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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5金融

时间:2018-06-29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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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5金融 第一篇_2015年上海法院金融典型案例

2015 年度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

2016年6月17日,上海高院发布了2015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审判系列白皮书 ,并公布了2015 年度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

01 . 内幕交易行为人对投资者的损失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02 . 银行向持卡客户发送商业服务性短信是否构成民事侵权的认定原则 03 . 信用卡遭盗刷非因临时额度期限过长所致应由泄露密码的持卡人承担责任 04 . 保险理财产品的保险人信息披露义务及其认定标准

05 . 期货从业人员违反从业禁止性规定订立的委托理财合同无效 06 . P2P网贷平台受让出借人的债权后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07 . 车损险合同中对火灾所作解释符合专业含义的,法院应当认可 08 . 金融机构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应以存在欺诈行为为前提 09 . 清偿票据贴现担保之债务无法取得票据追索权

10 . 夫妻之间的财产侵权不属于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

01 . 内幕交易行为人对投资者的损失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裁判要旨

本案系我国首起内幕交易行为人被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内幕交易行为人实施了内幕交易行为且具有主观过错,如投资者在内幕交易期间进行了与内幕交易品种直接相关的且主要交易方向与内幕交易方向相反的股票或期货交易,存在损失的,推定其损失与内幕交易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内幕交易行为人应当对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2013年8月16日 11时05分,乙证券公司在进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股票,实际成交 72.7亿元。在当日下午13时开市后,乙证

券公司在未披露相关事实的情况下通过卖空股指期货、卖出ETF对冲风险,至 14时22分才公告称“公司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同年 11月,中国证监会对乙证券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乙证券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将所持股票转换为ETF卖出和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作出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 5.2亿元等处罚。在乙证券公司错单交易过程中,甲某等投资者认为市场可能有重大利好消息,且乙证券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媒体否认乌龙传闻,故进行了相关股票或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造成了损失。甲某等投资者认为其损失与乙证券公司内幕交易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故起诉至法院,要求乙证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014 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杨某诉被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两案一审公开宣判,两案均判决驳回杨某诉讼请求。杨某不服上诉。2015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结果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30日作出(2014)沪二中民六(商)初字第8号等民事判决:乙证券公司赔偿甲某等部分投资者损失。乙证券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18日作出(2015)沪高民五(商)终字第61号等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法院认为 :乙证券公司于 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因程序错误巨量申购 180ETF成份股,并于当日下午未立即披露该信息的情况下,即通过卖空股指期货、卖出ETF对冲风险,后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乙证券公司在发生错单交易后,应立即披露却未披露该信息,反而实施对冲交易以规避自己损失,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主观上存在过错,乙证券公司的内幕交易行为与投资者的损失具有因果关系,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乙证券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首先,关于侵权行为的认定:乙证券公司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行政诉讼生效判决已认定乙证券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将所

持股票转换为ETF卖出和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可以作为本案定案依据。乙证券公司提出媒体报道已经事先公开了错单交易信息,但该报道并非由乙证券公司主动披露或经其他权威机构确认,而是由财经媒体自主报道,不能视为乙证券公司履行了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公开披露义务。在当天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市场上各种消息鱼龙混杂的情况下,该报道的权威性和真实性受到市场各方的怀疑,难以作为各方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可靠依据。此外,乙证券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下午开市前又对外否认存在错单交易。鉴于投资者对同一事件所获得的信息截然相反且真伪难辨,绝大部分投资者难以从当天中午出现的各种信息中获得准确答案。因此,相关媒体报道不能作为对错单交易信息进行公开的依据。受众无法从中确信内幕信息已经公开。

其次,关于侵权主观方面的认定:乙证券公司具有主观过错。当日11时40分,乙证券公司已经开会准备进行对冲,这说明乙证券公司此时完全知晓其上午的交易属于错单交易。乙证券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又系专业的证券、期货经营单位,理应知道并充分理解我国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其对于错单交易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判断,对相关证券、期货品种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应属明知,其关于不能判断是否属于内幕信息的辩解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乙证券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有义务在了解事件真相后的第一时间,将相关错单交易信息向市场予以及时、全面的披露,同时在内幕信息未披露前应戒绝交易。但乙证券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尚未披露内幕信息的情况下,采取对冲减损的措施以规避自身的损失,其隐瞒事实真相,利用内幕信息获取非法利益的主观过错至为明显。

第三,关于行为违法性的认定:乙证券公司提出,其进行的对冲交易是根据既定的、公开的交易策略和《策略投资部业务管理制度》进行的,所以具有合规性和正当性。对此,法院认为,对冲交易策略其本身是中性的,不存在是否违法违规的问题,采用何种交易策略和方式是市场参与者的自主选择。但无论采用何种交易策略和方式在市场上进行交易,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否则就构成违法交易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证券公司可以进行正常的对冲交易,但是该案中,乙证券公司决策层在了解相关事件的重大性之后,在没有披露之前就决定进行交易,并非针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一般对冲交易的既定安排,

而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违法交易。

第四,关于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的认定:基于证券、期货市场的特殊性,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往往不直接进行交易,双方交易的证券、期货品种难以完全一一对应,而且市场中影响证券、期货价格发生变化的因素众多,在此情况下,完全由被侵害的投资者提供证据证明内幕交易的因果关系几乎不可能。对此,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采用推定因果关系。即在乙证券公司实施内幕交易行为的期间,如果投资者从事了与内幕交易行为主要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行为,而且投资者买卖的是与内幕信息直接关联的证券、证券衍生产品或期货合约,最终遭受损失,则应认定内幕交易与投资者损失具有因果关系。至于内幕交易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数量多少和时间长短,内幕交易人是否因内幕交易获得实际的利益,其内幕交易行为是否对相关证券、期货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实质性影响,都不影响对内幕交易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1)具体针对交易品种而言,如果原告投资者进行50ETF、180ETF、IF1309、IF1312交易,可推定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原告投资者进行50ETF、180ETF的成份股交易,因乙证券公司在内幕交易期间50ETF、180ETF的成交量与市场同期成交量相比巨大,足以通过套利机制等因素影响50ETF、180ETF成份股的价格,故可推定50ETF、180ETF成份股损失与乙证券公司内幕交易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至于原告投资者上述品种之外的交易品种,与乙证券公司内幕交易品种的价格关联性极为微弱,无法认定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因果关系。(2)具体针对交易方向而言,50ETF、180ETF以及相应的成份股交易规则为T+1,可根据买卖方向判断交易方向。对于股指期货IF1309、IF1312而言,基于股指期货摊低成本、规避风险的策略,投资者会存在反复买卖行为,这种情况下可根据内幕交易时间段内投资者买入的总手数与卖出总手数进行比较来认定交易方向。如果两者总手数相同,则应对该时间段内的交易结算结果来判断交易方向,产生损失的,可认定为原告交易方向与乙证券公司交易方向相反。(3)具体针对交易时间而言,原告投资者在非内幕交易时间段跟风操作引发的损失,与乙证券公司的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因为对于投资者而言,在一个价格瞬息万变、波动巨大的市场上,每位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时应依赖于自己的判断,而不应对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任何信赖,而且根本无法事先判断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是有意、

无意或者是存在错误。在交易之时,该投资者并不存在重大误解,也无从要求撤销这种交易行为。

第五,关于损失范围的确定:应区分不同情况计算损失金额。考虑到不同品种的交易规则区别较大(比如保证金交易、T+1还是T+0等等),对适格投资者的标准亦不相同,投资者的交易频率也有所差别,故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准价及损失计算方法。(1)对于50ETF、180ETF及其成份股,应以内幕信息公开后的十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作为基准价格。如果原告在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的,其损失为买入证券总成交额与实际卖出证券总成交额之差;如果原告投资者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其损失为买入证券总成交额与以基准价格计算的卖出证券总成交额之差。总成交额以股数×交易价格计算,多次买入的累计计算;如果原告有库存股票,则应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差价。(2)对于股指期货品种,则以三个交易日平均结算价作为基准价格。计算损失时,原告内幕交易时间段内的所有反向交易(无论开仓或者平仓)价格减去基准价格形成的差额,乘以交易的具体数量,以此作为损失额。如果原告在内幕交易时间段内还存在同向交易的,则应将反向交易与同向交易在同等交易量(手)基础上先行结算冲抵计算交易盈亏额,剩余的反向交易按第1项原则计算交易盈亏额,然后两项交易盈亏额相加,以此作为损失额。

裁判意义

证券市场中的内幕交易侵权行为,是我国当前证券市场多发的一种侵权行为,其不仅破坏了证券市场公平交易,影响了证券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更直接损害了广大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应予依法规范。当前,我国对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多采取行政处罚方式予以制裁和规范,但仅此尚不能弥补投资者的损失,内幕交易行为人理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本案受理之后,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法院对于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依据我国证券期货法律规定,充分考量了相关法律制度的精神、证券期货市场的相关政策和监管规则、证券期货民事索赔的现状,立足于制裁内幕交易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最终判决乙证券公司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开启了我国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先例。

上海2015金融 第二篇_2015年上海交大金融系考研心得

2015年上海交大金融系考研心得

摘要:考研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在于你对自己的审视和对学校的选择,这并不意味着要放弃名校,而是明确自己可以为名校之战付出多少。工作两年,又回归校园追求卓越,看作者是如何做到的。

前几天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在拟录取名单里了,就准备把自己这大半年的考研经历与大家分享,也算是从获得过帮助的人的一点回馈。各位网友如果希望对立志考交大安泰431的战友,有所帮助。

先说一下我的情况,我是12年毕业于中部一所985,学的专业是工科,在南方工作了2年感觉这辈子要是就这么个混法,算是完了。在14年的时候反复思量,最后走上考研道路的,8月份正式复习,大学时学的那点皮毛早就忘的一干二净,也算是零基础吧。

一、考研首先是定目标

非要我说说为什么考金融,倒也直率简单,因为本身是学工科的,结合我的经历认为,金融高大上,工科纯屌丝,就走上了这么个道路,当然了,这种想法是对我个人而言,很片面也很短视,工科大牛高薪高职的也多了。

二、选学校

一开始想着去央财或者是上财,后来想想不怎么好,本身985考个211的金融,觉得特别怂,打听到安泰431偏好理工科,往年的招生名额也都十来个,就这么下了决定。事实上,安泰431确实欢迎理工科的学生凯程,这点我在后面还要说。招生名额后来变化比较大,大家都知道的,今年新的推免政策,一下子把统考名额减少了近三分之二,这也导致了今年有同学报841的没能如愿调剂成功。

三、初试

8月份开始我在南方一所高校附近租房,每天去别人的图书馆蹭自习室,7点半起床,晚上10点半回去,再背一会单词和专业课,期间也午休,午饭和晚饭一个小时,每天的学习时间在12个小时左右,一周休息半天,除了去现场报名外,没有间断过,算得上有始有终。由于是陌生的学校,不认识人,每天说的话就是跟饭堂的阿姨点菜“这个,这个,那个”,考研的辛苦在现在看来倒还让人怀念,其中的滋味只怕是过来人才能深有体会。

初试完后心理很不痛快,确实发挥的很差,对不起我的努力。英一70+,政治70+,数一120+,专业课110+,复试完后才知道这个初试成绩在今年还是排名靠前的,考虑到交大431压分,四科中我唯一考后不遗憾的就是专业课了,加上其他公共课有很多高人的经验,我就说说作为一个0基础,没有一点金融学基础知识的考生是怎样复习专业课的吧。 专业课复习:

参考书目:<<货币银行学>>(第三版,戴国强主编),<<公司理财>>(第9版,罗斯著),《罗斯《公司理财》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中国石化出版社),《金融硕士(MF)真题及详解》(机械工业出版社),网上下载的各金融名校近年真题。(交大431官方其他2本教材完全不用看) 1、打基础:刚开始的时候,每天从7点以后的时间我都分配给了专业课,先看货币银行学,关键是背,背的时候要理解着背才会深刻,这里的背不是通遍

背,书中大部分文字都是对一些原理的解释,这部分是理解到能用自己的话说出来即可,成功的背诵我想是应该能对着课后习题,完整地回答所有的问题;能不用看书,把这一章从节到各节的二级标题框架勾勒出来;能把各二三级标题的主要内容表述出来。前两遍较慢,用两个小时有时都搞不定一章,每天在背下一章的时候都会先把前一章的内容复习一遍,反复加强,即使如此,背3遍可能还是觉得都忘了,我前后背了7遍,第5遍的时候才达到看个章节标题就能复述全文的地步。这样的背书我是采用不出声的方式,从没有间断过,后2遍其实就很简单了,20分钟就能复述一章了,每天都在睡前看两章的样子。当然公司理财也不能丢,每天一章,大概是2个小时,先用半个小时看章节内容,其他时间用来做课后习题,对照着课后习题详解,通过做题的方式来强化理解也是理科学习的一个特点吧。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公司理财我建议大家看到第19章,后面的不考,网上也有人说看前18章,或者更前就OK了,如果大家有时间还是多看两章好些,因为其他学校经常把第19章的股利政策结合中国股市出题做考点的,万一交大也出一道题,没看的同学就损失大了。还有就是那本习题详解有些解答是错的,包括教材第九版课后习题也有错的,大家要辩证的看。如果看一下近年交大431的公司理财60分里,都可以在课后习题里找到影子,尤其是今年431出题方式大变,公司理财部分有不少就是课后习题稍微变个数字就当做真题了。由于备考时间紧迫,课后习题很多,数字复杂,也没必要每一题都非要算出个结果,思路才是关键,在前两遍的公司理财复习过程中,建议把每章的课后习题有代表性的做个标记,后期就没必要再逐题练习了。

2、关注真题:到离考试还有两个月的时候,就要开始刷真题了。用各种渠道把近年各名校的真题拿到手,结合交大431的特点,自己要加以取舍,这里要说明一下的是,其他学校的真题货币银行学考点可以通用,公司理财部分很不一样,我们甚至可以忽略真题部分的公司理财计算而始终以教材中的课后习题为重点。通过刷真题,不仅可以清晰货币银行学的常考知识点,也几乎涵盖了所有的金融热点,补充一些我们使用教材中没有提到的概念。多做真题后,你会发现金融热点就那么几个,什么量化宽松,利率市场化,欧债危机等等热点也不知道被多少个学校反复考了多少遍。今年有个题目“抛补套利和无抛补套利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对我来讲是个盲点,其他的新概念我全都熟悉。提醒一点,刷真题的时候也不能丢掉两本教材,那个是基础,我们回答题目都要回归到教材。

四、复试

复试包括笔试,英语听力,面试。笔试2个小时,2张卷子,一份专业课试卷,一份逻辑分析试卷。专业课试卷是一份8页左右A4纸的全英文文档,后面出6个问答题目,说穿了就是一份英文的阅读理解,不过是关于金融题材的而已;逻辑分析也是坑爹的很,比如“一个数,去掉首个字母是13,去掉末尾字母是40,这个数是多少”,就这样的题目20个,有的很复杂,要是提前做这方面的练习可能还好些。我在考场上的感觉是根本就做不完,也不用太较真。笔试完后有个心理测试,大家都懂的,过过样子而已。英语听力很模糊,加了很多杂音,我们那考场的同学和老师直接都笑了,我本身英语听力就弱的很(别问为什么,高考听力不算分),全蒙的。面试的时候来了一志愿7个同学,最多录取5个,加上上午被金融学刷掉调剂的也有几个同学在外面等着,原则是宁缺毋滥,我们7个老师不满意就会叫调剂的同学进去,补足5个名额。名单是一志愿的7个同学按照姓名首字母排序,逐个先进去面,每个人大概15-20分钟时间。我就说一下我面试的过程吧:先交本科成绩单,老师示意坐在几个教授前面,开始自我介绍(中文),后面的问题都是围绕着本科成绩单展开的,比如“成绩怎么样”,“哪门课最好,哪门课最差,为什么”,“为什么跨专业考研?”等等,最后用英文问了2个问题。面试是由系主任带队的,她明确表示了交大欢迎理工科的学生凯程金融专硕。我在复试之前没有联系导师,我想我跟人家又不认识,本科成绩一般,没什么亮点,

凭一个邮件什么的也不会有作用,现在看来也好像确实没什么影响,当然,这方面如果是本校的同学可能可以利用的资源就要好很多。总结一下发现,复试英语的听说读写占比很大,各个环节都用到了,所以英语好的同学在复试时肯定是有优势的,最终的结果是一志愿的7个人中拟录5个,看来想往年的那种认为报金融学841保险,就算刷掉也能去调剂431的想法也不太可靠。

关于凯程: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

平衡:找到工作、生活、家庭的平衡点

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上海2015金融 第三篇_上海2015年楼市分析报告

2015年上海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

http:// 2016-05-20 来源:《上海房协》2016年第1、2期

房地产市场调研是上海房协为会员企业服务、反映会员企业诉求的一项重要的常态工作。上海房协邀请市住建委、市统计局等行政有关部门和民间研究机构的专家组成调研组,定期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

本次调研着重分析2015年上海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并对2016年市场走势进行预判,形成本调研报告,供会员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参考。

一、2015年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供应

2015年,全市共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250公顷,比上年减少17.5%。其中居住用地739公顷,增长25.7%;商服用地194公顷,减少15.3%;工业用地317公顷,减少53.8%。【上海2015金融】

(二)房地产开发投资

2015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468.94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5979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增幅回落5.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1813.32亿元,比上年增长 5.1%(全国为增长0.4%),增幅回落1.7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4.6%,占比上升1.3个百分点。

(三)房地产开发建设

2015年,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积15095.3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8%,增幅回落5.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为8372.12万平方米,下降1.8%。在施工面积中,新开工面积2605.08万平方米,下降6.4%(全国为下降1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560.28万平方米,增长0.8%(全国为下降 14.6%)。

2015年,全市商品房竣工面积2647.1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4.4%,增幅上升11.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588.95万平方米,增长3.5%,增幅下降4.8个百分点。

(四)房地产交易

2015年,全市商品房销售(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性保障房和非居住房)2431.3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6.6%,增幅上升29.1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房销售2009.17万平方米,增长12.8%,

增幅上升24.5个百分点。

2015年,全市存量房(二手房)成交登记面积为2654.5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5.26%,增幅上升103.3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成交登记2365.36万平方米,增长76.18%,增幅上升116.36个百分点。

(五)住房价格

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2015年1、3月份环比持平,2月份环比下降,4—12月份环比持续上涨,2015年12月比上年同期上涨18.2%。

二手住房价格指数:全年除2月份环比持平外均为上涨,2015年12月份比上年同期上涨11.7%。 2015年,全市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含保障房)21501元/平方米,比上年上涨31%。二手住房平均成交价格25295元/平方米,比上年上涨17.8%。

(六)房地产金融

2015年,全市中资商业银行自营性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12348.65亿元,同比增长12.04%,增幅同比回落1.56个百分点。其中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余额6076.46亿元,同比增长10.1%;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5478.89亿元,同比增长17.25%。

二、2015年上海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环境

2015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政策面的主基调是“去库存”,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需求是房地产政策调整的主要方向。中央和各级政府在供应和需求两端同时调整政策:在供应端通过《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按照分城施策的要求,对不同城市的住房供应和土地供应进行调整;在需求端则通过降首付、降利率、减税费、予补贴、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取消限外等多手段并施,千方百计去库存。2015年,央行共5次降息,5次降准,进一步释放流动性,基准利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购房成本大幅下降。2015年,上海认真执行中央的各项政策,继续严格执行限购政策,并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时限。同时,针对上海房地产市场的过热情况,上海市官方在7月和10月两次明确表态“上海房价已经过高”,仍然要继续坚持楼市调控。

(一)房地产有关政策

1、3月15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答记者问时表示,房地产市场有其自身的规律,中国国土面积辽阔,有特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小城镇,情况各异,所以我们要求强化地方政府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因地制宜,分城施策。中国城镇化进程还在加快,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是刚性的,我们鼓励居民自住性住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长期平稳健康发展。……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住房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中国政府要做的就是要为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提供住房保

障。今年,我们在改造棚户区、城市和农村危房方面还要加大力度,各增加100万套。中国政府有保障群众基本居住条件的责任。

2、3月25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7号),《通知》共四条:一、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一)科学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二)加强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编制。……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城市,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三)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控制好住宅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节奏,将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上市时间,定期分批推出,稳定、均衡供应住宅用地。……二、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四)优化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作出调整,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五)促进房地产用地结构调整。……

三、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四、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

3、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共三条:一、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三、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同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39号),《通知》要求将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 (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业内将这两条政策称为“330新政”)

4、8月27日,商务部、住建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一、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执行。二、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三、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上海按现有政策执行,没有变化)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和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管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可按照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

5、9月30日,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共两条: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根据辖内不同城市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同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 (建金[2015]150号),共八条。一、提高实际贷款额度。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 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二、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三、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四、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五、简化业务审批要件。……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七、加快改造升级信息系统。

……八、建立考核问责制度。……

6、12月18—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认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结构性改革任务十分繁重,战略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战术上要抓住关键点,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第三,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会议强调要化解房地产库存。提出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7、12月28日住建部召开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巩固房地产市场向好态势。要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把去库存作为房地产工作的重点。

8、4月9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的通知》,《通知》对最高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1、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

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保持不变。2、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3、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至4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8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4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8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保持不变。

9、10月9日,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区县、大口党委书记季度工作会议上指出,上海房价已经很高,如果不坚持调控,将影响上海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也会削弱城市的竞争力。韩正表示,上海作为一座特大型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有自身特点,控制房价是重要调控目标。这项工作,不能人云亦云,必须清醒认识、坚定不移。我们必须坚定不移下决心减少经济增长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必须保持定力,绝不能为缓解一时一地的问题,而采用短期刺激政策,要对市民负责、对未来负责。韩正提到,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有两大结构性问题: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投资增幅过大、保有量过大;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严重不足,特别是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的中小套型供需矛盾突出。而究其根本原因,是供地不合理,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明显减少。韩正强调,要抓紧研究制定约束性措施,土地供应量不变,结构必须调整。

(二)货币金融政策

1、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2015年全年M2增长目标为12%左右。1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39.23万亿元,同比增长 13.3%,增速比上月末低0.4个百分点,比上年末高1.1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40.10万亿元,同比增长15.2%,增速比上月末低0.5个百分点,比上年末高12.0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O)余额6.32万亿元,同比增长4.9%。2015年全年净投放现金2957亿元。

12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99.35万亿元,同比增长13.4%。12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93.95万亿元,同比增长14.3%,增速比上月末低0.6个百分点,比上年末高0.6个百分点。2015年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1.72万亿元,同比多增1.81万亿元。

2、降息降准各五次,释放流动性

央行决定: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5个百分点,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5月1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5个百分点,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6月28日起下调一年期存贷款利率各0.25个百分点。下调后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为2%与4.85%。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5个百分点,同时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各下调0.25个百分点。下调后,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为

1.5%和4.3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

上海2015金融 第四篇_2015年中央关于自贸区金融账户解读

自贸区企业FT账户的几点好处

昨日,博鳌论坛传出“今年,资本项下的货币自由兑换可能会放开”

第一点就是自贸区的帐户,因为这是一个最基础管理的内容,你要在发生贸易往来,银行在介入过程中没有帐户搭建很重要,现在还没有放开的情况下,尽管小川行长讲了今年可能会放开。所以在自贸区里要实现资本项下的货币自由兑换这是关键。 第二算原创也算新闻吧, 自己公司开立FT账户时考虑的几点好处

一, 支持人民币结算

在部分限定行业, 在对20多个国家进行付款时, 对方愿意接受的话, 可以以人民币直接支付

二, 低成本融资

可以用香港公司的贷款打到国内公司进行使用。当然了,原则上来说只能在自贸区内使用,但是银行是和我们说实务操作中这个一个是监管比较松,另一个是进来之后也就不好监管了. 比如说在香港融到的港币,汇到临时账户,然后自动结算成人民币进行使用.

三,双向资金池

我们暂时还没用到, 说是可以和其他账户结成关联关系, 达到资金池的效果.

四,境内投资者可以对外跨境投资的通道

个人好像在自贸区内交社保的话也可以从这个进行操作

新闻部分

I、自贸区基本知识普及:

注册地:

可以在外高桥保税区、物流园区、机场综合保税区和洋山综合保税区,也即在所谓的三港四区的28.78平方公里的区域内申请注册。

2、自贸区企业开立账户:

如果要享受自贸区金融政策,在开立基本户后,只要开一个账户,就是FTE或FTN,但是也可以开立原有的境内四类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但这四类账户项下的资金使用须按非自贸区的金融政策执行。

FTE、FTU、FTN账户简介

3、开自由贸易账户是不是只能去自贸区的银行?

FTN账户需到自贸区内的金融机构开立,如果是FTE账户,可以到上海地区内通

过央行系统验收的所有银行的分支机构开立。

4、同名户资金可以随便划转么?

“央行30条”里写到经常贸易项下、偿还贷款、实业投资可划转。第一点经常项下,贸易解决了;第二点偿还贷款,融资解决了;第三点实业投资,投资解决了。同一企业主体的自贸试验区账户与它的基本户、一般户等传统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是要视同跨境业务管理的。便利是相对的,流动也是相对的。

5. FT账户的汇划规则?

(1)FT账户与境外账户、NRA、其他FT账户之间资金划转,凭收付款指令办理;

(2)FT账户与境内一般账户之间资金划转,应以人民币进行,并视同跨境处理,银行根据展业三原则落地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办理;

(3)FT账户与同户名的一般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限于:经常项下业务;偿还自身名下且存续期超过6个月的上海市金融机构发放的人民币贷款;新建投资、并购投资和增资等实业投资等,银行应对上述资金划转进行真实性审核。

II、《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的意见》(框架)

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

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4、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III、《央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审慎管理细则(试行)》——“充分利用两个市场的价格不对称性,享受FT*的便利”

FT账户是个全新的东西。它相当于咱们新开了一家全新的银行,然后这家银行可以给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和现在完全不同的东西和服务。

对一家企业来说,有FT账户和没有FT账户相比,有什么好处?

首先,这个账户是个基础工程,它带来的改变涉及方方面面,最明显的是方便。以前企业做个跨境投资交易要根据交易的性质开设一般账户、xx账户等等,而今后,对有资格开设FT账户的企业来说,做这些事情都只通过且只需通过一个账户——FT账户。而且,政策上也有“优惠”,譬如,用FT账户从区内向境外投资,相关手续都将大大便利。

第二,企业有了FT账户后,存款利率没什么变化,但可以通过它更方便地获得更便宜的境外贷款。

第三,因为有了FT账户,使得原先很多享受不了相关服务的非居民企业现在都可以享受到相关服务了。因为原先只有少数几家牌照有离岸业务,但按照之前央行出的规定,至少上海地区的银行都可以开立FT账户,给相关企业提供服务。 在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应用的汇率是区内的汇率,既不同于境内区外的汇率,也和境外汇率不尽相同。未来有可能在自贸区形成(在岸和离岸之外的)第三个汇率,因为市场有不对称性,企业就可以有更多选择。

IV、《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定》

集合了电商和进出口的双重优势,对大宗商品行业来说,有利于企业在线做交易的同时,享受到了自贸区在税收、金融和资金方面的优惠政策,即在采购成本上减少了支出,也缓解了大宗商品企业的资金链紧张问题。而由于自贸区的现货平台需集合“交易、托管、清算、仓储”等诸多因素,更是节省了大宗商品的仓储、物流成本,进而提升行业整体利润水平。

V、《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

【人民币跨境借款:取得低成本融资的捷径】

区内企业可向境外金融机构、集团母公司、关联公司等借用人民币资金,但借用的人民币资金须存放在上海地区的银行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内,只能用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境外项目建设等。区内企业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不包括贸易信贷和集团内部经营性融资)应用于国家宏观调控方向相符的领域,暂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包括理财等资产管理类产品)、衍生产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

【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中国不再是跨国企业现金流管理中的孤岛】

吸引跨国经营企业的全球或地区总部,允许同属一个集团内的境内外母子公司、分、子公司之间依托试验区的金融服务建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5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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