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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报名系统

时间:2018-07-23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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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报名系统 第一篇_2014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14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重要提示:1.自2014年起,河北省自学考试所有科目已实行网上评卷,考生答题方式发生很大变化: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得在试卷上作答;必须携带2B铅笔、0.5mm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参加考试。详情请于6月份报名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一、报考专业

详见本简章《2014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时

间安排表》。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

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报名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2.社会考生报考从“社会考生报考入口”点击进入系统。社会

考生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课程直接进行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报考委托开考专业的受限课程先在网上报考,不进行网上支付,然

后在报考期间到委托部门指定的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并缴纳报考费。

3.所在院校设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点的高校及中专在籍学

生报考从“在校学生报考入口”点击进入系统。在校生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课程和委托开考专业的受限课程均需先在网上报考,不进行网上支付,然后在报考期间内到本校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并缴纳报考费。

4.在校学生报名时,自考新生的身份信息将通过学信网进行比对验证,考生只有输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才能进入“在校学生报考入口”报考。因系统有记忆功能,若考生输入错误信息将影响报考。已经毕业的学生只能进入“社会考生报考入口”报考。

5.报名系统网上支付环节通过“易宝”进行。自行进行网上支付的社会考生须在报名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易宝”支持的银行卡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和兴业银行等。网上支付过程中,若遇到有关问题,请拨“易宝”客服电话010-59370500。

6.考生报考时,必须使用18位身份证号码,原来报考信息中填写的15位身份证号码,报考时需改为18位号码,但身份证号码中本人的出生年、月、日号码不能更改。

7.考生报考时,新生或无图像信息的在籍考生必须上传照片

(此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上,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照片、JPG或JPEG格式、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无图像信息的考生将无法完成报考流程。

8.考生报考时,本人必须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慎重选择报考课程,并认真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所报信息原则上不予修改。考生确需修改信息的,须在报考或网上毕业申请期间向所在市自考办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修改姓名信息(包括同音、同形及叠音字;姓名错误等)的,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籍证明信一份。

(2)修改居民身份证号码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本身有误;更换居民身份证等)的,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统一制作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修改图像信息(包括照片错;照片模糊;非蓝背景等)的,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市自考办签署初审意见,在办理免考和毕业审定业务期间报省自考办进行审批后统一修改。在籍考生信息修改仅限更改一次。但所报课程和所选参考教材不予修改。

9.考生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10.考生按当次公布的课程报考,并按课程支付报考费。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冀价行费【2012】3号标准执行。考试缺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

四、报名时间

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20日,每天8:00-22:00。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27日,每天8:00-22:00。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考生不要在最后二、三天报名。

五、考试

1.各设区市自考办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考试。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4.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承担,具体考核安排详见本次公布的《2014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表》,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河北自考报名系统 第二篇_2015年河北师大自考申请学士学位通知

河北师范大学【河北自考报名系统】

2015年自学考试申报学士学位通知

一、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学位只限于2014年6月、12月毕业的考生,申报学位每年只办理一次,跨年度不再授予学位。

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可在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内查询)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3、“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以下简称“学位外语合格证”)须是2011年(含2011年)以后获得的且成绩合格,英语、英语教育专业学位外语合格证须是第二外语。

4、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二、申报时间地点

1、时间:3月12—16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周六、日正常上班)。

2、地点: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自考部(新校区理科群6号楼二层北头212房间)。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建设南大街与南二环交叉口东行300米,进学校北门南行100米路东侧。

3、乘车路线:由新火车站乘72路“河北师大”站下车即到师大北门口。途经我校北门口(“河北师大”站)的公交车次还有:2环2路、快2环2路,快35路、69路、75路,53路、106路、50路。

三、申报时需交验的材料

1、学士学位评定表(现场填写正式表),在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内有草表,可下载提前预填写。

2、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请考生自留复印件,以备稍后提交电子信息时使用。

“双本”自考毕业生,如已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可提供证书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顶替“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

3、纸质毕业论文一份(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电大)三个专业不用提供)。

4、本人“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5、本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其他底色照片无效),背面注明专业、准考证号、姓名。

四、需提交的本人电子信息

1、时间:3月12—20日

2、方法:登录本网首页“学位申请”,进入“自考学士学位申报系统”进行电子信息录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入口”→“准考证号”→“报名”→显示毕业库信息,点击“信息准确 补充信息”→填写“姓名拼音”等信息→“保存”。

①“外语考试日期”格式:20110515,“外语考试有效期至”格式:“20150618” ②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分辨率150*210像素,不大于10k,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与上交照片同版。

③上传毕业论文电子版:准考证号加姓名命名(如:088012300431李明),(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电大)三个专业不用提供)。

④核对信息:再次进入系统,“姓名”+“准考证号”→“登录”,可核对修改个人信息。

五、评审费用

1、缴费标准:学士学位评审费100元。

2、缴费代码:自考准考证号前加“99”,即是自己的缴费代码。如:准考证号:088012300431,缴费号:99088012300431。

3、缴费办法:5月15—18日登陆“中国建设银行悦生活网站

(

缴费步骤:登录“建行悦生活网站(

六、学位证书领取

考生可于7月20日后登录本网首页“学位申请”查询结果。

7月23—27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周六、日正常上班)发放学位证书,地点:同申报地点。

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也可以代领,代领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被领取人身份证号及所学专业。未通过评审的考生也可在此时间段领取申报材料。

七、温馨提示

1、望考生遵守各个时间段安排,过期不候。

2、申报学士学位要求考生本人来办理手续,若找人代报,出现差错,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河北自考报名系统】

2015年2月

网址:

河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及时间

1、申报条件

(1)拟申报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是本科毕业,毕业的第二年三月初提出申请,每年只办理一次,跨年度的不受理其学士学位申请,请于每年三月初关注本网公布的有关学位申请的通知。

(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其他专业毕业论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见“附件一”。

(3)考生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学位外语合格证有效期前申请学士学位,过期的不予受理。英语和英语教育的学位外语合格证必须是第二外语。

(4)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2、交验的材料

(1)学士学位评定表(现场填写正式表),在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内有草表,可提前预填写。

(2)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

(3)毕业论文原件一份,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电大)三个专业不用提供。

(4)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5)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像素150*210,以身份证号命名)

河北师范大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表

专 业

姓 名

准考证号

填表日期

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制

河北自考报名系统 第三篇_2016年河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网上报名程序

2016河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尚未公布,根据往年考试时间安排,2016年河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预计4月中旬发布,考试时间在5月10日左右,考生可提前收藏此页面,方便第一时间查看2016河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注意: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请不要在网上交报名考务费)。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进入交费程序,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即完成网上报名(按所应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公告》时间安排进入资格复审、交费、考试等环节)。

6、应聘统一招聘岗位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并通过招聘单位《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应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务必通过所应聘单位《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交费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统一招聘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河北自考报名系统 第四篇_河北省自考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河北省自考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取得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的自考本科毕业生,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可按办理学士学位。办理时需携带:

(1 )省学位办颁发的“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原件; (2 )自考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4 )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5 )毕业论文原件; (6 )评审费。

办理时间:每年3 月1 日-10日,地点:社会开考专业在市考试院,委托开考专业在委托部门。 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3月上旬报名,5月中旬的周日上午9:00----11:00考试,6月中旬公布成绩,6月下旬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到考点领取合格证。

【河北自考报名系统】

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9月上旬报名,11月中旬的周日上午9:00----11:00考试,12月中旬公布成绩,12月下旬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到考点领取合格证。

河北大学2013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通知

河北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2013年申报

学士学位通知

一、申报学士学位条件:

自考本科毕业生只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有资格申报学士学位: 1.本次申报的考生必须是2012年6月或2012年12月毕业。

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以上(含65分)。(参阅本通知附件1) 3.毕业论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

4.获得“河北省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合格时间为2009年[含2009年]以后)。 5.参加自学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

二、网上申报时间:考生于2013年3月6日—3月11日登陆本通知中的“自考登陆入口”输入个人信息及上传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后缀名为.jpg格式,尺寸为150*210,,大小为10kb以下并以身份证号命名),3月13日再次登陆此页面查询报名审核状态,显示已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河北大学办理现场申报手续;如显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3月14日按照审核提示重新完成网上预报名程序,并于3月15日再次查询审核状态,显示已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河北大学办理现场申报手续。

三、现场申报时间:3月19日—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正常办公) 四、申报地点:河北大学南院继续教育学院(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乘车路线:火车站下车乘22、27路车;汽车站下车乘305、306、202路车到河北大学站。 联系电话:0312-5079382 五、申报学士学位需交验的材料:

1.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2.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和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3.“河北省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原件。 4. 毕业论文定稿原件一份。

5.蓝底小二寸照片两张(必须与网上申报学位上传照片为同一版),背面注明准考证号、姓名(其他底

色的照片无效,例如红、白底照片均无效)。 6. 学士学位评审费100元。

六、考生可于2013年7月底登陆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页查询授学位结果。

七、学位证书领取时间:2013年11月19—29日(期间的周六日正常办公)。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如由他

人代领,代领人须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准确报出被代领人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代领学位证出现的任何问题,考生后果自负。

温馨提示:

1.河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3月24日,请考生务必按时间并

带齐相关材料到学校申报,每名考生只此一次机会,过期不再办理。 2.申报时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办理,如由他人代办,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自考登陆入口

附:1、河北大学自考本科各专业主干课程一览表 2、河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申报表草表

考生可提前下载填写做准备,到学校后再填写正式申报表。考生到校申报时请带黑色碳素笔填写正式申报表。

2013年学位英语考试

冀学位办[2013]1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2013年下半年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继续实行网上

报名、网上提交照片、网上缴费“一站式”报名方式。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次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定于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上午9:00时-11:00时举行。

二、报考对象

凡在读的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夜大、网络学院和大专起点的本科班,独

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生等。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3年9月2日8:00时-9月29日18:00时登录河北学位考试报名网(网

址:

2、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要核对并留存报名情况登记表(备忘、备查),报名结束后考生信息不

得再修改。

3、报名期间设咨询电话(报名网站公布)。9月28日-29日,全省设唯一现场报名点:河北师范大

学新校区,以备确实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

四、其他事宜

1、考试命题范围以《河北省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试大纲》为依据,

已在报名网站公布,向考生免费提供。

2、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根据学习工作地点选择就近的考区(省辖市)参加考试。考生报名结束后省

政府学位办将根据考生所选定的考区随机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下载的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继续实行网上下载(考生于11月1日-11月9日可再次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不需到报名点领取。考生凭下载的准考证入考场,监考人员将在考场内现场核实身份。

3、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冀价行费[2006]42号文)核定的收费标准,考试费为每生

75元。

4、本次考试成绩将于2013年11月30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河北省学位考试报名网”

5、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12月7日-8日到考试地点领取成绩通知单,并以此作为申请学士学

位的相关材料。

6、报名和考务的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

附件:1、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点安排表

2、2013年11月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日程安排表

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6日

附件1:

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点安排表

【河北自考报名系统】 【河北自考报名系统】

院校(校区)

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裕翔街-南郊客

石家庄市

运站南2公里) 石家庄铁道大学 保定学院

保定市

河北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天津市 秦皇岛市 唐山市 邯郸市 承德市 张家口市 沧州市 邢台市 衡水市 廊坊市

附件2:

2013年11月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日程安排表

河北工业大学 燕山大学 河北联合大学 邯郸学院 承德医学院 河北北方学院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邢台学院 衡水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负责部门 研究生学院 教务处 继续教育部 继续教育学院 成人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教务处 成教处 成人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部

代 码 03 05 27 06 07 08 09 11 13 14 15 16 17 18 19

河北自考报名系统 第五篇_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有关问题解答

【河北自考报名系统】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有关问题解答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网址

(一)网上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答: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在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注册成为电子银行客户。

2、阅读《报考必读》并同意按《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要求参加河北高等教育省自学考试。

3、填写证件号、姓名。

4、填写或补充相关信息。

(1)选择考区(考区是指您要参加考试的城市)。

(2)选择报名点(报名点是指您联系考试有关事宜的地点)。

(3)考生个人信息。

(4)无图像信息的考生要选择照片采集方式,照片采集方式分为考生自己上传照片和到所选报名点现场照相两种方式。

(5)选择考试专业(专业是指您要最终申请毕业的专业)。

5、选择考试课程。

6、选择购买教材资料。

7、填写信息确认。您应仔细核对您所填报的所有信息(含图像信息),并在网上支付前进行更改。

8、网上支付考试和购书费用。网上支付成功后,您所填报的信息会被系统最终保存且不可修改,但可追加报考课程和订购教材。 未进行网上支付或网上支付失败的,您所填报的信息只会被系统临时保存,您可通过报考入口重新登录找回,临时保存的信息在网报结束后删除。

(二)使用哪种银行卡进行支付?如何办理这些银行卡?

答: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由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提供此项服务。网上支付在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注册成为电子银行客户方可实现网上支付 (工商银行咨询热线95588,建设银行咨询热线95533)。

(三)专、本科能否同时报考?

答: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专、本科。报考时考生最多可以选择两个不同的专业。

(四)无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能否参加本科自学考试?

答:可以参加本科专业考试。但在申请本科毕业时考生必须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五)新生、在籍考生是如何区分的?

答:新生是指首次在河北省参加自学考试者,之前没有考试轨迹记录。

在籍考生是指在河北省报考自学考试一次(含)以上者,并有考试轨迹记录。

在籍考生选择报考其他专业考试,或在某个专业毕业后继续参加其它专业考试的都不属于新生。

(六)为什么新生报考时系统会提示“考生所填写的证件号已被其他考生使用”?

答:这种情况一般是在籍考生误作为新生进行报考,在籍考生应以自己的准考证号进行报名。

(七)如何采集图像信息?

答:报考系统为考生提供了“到报名点现场照相”或“上传照片”两种方式,请考生选择在报名点现场照相或上传照片,否则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此照片将作为毕业证书上的图像信息。

(八)委托开考专业有哪些?

答:目前我省委托开考专业有:

1、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

2、公安管理(基础科段)(专科)、公安管理(本科)。

3、护理学(专科)、护理学(独立本科段)。

4、药学(独立本科段)。

5、义务教育(专科)、义务教育(本科)。

(九)什么是“受限课程”?

答::“受限课程”是指委托开考专业的部分专业课程,在报考系统中这部分课程用红色显示。考生报考委托开考专业的“受限课程”时,必须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网上报名。

(十)委托开考专业的公共课是否可以在社会报名点报考?

答:可以。考生可先在委托部门报名点报考“受限课程”,而后到社会报名点报考公共课程。

(十一)在多个报名点报考了课程,办理本次考试有关事宜时应该到哪个报名点?

答:到首次网上支付成功时所选的报名点。

(十二)考生如何查询报考结果?

答:考生报考并网上支付成功后,可通过报考网站的报考首页“查询中心”查询报考结果。

(十三)如何领取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教材等资料?

答:考生须在考前一周内,到考生所选择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也可自主上网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教材等资料的领取有邮寄和自取两种方式,考生自主选择。

(十四)如何查询有关课程安排和教材信息?

答: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网站查看课程安排和教材信息。

(十五)支付成功后考生需要记录那些信息?

答:考生需要记录支付成功后的订单号、领取资料地点和报考课程等信息;新生还要记录系统给出的准考证号。 (十六)报考结束后,考生发现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怎么办?

答:考生如发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有误,须及时提供个人资料到设区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修改。

(十七)报考时网络访问速度慢怎么办?

答:个别时间段由于访问量过大,造成网络拥堵,可能出现死机或网络反应缓慢等情况。所以请考生耐心等候或重新登录报考, 并请考生给予理解。建议考生尽量在报考前期报考,并注意避免上网高峰期。

(十八)使用军人或武警证件报名时,证件号码如何填写?

答:军人、武警人员证件采用18位数字,具体采集方法是军人证件号码中的数字取前6位+出生年月日8位+4个"0"。证件号码中的汉字省略, 只取前6位数字,不足6位的加“0”补齐(考生网上报考填写证件号码时,系统会提示此内容)。

(十九)理论课报考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理论课报名每门课程报考费和委托开考专业受限课程收费标准均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许可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十)报考结束后考生还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报名结束后,考生仍要关注省、市考试机构的相关网站的通知和公告,以便掌握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的工作安排。

河北自考报名系统 第六篇_河北省成人高考报名信息确认点联系电话

报名信息确认点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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