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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款

时间:2018-07-22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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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款 第一篇_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个人存款的执法机关一览表

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个人存款的执法机关一览表

附表:

个人存款 第二篇_个人存款证明书

存款证明

编号 : 兹证明(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在我行开

立有存款账户,账户名 ,账号 ,截至 年 月

日 时该账户存款余额为(大写) (¥ )。 我行只对上述时点的存款真实性负责,对上述时点之后被证明人账户内存款发生的变化

不负任何责任。

该存款证明只证明该客户在上述时点的存款情况,不作其他用途。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联为客户联,复印、涂改无效;

2.此证明不能转让,不能用于质押,不能代替存单(折、卡等)作为取款凭证。篇二:

个人存款证明业务

1.个人存款证明业务

1.1.申请开立

1.1.1.dcc系统

1.1.1.1.操作程序

1.1.1.1.1.申请人在原开户营业网点(同城通存通兑网点可视同原营业网点)提出申请,

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

1.1.1.1.2.申请人需提供在营业网点办理的或购买的个人权利凭证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

证件原件,如为代理人代办,同时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申请资料;

1.1.1.1.3.营业网点经办人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审查内容包括:《中国建设银行

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的内容是否正确,申请人是否在《申请书》上签字;对申请人提供的

个人权利凭证与银行相应的个人账户核对,并对是否已被县级以上司法部门等有权或银行进

行冻结止付、是否成为银行个贷等业务的质押凭证等因素核查;存款人死亡后,申请人是否

按司法部门要求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等进行审核;

1.1.1.1.4.经办人员核查无误后,应立即通过系统(联动完成)或手工(需手工签发的)

对《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上待证明款项作止付处理,并按当日汇率将待证明款项

折算成人民币加总,标注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右上角空白处,待分级授

权之用。经办人、授权人同时在《存款证明申请书》的银行声明栏内经办人处签章;

1.1.1.1.5.对符合系统操作签发《个人存款证明书》的个人权利凭证,柜员启动“1689-

定期存款证明”交易,功能栏选择“1-开立”、客户名称栏输入“客户姓名(支持英文输入及

打印)”、证件种类栏输入“客户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栏输入“客户证件号码”、起始日期栏

输入“存款证明开始日期”、终止日期栏输入“存款证明截止日期”、账号/卡号栏输入“被证

明存款的账号”、账户编号栏输入“龙卡通、理财卡或存折定期账户出具存款证明的储种代码”、

存折册号栏输入“对存折类存款出具证明时的册号(卡类为空格)”、本册笔号栏输入“出具

证明时的存款笔号”、币别代码栏输入“被证明存款的币别代码”、证明书编号栏输入“存款

证明书的印刷号”;

申请人在止付期内,对同一存款再次申请出具内容相同的多份存款证明时,申请及审核

手续与“申请开立”时手续相同;系统操作时,柜员启动“1689-定期存款证明”交易,功能

栏选择“3—打印开立”,其它相关系统界面要素内容同“1—开立”时的输入一致;

1.1.1.1.6.系统屏幕界面相关要素输入正确后,经b级以上柜员授权并提交主机。交易

成功后,柜员按系统提示输出打印《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套打);成功后,柜员

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及申请人提供资

料一并送交网点负责人审核;

1.1.1.1.7.网点负责人对申请人提供的各种资料是否真实、个人权利凭证是否与银行个

人账户记录相符,存款是否处于不能出具个人存款证明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验证经办

人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右上角的金额折算是否正确;审核经办人填写或

打印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是否与《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相符,

待证明款项是否已作止付处理(系统签发的联动审核,手工签发的需提供冻结记录),止付时

间是否与《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有效时间相一致;

1.1.1.1.8.网点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第一

联、第二联银行声明中的网点负责人处签章或签字,营业网点在申请书第一联加盖网点业务

用公章后,交申请人作为领取存款证明书时的凭证。营业网点根据证明书额度的分级签发规

定,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第二联、《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两 联)、申请人权利凭证及申请资料一并送交有权部门负责人审核,办理签发手续;

1.1.1.1.9.当《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右上角标注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

以下,营业网点负责人可直接签发;当申请书标注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上,100万元(含)

以下由直接管辖行个人金融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发;当申请书标注金额在人民币100

万元(不含)以上,由营业网点将相关资料送直接管辖行个人金融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

无误后交由直接管辖行分管行长审核签发;

1.1.1.1.10.有权签发人审核签发后,即有权人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

第一联、第二联有权签发人处签字,网点负责人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第一联

银行签章处加盖营业网点业务公章;

【个人存款】

1.1.1.1.11.经办人审核客户提供的申请书第一联与银行留存的第二联及存款证明书核

对无误后,按照出具份数、编号等情况,在申请书“申请人领取个人存款证明书时填写”栏

处填写有关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章,同时请申请人验证无误后,在申请人或代理人栏签字;

1.1.1.1.12.经办人启动“1026”交易系统打印业务收费凭证收取手续费,收费凭证上加

盖办讫章、柜员名章及复核员名章(金卡以上vip客户免收手续费)。柜员将《中国建设银行

个人存款证明书》第一联、业务收费凭证第二联、客户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一并交申请人;

1.1.1.1.13.经办人员在《中国建设银行出具个人存款证明情况登记簿》上登记出具个人

存款证明情况。

1.1.1.1.14.营业当日网点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第二联、《中国建设银行

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第一联随当日凭证交直接管辖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

第二联留存营业网点。对已到截止日期的《申请书》留存联,原则上保管一年后随次年年末

最后一天会计凭证一并集中上交管辖行。

1.1.1.2.注意事项

1.1.1.2.1.“1689”交易支持对定期储蓄存款和凭证式国债适用,包括:存单、存单式

通知存款、定期一本通及龙卡通、理财卡内开设的整存整取账户、零存整取账户、通知存款

账户、凭证式国债账户等,其中零存整取存款账户开立存款证明后可以续存;

1.1.1.2.2.存款在挂失、冻结止付等状态下,不能开设存款证明;一份存款证明只支持

单一币种账户;

1.1.1.2.3.同一存款证明通过功能“1—开立”时可打印多份;通过功能“3—开立打印”

可对原先开立过的证明重复打印多次。系统联动销记重要空白凭证表外内部账;

1.1.1.2.4.起始日期只能维护成系统的当前日期(默认值即为系统日期);终止日期不输

则默认为该笔存款的到期日,如为多笔则默认为到期最近的那笔存款的到期日;

1.1.1.2.5.同一客户名下多笔存款开具在同一张证明上时,存款证明有效日期可以是系

统营业日之前的日期,但最早不能超过证明中多笔存款中最近一笔存款的开户日期;

1.1.1.2.6.个人存款证明起始日期在申请日期之前的,证明金额必须小于或等于存款证

明期间最低余额,且必须在存期以内,同时打印出账户明细作为审核材料。个人存款证明止

付日期在申请日之前的,不作止付处理;个人存款证明终止日期在申请日期之后的,必须对【个人存款】

待证明的款项作止付处理,且止付终止日期、个人存款证明终止日期及有效期截止日期必须

一致;

1.1.1.2.7.支持开具个人存款证明的最短有效期不限,最长有效期不超过二年;

1.1.1.2.8.功能“1—开立”执行成功后,系统自动启动“3—打印开立”功能;开立成

功后,系统自动将账户冻结;出具个人存款证明书的个人权利凭证止付期届满时,系统自动

解除止付;

1.1.1.2.9.当一份存款证明书涉及到多个账户时,这些账户名称、证件种类、及证件号

码必须一致方可办理(最多为同一客户的四个账户同时开具);

1.1.1.2.10.支持个人存款证明客户英文姓名的输入,并在存款证明书中打印输出客户英

文名称;因客户为出国留学而开具证明的,系统录入时尽可能同时录入客户的中文名称和汉

语拼音名称(国外部分学校需要英文名称)。

1.1.1.2.11.存款证明书输出打印成功后,系统自动启动“1026”交易收取手续费(对营

业网点负责人直接签发的可使用);

1.1.1.2.12.本交易为非账务性交易不可冲正,开立、撤销的存款证明份数可通过在“1693

定期存款特殊事务查询”中的“登录备注”栏位查询,栏位中“xxx:xxx:yymmdd:yymmdd”

第一组表示开立次数、第二组表示打印开立次数、第三组表示存款证明起始日期、第四组表

示存款证明的结束日期;

1.1.1.2.13.对本交易不支持开立存款证明的储蓄存款,如活期存款等,可通过手工填写

方式出具个人存款证明;手工方式出具个人存款证明时,须手工冻结止付证明款项,冻结时

只对部分证明的金额进行冻结,对未开立存款证明的金额可以支取,同时对个人存款证明书

编号并进行表外账特殊销号处理。存款证明书有效期届满的第二个工作日手工解除止付。

1.1.1.2.14.申请人以多笔储蓄存款出具一份存款证明时,个人存款证明交易一次可对最

多四笔存款进行止付处理,并生成一个止付编号。如超过四笔的应重新启动“1689”交易,

并由柜员在存款证明上注明,手续费按一笔收取;

1.1.2.证券业务系统

1.1.2.1.操作程序

1.1.2.1.1.投资人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并连同证券卡/龙卡通/

理财卡、有效身份证件交柜台经办人员;

1.1.2.1.2.经办人员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证券业务系统查询投资人的储蓄国债

余额;查询储蓄国债兑付日,确认个人存款证明有效期不超过最先到期国债的兑付日;

1.1.2.1.3.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打印特殊事务查询结果(备网点负责人审签核对),在系

统界面选择“特殊业务”菜单中的“协助冻结”子菜单,再选择“申请个人存款证明书”交

易,根据交易界面提示划证券卡/龙卡通/理财卡、录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市场代码、债

券代码、止付数量(百元)、止付日期、存款证明书编号,投资人录入密码,综合柜员授权确

认;

申请人在止付期内,投资人申请重复开立存款证明时,经审核(同申请开立)无误后,

通过界面选择“特殊业务”菜单中的“协助冻结”子菜单,再选择“重复开立个人存款证明”

交易,根据界面提示划证券卡/龙卡通/理财卡、录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原止付编号、存

款证明书编号,投资人录入密码,综合柜员授权确认;

1.1.2.1.4.交易成功后,网点打印“个人存款证明书”(套打),柜员将已加盖网点业务

公章及经办人名章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

书》、特殊事务查询打印结果及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一并送交网点负责人审核;负责人审核及额

度分级签发程序比照“dcc定期存款7-14的操作程序办理”。

1.1.2.2.注意事项

1.1.2.2.1.该系统主要针对“储蓄国债(电子式)”投资产品申请个人存款证明业务;

1.1.2.2.2.若存在不成功,根据屏幕提示向投资人说明原因;

1.1.2.2.3.核查时国债余额应不低于其申请出具存款证明的金额;

1.1.2.2.4.申请人以多只储蓄国债出具一份存款证明时,个人存款证明交易一次可对最

多四笔储蓄国债进行止付处理,并生成一个止付编号。如超过四笔的应重新启动“个人存款

证明”交易,并由柜员在存款证明上注明,手续费按一笔收取;

1.1.2.2.5.储蓄国债开立个人存款证明业务,通过证券业务系统与dcc系统共同完成;

经办人通过证券业务系统完成业务处理,通过dcc系统完成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与核算;

1.1.2.2.6.手续费以现金方式收取,通过dcc系统系统启动“1026”交易操作。

1.1.3.个人理财产品综合支持系统(高柜ccbs系统)

1.1.3.1.操作程序

1.1.3.1.1.客户向营业机构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理财产品协议书,并填写《中国建

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柜员审核客户身份证件与协议一致、且协议未到期后,为客户

办理存款证明书的开立;

1.1.3.1.2.柜员开立存款证明书前,根据客户要求决定是否启动“2486保证金账户发折”

功能,补打保证金账户对应的活期一本通存折;

【个人存款】

1.1.3.1.3柜员审核无误后,启动“2483特殊业务处理”交易,选择“1-存款证明”,功【个人存款】

能选择“开立”,输入客户名称、证件号码、证件种类、证明书的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开立

份数、委托申请单编号、资金结算账号、证明书书编号,b级柜员授权确认; 申请人在止付期内,申请重复开立存款证明时,经审核(同申请开立)无误后,启动“2483”

交易,选择“1-存款证明”,功能选择“补打”, 其它相关系统界面要素输入与功能“1—开

立”时的输入一致(除“已打印份数”栏外);

1.1.3.1.4.交易成功后,网点打印“个人存款证明书”(套打),柜员将已加盖网点业务

公章及经办人名章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

书》及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一并送交网点负责人审核;负责人审核及额度分级签发程序比照“dcc

定期存款7-14的操作程序办理”。

1.1.3.2.注意事项

1.1.3.2.1.“2483”交易只能在高柜办理,且只能针对保证金模式的理财产品;

1.1.3.2.2.已被质押的协议及协议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处于挂失状态时,系统不能开立存

款证明书;

1.1.3.2.3.同一笔产品,在同一笔止付期内,可以打印多份存款证明;

1.1.3.2.4.本交易不联动手续费收取交易,在dcc系统中启动“1062”交易操作;

1.1.3.2.5.在存款证明开立或解除后,通过“2482信息查询”交易,选择“6-特殊业务

查询”,功能选择“1-存款证明”,可以查询到证明开立的时间、开立次数、产品编号、存款

证明的冻结时间等内容;

1.1.3.2.6.对于可选择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如:利得盈),不能开具存款证明;开具

个人存款证明金额不能超过搭售的定期存款总金额;以个人外汇结构产品办理的个人存款证

明书的有效期,不能超出个人结构产品的投资期限,如建设银行提前终止该产品,营业机构

必须将已用于出具个人存款证明的交易本金保证金,冻结至存款证明书的有效期截止日。

1.2提前支取或兑付证明款项

1.2.1.dcc系统

1.2.1.1.操作程序

1.2.1.1.1.申请人向出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的原网点提交《中国建设银

行个人存款证明书》第一联原件、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为代理人代办,同时还需

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已用于个人存款证明的个人权利凭证;

1.2.1.1.2.申请人将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如为代理人还应将代理人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填写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第一联的背面相关要素

栏中;

1.2.1.1.3.经办人员审查《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原件是否涂改、伪造,原件 份数、编号及内容是否与网点记录相符,如为代理人代办,同时还要审查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

1.2.1.1.4.经办人员审查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是否与证明书及网点记录相符;申请人用

于出具个人存款证明个人权利凭证上姓名、金额、币种、账户账号、存入日、支取日等内容

是否与证明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网点记录相符;

1.2.1.1.5.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在存款证明书第一联背面经办人处签章并将上述资料一

并交给网点负责人审签授权;

1.2.1.1.6.网点负责人对《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原件、份数、个人权利凭证、

有效身份证原件与网点记录、签发权限等逐项核实无误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

书》第一联背面网点负责人处签章或签名;

1.2.1.1.7.属系统签发打印的存款证明书,由经办人员启动“1689-定期存款证明”交易,

功能选择“2—撤消”(其它要素输入同“功能1-开立”);撤销成功后,系统自动启动4—打

印撤销功能,经办人员根据界面提示输出打印“个人存款撤销证明书”(在原证明书背面打印);

手工签发存款证明的证明款项逐一进行手工解除止付处理;

1.2.1.1.8.经办人员完成对客户证明款项的解除止付处理后,将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用于存款证明的个人权利凭证退还申请人;

1.2.1.1.9.经办人员在《中国建设银行出具个人存款证明情况登记簿》相应栏目登记个

人存款证明有效期变更的有关情况;

1.2.1.1.10.营业当日,网点将申请人退回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第一联原

件随会计凭证交直接管辖行稽核部门留存。

1.2.1.2.注意事项

1.2.1.2.1.执行2—撤销功能时,开立次数和存款证明编号可随便录入任何数(系统不

与开立时的内容核对),证明书的打印次数以此处所录入的开立次数为准;

1.2.1.2.2.同一份存款证明书涉及到多个账户时,可以分次对其中的某笔或部分账户撤

销;撤销成功后,系统自动将账户解冻;

1.2.1.2.3.执行该交易时,对申请人应退回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原件份

数,可通过1693定期存款特殊事务查询中的“登录备注”栏位查询或《中国建设银行出具个

人存款证明情况登记簿》记录中查询;申请书提出申请时必须将全部已签发的存款证明书原

件退回。

1.2.1.2.4.对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须通过“居民身份信息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

查。

1.2.2.证券业务系统

1.2.2.1.操作程序

1.2.2.1.1.投资人需解除个人存款证明时,向出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的

原网点提交《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第一联原件、证券卡/龙卡通/理财卡、有效身

份证件;

个人存款 第三篇_XX县支行(个人金融部)存款工作分析总结

XX县支行(个人金融部)“开门红”个人存款

工作分析总结

(2014年4月)

一、 一季度个人存款发展基本状况

现对一季度“开门红”个人存款业务发展进行深刻剖析,以便分析查找问题,为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

至3月末,我行个人存款增长缓慢,全行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XX亿元,比年初增加XXXX万元,同比增长XXXX万元,完成XX分行下达全年计划的48.9%。

从同业情况来看:3月末我行储蓄存款余额在XX四大行占比38.38 %,增量占比26.19%,储蓄存款余额列居同业第一,增量占比列居同业第二位(第一位为XX行29.34%)。

从网点情况看:全行15个网点,比年初增长XXX万元的网点有X个,分别是XX支行(XXX万元)、XX支行(XXX万元)、XX分理处(XXX万元),增长金额共XXXX万元。比年初负增长的网点有3个,分别是支行营业室(-XXX万元)、XX支行(-XXX万元)、XX分理处(-XXX万元),负增长金额共XXX万元。其中,负增长300万元以上的网点有2个,负增长金额XXX万元,占全行储蓄存款负增长额的XX%(其中营业室占X%、XX支行占X%)。

二、 目前个人存款业务发展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观我行最近这几年储蓄存款发展,储蓄存款发展波动起伏仍较大,仍没达到均衡发展的良性态势。部分主要指标不太理想,存款发展不均衡现象比较突出。表现在:主要是存款季节性变动大,特别受几大储源影响较深。如XX支行、XX分理处季节性的海产品养殖、边贸收购投入;XX支行的甘蔗款集中代发;XXX支行、XX分理处等网点的征地款发放,及XX支行等网点的南海渔船燃油补贴等,对我行的储蓄存款季节性、时段性影响较大,造成我行个人存款大幅波动,影响到我行存款的均衡发展。

二、业务发展缓慢原因剖析

(一)主观方面

1. 对业务发展和市场的形势变化判断不够准确及时,思想认识不到位,态度过于乐观,未能客观分析总结宏观调控对我行业务发展带来的影响。

2.网点发展后劲乏力,储源储备及竞争优势不足(尤其是县城网点),导致一季度末储蓄存款大幅下滑。平时每到月底存款都下降也是竞争优势不足的综合表现。

3.新业务推广营销乏力。一是信用卡分期业务是我行中间业务收入新的增长点,但从去年X月份大力推广以来,业务发展缓慢,表现在贷记卡分期商户拓展与交易额不匹配,分期业务消费额仍然较低。主要是大部分网点对贷记卡分期不重视,只关心商户拓展,不注重分期业务的宣传营销,没

能有效吸引客户消费分期,导致分期交易量及收入不够明显。二是对于今年度新增的考核指标政策研究不透彻,措施落实不及时,网点对小指标重视不够,安于现状、怕麻烦,有畏难情绪。导致任务完成不理想。比如个人产品交叉营销率等。

4.网点对贵宾客户的识别、维护力度不够,未能利用个人优质客户系统、贵宾理财系统等工具进行有针对性的营销。

(二)客观方面

1.去年个人存款年底时点数冲高,成为全市唯一完成任务的支行,今年难免盘整回调。再从往年的数据来看,XX支行已连续三年大幅完成开门红个人存款任务,今年已是第四年。从春季行动的考核结果来看,今年个人存款压力很大。

2.贵宾客户关系维护不力,服务渠道空缺,导致贵宾客户忠诚度不高,部份中高端客户流失到新开设的几家营销力度很大的地方银行网点。【个人存款】

3.由于资本逐利本质,月末他行高价买走部分贵宾客户资金,导致月末存款下滑。

4.同业各行经过前两年的发展,在硬件和软件各方面的竞争力不断增强,已经蓄势要赶超我行,如农商银行采取了包括人事和绩效奖惩等措施,加大储蓄存款时点争抢力度。

5、个人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季节性存款变动较大。由于之前我行个人结构性存款部份品种较他行竞争力不足且不算存款任务,致使存款流向他行购买更高收益理财产品或虽购我行产品但却不能按存款考核。另外,XX支行属于传统海产品养殖捕捞大镇,每年2-4月是购买种苗、饲料、机具等需要大量生产资金季节性投入的时期,导致存款大幅波动。

【个人存款】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通过抓重点黄金时段营销,抓储蓄资金源头拓展,抓理财产品稳存吸存功效的发挥,抓贵宾客户金融资产的维护与拓展等,紧盯市场、紧盯同业,加强对个人存款的监测和分析,实现重新夺回增量市场份额四大行第一的目标。

(一)强化分层服务,做好个人存款稳定增长工作

努力搭建和提升为贵宾客户服务的渠道与环境,着力提升客户关系营销管理能力,尽快实现从产品营销向客户营销的转变,由做产品到做客户,加速推进我行个人客户结构调整和优化步伐,最终实现“客户大行”到“客户强行”的转变。

一是强化市场份额意识。始终将个人存款资金组织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强化激励考核,充分调动全员组织存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个人存款营销活动。

二是加强帮扶指导力度。加强对负增长网点及增量不明显网点存款工作的指导和帮扶,对网点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及时落实并做好解释,查找原因,解决存在问题,尽快扭转存款增长的不利局面。

三是加强重点储源营销。做好零售业务批发做源头营销工作,带动整体业务发展。重点做好征地拆迁款、南沙渔船补贴发放的跟踪服务工作,以及校园一卡通、代收学费营销工作。其次,做好重点市场的名单制管理及营销工作。

四是加快产品创新步伐。以产品带动个人存款增长,认真挖掘客户需求,满足中高端客户资金保本增值的目的,提高客户对我行的忠诚度。我行已成功向省分行申请定制属个人结构性存款的保本浮收益的理财产品,以后将继续做好产品定制工作,为稳定我行中高端客户,保证个人存款稳定增长提供产品保证。

五是拓宽客户服务渠道。我部已拟定《贵宾客户服务方案》,计划与XX市十大行业里面经营得比较成功的50家商家洽谈合作,凡是我行的贵宾客户去消费都能享受一定折扣和附加服务的优惠,带给客户实实在在的优惠,从而提高客户对我行的忠诚度。

六是提升优质服务水平。通过改善网点服务环境,提高贵宾专属服务区的利用,不断提升网点文明服务质量,二级支行以上网点必须按照“五个要求“为贵宾客户提供一对一私密服务,增强网点对中高端客户的特别竞争力。

个人存款 第四篇_家里有30万元存款如何理财

家里有30万元存款如何理财

家里有三十万元存款,是投资买房还是用来投资理财?怎样合理理财? 小编今天跟大家分析下这样的家庭该如何去理财。

这样的家庭平时能够留足三个月的家庭日常开支即可。从目前看该家庭可以每月从收入中拿出2000元进行基金的定投,(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建议 投资两只股票型的指数基金,一只投入800元,另一只投入1200元),其他可以一部分存活期存款,即取即用。另一部分可以购买货币基金产品,增加一定收 益。其他的可以考虑投资收益较高的债券型、股票型基金(注:高收益高风险,收益风险并存)。 同时还可以拿出一部分来投向市场上的互联网理财产品。 家里目前有房子还有三十万元的存款,根据当前的市场现状进行分析,如果不是为了换房居住,建议暂时不要进行房产投资。而且急需用钱时房产不宜变现(相对而言)。

建议该家庭把三十万元存款进行合理的规划,一部分放在定期存款里,定期存款分为,整存整取、整存零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等。其中整存整取利率最高,是个人 将其人民币存入银行,约定存期,存期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 三年、五年,存款基准年利率分为为2.6%,2.8%,3%,3.75%,4.25%,

4.75%,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存款。每个家庭可根据自 身的资金需求来选择存期,这种理财方式到期后本金收益“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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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款 第五篇_婚后用个人婚前存款购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用个人婚前存款购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情简介】

戴先生与庞小姐2013年5月10日登记结婚,2014年10月,戴先生用自己婚前的存款在深圳市罗湖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015年3月戴先生与庞小姐发生婚变,庞小姐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该房产。

【意见分歧】

对于本案中登记在戴先生名下的商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 戴先生婚前的个人存款属婚前个人财产,戴先生用该存款购房只是个人财产的形式发生了改变,不会改变个人财产的根本性质,故该房屋仍应属戴先生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观点认为,该套房屋虽然是用戴先生个人婚前的存款购买,但购房是在戴先生与庞小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戴先生个人婚前财产已经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了混同,该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庞小姐有权要求分割。

【律师点评】

知名深圳婚姻律师团马成律师同意第一种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戴先生婚前个人存款应属其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戴先生婚前个人存款不

因戴先生与庞小姐登记结婚而发生改变,仍属戴先生的个人财产。本案中戴先生用个人财产所购房屋不论是投资还是居住,该房屋本身只是一种财产形式的变化,并不能作为一种收益,所以也不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实践中还存在一个重大问题,即婚姻关系的存续是否会导致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进而将婚前个人存款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此,马律师分析认为,虽然《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现实生活中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非常有可能。若本案中戴先生在与庞小姐结婚后,将夫妻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存入戴先生婚前个人存款账户,并从该账户中取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无特殊约定情况下,经过多次的存入和支出之后必然导致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无法区分。在发生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的情形下,马成律师认为,只有婚前个人财产的金额明显高于婚后夫妻共同经营所得财产的,才可以将混同部分分割一部分出来作为个人婚前财产,否则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戴先生用婚前个人存款购房,只是个人财产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且不存在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混同,故戴先生用婚前个人存款所购房屋应属戴先生的个人财产,庞小姐无权要求分割。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6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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