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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30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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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网 第一篇_2015年青海省直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名单(省教育厅164人)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5年青海省直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名单(省教育厅

164人)

2015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布,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6月4日至12日(周六、周日休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件、准考证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面试通知请随时关注:青海事业单位考试网

青海省教育网 第二篇_青海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培训内容

青海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培训内容

一、云平台

1、注册及登陆:

(1)教师、教研员、学生

(2)忘记密码:

通过邮箱找回

2、资源中心:

资源搜索、资源预览、资源下载、资源收藏

3、E学校:

(1)我的学校

教师风采、校本资源、班级园地

(2)我的班级

课堂记录、作业与讲解、试卷讲评、班级共享、话题吧

4、个人空间

(1)设置资料

(2)我的应用:

传资源、写说说、写日志、发照片

(3)空间应用:

虚拟实验室、好友、网上评课、网络调研、在线答疑。

5、教师空间

6、专题教育

二、教师助手

1、备授课一体化

2、云端互联互通

3、正版电子教材

4、语言类学科即点即读

5、百宝箱

6、课件制作工具

青海省教育网 第三篇_青海人事考试网

青海人事考试网-青海国家公务员准考证打印入口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内容规定,报名成功并且确认缴费成功的青海考区考生可于指定(未发布)期间,登录所选青海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现为了避免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问题,青海人事考试网特将部分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请广大考生应关注2015年国考备考专题,及时获取最新的2015年国考资讯。2015年国考青海考区准考证打印入口:

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是否显示正确。

2、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时间是否对应。

3、首次打印前请先关闭上网助手一类屏蔽插件软件,再按提示安装打印插件,才能进行正常打印。

【青海省教育网】

4、如果浏览器提示“打印控件未安装”,如果修改Internet安全级别无效,然后打印!

5、点击‘打印预览’可预览准考证样式。

6、打印机无所谓黑白或彩色,只要字迹清晰,照片能辨认即可。

7、如遇到网络繁忙,或考生电脑网速太慢而导致准考证上相片无法正常显示,请对网页进行刷新,直到能正常显示相片方可打印。或者避开网络高峰期,选择凌晨时段进行打印。

8、打印不分正反两面,直接打印成一张A4纸即可。

9、如考生无网上打印条件,可于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打印。

打印时如果遇到任何其他问题,考生可以及时咨询广东省的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

成功打印准考生证的考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就是国考笔试前的准备了。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准时参加笔试。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女大学生靠“代孕”赚钱

在《北外研究生离家出走代孕谋生 一单15万元》新闻的评论里,被顶得最多的一条评论是“10个月十五万,算上其他共20万,一个月才2万。伤身体卖骨肉才这点钱。”这充分表达了很多人对代孕行为不认可、不理解。

这样的行为伤害身体,一点都不假

我们不能把这件事情单纯的认为只是怀个孕这么简单,为保证“试管婴

儿”成功率,医院通常每次会移植多个胚胎,多胎发生率也高,这使得妊娠合并症更容易产生。这些疾病在妊娠结束后也不一定随之消失,一些损害将是永久性的。在这10个月的代孕过程中,代孕妈妈心脏病、糖尿病、肝炎等疾病出现的风险极大增加,移植入宫腔的胚胎还有可能流入输卵管内发生宫外孕。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所有孕妇都要面对的风险,比如昏迷、产前大出血、胎盘粘连等风险事故!

更大层面,代孕还牵扯到复杂的医学、伦理、法律问题

代孕妈妈需要注射黄体酮。代孕妈妈的子宫粘膜内腺体生长,子宫充血,内膜增厚——这样可以抑制妊娠子宫的活动,使受精卵植入后产生胎盘。

然而,大量的黄体酮也可能使胎儿脊柱、肛门、四肢等部位发生畸形,这种风险是正常怀孕的8倍。如果使用人工合成的孕酮,还会使约18%的女性胎儿男性化。

代孕不仅和身体有关,而且还关涉人类的自我生产,因此其所触及的都是人类核心的伦理价值。比如代孕改变了女性子宫的使用方式:即子宫不仅可以为自己孕育子女,还可“出租”供他人使用,这就导致建立在前一种使用方式上的有关母亲、母子关系以及子宫对于人的意义等伦理价值被分割、扭曲乃至消亡。代孕技术使不同身体的精子、卵子和子宫可以自由组合,是否会引起人伦关系的紊乱,也颇受质疑。

代孕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把代孕妈妈推向更坏的境地

现实需求是不孕率上升,现实背景是代孕从合法变成不合法,因此有代孕需求的人,只能在黑市中完成这项交易,黑市中的医疗机构专业和技术水平达不到,就会在代孕中产生很多意外的状况,由此导致的医疗事故更无从追责。

青海省教育网 第四篇_青海事业单位招聘:2016年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青海事业单位招聘:2016年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

2016年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暂未发布;参考历年发布时间为每年3月份发布,中公教育青海事业单位考试网温馨提示:参考历年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

以下内容为2016年青海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西宁市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报考人员不受身份、地域限制,专业对口的历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职公务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按要求提供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招聘资格。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报考所需的专业和人数等其它资格条件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请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或昆仑人才网查看。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验、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9时—4月3日24时;报名缴费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9时—4月5日24时;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9时—4月4日18时;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调剂时间为2015年4月8日。报考人员请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或昆仑人才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特别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考试。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期间,每天公布最新报名统计情况。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2015年4月21日-26日),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7日至8日到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号,小桥十字向西二百米,永宁白金公寓)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307房间)进行审核,否则视同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三、考试内容、时间、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统一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职业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专业科目系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不限岗位笔试专业科目为公文写作相关知识。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以两项综合成绩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比例须达1:3以上,若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4月7日通过西宁市人事人才网或昆仑人才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5年4月8日前向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可以开考的职位或凭本人身份证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4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加分条件

根据有关政策,报考民族地区或少数民族事务类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 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但已经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五、其他

1、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2、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以次类推)。

3、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公示,聘用单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qinghai/

5、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验、考察(政审)四个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需要递补的,按该职位的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

6、拟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历届毕业生,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有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7、报名时缴纳150元报名费,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款。

8、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或昆仑人才网查看相关通知。

9、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10、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1.2015年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5年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3日

青海省教育网 第五篇_2015青海省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笔试真题及答案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5青海省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笔试真题及

答案

一、单选题

1.《基础教育可改革纲要》(实行)指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社区服务与社会时间”、“劳动与技术教育”和( C )。

A.环境教育

B.艺术学习

C.研究性学习

D.网络教育

2.教师讲课时“抑扬顿挫”语速过快过慢,容易引起学生的( A )。

A.无意注意

B.有意注意

C.随意注意

D.随意后注意

3.“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句话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2010-2020)中所体现的战略目标是( B )。

A.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

B.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C.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

D.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4.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所倡导的教学方式主要是( A )。

A.自主、合作、探究

B.参与、合作、活动

C、讲授、联系、探究

D.反思、生成、探究

5.小学生学习言语拼音常利用具体的事物来帮助记忆,如m就像两个门洞,h就像一把小椅子,这种学习策略属于( D )。【青海省教育网】

A.复述策略

B.资源管理策略

C.组织策略

D.精细加工策略

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是( D )。

A.加快薄弱学校改造

B.教师配置向农村倾斜

C.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D.促进农村科教结合

7.“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体现了知觉的( C )。

A.选择性

B.整体性

C.理解性

D.恒常性

8.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是( B )。

A.感知教材,形成形象

B.理解教材,形成概念

C.运用知识,形成技巧

D.知识的巩固和保持

9.下列说法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修订规定的是( C )。

A.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收取学杂费

B.义务教育实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C.义务教育鼓励教科书循环利用

D.义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发展教师教育。

10.在教育部印发的教师专业标准中,不属于通识性知识基本要求的是( D )。

A.具有相应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知识

B.了解中国教育基本情况

C.具有形影的艺术欣赏表现知识

D.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11.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我国当前基础教育课程设置精神的是( B )。

A.小学与综合课程为主

B.初中阶段以分科课程为主

C.初中阶段以分科和综合相结合课程为主

D.高中阶段以分科课程为主

12.“教育,不能停止在儿童期和青年期,只要人或者就应该是继续的,教育必须以这样的做法来适应个人和社会的连续要求”,这段话体现的教育思想是( B )。

A.全面教育思想

B.终身教育思想

C.特殊教育思想

D.精英教育思想

13.按照加涅的学习水平分类,学生为相似的、易混淆的单词分别做出正确反映的学习属于( D )。

A.信号学习

B.系列学习

C.言语联结学习

D.辨别学习

14.教育目标分类中的“接收、反映、价值判断、组织、价值观或价值体系的个性化”属于( B )。

A.任职领域

B.情感领域

C.意志领域

D.动作技能

15.冬天上学,某学生既怕寒冷而又不愿意起床,又怕因迟到而受到教师的批评,由此产生的冲突是( B )。

A.双趋冲突

B.双避冲突

C.趋避冲突

D.多重趋避冲突

16.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出“三维目标”是指( A )。

A.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B.知识、技能、能力

C.观念、方法、态度

D.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

17.填空出现朝霞,就会下雨;天空出现晚霞,就会放晴,人们由这些得出“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这主要体现了思维的( C )。

A.间接性

B.抽象性

C.概括性

D.稳定性

18.取得重大成功后的狂喜,惨遭失败后的绝望,这种情绪状态是( C )。

A.心境

B.应激

C.激情

D.热情

19.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特点是( A )。

A.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B.重视智育

C.贯彻安全要求

D.坚持智育与体育并重

20.人们通常将“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要求称为”( B )。

A.教育目的

B.培养目标

C.课程目标

D.教学目标 21.学生读完《淘气毛马小跳》,头脑中出现可爱活泼的马小跳的形象属于( C )。

A.无意想象

B.创造想象

C.再造想象

D.幻想

22.在德育过程中,教师充分利用学生的闪光点来客服他们的消极因素,这种教育方式遵循的原则是( A )。

A.长善救失

B.正面疏导

C.知行统一

D.从实际出发

23.通过角色扮演、激发学生自觉地对外在道德要求做出能动反映。这种教育方式依据德育规律的是( A )。

A.学生思想内部矛盾转化规律

B.知情意行统一发展规律

C.长期性和反复性规律

D.在交往中形成品德的规律

24.下列属于问题解决的是( C )。【青海省教育网】

A.记住一个人的名字

B.幻想成“蜘蛛侠”

C.用一个词造句

D.荡秋千

25.在概念教学中,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突出其本质特征的是,这种方式是( A )。

A.变式

青海省教育网 第六篇_青海省高考报名政策

政策一:强化学籍管理“关口”前移

具体办法:学籍和户籍实施联合集中审查制度,应届毕业生学籍由学校负责审查,往届生和省外借读生学籍由考区招办负责审查;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和省外借读考生的户口审查工作,由当地招办和学校负责分别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集中审查。对学籍、户籍的联合集中审查要邀请同级监察机关派员监督。对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要在学校和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考生的监督。

政策二:户籍、学籍双认定

具体办法:完善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采取户籍、学籍双认定,初中阶段建档、高中学籍电子注册、户籍底册核查、省外借读学生高一注册、报名资格公示、鼓励举报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审查在省外借读、高中中途转学、在省内中学空挂学籍、变更身份证号、隐瞒真实身份、涂改在青落户手续、冒名考试等情况。 政策三:省内、外借读有规定

具体办法:省内跨县(区)借读高中学生要在就读学校取得学籍并参加高中会考,毕业后回户口所在州、县(区)招办参加高考报名;省外借读高中生在户口所在州(地、市)、县(区)招办办理注册手续,在借读省(市)参加会考并取得学籍后,到户口所在州(市)、县(区)招办参加高考报名。我省要充分发挥高中会考在资格审查及封堵“高考移民”工作中的监督审查功能。

【青海省教育网】

报考规定:省内、外借读高中生一律禁止在户口所在地中学空挂学籍。省外在青经商人员子女符合省招委规定条件的方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对于在我省中学空挂学籍后仍然留在原户口迁发地或到其他省(市)就读高中者,不予高考报名。要严格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规定办理省外借读高中生注册手续,对高二、高三学年才将户口从外省迁入我省后又要求办理省外借读高中注册手续的不予办理。对于凭虚假材料报考的学生,一经查实,要按照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已经入学就读的要取消学籍。

公安机关:规范户口迁移程序和手续

进一步加强我省高考户口审查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户口迁移政策和规定,规范户口迁移程序和手续,堵塞户口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积极协助和配合招生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报名考生的身份审查工作。

政策一:“网上”“手工”双管齐下

具体办法:采用网上审查与手工审查相结合,省内户口审查与省外户口迁入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参加我省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户口逐一审查,重点是省外户口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政策二:建立网上审查工作机制

具体办法:逐步建立网上审查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人口信息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对户口簿、迁移手续及有关证章的识别和分辨能力,严肃查处持假证、假章等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违纪违法行为。

政策三:采集更新全省人口信息资源库数据

具体办法:按照各地制定的资格审查办法,积极提供公民身份信息网上查询平台,切实做好考生身份的审查工作,对个别户口确有问题在网上审查不清的,或个别地区因人口信息网络还未建成应用或因停电等特殊情况的,采用查户口簿、身份证、原始迁移证、准迁证存根等办法审查。

落户规定:考生及家庭成员户口曾经是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必须由公安机关向招办和学校提供经落户派出所和批准落户的州(市)、县(区)公安局户政处(科)盖章的准迁证、迁移证影印件。严禁变更迁入人员原身份证号以隐瞒真实身份。禁止“一人双号”(两省号)“一人双证”(两个身份证)现象。认真清理并取消“搭桥户”(非直系亲属)“空挂户”(无迁移手续)。

监察机关:对报考资格审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

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报考资格审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要对招生部门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公安机关考生户口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政策一:建立和完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办法:各级监察机关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各级监察、教育、公安、招生等部门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网络信箱,方便群众和家长、考生投诉,切实保障我省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规定、报考条件、考试纪律、录取规则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具体办法:对违反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以及资格报名审查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当事人,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限期调离单位等组织处理;对利用职权为“高考移民”出据假学籍、假证明、假户口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在招生过程中搞不正之风和权钱交易的,要从严从快查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不姑息;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按照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和问责制要求,还要追究地方、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地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教育、公安、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审查领导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制定资格审查实施办法,明确教育、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将资格审查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在青海参加高考要具备8个条件

备受社会关注的高考报名工作已经开始,3月29日,记者从省招生办公室获悉,在我省投资经营的省外经商者的子女需满足“五五三”条件,即户口迁入我省满五年、注册公司满五年、学生高中三年须在青海就读,方能在青海参加高考。

据了解,现行的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关于考生户口问题的规定是按省招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发文规定执行的,其中有8项内容:

一、直系亲属,指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

二、凡在我省工作并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其子女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三、因工作需要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户口已迁居我省的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符合“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第三款条件规定,其子女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报名时招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提供省人事厅颁发的聘书);

四、凡户口在我省并工商经营注册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个体劳动者,其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就读的,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

五、凡在我省工作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在我省办理离退休手续并在省外落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六、凡曾在我省工作不满五年,现已调离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在青就读满三年,属城镇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

七、凡户口迁入我省但在我省无直系亲属的青年,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三年,可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

八、对个别情况特殊又无直系亲属在青,如孤儿被人收养(抚养),经法律部门认可并公证,且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三年,可以报考省内外大中专学校。原籍青海,随父母迁居外省,以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外地继续生活和学习,回青投靠亲友的,经审查属实后,准许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

青海省教育网 第七篇_关于做好全省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省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青政〔2008〕52号)、《青海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青发〔2010〕28号)及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4〕34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筹划,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2015年,我省继续教育工作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总体部署和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能力为核心,以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为手段,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专业,聚焦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人才的培养,提高质量,整合资源、加强监管,更好发挥继续教育工作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关于继续教育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申报备案工作

1.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紧紧围绕继续教育工作思路,结合2015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和“三基”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继续教育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

2.年度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实施步骤等

内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时,须填写《2015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备案申报表》(附表1),并对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方式、培训范围、培训地点、培训人员、重点专业领域、培训师资等情况予以明确。

3.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审核备案的,不纳入全省2015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不予认可。【青海省教育网】

(二)关于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工作

1.公需科目培训

(1)组织实施:2015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由省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牵头组织实施,由青海省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办具体培训工作。

(2)公需科目教材:2015年公需科目教材共5个科目,分别是《与你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与创新思维》、《传统文化与法制中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参加公需科目培训的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任选其中2个科目。

(3)培训方式:今年,公需科目培训统一采用网络培训方式。网络培训的操作流程和其它事项由青海省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4)考核测评方式:2015年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实行网上在线、随时、免费测评方式进行。网络培训结束后,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网上在线测评。测评合格的,由培训机构统一出具培训学习证明。

2.专业科目培训

专业科目培训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单位)组织实施,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承办。专业科目培训可采取网络培训、集中面授等多种方式进行。专业科目培训承办单位,要根据各部门、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工学实际需求,选定培训内容,并切实做好培训的组织实施和考核测评等工作。

二、配合“三基”建设,积极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能力培训工作

根据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青发〔2014〕17号)精神,2015年我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能力培训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能力培训是贯彻落实“三基”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旨在进一步提升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能力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并按照“三基”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周密部署、协同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能力培训工作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避免出现重复培训、多头培训的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岗位基本能力培训的学时等同于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三、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服务平台作用

继续加强对国家级及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监督管理,根据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择时对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工作方案、计划报备、总结报送等情况均列入检查、评估内容。评估结果,作为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由我厅统一对外公布。

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应积极开展年度自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课程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增强继续教育综合性办学能力,提高办学质量,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基地服务平台作用,为全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在做好现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理论研究,探索、开发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精品培训项目和特色培训项目,为形成特色鲜明、科学高效的培训体系打好基础。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在组织开展专业科目培训时,要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专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需求,将培训与产、学、研有机结合,并可通过外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学者兼职教学的方式加强、补充师资力量,努力提高培训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四、需要明确的有关事项

(一)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发放

从2015年起,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向青海省继续教育协会统一申领空白《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继续教育证书》),不得将申领证书的具体事项转交给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已领取的《继续教育证书》,未登记填满的,继续使用,待证书登记填满后,凭旧证更换新的空白《继续教育证书》。青海省继续教育协会根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人数和所需空白证书数量,对照《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附表2)办理申领手续。

(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及审验

1.学时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和专业培训的科目、学时等情况均须由用人单位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培训学时登记时,参加培训人员须将公需科目学习证明和参加专业培训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单位。单位经审验核实后,方可予以登记。

2.证书审验

《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验盖章。

(1)《继续教育证书》审验程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由用人单位登记盖章、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加盖公章。经过审验的《继续教育证书》才能作为职称申报的有效证件。

(2)审验《继续教育证书》时应提交的资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培训人员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要求,提交《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附表3)、培训通知、课程安排、签到名册、结业证书等相关培训证明。

(三)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核定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培训为24学时。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一般按照每天6学时计算,如有特殊情况,需增加学时的,须出具相关证明。在审验年限期间取得学历教育的,可视为接受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时依据接受学历教育的院校提供的学时证明计算。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前辅导班的学习培训,不计算为继续教育学时。参加国内外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有关规定,计算培训天数(不含往返路程时间)。

(五)继续教育培训的数据统计与总结报送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1 号)和《全省2015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的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月统计、年总结制度。每月初,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上个月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的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5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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