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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社保查询

时间:2018-07-23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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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社保查询 第一篇_安庆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安庆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城乡居民参保: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下列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失业人员;

(2)个体劳动者;

(3)尚未就业的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

(4)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单位参保:

(1)本市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职工,城镇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基金会聘用专职人员;

(2)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

(3)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

所需资料:

1、城乡居民参保:

以个体身份参保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照片1张;

2、单位参保: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附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附复印件)。

(3)参保申请报告一份。

(4)参保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另: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还应按照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参保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携带上述证件材料,就近就便到市、区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

2、单位参保:新建立或成立的用人单位应自建立或成立起30日内,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到市社保局或“一票多费”征收机构领取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增员)》;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高空、高温、井下、有毒有害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已满国家规定年限(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工种10年以上,高温、井下工种9年以上,有毒有害工种8年以上),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当地劳动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照片1张

4.《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领取流程;

参保人员在达到享受待遇年龄前1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 转移指南

转移条件:

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安庆条件

1.安庆市户籍人员

2.非安庆户籍人员,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3.经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非安庆户籍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保留在原参保地,在安庆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转出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调离或个别合符规定的相关条件

所需资料:

流动就业人员转入安庆市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在安庆就业并参保缴费

【安庆市社保查询】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安庆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户口本

6.个人有效的身份证

7.《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原安庆市参保人员流动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参保人员凭身份证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

4.缴费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转移流程;

流动就业人员转入安庆市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在安庆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安庆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安庆市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账后,安庆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原安庆市参保人员流动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参保人员凭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安庆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安庆社保经办机构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

4.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安庆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安庆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新就业地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6.待基金到账后,新就业地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二、医疗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城乡居民:本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在校学生(不含大学生)、未成年人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单位参保:

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退职人员);

⑵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 ⑶其他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人员。

所需资料:

1、城乡居民:

⑴新参保人员提供户口本(居住证明)、身份证、一张一寸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以及低保证明、重度残疾人证明

⑵新生儿出生后30天内由其亲属直接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2、单位参保:

首次参保:

⑴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⑷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⑸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⑹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参保流程;

1、城乡居民:个人申请、社区办理登记;

2、单位首次参保: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报销指南

所需资料:

城镇居民医保费用报销材料

医院批准书及住院病历、费用清单、有效票据、医保证、医保卡

城镇职工医保费用报销材料

医院的病历复印件、、医药票据、各项费用明细清单(经所住医院医保科审核盖章)、医保证和医疗保险IC卡

异地住院费用报销

1.医疗保险就诊证(卡)

2.批准件(转诊转院单或异地安置表或异地急诊书面备案书)

3.住院发票(医院盖章有效)

4.出院小结(医院盖章有效)

5.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有效)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参保人员本人有结算功能的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注明帐户名、开户行全称)【安庆市社保查询】

8.代理人身份证件

报销流程;

门诊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就诊时,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应由参保人员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下同)或现金等方式支付,应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单位直接结算。 住院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设立在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

异地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到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窗口受理审核→3号窗口办理结算→支付(10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帐户)

三、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

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安庆市社保查询】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安庆市社保查询】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认定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

安庆市社保查询 第二篇_安庆市社会保险局专题片文稿

悠悠长江,孕育着一方钟灵毓秀的土地,声声黄梅,辉映着两千年皖文化的厚重。安庆——皖西南经济文化中心城市,雄伟奇秀的天柱山,临江而立的振风塔,波光潋滟的菱湖,徜徉在古皖大地上,每一处风景的营造,每一块砖石的铺成,都承载着一代又一代安庆人民的智慧和汗水。

(推出片名):

情系民生 构建和谐

——安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纪实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87年,沐浴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春风,以启动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和市、县两级养老保险机构成立为标志,拉开了安庆市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序幕。

【安庆市社保查询】

25载薪火相传,25载步履铿锵。伴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与深化,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安庆市养老保险机构队伍不断壮大,经办能力不断提高,保障服务功能不断加强,逐步建立了覆盖广泛、制度配套、资金来源多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为安庆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完善制度 不断提高统筹层次

1995-1996年,安庆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养老保险一体化改革,实现了多元经济体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分散运作到统一管理的重大历史转变,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和2006年,实现了与全国、全省制度的并轨,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一市八县养老保险实施市级统筹制度;2010年7月,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安庆市开始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同时,自1996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了4次重大改革,不断增强了对参保职工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扩面征缴 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安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已由改革初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扩展到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

为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全市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充分利用社保补贴、补缴费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大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目前我市已建成“市县一体、覆盖市区、延伸窗口、数据共享”的养老保险业务信息化网络,方便群众参保缴费。为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各地联合地税、

财政等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过缴费基数核定、专项稽核活动、清理追缴企业欠费等途径大力开展社会保险费稽核工作,充分挖掘征缴潜力。

截止到2011年12月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达到35.17万人,参加社会统筹的单位达4860户,企业离退休人员达12.65万人。2007-2011年,全市养老保险费共征缴入库64.62亿元,养老金发放总额69.88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年均增长率达6.75%,基金征收年均增长率达16.89%,被征地农民、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各类特殊群体的参保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社会化发放 养老待遇稳步提高

20多年来,市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作为工作的根本目标,坚持实行和强化确保发放责任制,各项养老待遇包括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遗属抚恤金、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等的发放工作连续12年实现按时足额发放率100%,并全部通过银行、邮局实行社会化发放。

自2005年以来,国家连年出台养老金调整政策,全市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本着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加强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完善和优化工作,积极主动与财政、银行沟通,筹措落实调待资金,畅通发放渠道,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连续八年圆满按时完成调待工作。截止到2012年3月第八次调待结束,安庆市离退休人月均养老金达1472元,较2005年初的548元增幅达168.6%。

在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的同时,市社保局利用社会化发放渠道,为计生委、医保、民政等部门代发各项待遇,进一步增强了社保的公共服务职能。

以人为本 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社会保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休戚相关,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是养老保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安庆各地设立了养老保险经办大厅,将业务经办从后台推向前台,实现“一站式”服务。各地通过扎实开展“三优文明”窗口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推行“一次告知、二次办结”的服务承诺,建立健全限时服务、承诺服务、首问负责、首办负责和离岗告知等制度;规范和完善业务经办操作,简化业务流程,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为实现阳光政务,市社保局畅通新闻媒体、安庆社保网、大厅宣传栏等公开渠道,使群众及时了解养老保险政策、经办等各类资讯。

安庆市社保查询 第三篇_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一、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到市社保征缴稽核中心办理社保参保开户手续。

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批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市人力资源市场(人社局二楼)或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登记盖章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企业类)或《进编单》(机关、事业单位类);

【安庆市社保查询】

8、《工资发放表》(当月或上月)。

注意事项:1、《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应与《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人员排序一致;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应按《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序号排列装订;3、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通过审核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未通过审核的应当告知原由;4、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还应到缴税的地税分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参加那些险种?

说明:√应参加险种;☆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暂不缴纳;*由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局经办。

三、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缴费基数,首次参保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核定。

1、职工:以上一自然年度(1至12月)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的月平均数,作为本社保结算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下同)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新成立用人单位职工或用人单位当年新增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第1个月工资确定。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

2、单位:以上一自然年度(1至12月)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含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等)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社保结算年度的单位月缴费基数;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以参保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为本社保结算年度单位月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人员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五、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业务流程图

注意事项:(一)征缴计划内社会保险费缴纳:按月结算,统一征收。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缴纳,其中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二)征缴计划外社会保险费缴纳:参保单位可凭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开具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缴税的地税分局缴纳。

六、用人单位怎样办理社会保险人员增加或减少?

(一)人员增加:1、用人单位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企业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机关事业单位附《进编单》或《调令》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依法参加规定险种;2、《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应与《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人员排序一致;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应按《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序号排列装订。

(二)人员减少:1、用人单位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减少表》一式二份;2、根据“停止缴费原因”,附《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书》(《辞职报告》)、《退休资格认定书》(《退休批复》)、《调令》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养老保险如何补费?

参保单位职工补缴养老保险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现在仍是补费单位在职参保人员,二是应保未保期间与补费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提供资料:(1)《申请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报告》;(2)职工应保未保期间《劳动合同》或《招工登记表》(劳动部门盖章认可)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应保未保期间《会计凭证》原件和《工资表》复印件。

2、补缴标准:(1)基数:A提供职工应保未保期间每月《会计凭证》原件和《工资表》复印件的,按本人各年度月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B无法提供职工应保未保期间完整工资材料,但能提供补缴起止两个月《会计凭证》原件和《工资表》复印件的,经职工本人签名认可,按历年省均工资60%核定缴费基数;(2)费率:28%;(3)利息:1996年元月至1998年12月期间年利率为8%,1999年元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年利率为5%,2006年元月以后年利率为银行城乡居民整存整取定期存款1年期利率。补缴利息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三、如何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一)企业养老保险:1、提供材料:(1)《参保单位人员减少情况表》;(2)《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资格认定书》;2、经办人员维护历史缴费记录。如有欠费,单位应补缴企业养老保险历史欠费;3、待应缴保费到账(一般15个工作日)登记退休并出具《养老在职转退休登记表》到一楼社保局(退休待遇核定窗口)办理后续业务。

(二)职工医疗保险:1、提供资料:(1)企业提供《职工正常退休基本养老金审批表》;(2)机关单位提供《安庆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资审批表》;(3)事业单位提供《安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资审批表》;(4)行业统筹单位提供《退休函》及《退休基本养老金表》。2、测算在职转退休的相关费用(补齐不足年限)并登记退休。

注意事项:1、未参加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应及时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减少情况表》办理险种(不含医疗保险)停保及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2、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人员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费用的,应及时缴纳,凡超过3个月仍未到账的,将中止医保待遇; 3、城镇居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其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每4个月折算为1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其中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折算后,剩余年限不足4个月的,则按4个月折算;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重叠时段,不折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四、如何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从单位剥离?

安庆市社保查询 第四篇_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宣传材料之一)

一、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一)提供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2、《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批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7、市劳动监察支队登记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企业类)或《进编单》(机关、事业单位类);8、《工资发放表》(当月或上月)。

(二)注意事项:1、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应与《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人员排序一致;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应按《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序号排列装订;4、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通过审核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未通过审核的应当告知原由;5、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还应到缴税的地税分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办理那些险种?

说明:☆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暂不缴纳。*由市机关事业社保局经办。

三、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缴费基数,首次参保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时核定。

(一)企业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以参保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当年社会保险结算年度单位缴费基数。

(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新成立用人单位职工或用人单位当年新增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第1个月工资确定。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三)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五、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业务流程图

注意事项:(一)征缴计划内社会保险费缴纳:按月结算,统一征收。参保单位每月10日前到单位所属地税局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二)征缴计划外社会保险费缴纳: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且无法纳入正常月度征缴计划进行结算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可凭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开具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缴税地税分局缴纳。

※业务受理地点:安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市人社局三楼) ※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至25日(节假日不顺延)

※本宣传材料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负责解释,最终依据国家和省、市文件规定,今后国家、省、市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须知

(宣传材料之二)

一、用人单位怎样办理社会保险人员增加或减少?

(一)人员增加:1、用人单位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企业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须加盖市劳动监察支队专用章),机关事业单位附《进编单》或《调令》及其复印件。 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依法参加规定险种;2、《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应与《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人员排序一致;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应按《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序号排列装订。

(二)人员减少:1、用人单位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减少表》一式二份;2、根据“停止缴费原因”,附《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书》(《辞职报告》)、《退休资格认定书》(《退休批复》)、《调令》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养老保险如何补费?

(一)提供资料:应保未保期间的单位《劳动合同》(或劳动、人事部门招录表)、《职工工资发放表》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二)补缴标准:1、应保未保人员的补费起始时间最早为1996年1月,其中1996年1月后参加工作的,从参加工作之月起补缴。2、缴费基数为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缴费费率为28%。

(三)补缴利息:按年度计息法计算。其中1998年12月31日以前年利率为8%,1999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年利率为5%,2006年1月以后年利率为银行城乡居民整存整取定期存款1年期利率。

三、如何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一)企业养老保险:1、提供材料:(1)《参保单位人员减少情况表》;(2)《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资格认定书》;2、经办人员维护历史缴费记录。如有欠费,单位应补缴企业养老保险历史欠费;3、待应缴保费到账(一般15个工作日)登记退休并出具《养老在职转退休登记表》到一楼社保局(退休待遇核定窗口)办理后续业务。

(二)职工医疗保险:1、提供资料:(1)企业提供《职工正常退休基本养老金审批表》;(2)机关单位提供《安庆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资审批表》;(3)事业单位提供《安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资审批表》;(4)行业统筹单位提供《退休函》及《退休基本养老金表》。2、测算在职转退休的相关费用(补齐不足年限)并登记退休;

注意事项:1、未参加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应及时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减少情况表》办理险种(不含医疗保险)停保及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2、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人员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费用的,应及时缴纳,凡超过3个月仍未到账的,将中止医保待遇;3、城镇居民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其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每满4年可折算为1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四、如何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从单位剥离?

单位职工办理医保退休后,可以选择医疗保险与单位剥离。剥离后其大病救助费由个人自行缴纳。参保单位在医疗保险费(含超赡养率)和大病救助费均不欠费的情况下,填写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剥离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办理医保退休人员剥离手续。

五、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

(一)转出:1、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减少表》,终止社保关系;2、职工养老保险转出,应提供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一份;3、职工医疗保险转出,除提供参保人身份证(或有效户籍证明)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提供《医保就诊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转入:1、职工养老、职工医疗保险,凭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原件;2、失业保险转移还需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迁出证明》原件;3、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如何办理企业养老保险退费?

(一)提供材料:1、在职死亡。(1)户口注销死亡证明原件;(2)领取人(应为死亡人员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2、重复缴费。(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重复参保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费时,不论参保人是企业职工,还是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均只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资金,按规定应计入统筹基金的缴费不予清退,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七、如何办理社保登记变更、注销?

(一)变更登记:参保单位名称、地址、法人或负责人等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持《营业执

安庆市社保查询 第五篇_社保卡问答

社会保障卡问答

一、社会保障卡从什么时间开始取代老医保卡?

答:我市将从2016年1月5日启用社会保障卡用于医疗保险,届时参保人员手上的原医保卡将停用,医保账户中的余额直接转到社保卡中。

二、社会保障卡会把银行账户的钱和个人社保账户的钱混在一起吗? 答:社会保障卡既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卡,同时也是一张银行卡。但两个账户是分开管理的,不会混在一起。社保账号对应的是医保账号,就医、买药时只从医保账户中划去相应的费用;金融账号对应的是银行的个人账户,可以存取款、转账等。

三、哪些人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桐城市辖区所有参保人员均可以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首次参保任何险种时,均要同步在市人社局卡窗口办理社保卡申领。首张社保卡免费申领。

四、如何查询个人社保卡制卡情况和领卡地点?

答:参保人员登陆安庆市人社局网站社保卡栏目,查询本人的社保卡制卡状态和发卡银行。我市社保卡由五家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桐城农商行)负责发放工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银行发卡网点领卡。如果本人未申领,应到市人社局卡窗口填表申领(携带一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和有效身份证件)。

五、社保卡社保功能密码如何修改?

答:社保卡社保功能在领卡时已激活。社保功能初始密码为123456。需修改密码才能刷卡结算。可在药店、医院、社保卡窗口、自助服务机修改密码。

六、社保卡在异地可以使用吗?

答:社保卡芯片设计采用国家统一标准,金融功能可以全国通用。目前医保住院可全省通用,其他社保功能暂时只能在安庆市范围内使用。

七、在安庆(八县四区)参保,但是社保卡在异地已经办理,在安庆(八县四区)是否能直接使用?如果本人想在桐城重新申请办一张社保卡怎么办?

答:全省统一办理的社保卡在我市可正常使用。异地(指跨地级市)办的卡,开户银行是外地行。如果希望在桐城重新申办,可到市人社局社保卡前台填写“社会保障卡注销申请函”。重新申办需缴纳社保卡制卡工本费。

安庆市社保查询 第六篇_安庆人事考试网:2016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招聘8人公告

安庆人事考试网:2016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

公司招聘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8名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

2.必须同时具有学历与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一致;

3.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4.爱岗敬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首页查询招聘岗位,详见《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人员可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30日前,将填好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中:

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生源地+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例如:“张三+北京生源+策划编辑+新闻传播”。特别提示:2016年3月30日24:00之后送达的《考试报名登记表》,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1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有关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最低要求的,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首页查询审查结果和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6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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