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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时间:2018-07-06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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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第一篇_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中共安宁市中医医院党总支部委员会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 按照市卫生局党委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各支部、委员及所有科室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建立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内容

1、认真落实《安宁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要点》,不断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形成反腐倡廉、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的发生。

2、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岗位职责,将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班子成员并组织实施,履行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职责。

3、加强以警示教育为主线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提高廉洁从医意识。

4、深化医德医风建设,落实行风建设,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精心组织,层层推进,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问题,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

行业行风建设、作风建设水平。

5、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实现廉政风险防控100%全覆盖。

6、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遏制各类形式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二、责任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一级抓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责任制管理之中。年终按照卫生局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对各支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此责任书一式一份于签订后生效。

支部书记签字: 党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第二篇_埠子镇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埠子镇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决定》 ,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有效推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责任范围

镇领导班子成员,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责任范围,对分管、联系单位,所驻村居“两委”班子的廉洁从政行为负责,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对村“两委” 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行为和本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镇直各单位及村(居)党支部是第一责任主体,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自已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

2、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和安排部署本单位和本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镇纪委举报发生在本村(居)、本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督促所分管镇直单位和所驻村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抓住关键环节,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纪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 规范责任范围内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5、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和法律规定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有效开展工作的条件、协调有效开展工作的合力、营造有效开展工作的氛围。要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及时就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6、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集中整治镇村(居)干

部“庸、散、懒、慢、拖”的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着力增强勤俭节约意识。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

三、责任考核

l、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由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考核。

2、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举报,或对上级交办的重大事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结,致使党风廉政建设达不到要求的;

2、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或提 拔任用明显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

4、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规定的;

5、默许、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和统计等法规,弄虚作假的;

6、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知情不 报或包庇、纵容的;

7、对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不责成有关部门查处,或不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的;

8、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查,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进行查处。

中共宿城区埠子镇委员会 党支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2015年1月

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第三篇_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2015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为:

(一)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及时解决本单位本职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将廉政建设纳入个人工作日程,制定个人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三)严格按规定推荐和选用干部,行使权力。

(四)积极监督局工作公开、财务公开及民主理财制度。

(五)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索贿、受贿,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劵,

杜绝结婚丧事宜敛取财物。

(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禁止谋取私利。

(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贪污、挪用、侵占或变相侵占公款。

(八)勤俭节约,不准公款吃喝,严禁铺张浪费。

局党支部年终将对每一位党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评定,对较差个人进行教育整改。

三、责任追究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本局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是本局成员,本科室出现重大或恶性事件的。

(三)是本局成员,本科室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而得不到治理的。

(四)领导子女、配偶利用领导职权获取非法利益,造成影响的。

(五)在人事调动、评先树优、干部任用上违反规定。

(六)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则,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责任制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构成集体违纪需要追究责任的,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除对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追究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党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局长):

副局长:

合作区经合局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第四篇_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特签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如下:

一、责任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责任分解和工作落实,按规定上报各类报告材料。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三)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认真落实廉政风险分级内控机制、廉情预警机制、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所述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保证全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四)牵头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规定动作,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及时认真办理企业、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对照“四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问题。

(五)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机关干部“正风肃纪”十项规定等要求的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化行风和效能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基层、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六)深入推进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培育特色税务文化,廉政文化与税务文化互促互进,营造尊廉、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七)切实把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党风廉政教

育达到《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规定要求。

(八)强化内外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积极探索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途径。定期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廉政状况,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注重干部“八小时外”社交圈、娱乐圈、生活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维护干部职工社会形象。

二、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一)强化责任考核。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实施方案》,半年度组织督查预考,年底对各分局(稽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分局(稽查局)负责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担职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发生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个人和集体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相应领导责任。

(三)本责任状责任期内责任人离任或调离本岗位时,由继任者履行本责任状规定的各项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责任期为一年。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14年 月 日

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第五篇_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骨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________年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及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现按要求制定2014年度郑州市骨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具体如下:

一、责任划分

1.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各科室正职(临床科包括科主任、护士长)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3.各支部纪检小组在院党委和院纪检监察室指导下,负责对院内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监督责任。

4.每位党员对本人的行为负全责,并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监督和教育。

二、责任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

2. 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纪委八项规定、国家卫计委下达医疗行业从业人员“九不准”、党员领导干部“十个不许”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不准”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二十条规定,开展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3.在全院及医护人员中组织开展学习、贯彻、遵守各项法规条例等活动,加强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

4.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部门、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行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落实院党委、纪委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纠风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责任追究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对一级层层负责),责任范围内出问题,追究责任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2.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者,按《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对违反社会服务承诺行为的处罚规定》及“郑州市骨科医院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规定,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并与晋升晋级挂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和科室各执一份。【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党委书记: 主管院领导: 支部书记:

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骨科医院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系统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纠风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创建诚信卫生,努力构筑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推动我院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我院实际,现制定医院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与任务

1.严禁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和宴请,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上交院纪检监察室登记、退还,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严格执行医院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药品、器械、材料供应商发放的“回扣”或“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等变相回扣,以各种名义实行开单提成。

3.严禁推诿、拒治病人。不准为谋私利把病人介绍到院外或私人诊所、药店去检查、治疗、配药。

4.严格落实控制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例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纠正医疗服务和收费违规行为,严禁在医疗服务中出现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

5.执行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审计评析办法,合理使用抗菌素,遏制滥开药行为,严禁使用假劣药品和无生产批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科室药品收入比例不得违反医院规定。

6.严禁多收费、乱收费、私收现金,严禁在病人记帐单上开药。严禁开假证明。

7.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医保病人的诊疗工作。

8.严格执行医院单病种限价制度,并保证相关病人的医疗质量,以免发生纠纷。

9.一切财务收入由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绩效考核发放清单经个人签收后分别交纪委、财务科备案。

二、责任和要求

1.科主任是科室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决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纠风文件精神,重视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治理。科主任对科室内发生明令禁止的违规违纪现象负主要责任。

2.职工要恪守职业行为,廉洁从医,规范做事,确保纠风目标实现。

3.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如违反上述条款,科主任与当事人一并按《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对违反社会服务承诺行为的处罚规定》“郑州市骨科医院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将做为年终科室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违反任务目标者视情况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和科室各执一份。

时效:本责任书自中层干部任命时间起长期有效。

院长签字: 主管院领导: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第六篇_党风廉政责任书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农业局党组关于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为保证单位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全面提升和推动单位建设,所党支部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与分管科室之间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 责任目标

所党支部书记为全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则。各主管所长对所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饲料质量检测,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市委和农业局重大决策落实到位。

2、根据分管科室的实际工作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督促科室党员落实。

3、积极配合单位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安排,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

4、切实解决分管科室党员的“慵懒散”问题,促进作风明显转变、效能明显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明显提高。

5、带领分管科室的党员在工作中树立认真负责、精准高效的工作标准,保证饲料及生鲜乳各项参数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及可追溯性,把好北京市畜产品源头安全的重要关口,为首都畜产品安全的保障做出贡献。

6、对负责的科室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切实加强领导,经常听取情况汇报,并将收集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党支部,日常主动向党支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检查考评

1、各主管所长要结合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对照党风廉政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向党支部书记报告情况。

2、在平时检查的基础上,年底由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进行检查考评,检查结果要纳入2015年对各科室年终目标绩效考核。

四、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结合全面工作考核,给予优秀等次评定,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利的,主管所长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生违规违纪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科室,按照所廉政

风险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3、各主管所长对分管党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重要责任,对自己分管的科室发生重大违纪行为和严重违法案件的,该主管领导要在党支部大会上做出说明,并承担责任。

三、其他事项

1、凡责任人变动的,由接任者继续履行此责任书的目标责任。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党支部书记、分管所长、办公室各执一份。

所党支部领导(签字) 主管所长(签字)

2015年4月 2015年4月

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第七篇_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学校广大党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严于律己,防微杜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区教育局党委的党风责任目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

二、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党内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提高教书育人的水平。

三、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严格执行各项“禁令”,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尊重、热爱学生,不体罚、歧视、讽刺和挖苦学生,积极主动为困难学生排忧解难。

四、带头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主动、热情,积极不拖拉,服务态度优良,工作中能勇挑重担,为教职工做榜样。

五、自觉广泛的接受监督。始终将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教职工的监督之下,真诚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用党员的标准对照自己,要求自己,不以权谋私。

六、密切党群关系,正确处理好与普通教职工的关系,带头讲团结、讲奉献,不把自己混同与普通群众,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起示范作用。

七、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完善师德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师德档案,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在职教师通过任何形式从事有偿家教;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严禁向学生和家长暗示或索要吃请及财物等。

八、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生活情趣健康;禁止参与赌博及非法组织活动,自觉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党支部和党员各执一份

党支部(领导签字)

党员(签字)

签订日期:201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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