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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时间:2018-07-05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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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第一篇_盘点19省市公务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部分厅级不如科级

盘点19省市公务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部分厅级不如科级

2013年06月28日13:21 来源:{HYPERLINK ".cn/"|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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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申亚欣 王泽)中共中央政

治局在近日召开的专门会议中,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公务员住房福利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记者根据公开资料梳理了19个省市的公务员住房补贴标准,发现各地差异较大。

公务员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是按行政级别所应该享受而未享受到相应福利性住房面积标准的公务员,以实际住房与标准面积的差额,有的还综合职称、工龄其他因素综合计算出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补贴。在一定意义上,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也可以视为当地该级别所能享受的福利性住房标准。

记者发现,各地关于干部住房补贴标准的规定,大多在2000年中央发布《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出台后陆续推出,有的已沿用十余年。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一致。

以北京市为例,按照该市文件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正、副科级,70㎡;副处级,80㎡;正处级,90㎡;副局级,105㎡;正局级,120

㎡。”这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的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基本一致。

而山西省规定的面积标准则不同:厅局级140㎡,处级100㎡,科级80㎡,科级以下60㎡,总体略高于北京。

吉林省则在“吉直房改字〔2000〕2号”文件中规定,职工住房面积暂控标准为:正厅级150㎡、副厅级140㎡、二级局副职120㎡、处级(含副处级)110㎡、科级(含一般职工)80㎡。这在各个级别上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都高于中央机关和北京。 记者在统计中发现,相同级别的官员在各地可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差别较大。比如:同为厅级干部,重庆标准为80.5㎡,甘肃的最高线为150㎡,后者几乎是前者的一倍。此外,不同级别的官员在各地的标准也有“倒置”的现象,部分省市厅级干部的标准甚至低于一些省市的科级标准。

除了补贴平米数之外,每平米的补贴标准也是各地差异巨大。湖南2005年发布的住房补贴发放办法中规定,住房面积补贴标准249.30元/㎡。而在2009年曝光的上海公务员住房补贴办法中,以无房的科员为例,补贴标准2800元/㎡,其65㎡的面积,一次性获得18.2万元补贴。

中国在1998年实施住房分配制度改革。但实际上,在各地一些隐性的违规做法也存在着。经过近年来几轮火箭式的上窜,房价已经成为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特别近期,诸如“房姐”、“房

叔”及“房媳”等个别利用职权,违规获取、占用福利性住房的新闻被曝出,会对公众心理造成强烈刺激。各省市也采取了多种措施予以查处。曾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清房行动”的合肥,近期再次掀起新一轮“清房”,以期通过该行动让一批违规租房户“浮出水面”。

专家认为,在体制内外住房问题难以一步到位解决的情况下,亟需寻找一个平衡点,相关部门尽快统筹制定新的标准,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

以下是全国部分省市区的干部福利住房面积一览表:

55%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

2012年08月31日08:32 来源:

南方日报讯 (驻京记者/刘晓静)来自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最新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城市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为29.2平方米,其中55%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0平方米。即使不考虑外来人口,未来若干年,全国城市现有居民至少还需7000万套以上的住房改善需求,是2011年城镇商品住房销售套数的7倍以上。其中,北上广人均住房面积偏低、租赁住房比例高、自有住房比例低,住房改善需求更为强烈;除此之外,占城市14%的集体户人口,也是未来

房地产市场的主要需求之一。

从面积分布来看,全国有7000万以上的城市家庭人均住房低于30平方米,东部三大经济区有改善需求的群体更大,其中广东省超过1000万户,北京、上海两个城市的改善性需求高于很多省份全省总量。

此外,基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报告指出,全国只有14%的家庭户住房来源是购买商品房,12%的家庭户是租赁住房,其余以自建为主。其中,城市购买商品房的家庭占31%,有26%的家庭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需求(约为3315万户),22%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或者公有住房(约为2876万户)。整体来看有改善居住需求的城市家庭仍有五成(至少6000万户),相当于2011年全国城镇商品住宅销售套数的6倍以上。

由此看来,目前我国城市住宅市场化程度不高,购买商品房的家庭只有31%,仍有近7成家庭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公有住房居住,而此类家庭一般居住条件较差,改善空间很大。其中,广东等省发展相对发达,有改善需求的家庭均在300万户以上,未来购房需求更加强烈。

(来源:)人均住房面积36平米,你信吗?

2012年08月07日11: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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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大学召开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研讨会,发布由北大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完成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2》。调查显示,去年全国家庭现住房完全自有率为84.7%。住房类型上,42.2%的家庭现住房为平房,比2010年调查结果下降了8.5个百分点。全国家庭的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第二篇_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

来源:北京二手房 - 链家

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根据联合下发的《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无房或住房未达标职工可以领到住房补贴了。

■什么是“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职工”

无房职工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住房未达标职工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房补如何计算

通知规定的适用对象是本市行政机关、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的事业单位。无房职工以1998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为界,分为无房老职工和无房新职工。

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采取分段方式计发,其中1998年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按一次性方式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无房老职工1998年月均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无房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按月发放,退休后停发。按月住房补贴=职工当月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目前,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定为0.66,年度工龄补贴额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元。

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采取按月发放,计算公式同上。职工住房未达标的,按差额面积一次性计发差额补贴。差额补贴=(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其中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职工现住房核定面积。目前,年度基准补贴额定为每建筑平方米1265元。

■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

具体申请住房补贴程序包括: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补贴申请,填写《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并经配偶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单位将申请住房补贴职工的住房情况、职务、工龄、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额等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10天的张榜公示,经公示有异议的,单位要进一步核实。无异议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房改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后分别在《申请表》上盖章并签署意见。随后,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市或区房改办开具完成住房普查证明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第三篇_住房面积差额货币补贴标准计算表

住房面积差额货币补贴标准计算表

厅级130M2。

2、此表由单位填写(一式三份),连同审批表一并送市房委办。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第四篇_公司住房补贴有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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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住房补贴有什么标准 住房补贴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公司或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一、公司住房补贴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二、公司住房补贴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标准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 /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 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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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现行住房补贴政策中,公司与事业单位对住房补贴的标准与发放形式的规定,希望对您了解我国住房补贴政策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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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第五篇_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提租补贴最低70元/月,购房补贴则最高可达1600元/月

记者13日从财政部了解到,2007年中央财政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的预算编制已于近日完成,预算编制确定了2007年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的各项补贴标准。按照预算编制的规定,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职工,均可按照现行房改政策规定需要申领购房补

贴资金。

据财政部综合司介绍,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预算包括三部分,即住房公积金、提租

补贴和购房补贴预算。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

按照单位预计2007年职工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总额乘以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确定。其中,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8%,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按当地实际确定,

但最高不得超过12%。

提租补贴

科级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照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预计2007年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具体补贴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包括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

人和25年以下普通工人)70元/月。

购房补贴

正科1000元科以下800元

预算编制对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职工的购房补贴作了详细规

定。

●按月补贴:

指无房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和新职工(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的按月补贴计算公式:职工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按月补贴,实行定额发放。补贴标准为: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为:技术工人中的初级工和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中级工和15年以上(含15年)、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9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含25年)工

龄的普通工人10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100元。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无房一次性补贴:【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指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老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为无房老职工:未以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未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或其他政府优惠价格购买公有住房(全额出资以市场价或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住房的,不影响其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待遇);未按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享受货币补偿,未按危改政策享受补偿或未按房改价回迁购房;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未享受过单位资助购建住房;未领取过国家或单位的住房补助(不含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退出以规定的标准租金承租城镇私有住房。无房一次性补贴计算公式:[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0.66×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每年13元/建筑平方米)×+

职工建立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其中,在计算无房老职工一次性购房补贴

的工龄补贴时,职工工龄超过32年的,按32年计算,工龄不足32年的,按实际工龄计算。

●住房未达标补贴和级差补贴:

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有房老职工住房面积未达标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差额面积计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住房未达标补贴要根据职工是否已享受购房优惠分别处理。享受购房政策优惠,是指已经按照房改政策购买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自建住房、集资建房以及按上述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购买的腾退已购公有住房、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经承租或购买可售住房,并同时承租不可售住房的,住房面积核定时应合并计算,待其腾退不可售公房后不达标的,由所在单位按

规定计发差额补贴。

对于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一次性计算级差面积补贴。级差补贴要根据职工是否

已享受购房优惠分别处理。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第六篇_军队干部住房补贴标准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1、什么是军队住房补贴?

军队住房补贴,是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及职工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住房补贴由基本补贴和地区补贴两部分构成。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补贴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2、为什么要实行住房补贴制度?

深化军队房改的核心就是建立住房补贴制度,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目的是使军队人员在服役期间人人都能积累一笔住房资金,增强军队人员的购房能力,使他们能够买得起、住得起房,缩小军地之间在住房消费上的差距。这个制度,既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又切合军队实际,既坚持了国家、军队、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又充分体现了对军人的优待和照顾。

3、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凡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以及离退休人员,在其退出军队公寓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或市场价格购买住房时,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4、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地区住房补贴?【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购买住房的地区,或离休、退休、转业、复员安置的地区,或牺牲、病故后合法继承人户口所在地区,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高于每平方米2300元的,在支取住房补贴时,另给予相应的地区住房补贴。

5、住房补贴标准和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所谓房价收入比,既指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也就是说,住房补贴标准与当地的房价成正比,与干部、职工的工资收入成反比,房价越高补贴越多,收入越高补贴越少。如在京中央机关和北京市,1998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为11019元,职工购买住房家庭合理承担的房价为1470元平方米(11019元人·年×2人×4年÷60平方米=1469.2元平方米),1999年北京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为4000元平方米,职工家庭(夫妇两人)购房每平方米需补贴2530元,每人每平方米住房补贴额为1265元。综合考虑各职级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职工的工作年限、工资增长和贷款

利率等因素,通过加权平均计算所得,住房补贴比例为个人基本工资的66%。

军队住房补贴标准是根据军队单位遍布全国,工资标准全军统一,各地房价差异较大等特点,采取"基本补贴加地区补贴"的办法确定的。确定基本补贴比例把握的原则是:平均房价确定在大中城市中等偏上水平,补贴比例可覆盖全军70%以上的人员和90%的地区,对边远艰苦地区的干部有所照顾,补贴比例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此,收集了35个大中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根据军队人员的分布情况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同时,考虑到军人的职业风险、服役年限和配偶就业情况等特殊因素,确定全军基准房价为每平方米2300元,基本补贴比例为个人基本工资的40.94%。在低于基准房价地区购房,补贴不降低;在高于基准房价地区购房,再给予相应的地区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总后勤部定期制定。

6、2000年后提干或选取士官的人员,其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如何计算?

2000年1月以后提升的军官、文职干部和选取的士官,提干或选取士官以前工作年限(不含已享受住房补贴年限)内的住房补贴,按提干或选取士官命令当月的本人基本工资一次计算,计入个人住房资金账户。

住房补贴额=提干或选取士官命令当月的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提干或选取士官前的军(工)龄月数。

7、军队人员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是多少?

军队房改《方案》,制定了新的军人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缩小了军地人员在住房待遇方面的差距。师职以下人员与中央机关各职级人员的补贴面积标准一致,军职干部住房补贴面积,参照师以下干部住房面积标准的提高幅度,暂按正军职180平方米、副军职165平方米计算。大区职以上干部待国家相应政策出台后再定。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规定如下: 军官:正军职(暂按)180平方米,副军职(暂按)165平方米,正师职120平方米,副师职105平方米,正团职90平方米,副团职80平方米,营职70平方米,连、排职60平方米。

文职干部:专业技术1、2级180平方米,专业技术3级165平方米,专业技术4、5级120平方米,专业技术6级、高级专业技术7级105平方米,专业技术8级、中级专业技术7级90平方米,专业技术9级80平方米,专业技术10、11级70平方米,专业技术12、13、14级60平方米。

士官:六级士官,军(工)龄满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70平方米,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

职工:按照属地原则,执行驻地政府公布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以驻京单位职工为例,执行北京市政府颁布的下列标准:

职员:正局级12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科级以下60平方米。

工人: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技师、高级工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

8、已经购买现住房、安居工程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人员是否享受住房补贴,购房面积不够标准的给不给补差?

已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的人员,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购房实际建筑面积未达到本人相对应职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不予退房,不补面积,但给予货币补差,使这部分人在经济上不吃亏,避免不必要的反复。具体补差办法,待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后另行制定。今后,凡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现有住房或腾空住房的人员,都不享受住房补贴,同时撤销个人住房资金账户。

9、对住房补贴的计领时间和结算是怎么规定的?

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简称军人,下同),离退休时,自下达离退休命令的下月起停止计算住房补贴;军人转业、复员时,从停发工资的下月起停止计算住房补贴,其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划入安置地指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转业干部个人住房补贴资金账户"储存,在其购买、修建自有住房时,凭有关证明拨付。服现役期间已购买、修建自有住房或采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住房的,其住房补贴一次性发给个人;军人牺牲、病故后,从下月起停止计算住房补贴,在腾退占用军队的公寓住房后,将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合法继承人;军人被降职(衔、级)处分的,从下月起按新的职级享受住房补贴,已享受的住房补贴予以保留;军人被判刑、劳教的,从下月起停止计算住房补贴,已享受的住房补贴予以保留。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继续服现役的,从发放工资的当月起计算住房补贴。

10、军队住房补贴资金如何筹集和分配使用?

军队住房补贴资金来源,包括:军费预算安排的住房补贴,原有住房建设转化资金,现有住房出售收入,利用军用空余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折价收入,住房资金利息等。

军队住房补贴分配实行指标控制。总后勤部根据全军住房补贴资金数额、住房需求和各地房价等情况,向总后勤部直供单

位下达住房补贴指标。各单位在审定购房人员资格时,应当确保转业复员人员,重点安排军队负责安置的离休、退休人员,优先保障单位公寓房不足和资历较长、接近退役、夫妇两地分居或者双方单位尚未解决住房、配偶在地方已获准购房并落实住房补贴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员。

11、军人住房补贴的方式是什么?

军队住房补贴采取"一次计算和按月计算相结合"的方式。即:1999年12月31日以前提升的军官、文职干部和选取的士官,基本补贴实行分段计算。1999年12月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一次计算,从2000年1月起按月计算,记入个人住房资金账户。2000年1月以后提升为军官、文职干部和选取为士官的,基本补贴按月计算,记入个人住房资金账户。

12、如何计算个人的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主要依据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服役年限和职级补贴面积等4项因素计算。计算公式为:

1999年以前一次计算的基本补贴额=〔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资(基本离休费或退休费)×住房补贴系数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军(工)龄月数〕+〔每平方米每年8元×1992年6月以前的军(工)龄年数×职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2000年以后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额=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

地区补贴在购房时,或转业、复员时,或牺牲、病故后结清住房补贴时,另行计算。

按照上述标准计算(不含地区补贴),工作35年的正军职干部,一次性补贴约24.5万元,退休前每月还有480元的补贴;工作30年的正师职干部,一次性补贴约16万元,月补贴约400元;工作25年的正团职干部,一次性补贴约10万元,月补贴约300元。这样,在低房价地区购房,尤其是在中小城市和边远地区购房,即使配偶方拿不到补贴,如本人在部队工作时间较长,也能买得起相应的住房;在高房价地区购房的,增加地区补贴后,加上干部配偶的住房补贴,普遍能够买得起相应的住房。

13、如何申请住房补贴?

军人的住房补贴,按照个人申请、逐级报批、总部核准的程序办理。个人申请住房补贴时,应当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由本人所在单位营房部门会同军务或者干部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查后,按照后勤供应渠道逐级汇总上报总后勤部直供单位财务、营房部门。总后勤部直供单位财务、营房部门,必须在指标内,审定住房补贴人员资格,及时上报住房补贴计划,经总后勤部财务

部、基建营房部联署批复后实施。 14、个人住房补贴如何计存?

个人住房补贴的计存,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依据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标准,将一次结清的个人基本住房补贴及按月计算的个人基本住房补贴,计入个人住房资金账户。地区住房补贴在支取基本住房补贴时按规定计算。

15、个人住房补贴如何支取?

军队人员按规定申请支取住房补贴,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凭批准的住房补贴计划、个人购房申请书、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转业复员命令等有效证明,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购房时,按照批准的支付金额,从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在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抵扣;军人离退休后,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商品房的,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的余额部分,列入年度住房补贴计划,支付给本人。军人转业时,尚未购房的,在其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从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划转给地方安置接收单位或指定的银行账户;已购房的,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本人。军人复员时,在其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本人。军人牺牲、病故后,其合法继承人租住军队住房的,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住房时,从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在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抵扣;未租住或已腾退军产住房的,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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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第七篇_普通职工住房补贴如何计算

普通职工住房补贴如何计算?

2003-12-03 09:13:00 新华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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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您好!我是一名在学校工作多年的普通职工,最近欣闻市政府对在单位没有参加过分房或住房面积未达标的职工给予住房补贴,欣喜之余却不知以自身的情况能有多少获益,所以特请晨报帮着咨询一下此次房补是如何计算的?楼女士

近一时期,关注此次最新住房补贴发放问题的读者非常之多。

带着这一问题记者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管理局了解到,此次住房补贴的发放主要是面向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含离退休职工?。这里,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的职工;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行政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

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其住房补贴采取分段方式计发,其中1998年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按一次性方式发放,计算公式为:一次性住房补贴=(无房老职工1998年月均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无房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采取按月方式发放,1999年1月1日后至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发放补贴期间的月住房补贴一并补发,按月补贴退休后停发,具体发放计算公式为: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职工当月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

职工住房不达标的,按差额面积一次性计发差额补贴,计算公式为:差额补贴=(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其中,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职工现住房核定面积;年度基准补贴额为每建筑平方米1265元,今后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据《北京晨报》 叶青)

【名称】 煤炭行业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

【题注】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煤炭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具有义务性、保障性和互助性,归职工个人所有。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应坚持“房改领导小组决策,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营,银行 设立专户,财务进行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凡是煤炭企业、事业单位的原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三资企业中方员 工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离退休职工、农民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三资企业外籍员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

第五条 各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章名】 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及职工所在单位,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 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七条 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不得低于本人工资的5%,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 金不得低于工资总额的5%。

第八条 职工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逐月代扣缴存。

第九条 企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它划转资金中解 决,不足部分,经同级财务部门核定,可在成本中列支。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从原有住房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

,实行全额预算的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单位按差额比例由财政预算拨付;自 收自支的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章名】 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运营、核算和 专项使用。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由同级房改领导小组领导,实行单独核算,依法管理。

第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按季、年向上级主管部门住房资金管 理中心报送住房公积金统计报表。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必须在受委托的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开设政策性存款专户,由同 级财务部门实行监督。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 利率统一与银行结算。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自缴存之日起,职工个人五年内不准动用。五年后,经批准可 用于以下项目:

(一)职工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费用;

(二)职工自住住房的大修理费用;

(三)支付超过职工家庭消费合理负担部分的房租。

【章名】 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的偿还和转移

第十六条 职工离退休或出国定居,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第十七条 职工去世,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第十八条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其住房公积金随本人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新工作单位, 存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记入职工个人帐户。

第十九条 职工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经单位批准,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

职工自行离职或被开除,只退还个人交纳部分的公积金本息余额,单位资助部分作为 本单位住房基金。

【章名】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集体所有制煤炭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煤炭工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标题】 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康居工程规划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煤炭部

【颁布日期】 19961115

【实施日期】 19961115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其他

【文号】 煤办字(1996)第559号

【名称】 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康居工程规划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题注】

【章名】 通知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华 晋焦煤公司、神华集团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

根据《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和《煤炭工业“九五”时期改革与发展纲要》,部制 订了《煤炭行业康居工程规划及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住房制度改革,制定 本单位康居工程规划,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单位要在今年第四季度将康居工程规划(或“九五”时期住宅建设规划)报部房改 领导小组备案。

【章名】 附件:煤炭行业康居工程规划及实施意见

一、根据《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和《煤炭工业“九五”时期改革与发展纲要》的 精神,结合煤炭行业职工住房情况,制定本规划和实施意见。

二、实施康居工程的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和煤炭部《关于深化煤炭行业住房 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以住房“解危解困”为重点,搞好两个结合:康居工程与行业房 改相结合;“解危解困”与实施小康住房规划目标相结合。加大房改力度,加快经济适用 住房建设步伐,建立新的住房制度,为实现住房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奠定基础。

三、康居工程的任务

煤炭行业康居工程是国家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与国家安居工程同步进行。根据职工 住房的实际情况,制定住房“解危解困”规划和新增康居工程住房建设计划,在“九五” 期间,完成住房“解危解困”任务,使职工住房水平有明显的提高,住房质量有较大的改 善,力争2000年达到或接近小康住房标准。

四、实施康居工程的原则

实施康居工程要为推进煤炭行业房改工作提供政策示范,要实行国家和煤炭部扶持、 企业单位支持、职工个人负担相结合的原则,以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为重点,有组织、有目 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五、康居工程规划目标

煤炭行业康居工程从1996年开始实施,用5年时间完成,每年建房1000万平 方米,才能达到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的目标。具体规划目标如下:

1996年改造20%的危房,解决20%的无房户,解决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方米 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1997年改造20%的危房,解决20%的无房户,解决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 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1998年改造20%的危房,解决20%的无房户,人均居住面积达到7平方米; 1999年改造20%的危房,解决20%的无房户,人均居住面积达到7.5平方 米;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5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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