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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的依据

时间:2018-07-08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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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的依据 第一篇_侵权责任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利范围】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等”人身、财产权利,应当包括身体权、名称权、人身自由权、性自主权、配偶权、亲权、亲属权、债权等所有的民事权利。

宪法规定的具有人格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第二条 【侵害身体权】

侵害他人身体,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故意或采取违背善良风俗的方式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条 【侵权债权】

行为人明知他人享有债权,故意以引诱、胁迫或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债权,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债务人明知行为人的故意,与行为人共同实施上述侵权行为侵害债权,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利益范围】

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或者故意违背善良风俗,侵害下列民事利益的,应当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事利益保护范围:

(一)法律规定的具体人格权不能保护的其他人格利益;

(二)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以及遗体或者遗骨等人格利益;

(三)胎儿的人格利益;

(四)法律规定的身份权不能保护的其他身份利益;

(五)法律规定的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不能保护的占有、纯粹经济利益损失等其他财产利益。

前款规定的死者的人格利益,由死者的近亲属予以保护。胎儿的人格利益受到损害,在其出生后有权就其受到的损害提出赔偿请求;胎儿遭受损害没有出生或出生时为死体的,该损害视为对其母亲的损害。

第五条 【侵权责任法大的一般条款的补充作用】

依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七条规定的“法律规定”无法获得保护的被侵权人,得依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条 【侵权请求权的优先性】

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应当先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的执行庭应当先执行民事判决确定的侵权责任,剩余财产再执行刑事判决确定的刑事责任。行政机关已经先执行了行政责任的,在被侵权人起诉的民事判决中,应当将行政机关列为第三人,同时确定侵权责任优先执行,行政机关应当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

侵权请求权不能对抗其他债权。

第七条 【侵权特别法的效力】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规定,且具特别意义的,应当依照该特别规定确定侵权责任。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规定,但不具有特别意义的,在使用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时,可以作为确定侵权责任的参考。

其他法律的规定与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相冲突的,适用本法规定,其他法律的规定不再适用。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一节 归责原则

第八条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和第(八)项所列责任方式的适用,不以行为人具有过错为要件。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侵权责任类型,参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适用法律,不适用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七条规定。

第九条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主张侵权责任,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的行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或者故意违背善良风俗,具有违法性;

(二)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受到实际损害;

(三)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过失。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有意致人损害,或者明知其行为会造成损害仍实施加害行为;前款第四项规定的过失,是指行为人由于疏忽或者懈怠而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第十条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范围】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律规定”,是指侵权责任法第四章至第十一章规定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侵权责任类型,包括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

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

其他法律规定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依照其规定。

第十一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下列侵权责任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

(一)第五章规定的产品责任;

(二)第八章规定的环境污染责任;

(三)第九章规定的高度危险责任;

(四)第十章规定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但第八十一条规定除外;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工伤事故责任。

第十二条 【无过错责任情况下加害人有过错】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能够证明侵权人对于造成损害具有过错的,不适用侵权责任法以及其他法律关于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

第二节 共同侵权与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共同侵权责任的本质特征】

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共同侵权行为,包括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和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二人以上基于共同故意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为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虽无共同故意,但每一个人的行为都针对同一个侵害目标,造成同一损害结果,每一个人的行为都是损害发生的共同原因,且其损害结果无法分割的,为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教唆帮助人的责任份额确定】

行为人、教唆人、帮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责任份额,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和行为的原因力大小,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四条规定确定。被侵权人可以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

第十五条 【被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过错的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确定教唆人、帮助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为连带责任。监护人已尽到监护责任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教唆人、帮助人应当单独承担责任。

监护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的范围,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以及原因力比例确定。

教唆人、帮助人与监护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可以主张教唆、帮助人承担全部责任,教唆人、帮助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监护人追偿;

也可以主张教唆人、帮助人与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但不得主张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监护人向教唆人或者帮助人追偿。

第十六条 【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具体侵害行为人,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叠加的共同侵权行为】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规定确定的共同侵权行为,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上平均分担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按照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按份责任】

不符合本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侵权行为,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确定按份责任。

第十九条 【连带责任中被侵权人只起诉部分连带责任人的处理方法】 被侵权人起诉部分连带责任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其他责任人作为共同被告。被侵权人不同意追加的,依照被侵权人起诉的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部分连带责任人丧失赔偿能力,不能赔偿全部责任,被侵权人又起诉其他连带责任人的,应当判决新起诉的连带责任人承担人民法院判决已经确定的连带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另行起诉其他连带责任人,请求重新判决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连带责任人责任份额的确定方法】

确定侵权责任法第十四条规定“各自责任大小”,应当根据各连带责任人的过错程度和行为的原因力大小综合判断;无法判断过错程度或原因力不可分的,平均分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节 侵权责任方式与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侵权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的关系】

侵害物权,权利人既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主张权利,也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起诉财产损害赔偿的,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侵权责任,并依照第十九条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数额。

第二十二条 【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

被侵权人可以请求赔偿的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丧葬费及前款所列各项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计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确定。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按十五年计算,并根据受害人的年龄、收入等因素,适当增加或者减少。

侵权人承担了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的,不再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

第二十三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等额赔偿金的计算】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不考虑受害人年龄、收入等因素,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四条 【侵权请求权人的范围】

侵权请求权人包括人身或财产受到直接损害的受害人,以及生命权受到侵害的死者近亲属和支付受害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

侵权请求权人还包括生命权受侵害的死者生前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但请求须在死亡赔偿金范围之内。

死者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的,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为侵权请求权人。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其他近亲属为侵权请求权人。

胎儿受到伤害的,在其出生后得为侵权请求权人。

第二十五条 【间接受害人】

间接受害人,是指侵权行为造成了直接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因而使人身权益受到间接损害的受害人。

间接受害人的侵权请求权是独立的请求权,可以和其他直接受害人一并提起诉讼,也可以独立提起侵权诉讼。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死亡时没有近亲属的损害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时没有近亲属的,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消灭。但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相关费用。

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福利机构,有权对侵害没有近亲属的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追究侵权责任,但所得赔偿金应当纳入社会福利基金。

第二十七条 【侵权人死亡时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死亡的,应以其遗产为限,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其遗产已经被继承人继承的,应当在已经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

对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受害人实际损失,包括对现有财产造成的损害以及侵权行为发生时预见或者可以预见到的可得利益。

第二十九条 【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不能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适用其他方式确定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市场价格,按照损失发生时侵权行为地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受损害的财产无市场对应价格,可以采用评估等其他方式计算。

第三十条 【侵害财产超出行为人行为时预期的损失的赔偿】

侵权法的依据 第二篇_职务行为的责任承担及认定依据

职务行为的责任承担及认定依据

首先,《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不适用本案),《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判断依据

根据以上法条,实践中一般结合以下几个标准判断员工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

(1)行为是否有经营者的授权,是否是有雇佣关系的工作人员所为。

(2)行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

(3)行为是否以经营者的名义或身份实施。

(4)行为与职务是否有内在联系,如行为的内容是否是工作需要,是否符合雇主雇用的目的,行为是否具有为法人谋利的意思。

侵权法的依据 第三篇_侵权法名词解释

1 侵权行为是指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而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

2权责任是指侵权人因实施侵害或损害他人民事权益行为而依据侵权责任法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民事责任的一种类型。

3权责任方式又称侵权责任形式,是指侵权责任人依法应当对侵权损害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的具体形式和类别。 4权责任形态是指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确定侵权责任在侵权法律关系参与人之间如何进行分配的形式

5权责任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侵权责任法是指规定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侵权责任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6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为归责的依据,并以过错作为确立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判断基础 7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论(问)行为人有无过错,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都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8害是指因一定行为或事件致使他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不利益影响的客观事实

9果关系 果关系是指损害结果和造成损害的原因之间的关联性,它是各种法律责任中确定责任归属的基础。

10事由是指减轻或免除行为人责任的理由,也称为免责事由。

11侵权行为是指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过错,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

12同危险行为是指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实施的危险行为都有造成他人损害的可能,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但不知数人中何人造成实际的损害。

13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多数责任人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的一种责任方式。不真正连带责任属于广义请求权竞合的一种。

14责任,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因缺陷造成他人在缺陷产品以外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权法的依据 第四篇_《侵权责任法》A卷(含参考答案)

《侵权责任法》试题(A卷)

一、单选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 )施行。

A、2010年7月1日 B、2010年1月1日 C、2010年5月1日 D、2009年12月26日

2、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

A、健康权 B、监护权 C、用益物权 D、选举权

3、同一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先承担()。

A、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侵权责任 D、经济责任

4、《侵权责任法》规定因医疗行为引发的民事责任是:( )。

A、医疗错误责任 B、医疗事故责任

C、医疗损害责任 D、医疗差错责任

5、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说明侵权责任的()。

A、独立性 B、无形性 C、专有性 D、法律确认性

6、《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侵权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7、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帮助人应承担()。

A、相应责任 B、部分责任

C、补充责任 D、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8、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必须是造成他人()。

A、严重精神损害 B、一般精神损害 C、精神损害 D、身体残疾

9、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条规定的是著名的()。

A、一赔偿金原则 B、同命不同价原则

C、同命同价原则 D、同时死亡原则

10、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

A、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 B、行为人承担责任

C、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D、由受害人和行为人平均承担责任

1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A、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B、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C、必须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D、不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12、《侵权责任法》首次把()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责任法的一大亮点。

A、生命权 B、健康权 C、隐私权 D、用益物权

13、个人之间所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

A、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

B、由提供劳务一方自己承担责任

C、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承担责任

D、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14、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A、无过错的,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无过错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D、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5、第20条所规定的,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损失的顺序依次是()。

A、损失—利益—协商—判决 B、损失—协商—利益—判决

C、协商—损失—利益—判决 D、利益—损失—协商—判决

二、多选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方式有()。

A、消除危险 B、恢复原状 C、赔礼道歉 D、排除防碍

2、侵害他人造成身体残疾的应当赔偿()。

A、护理费 B、交通费 C、残疾赔偿金 D、被扶养人生活费

3、连带责任人()。

A、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 B、平均承担

C、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

D、根据各自的经济承担能力确定相应的金额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错误答案是()。

A、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可以不承担责任

D、行为人没有过错的,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不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有()。

A、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 B、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

C、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 D、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

6、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A、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B、机动车不明或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的,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C、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D、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无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7、患者有损害,但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A、患者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

B、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

C、义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的义务

D、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

8、患者有损害,因下列哪些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D、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9、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志或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梦游 B、滥用精神药品 C、醉酒 D、滥用麻醉药品

10、损害发生后,赔偿的支付方式包括()。

A、协商支付 B、一次性支付

C、分期支付,但需提供担保 D、分期支付,不需提供担保

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1、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应当依据户籍所在地的标准确定不同数额死亡赔偿金。()

2、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法院开庭审理时的市场价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3、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4、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他亲属意见的,一律不可以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5、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

6、银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

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来自学校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学校承担全部责任。()

【侵权法的依据】

8、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

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产品价款2倍的惩罚性赔偿。()

9、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者承担侵权责任。()

10、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除能够证明已尽管理职责,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1、第37条所规定的场所,并非真正意义的公共场所,实际上只是营业性的服务场所。()

12、高空抛物的规范规定的作用是为了更好的预防损害,制止人们高空抛物。()

13、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14、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5、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承担侵权责任。()

16、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7、因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免责任事由。()

18、侵害单位权益,造成单位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9、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试题参考答案【侵权法的依据】

一、单项选择题

01—05 A、D、C、C、A

06—10 B、D、A、C、C

11—15 B、C、D、C、A

二、多项选择题

01—05 ABCD、ABC、AC、BCD、ABCD 06—10 ABC、ABCD、ABC、BCD、ABC

三、判断题

01—05 ×××××

06—10 √×××√

11—15 √√×√×

16—20 √××√×

侵权法的依据 第五篇_侵权法考试重点

名词解释

1.侵权责任法:有关侵权行为的定义和种类以及对侵权行为如何制裁,对侵权损害如何补救的民事法律规范总成

2.侵权行为: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在法律有特别规定场合不问过错,违反法律规定和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及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后果的违法行为。

3.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4.过错推定原则: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况下,从损害事实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5.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况下,从已经发生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有与该损害结果有利害关系的行为,,不闻其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6.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共同侵权行为,是共同过错的另一种形式,制二人以上的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经照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断其中谁是加害人的侵权分类的侵权行为类型

7.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给予主管的或者可观的关联共同实施保证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广义上它包括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还有非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狭义上则仅指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

8.典型的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多收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对一

个受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或者不同的行为人的基于不同的行为而只是受害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哥哥行为人产生的同一内容的侵权责任,各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并因行为人之一的旅行而使全体负责人归于消灭的侵权共同责任形态。

9.补充责任:两个以上的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对一个受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或者不同的行为而致使受害人的权利受到同一损害,各个行为人产生同一内容的侵权行为,受害人享有的首个请求权有顺序的区别,首先行驶顺序在先的请求权,不能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十,在行使另外的请求权的侵权责任形态。 10.与有过失: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各受害人也有过错,受害人的行为和行为人的行为对损害的发生均具有原因的侵权行为形态

11.免责事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者不完全成立的事实。

12.过失相抵规则又称过错相抵规则,指在加害人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则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13.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为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因自己的行为致人损害,由行为人的父母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14.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作为赔偿责任主体,为其工作人员致害的行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15.劳务派遣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接受劳务的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特殊侵权行为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对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违反法定义务,直接或者间接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益损害的,应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16.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无或者限制的学生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应当由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民事主体因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体利益受到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17.损益相抵:也称损益同销,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当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又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1.法定免责事由:

过失相抵,与有过失的后果即为过失相抵。

受害人有过错,也就是损害的事实由被害人的过错造成 第三人过错,即损害事实的发生时有受害人、加害人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

不可抗力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2.侵权行为的特征: 它是一种违法行为 它是一种有过错的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

它是应当陈当损害赔偿为主要

责任方式

3.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区别 行为产生的前提不同 违反义务的性质 行为的主体 侵害的对象

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方式 5.侵权行为有哪些形态(根据不同的标准)

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 6.侵权责任的形态有哪些 自己的责任和替代责任。 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 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 7.医疗责任的免责事由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治疗规范的责任 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的治疗义务

限于当时的治疗水平难以予以治疗

8.自助行为成立应具备的条件 必须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情况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 为法律和社会功德所许可 自助行为须为保障其请求权所必须

须不要超过法定的限度 9.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 未将产品投入法定的流通领域 产品投入法定的领域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该厂品缺陷 10.监护人责任的特征 对人的替代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受行为人财产状况制约 以公平分担损失为补充

侵权法的依据 第六篇_南开15春学期《侵权责任法》在线作业_答案

一、单选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

A. 没有过错而承担的责任的原则

B. 不以过错为承担责任要件的原则

C. 被害人无过错,加害人才负责任的原则

D. 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而分担责任的原则

正确答案:B

2. 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该媒体的行为侵犯小兰的()

A. 名誉权

B. 健康权

C. 姓名权

D. 隐私权

正确答案:D

3.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A. 过错责任原则

B. 无过错责任原则

C. 过错推定原则【侵权法的依据】

D. 公平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B

4.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

A. 行政责任

B. 侵权责任

C. 刑事责任

D. 上述任一责任

正确答案:B

5.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人是()

A. 受害人

B. 侵权行为人

C. 作证人

D. 第三人

正确答案:A

6. 某电影院楼上所挂的广告招牌某天被风吹倒砸伤一行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应赔偿该行人损失的是()

A. 电影院

B. 电影院的承建人

C. 该广告牌的设计者

D. 市容管理单位

正确答案:A

7. 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 过错责任原则

B. 严格责任原则

C. 无过错责任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A

8. 《侵权责任法》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引起民事责任,定名为()

A. 产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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