距

第五条 建筑间距是指满足一定日照标准的建筑物之间,以遮挡建筑遮光面到被遮挡建筑主采光面的最小水平距离。

遮挡建筑外墙有凹凸变化的(如设置阳台等),且突出部位累计长度超过其所在墙面总长度1/2的,以突出部位的外墙面计算建筑间距。

遮挡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间距的确定应考虑遮挡建筑屋脊对遮光的影响。 被遮挡居住建筑每套房屋只确认一个主采光面。主采光面按照建筑南、东、西方向的主次顺序排列。

第六条 被遮挡建筑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规定:

(一)临时住宅建筑;

(二)未经市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擅自改变原设计使用性质的住宅建筑。

第七条 遮挡建筑计算高度和建筑间距系数按下列方法确定:

(一)遮挡建筑计算高度,是指被遮挡建筑的室外设计地面至遮挡建筑物檐口或者女儿墙顶面的垂直距离。

(二)建筑间距系数,是指建筑间距与遮挡建筑计算高度的比值。

(三)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第八条 遮挡建筑按高度可划分为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为多层建筑,大于24米的为高层建筑。

凡建筑高度大于40米的板式高层,建筑面宽不得突破40米,但经市政府批准有特殊功能的除外。

第九条 多层住宅建筑间距的确定:

(一)遮挡建筑物与被遮挡住宅建筑呈平行布置的,根据被遮挡住宅建筑主采光面的垂直方向与正南向夹角,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下表规定的标准,且建筑间距不得小于14米。

(二)遮挡建筑物与被遮挡住宅建筑夹角在30度以下的,其建筑间距不得小于14米。城市核心区、棚户区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4;一般地区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5;新城区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6。

(三)遮挡建筑物与被遮挡住宅建筑夹角在30度以上(不含30度)60度以下的,其建筑间距不得小于14米。城市核心区、棚户区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

1.3;一般地区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4;新城区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

1.5。

(四)遮挡建筑物与被遮挡住宅建筑垂直布置或相互夹角在60度以上(不含60度)90度以下的,其建筑间距不得小于遮挡建筑物短边宽度的1.3倍,且不得小于14米。

第十条 高层建筑遮挡相邻住宅建筑间距的确定:

(一)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平行布置时,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的,城市核心区、棚户区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3,建筑间距大于35米的,按35米控制;一般城区、新城区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4,建筑间距大于40米的,按40米控制。【本溪政府】

(二)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平行布置时,建筑高度大于40米的,城市核心区、棚户区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4,建筑间距大于40米的,按40米控制,且不小于高层建筑计算高度的一半;一般地区、新城区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

1.5,建筑间距大于45米的,按45米控制,且不小于高层建筑计算高度的一半。

(三)高层建筑遮挡相邻住宅建筑,呈一定角度布置时,建筑间距按本条(一)、

(二)款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高层住宅建筑之间呈平行布置时建筑间距的确定:

(一)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的,城市核心区、棚户区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

1.4,建筑间距大于40米的,按40米控制;一般地区、新城区的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5,建筑间距大于45米的,按45米控制。

(二)建筑高度大于40米的,其建筑间距不得小于45米,且不得小于较高建筑计算高度的一半。

第十二条 三个或三个以上连续布置的高层住宅建筑之间的开窗面间距,不得小于遮挡建筑遮光面宽度,且不得小于20米;临城市干道或广场的,不得小于25米。

第十三条 被遮挡住宅建筑与其主采光面垂直方向上的遮挡建筑重叠长度不大于6米时,遮挡建筑为多层的,其建筑间距不得小于14米;遮挡建筑为高层的,其建筑间距不得小于20米。

第十四条 两幢建筑短边相对,且至少其中一幢建筑为住宅建筑的,多层建筑之间短边的相对距离不得小于9米;多层建筑与高层建筑短边的相对距离不得小于多层建筑短边的1.3倍,且不得小于13米;高层建筑之间短边的相对距离不得小于20米。

第十五条 高层住宅建筑的裙房为遮挡建筑,且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其裙房与被遮挡建筑间距按照多层建筑规定的建筑间距标准执行。

第三章 住宅日照

第十六条 住宅日照标准日为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带为8时至16时。

新城区的日照有效时间累计不应低于大寒日2小时;新建住宅位于主城区、城市核心区的,日照有效时间累计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

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在有效时间带内满足日照标准的,即为住宅符合日照要求。

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在向市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时,应当提供经本溪市规划设计院复核的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日照分析,并提供真实的日照分析资料:

(一)新建建筑北侧计算高度1.8倍范围内已经有住宅建筑的;

(二)三栋或三栋以上的多层、高层住宅或高层和多层的混合住宅;

(三)有被遮挡建筑物的;

(四)市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日照分析范围是指被遮挡建筑范围,以拟建建筑大寒日8时至16时太阳方位角、遮挡建筑计算高度的1?8倍控制线,确定北侧扇形范围内被遮挡的住宅建筑。

此范围内已批准、待建、在建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必须进行日照分析。 日照分析时,自然山体对住宅建筑的遮挡不予考虑。

第十九条 主城区、城市核心区的新建住宅日照达不到大寒日1小时的;新城区住宅日照达不到大寒日2小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房屋时向购房者告知,并签订书面认购协议。

第二十条 新建建筑对周边原有住宅日照产生遮挡的,应保证被遮挡住宅日照不低于大寒日2小时。

原来达不到大寒日2小时的住宅,因新建建筑遮挡使其日照时间减少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予以解决。

第二十一条 确因用地条件限制,新建建筑遮挡周边原有住宅,使原有住宅日照达不到大寒日2小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与被遮挡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协商并达成予以异地安置、货币安置或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协议。

建设单位必须与被遮挡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协商一致后,持双方达成的安置补偿协议到市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建设、规划和建筑设计单位应当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照市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或者补充有关材料;对报送材料不实,或者故意隐瞒有关情况而造成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反本规定造成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无理阻碍办公和生产秩序,辱骂、殴打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城区是指崔家哨、卧龙、牛心台、威宁、梁家、高台子、歪头山、石桥子、张其寨片区。

主城区是指除新城区之外的城市建成区,可分为一般地区和棚户区。

城市核心区是指市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并依据市政府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的区域,其多以金融、商贸、管理、服务和办公建筑为主。

第二十六条 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0年8月15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0年8月17日发布的《本溪市生活居住建筑日照间距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同时废止。

本规定发布前,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项目不适用本规定。

本溪政府 第三篇_2017-2022年本溪市PPP模式市场机会分析报告(目录)

本溪市PPP模式市场机会分析及投资策略咨询报告

2017-2022年

前 言

PPP 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的简称,可以简单地翻译为“公私合营关系”或者“公私合作关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关系)。泛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为鼓励PPP模式发展,财政部分别于2014年11月、2015年9月、2016年10月连续推出三批PPP示范项目,项目数量分别为26个(原30个,后调出4个)、206个、516个,总投资金额分别为1800亿元、6589亿元、11708亿元,同时要求三批示范项目应于2016年底前、2017年3月底前、2017年9月底前完成采购。发改委也分别于2015年7月、2015年12月、2016年9月分别推出1.97、2.26、2.14万亿PPP项目,总容量大幅提升。截至2016年6月30日,财政部两批232个示范项目总投资额8025.4亿元,其中执行阶段项目105个,总投资额3078亿元,落地率达48.4%,与3月末相比(35.1%)显著提升;发改委第一批、第二批PPP项目签约率分别57.8%、16.8%,执行情况较为乐观。

从具体省市分布来看,按照财政部口径,截至2015年6月底,按项目数量排名,前五大省(区、市)依次是贵州、山东(含青岛)、新疆、四川、河南,拥有项目分别为1665个、1034个、784个、748个、699个,合计占入库项目总数的53.1%。按照发改委口径,前五大省(区、市)依次是云南、四川、甘肃、安徽、新疆,分别为175、127、122个、99个、70个,合计占项目总数48.1%。从省市分布上也可以看出,中西部地区PPP项目较多。

未来,从不同区域PPP项目投资领域需求看,在污水处理领域,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城市的日处理能力较高外,其他省市城市的处理能力均有待提高,这些省市未来污水处理PPP项目的投资需求较大,投资机会较多。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吉林、辽宁、黑龙江、湖南、广东、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待提高,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的投资需求较大,投资机会较多。

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年本溪市PPP模式市场机会分析及投资策略咨询报告》,主要解读了本溪市PPP项目项目投资建设发展环境、本溪市PPP项目入库状况及落地建设现状,PPP模式在本溪市地方例如能源、市政工程、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医疗卫生、产业园区开发、旅游、教育、养老、文化、体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的应用分析。最后报告对PPP项目运营模式、PPP项目投融资模式以及本溪市PPP项目的投资机会、投资分析、投资策略进行了解读。如贵单位想对PPP模式有个系统深入的了解、或者想投资本溪市PPP相关领域,本报告将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参考工具。

【出版日期】 2016年

【交付方式】 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 格】 纸介版:15800元 电子版:15500元 纸介+电子:15800元

第一章 PPP模式发展概述

第一节 PPP模式基本定义概述

一、PPP模式基本定义

二、PPP模式主要类别

三、PPP模式发展阶段

四、PPP模式主要特征

第二节 PPP的主要模式分析

一、按私有化程度划分模式

二、按政府对项目资金支持阶段

三、按照收费方式划分模式

第三节 PPP模式主要功能分析

一、一般功能: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二、特殊功能:融资、利用新技术和机制创新

第四节 发展PPP模式的社会意义

一、有效控制建设费用的超支

二、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

三、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四、帮助政府改善发展模式

五、提高项目投资效率

六、合理分配风险

七、有利于提高公共部门管理水平

八、应用范围广泛

九、经济发展带动能力强

十、促成公共利益最大化

第五节 现阶段鼓励发展PPP模式原因分析

一、取长补短,发挥“1+1>2”效应

二、经济降速换档,基础投资仍需重视

三、缓解政府财政压力,降低地方债风险

第二章 中国PPP项目库建设情况分析

【本溪政府】

第一节 PPP项目库发展规模

一、PPP项目数量入库规模

二、PPP项目入库投资规模

第二节 PPP项目落地投资建设现状

一、PPP项目落地数量和投资额

二、PPP项目落地率稳步提高

三、PPP项目建设资本结构

四、PPP落地项目行业分布

五、PPP落地项目区域分布

第三节 PPP项目参与主体选择

第四节 国家级PPP试点项目分批情况

一、第一批国家级PPP试点项目情况

二、第二批国家级PPP试点项目情况

三、第三批国家级PPP试点项目情况

第三章 2016年本溪市PPP项目投资建设发展环境分析

第一节 2016年本溪市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一、GDP及增长情况

二、工业经济发展情况

三、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五、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第二节 2016年本溪市PPP项目投资建设政策环境分析

一、中国PPP项目投资建设政策

(一)PPP项目建设监管体系概述

(二)《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

(三)PPP项目相关法规、政策分析

二、本溪市PPP项目相关政策分析

第三节 2016年本溪市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及风险分析

一、中国财政收入及赤字

二、本溪市地方财政收支

三、地方政府债务规模

四、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五、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六、PPP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系统性风险

第四章 2016年本溪市PPP项目投资建设状况分析

第一节 本溪市PPP项目库发展规模

一、PPP项目数量入库规模

二、PPP项目入库投资规模

三、PPP项目行业数量分布

四、PPP项目行业金额分布

第二节 2016年本溪市PPP项目落地情况

一、PPP项目落地数量及金额

二、PPP落地项目运作方式

三、PPP落地项目回报机制

第三节 2016年本溪市PPP项目阶段分布

一、本溪市PPP项目识别阶段

二、本溪市PPP项目准备阶段

三、本溪市PPP项目采购阶段

四、本溪市PPP项目执行阶段

五、本溪市PPP项目移交阶段

第五章 2016年本溪市PPP项目应用行业分析

第一节 市政工程

一、本溪市市政工程建设情况

二、本溪市市政工程建设规划

三、本溪市市政工程PPP项目状况

第二节 交通运输

一、本溪市交通运输建设情况

二、本溪市交通运输建设规划

三、本溪市交通运输PPP项目状况

第三节 医疗卫生

一、本溪市医疗卫生建设情况

二、本溪市医疗卫生建设规划

三、本溪市医疗卫生PPP项目状况

第四节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一、本溪市生态及环保行业发展情况

本溪政府 第四篇_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政发〔2016〕6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

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供需结构,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市政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组织领导,签订责任状,落实去库存主体责任,明确任务目标

近期我市房地产工作重点是消化商品房库存,稳定和提振房地产市场。

(一)各县(区,含本溪高新区,下同)要加强对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本县(区)房地产去库存工作领导小组,县(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县(区)长任副组长,县(区)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协调、落实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各县(区)政府是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区)长及有关人员是相关责任人,负责落实辖区内房地产去库存指标,具体协调去库存涉及的有关工作,争取利用2—3年时间将我市房地产库存调整到合理水平。

(二)市政府将与各县(区)政府签订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责任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同时,市政府将加强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监查考核,对履行去库存、稳市场主体责任不力的县(区)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

2016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双控指标”同比增幅不低于10%,全市消化商品房库存保底指标分别是:商品房销售面积141.6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57.05亿元(2016年各县区房地产去库存指标任务详见附件)。

二、加强房地产调控,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开发布局和供应节奏,允许未开发用地转换用途

(三)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管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出让和审批,有计划地供应土地,除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生等特色地产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外,减少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

(四)调控房地产项目新开工面积和开工时间,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暂缓办理新开工项目审批,促进待售商品房销售。

(五)允许未开发土地转换用途。对已经出让、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用地,经开发企业申请,可按规定程序调整土地用途、商业比例等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鼓励支持的新兴产业及开发特色地产。

三、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新型货币化安置工作,完善相关房屋征收配套政策,着力打通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与待售商品房之间的通道

(六)棚户区改造项目属于政府投资的民生工程,要坚持全面推行新型货币化安置原则,由各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的市场化“团购”工作,切实将待售商品房转化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打通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与待售商品房之间的通道,加快实现商品房去库存。

(七)由县(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符合棚户区改造安置户型的房源直接用作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通过新型货币化方式安置棚户区改造居民;对辖区内无符合棚户区改造安置户型房源的,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跨区域市场化购买商品房给予安置。

(八)调整完善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政策,对棚户区改造居民选择新型货币化安置的,在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方面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本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指导意见》(本政发〔2014〕16号)执行。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以核定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与评估价格核算的补偿价款,作为货币安置价款。此外,为鼓励集体搬迁,再给予3平方米评估价格的货币奖励。通过政策调整,为打通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与待售商品房之间的通道起到保障作用。

(九)建立和完善房屋征收评估制度,规范评估机构委托程序、价格评估及评估成果鉴定程序,合理确定征收补偿评估价格。市房产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十)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2016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要达到80%以上。 (十一)扩大公积金贷款规模。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还款人,相互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房。 (十二)鼓励引导农民工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参加公积金缴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为农民工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开通缴存账户建立通道,及时为农民工流动办理接续、转移缴存手续。用工单位要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依法保障其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按时为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要加强对用工单位监督检查,敦促用工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民工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改善住房条件,扩大住房消费。对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的,只要其直系亲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三)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展农村居民个人住房信贷业务,扩大业务范围,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认真落实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制度。各县(区)要加快农民住房、宅基地和承包地等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民财产抵押制度和交易平台,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定居,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十四)放开农民工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涉及优惠价款和土地价款的限制条件,取消与就业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

(十五)农民进城购房后,市、县(区)教育部门及时发放子女就学保障卡,并按进城农民要求及时办理转学手续。取得居住证后,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的,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凭房产证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学校不得拒绝,不得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五、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行租售并举,全面实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制度

(十六)发展和培育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经营,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今后,政府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制度,全面推行公共租赁住房以租代建,租赁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

(十七)全面贯彻落实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租赁市场房源信息平台,规范管理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减免税费,降低成本,加大房地产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政策支持力度,降低房价

(十八)降低计税毛利率。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我市城区和郊区的,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为10%;开发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的,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为5%。

【本溪政府】

(十九)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2%,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1.5%。对房地产企业经批准建设且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的学校用地,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十)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十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十二)降低城镇居民和农民工个人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居民购买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七、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进一步清理和降低房地产税费,规范行业收费行为

(二十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和服务力度,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二十四)对已出让未达到净地条件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县(区)政府要限期完成房屋拆迁。对拆迁有困难,且已投入资金完成了一定开发规模,经建设单位申请、有关县(区)政府承诺、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国土资源部门可将已出让用地划小收费供地单元,核发土地使用证。

(二十五)规范房地产行业收费行为,清理涉及房地产开发过程的不合理收费、押金、监管资金等。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要坚决取消,收费标准过高的要适当降低,取消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二十六)为提高开发企业资金的流动性,本意见执行期间,不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期间,适当减收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和住宅房屋交易手续费。

八、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变观念,灵活促销。根据市场变化和消费需求,及时调整营销策略,采取务实灵活的促销手段,促进商品房销售。

(二十七)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发展多元化地产,将库存商品房转化为总部经济、科技产业、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和旅游、文化、体育、物流、养老、健康养生等特色地产,政府将给予优惠政策扶持。

(二十八)对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前提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

九、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鼓励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

(二十九)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市场退出机制。推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企业享受行业资质免检,加快行政审批速度,监管资金实行最低比例等特惠待遇。

(三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提供更多适销对路、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高品质住房,发展跨界经济。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各商业银行应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

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三十一)加大城市新区,尤其要加大太子河新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培育新城区,提升太子河新城整体品质,增强新城区影响力,实现新城区疏解中心区人口、交通、环境的作用。

(三十二)对于主城区老旧基础设施有计划地进行更新改造,改造后的基础设施要充分留有余量,满足未来城市更新需要。 十一、拓展和利用城市地下空间,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场,缓解城市停车用地紧张矛盾

(三十三)为缓解城市地面停车用地紧张矛盾,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拓展和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对地下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65526/

推荐访问:本溪政府招聘 本溪政府招标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