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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时间:2018-07-11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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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一篇_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类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明确各类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凡在生产和管理中使用的单位价值不高(2000元以下),或使用期限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不改变其原有实物形态且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有形资产,不论其是否在财务账面上列入低值易耗品,也不论其来源如何,公司都将按本办法的规定列入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第三条 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的物品主要分为以下八大类:

1、工具:生产及维修中使用的五金工具和各种电(气)动工具,如螺丝刀、扳手、锯、锉、电(气)动螺丝刀、电(气)动扳手、手钻等;

2、设备:生产及维修中使用的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小型设备,如电焊机、气焊(割)设备、台钻、切割机、水泵等;

3、仪器仪表:用于计量及工艺操作的各种量具、仪表,包括万用表、各种摇表、电阻器、电流表等;

4、化验、检验仪器:用于各种化验、检验、测试的器皿、器具等;

5、办公家具及用具:办公用各种桌椅、橱柜、计算器等;

6、通讯器材:办公及生产中使用的电话机、对讲机等;

7、生活及劳保用品:食堂及职工宿舍所配备的各种设备、用具、橱柜、电视及其他劳保用品等;

8、其他:不属于以上种类,但符合低值易耗品管理范围的其

他资产。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品种多、类别杂、管理繁琐,为分清责任,明确界限,对低值易耗品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 工厂负责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劳动防护用品、工机具的采购计划、维修计划及使用管理。

第六条 综合部负责办公设施的管理、物资的采购供应、并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进行考核、检查。

第七条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发放。

第八条 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责任人负责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和换领、交接,并对人为损坏和遗失负责。

第三章 相关标准

第九条 办公家具及用具、通讯器材、生活用品及其他类低值易耗品的配置标准由综合部制定和调整。

第十条 各种工具、设备、仪器仪表、化验检验仪器类低值易耗品的配置标准由工厂制定和调整。

第十一条 各类低值易耗品以其寿命长短为使用期限,除非其失去使用价值或无修复价值,否则,一律不得无故以旧换新,而且丢失后应按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以上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提出理由,原制定部门修订后向各部门重新下发。

第四章 领用及保管

第十三条 各类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入库、保管和领用执行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仓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有关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行政及业务仓库专设“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

簿”,按部门进行登记,责任到部门。

第十五条 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实行责任制,各部门内部必须建立“低值易耗品使用登记簿”,对所使用的物品按使用人进行登记;低值易耗品的保管,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 各部门所使用的各类公用工具、设备等,其责任人为本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

第十七条 首次领用办公用品及各类工具时,必须凭综合部开具的“通知单”,在相应的配置标准范围内按《仓库管理办法》中的出库手续办理。

第五章 物品更换

第十八条 部门或员工个人换领物品必须以旧换新(消耗品除外),部门领导必须现场查验实物,认为确无使用价值和修复价值后,填写 “以旧换新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交回旧品后,按程序换领同型号新品。无特殊情况,不得换领超过原标准的新品。

第十九条 办公家具由综合部统一配置,一般不执行以旧换新;如需增加,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使用意见后报总经理例会研究批准。

第二十条 通讯器材一般无库存备用品,需要报废时,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意见,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购买后,交回旧品,换领新品。

第六章 交接及退还

第二十一条 部门内部人员岗位调动,各部门应根据双方的交接清单,对部门内部“低值易耗品使用登记簿”进行调整,对其按新岗位所使用的物品进行重新登记。

第二十二条 部门间人员调动,由综合部办理有关手续。综合部除办理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原部门办理移交,由调出部门办理退库手续。

第二十三条 部门间人员调动,根据工作需要,如果原物品及工具由本人继续使用,要由本人和调入部门负责人签字,经综合部批准,保管员核对后,调整“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簿”上的“领用部门”栏,并相应调整责任部门。

第二十四条 因不需用或离职等原因,员工使用的物品和工具需要退库时,由责任人填制红字“领料单”,并送仓库退还。仓库保管应检验其完好性(家具退库一定要检查钥匙的完整,电器退库一定要接通电源检查)。如完好,则由保管员签字确认,在相应登记簿上注明退库日期并注销;如物品已经损坏,按赔偿规定处理,否则,综合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章 检查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仓库保管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进行检查,如仍可用,请换领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人员修复。初次申领可领用新品,如果库存中有离职人员退回或因不需用而退回的旧品时,也可以旧换旧继续使用。

第二十六条 综合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责任人对所使用物品的保管情况。如发现有遗失工具、物品的情况,应责令责任人在一定时间内补齐,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方式有:责任人按原型号补购;按全价赔偿后重新领用。 第二十七条 如发现有人为损坏工具、物品的情况,视情况进行赔偿:

1、办公家具、通讯器材、小型设备、仪器仪表等可修复的物

品损坏,责任人必须赔偿所需维修费用。

2、办公工具与办公家具损坏,由责任人赔偿半价。

3、其他损坏严重、不可修复的物品,一律按全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 赔偿手续:责任人持仓库开具的损坏或遗失物品清单及价格证明,到财务处缴款,然后凭收据到仓库办理以旧换新或重新领用手续。

第八章 工具的借用

第二十九条 除按标准为各部门和个人配置的办公、生产、生活工具和用具外,公司仓库备有一部分不常用操作工具备借,但不能长期领用。

第三十条 各工具借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周,如需继续借用,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十一条 借用及归还手续:

1、借用人员借用工具必须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与仓库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借用;

2、借用人员应按时归还借用工具;仓库保管员负责对借出工具催收;如有丢失或损坏,按本办法第七章的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3、工具归还时,借用人员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注销。

第九章 旧品的报废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及仓库要每半年对在用物品进行一次清查。对经鉴定已失去使用价值或无修复价值,又不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报废工具及物品应列出清单,填写“工具报废申请单”,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后,就地报废并联系处理。所得款交财务部门后,差价损失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二篇_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严格其购置、保管、使用、内部转移和处置手续,保证低值易耗品的安全、完整,制定本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范围

1、管理用具,指企业管理中的各种家俱用具,如沙发、椅子、桌子、保险柜、文件柜等。

2、电子产品,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电子产品,如MP3、MP4、优盘移动硬盘、电暖气、电话机、对讲机等。

3、经营用具,指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各种工具用具如生产工具、工装、量器具、消防器械、劳动防护用品等。

4、 公司规定的其他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的申购程序

1、申购:各科室应本着节约降耗、经济适用的原则,在充分利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对经营管理确需购买的物品 ,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采购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报销时需附后勤处备案登记单。

2、采购:购买大宗、批量物品符合招投标采购要求的,要进行招投标,重大采购要签定采购合同。属零星采购的,应按照“比质、比价”的原则,择优选择供应商购买。

3、验收登记: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由后勤处、使用科室、采购人员三方进行验收。同时,后勤处、使用科室要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三、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

1、台帐管理:后勤处建立一级管理台帐,各科室建立二级管理台帐,台帐内容有别类、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使用科室或使用人、使用变更登记等。后勤处和各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台账的管理工作。

2、责任管理:凡属个人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其使用人为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人;凡属非个人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其使用科室为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科室,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

3、每年12月,各科室将台帐与实物进行数量核对,然后再与后勤处进行账目核对。

四、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首次领用的,领用人需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后,领用人在低值易耗品台帐上签字领用,领用人即为责任人,须保证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

再次领用时,应“交旧领新”,并做好销旧领新的台帐记录,领用人签字确认。如所交旧资产报废的,应由各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报废申请,写明报废原因,经后勤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五、低值易耗品的退还及调拨

使用人员岗位调动或调离退休时,需将本人领用的物品交回原使用科室,由科室台账专管人员做好退还记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退还。

调拨给其他科室使用的,由调入科室填写调拨移交单,由后勤处负责调拨,并及时进行台帐记录变更。

六、低值易耗品的盘点与报废

各科室应会同后勤处每年12月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确保一、二级台账的一致性。

对物品使用中因正常损耗报废的,应提出申请予以报废,经后勤处审核,并备案。

报废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需经后勤处、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做报废处理。

报废物品应交后勤部门统一处置,未经允许科室不得自行处置。

外界捐赠的低值易耗品,应增加低值易耗品的台帐记录,并明确使用部门,由领用者签字确认。

七、处罚

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的,要查明原因,由领用人或领用科室照价赔偿;属于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的,应依据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未经批准及登记,随意挪用、转移、处置,追究责任科室和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按市价赔偿。

八、后勤处为各科室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实体单位、子分公司参照执行。

2015年2月3日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三篇_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和规范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强对低值易耗品实物的管理,各系统综合部做到对低值易耗品实物的使用保管部门及责任人明确,总量清晰、资产状态清楚,集团资产主管对低值易耗品总量清晰、资产状态清楚,便于集团低值易耗品的总体调控。 2.基本原则:

2.1集团各部门、各系统要根据经营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合理核定低值易耗品需要量,既满足需求,又避免财产闲置和浪费。同时保证其完整,充分发挥其功能。

2.2所有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表格必须保留书面材料备案,资产管理台帐需录入计算机生成电子文档。对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的相关表格的填写、传递、保存等工作进行明确和规范。 2.3各系统要完善技术管理、统计、维修保养和清查制度。

2.3.1 必须保管好各项技术资料,建立技术档案,对低值易耗品在使用期内发生的维修保养、放置地点转移、使用保管人更换、报废处置等动态都要进行登记。 2.3.2加强维修、保养,使低值易耗品处于良好状态。

2.3.3坚持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资产存量和技术状况清楚。 3.部门分工及职责:

3.1集团管理管理中心行政部资产主管为低值易耗品的掌控和调配负责人,其职责是:

3.1.1从集团角度宏观掌握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对低值易耗品实行动态管理,合理调配,充分发挥低值易耗品效能。

3.1.2审查各系统提报的计划,根据集团低值易耗品存量和实际经营工作需要,提出添置、调配和处置意见。

3.1.3参加低值易耗品的调配、报废鉴定、清查盘点等项工作,并对低值易耗品盘盈、盘亏和毁损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1.4负责指导低值易耗品的技术管理。

3.2各系统综合部是低值易耗品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3.2.1编制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掌握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和配备,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设备利用率。

3.2.2根据经营工作需要,提出低值易耗品增添、调拨、维修、报废、处置意见。

3.2.3主持本单位低值易耗品的验收、调配、维修、报废鉴定、清查盘点等项工作,并对低值易耗品盘盈、盘亏和毁损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2.4建立“低值易耗品资产分类台账”,对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进行登记,保证账物相符。 3.3集团网络主管是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的主管责任人,其职责是:

3.3.1审查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需求计划,根据集团相关设备的的存量情况和经营办公需要,提出电子

计算机配套设备的增添、调拨意见。

3.3.2参加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的调试、验收、报废鉴定、清查盘点等项工作,并对相关设备盘盈、盘亏和毁损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3.3负责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的技术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建立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的“资产分类台账”,保证账物相符。

3.4 财务部是低值易耗品的财务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3.4.1参与新增、维修项目的报批工作。

3.4.2监督低值易耗品购置和修理费用的支付,办理结算,登记“低值易耗品明细账”。 3.4.3负责办理低值易耗品购置、调拨、维修、出售、报废等增减变动的会计事项。 3.5低值易耗品的使用保管部门(人)的职责是: 3.5.1负责所保管低值易耗品的完好和合理使用。

3.5.2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添置、修理、调拨、报废等建议;参加低值易耗品的验收、清查盘点、报废清理等工作,保证账物相符。

3.5.3 定期对所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维护保养,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其有效运行,提高完好率和使用率。

4.低值易耗品的范围:

4.1 单位价值50元以上(含50元)、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办公家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4.2 对于单位价值不足50元,但属于专用工具的,也一并纳入低值易耗品分类中按要求管理。 4.3 同种类资产单位价值分别在2000元上下的,按从属多数的原则确定为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由集团制定统一的低值易耗品目录。 5.低值易耗品的编号:

5.1 低值易耗品编号由两组字母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第一组字母是单位代码,第二组以字母“D”表示低值易耗品;数字表示低值易耗品序号。例如:HJ-D-001。

5.2 资产编号是集团和各系统低值易耗品的基本标志,是进行低值易耗品盘点、处置等的依据。低值易耗品编号必须是唯一的,即每一单位低值易耗品对应唯一编号,不得重复。低值易耗品编号不得随意变化,如有变化必须通知行政商管部。

5.3 低值易耗品取得后,由主管部门依其类别予以编号,并粘贴“物品状态与责任标签”,注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启用时间、责任人、资产状态等。 6.低值易耗品购置和处置的审批权限:

6.1 低值易耗品购买按集团现行审批流程办理(见附件)。

6.2 新增低值易耗品,由各系统自行验收,其中属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的,集团网络主管参加验收。 6.3 报废低值易耗品,单价300元以下的,由各公司自行鉴定;单价300元以上(含300元)的,行政部、

财务部参加鉴定。拟报废的低值易耗品中属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的,集团网络主管参加鉴定。 7.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 7.1 低值易耗品增加:

7.1.1低值易耗品验收时,要认真仔细地核查实物(含随机备件和工具等),进行必要的运转试验,并清点有关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等)。

7.1.2由各系统综合部(集团管理中心由行政部)填写《新增资产验收单》到行政商管部办理入库手续。 7.1.3 接受投资转入、捐赠的低值易耗品(小礼品除外),由行政商管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估价后,予以入账。

7.2 低值易耗品调拨:

7.2.1 各系统多余或不用的低值易耗品,综合部应及时报告行政商管部会申请外调,商管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各公司多余或不需用的低值易耗品及时调出。

7.2.2 低值易耗品调拨时,由调出单位资产主管填写《资产转移申请单》,经审批转入调入单位后,行政部、财务部调账。严禁在没有资产调拨单的情况下私自进行资产转移。

7.2.3 对调出的资产,调出单位应按现状保持其完整,并维护、保养好,不得任意拆卸、调换或挪作他用。

7.2.4 各系统之间调拨低值易耗品,按财务核定的摊余价值实行有偿调拨。 7.3 低值易耗品报废和处置:

7.3.1 低值易耗品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报废和处置:

7.3.2 主要部件损坏严重、配件无来源,无法修复的;修复价格较高,同购置新资产比较,无修复价值的。

7.3.3 因设备陈旧、技术性能低,无法适应经营办公需要的; 7.3.4 因事故或意外灾害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7.3.5 经集团批准的对外投资、出售、转让、赠与、盘亏等非报废情况下的资产减少。

7.3.6 低值易耗品报废,原则上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集中鉴定审批一次,特殊情况根据需要随时申请,由使用单位综合部发起《资产报废和处置审批表》审核流程,综合部、财务部、行政部商管部备存。 7.3.7 低值易耗品经鉴定批准报废后一周内处理完毕,财务部参与废旧物品的评估及审核,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财务部入账后方可调账;如需相关清理费用,按集团费用审批权限执行。 8. 低值易耗品的计价及摊销,按财务部按相关规定办理。 9. 低值易耗品的清查

9.1盘盈、盘亏、损坏及报废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在会计处理时不得相抵

9.2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人员、使用保管人员变动时,应填列资产清册办理移交。 10. 附则

10.1 本管理办法由集团管理中心行政部制订、修改并负责解释。

10.2 本管理办法自2014年6月1日起实行,以往任何版本的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同时失效,各类签字流程及报批程序均以此版本为准。

操作流程 新增资产操作流程

资产调拨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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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四篇_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提高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率,减少浪费,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低值易耗品是指各种价值低,使用时间短并不纳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物料资产。按其用途可分为以下四类:

2.1.1 生产用工器具。主要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生产用工具、器皿、小型机具、五金配件、车间辅助材料,实验室使用的化验器具、设备等;

2.1.2 管理用具及家具备品。主要是指在管理工作中使用的办公用品、家具备品。

2.1.3 后勤服务用具。主要是指厨房、卫生、洗涤、娱乐等方面的用具。

2.1.4 周转材料。主要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工具性材料。

2.1.5 劳保用品。

2.2适用范围:赛莱拉科技园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

3.1.1负责低值易耗品的申购汇总、报批、采购。

3.1.2负责低值易耗品的保存、调配、发放。

3.1.3负责低值易耗品的的使用监控、分析。

3.2使用部门的职责

3.2.1 本部门低值易耗品的申购。

3.2.2 低值易耗品的合理使用。

3.2.3 本部门低值易耗品使用异常分析。

4、低值易耗品的申购

4.1月采购计划:低值易耗品申购按谁使用谁申购的办法进行申请。申购以月为周期,每月25日前根据本部门下月工作计划,进行月采购申请。

4.2零星申购:原则上除不可预计性的物品配件外,不安排零星采购。如遇特殊确实需要零星采购时,由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厂长批准后交相关采购人员采购。

4.3月计划采购流程图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5、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5.1. 公司的办公用品、易耗品的领用按部门需要集中进行领用,并填写领用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方可到人事行政部门领用,人事行政部应建立办公用品、易耗品库存备查帐,财务组织定期盘点(每月一次)。

5.2. 月末各部门按类别汇总交行政人事部门进行审核,最后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将本月预算与本月实际领用按部门进行核算,并将预算与核算对比表予以公示。

5.3. 若有标明以旧换新的,必须将旧物品交回方可领取新物品。

5.4. 低值易耗品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使用部门以“维修申请单”的形式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人事行政部核实后方可进行维修;鉴定无维修价值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后进行报废更新,报废的低值易耗品须退回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定期统一处理。

5.5. 对于一些稍耐用的离职需归还的物品,例计算器、电话、订书机剪刀、尺子等,统一在个人领用物品登记表(编号为HR2013-行政制度A006-01)上签收。

6、低值耗品的管理

6.1. 为使采购人员能掌握各部门耗用低值易耗品的品种情况,各部门应将本部门常用的品种规格汇总目录明细交给人事行政部备案,并定期更新。

6.2. 每月25日前各部门应提交下个月的采购计划,由人事行政部汇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集中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根据计划集中统一采购。原则上除不可预计性的物品配件外,不再安排零星采购。

6.3. 易耗品、车间零配件等产品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凭发票和入库单向财务部报销,对于不合格的物料不得办理报销手续。产品的验收原则上以产品的使用部门为准,有关新产品的说明书、保修凭证等资料由使用部门和人事行政部分别保管,以备查询和维修使用。物料购回后直接发到使用部门的,也要先办理进仓手续,再由领用人办理领手续。【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6.4. 所有购进的低值易耗品分设两个小仓库保存。生产用零配件设一配件小仓库,由生产部管理;办公用品等其它物品另设一小仓库,由人事行政部兼管。化验用的药品、用品等购进后由化验室一次性领用。两个小仓库均应设置库低值易耗品台帐。

6.5. 对于视同固定资产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将按公司固定资产编号原则对其编号、张贴标识、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6.6. 劳保用品发放根据公司的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定期向员工发放。

7.附则

7.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其修改和补充,须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总经理签署之后,方可执行。

7.2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8.附件

附件1:《采购申请单》:编号:HR2013-行政制度A005-01

附件2:《月采购计划汇总表》:编号:HR2013-行政制度A005-02

附件3:《进仓单》:编号:HR2013-行政制度A005-03

附件4:《低值易耗品领用申请单》:编号HR2013-行政制度A005-04

附件5:《低值易耗品月领用汇总表》:编号:HR2013-行政制度A004-05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五篇_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 .总则

1. 为加强低值易耗物品管理,严格控制行政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二.低值易耗品范围

1. 本办法管理之低值易耗品范围为公司办公用品、印刷品、办公室汽车用清洗用品及劳动保护品等。

2. 其他物品根据公司特性可列入管理范围。

三.管理体制【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1. 公司行政部为低值易耗品之采购、管理部门。财务部为核算监督部门。

2. 公司设立物品明细帐和库存统计表进行管理。

四.物品的采购、入库

1. 凡公司或部门需采购之物品,均须填写购物申请,经行政部汇总编制计划,经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

2. 采购本着节省成本、价廉物美、急需办原则,不得谋私利。

3. 采购物品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制有关物品帐目;凭发票和入库单向财务部报销。

五.物品领用与管理

1. 在库物品由行政部负责保管,指定专人管理。

2. 在库物品,按月或按季节定期盘点,填写库存统计表,注明盈亏值,说明原因,报财务检核。

3. 公司制定各级人员低值易耗品的须用标准和使用期限,并定期改进,依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适当倾斜、变通。

4. 公司发放物品可分定期(月初)一次性领用和随时领用。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簿。公司对员领用费用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并与成本效益综合评价。]

5. 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设计测量工程用具)等,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领

用。

6. 物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行政、财务部门审核注销;职工调离,须归还物品的应交回原物,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7. 公司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定期向有关员工发放。

8. 行政主管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情况下,使库存资金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

六.附则

1. 公司耐用物品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2. 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科学管理,既避免断档脱节,又防止积压浪费,做到物尽其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以上简称物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节、节约使用”的原则,对物品的计划、采购、保管、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定期核对帐、卡、物,经常保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卡物相符。

第三条 学校有关部门要配备政治思想好,工作负责,廉洁奉公,并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物品供应管理和会计工作。要经常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教学、科研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第四条 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应经常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对于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人员,应该表扬与奖励,对工作不负责或违反制度的失职人员,应该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对错误认识程度,给予适当的批评或处分。

第二章 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购置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所标的物品(材料、低值品、易耗品)是指包括教学、科研和行政等各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材料是指一次性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等。

低值品是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

易耗品是指容易破碎或消耗的物资(有的单价可能超过固定资产最低价格界限)如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实验小动物等。

第六条 物品的购置必须制订计划。学校各院(系)实验室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应及时向设备科提出年度、季度、月度的物品需求计划,设备科汇总后根据库存情况,制定各类物品采购计划。

1.年度计划:对于指令性计划的物品,必须依据实际需要数、库存定额及经费可能按规定编报年度计划。

2.季度或月度计划:各实验室季度、月度所需物品必须在上季度末和上月二十日前报设备科,设备科再根据库存常备量,制订季度、月度采购计划。

3.临时计划: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临时需要的物品则在任何时候可临时计划申购。

编报物品购置计划时,对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必须填写清楚,如因填写 错误造成差错者,由编报单位负责。

第七条 采购物资原则上由设备科负责办理,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资政策和规定,熟悉市场供求信息,根据科长批准的计划进行工作,努力争取物优价廉,及时采购,保证供应。

各实验室计划外急需的零星、专用物品,在设备科同意和指导下也可自己负责购置,以免影响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 物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对贵重、稀缺和进口物品,使用部门应指派有经验的人员协助保管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或质量不合格应立即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 补、退或索赔手续。

第三章 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保管

第九条 根据集中管理、合理布局、方便领用的原则,我校设立各类物品仓库、物品的保管力求科学化,同时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卡物对号,便于收发和检查。

第十条 使用单位一般不设库房,但为了方便使用,对常用的和专用的物品可限量备用,对贵重、稀缺、通用性强的物品要指定专人管理,登记使用情况。800元以下之机、电、仪各类低值品,各单位必须建立帐册,由专人管理。对二用物资应特别加强管理,领用时签名,院系要定期核查。 第十一条 仓库管理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熟悉各类材料的性能和用途,做好常用物资的主动供应工作。

第十二条 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物品的验收和领用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物品一律拒绝入库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使用单位领用物品必须经院(系)实验室主任批准。

各单位在领用材料时,应详细填写材料调拨单(五联单)至设备科计算机房打印领料单,各仓库按领料单发货。设备科按月将各单位领用材料及金额打印清单后返回院(系)实验室以利各单位及时掌握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 仓库对库存物品,每月分批自查卡物,每学期核对帐卡一次,年底要全面清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对于盘亏的物品应查明原因填表报设备科和财务处,经领导审批后作为帐务调整依据。

第十四条 各仓库及各实验室多余和积压物资要造册上报,争取调拨处理,对于破损、失效、变质的物品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五条 设备科以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领导要定期抽查在用物品的管理情况,各院(系)每学年对在用物品要作一次全面清查。

第十六条 加强金、银等稀贵材料的保管。各单位对金、银等稀贵材料的领用,必须严格控制,贯彻专项使用、结余缴回的原则,防止浪费损失。领用稀贵 材料需经院(系)一级领导批准。用后余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退料手续,仓库重新登记入帐。

第十七条 化学危险物品应按《上海师范大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领用和管理。

第四章 帐务管理

第十八条 根据集中掌握、分级负责管理的要求,对各部门设置帐卡的要求如下:

1.学校财务处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规定的有关科目分别设置总帐,并按设备科仓库和一级分类目录设置一级分类帐,对各类物品的增减变化进行金额记录。

2.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应设置与财务处对口的一级分类帐进行金额记录,并设置二级分类分户帐,进行有数量有金额的记录。实行计算机管理。

3.仓库应设置有品名、数量、单价的物品明细卡,根据有关凭证按品种、规格、型号及时进行增减记录。

第十九条 学校一切单据都必须有负责人、制单人和其他有关人员(验收人、发挥人)的签章,帐(卡)及凭证单据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涂改。

第二十条 财务处理手续

1.购入和调入的物品,由经手人分别填写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后向财务处报帐。

2.使用单位领退物品,应分别填写调拨单或退料单。仓库物品每月的进出数量和金额,记帐员应在每月25日前汇总造表经设备科领导审查后报财务处记帐。

3.报损、报废,调出校外物品,须经保管使用单位领导审批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和财务处处理有关帐务,有价调拨的物资,统一由学校财务处办理收款,作“自动增加拨入经费”处理。

第二十一条 必须建立严格的物品管理检查制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与财务处每月核对帐目,做到帐帐相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有关领导要定期抽查,发现帐卡或帐帐不符必须查清原因,及时处理。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六篇_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合理有效的利用各种资源,严格控制费用开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3 职责

3.1 综合部:负责办公用品、杂品类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统一管理。

3.2 设备部:负责工具器具类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统一管理。

3.3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保用品类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统一管理。

3.4 总经办:负责办公电子设备类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统一管理。

3.5采购部:负责根据低耗品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经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物资采购工作。

3.6财务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财务核算,组织不定期抽查、盘点归口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相关低值易耗品的实物及台账管理现状,并提出考核建议。

3.7 使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非消耗类低值易耗品进行实物保管与维护,并建立管理台账。

3.8 所有归口管理的具有以下职责:

3.8.1 负责公司低值易耗品年度、月度预算的编制、调整、使用。

3.8.2制订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计划。购置计划由需求部门直接提出申请,报归口管理部门,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付采购部执行。

3.8.3 负责组织低值易耗品的入库验收。

3.8.4 负责按低值易耗品类别建立领用登记台账。

3.8.5 负责对归口管理的非消耗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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