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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时间:2018-06-21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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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第一篇_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最新调整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最新调整 房产税调整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最新调整

随着各大城市对房产税的征收以来,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也成为了大家所关心和热议的问题。那么,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如何计算呢?首先,我们就必须对个人房产说如何征收有一定的了解。下面是福房本人为大家收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先了解下什么是个人房产税。个人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有以下几点:

一.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对象

个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二.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三.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如何计算

1.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四.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五.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相关案例

案例一:

案情简介

杨某有自己的公司,但经营不善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杨某为人性格豪爽,对待朋友讲义气,出手大方,在朋友中破有威望。

李某通过朋友认识了杨某,杨某对刚参加工作的李某照顾有加,每次吃饭从不让李掏钱,这让李某觉得杨某够朋友,值得信赖。

一日,杨某在和李某吃饭时提出自己最近要接一笔生意,需要资金疏通关系,问李某能不能帮他的忙,李某想到平时受到杨某的照顾,当即答应借杨某8万元。杨某拿到钱后,对李某赞不绝口,认为他尊朋友爱友,是个值得交的好朋友。

此交借款没多久,杨某又找到李某称马上就要签合同了,但是前期的准备费用还差一部分, 希望李某能再帮帮他的忙,李某就答应杨某再借他5万元。借到钱后,杨某就如失踪了一般,再也没有出现在李某面前。李某借完钱后有些着急,因为顾于朋友的面子,两次借款都没有欠条,而李某也只是听朋友说杨某有个公司,具体公司叫什么名字,在什么位置,以及杨某的个人情况,李某均毫不知情。想到这些,李某感到有些担心,因为他借给杨某的钱,有一部分是向家里和朋友借的,如果杨某不还款,自己也无力偿还他人。

正当李某为借款的事焦急万分的时候,杨某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告诉他,自己最近一直在忙生意的事情,没有时间和李联系,现在生意已经谈成了,合同也签了下来,可现在前期需要自己垫资,因此资金很紧张,一时无法还李的借款,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还向李写了一张借条,上面注明了还款日期。李某看着杨某如此坦诚,对于自己曾经怀疑过他,感觉内疚,当即收了欠条,并请杨某吃饭喝酒。

事情过了半年,李某借款的朋友有急用,要求李某还钱,李某才想到该向杨某要求还钱了,而这时,杨某的手机已经打不通了,李某再问其他认识杨某的人,都说只知道他自己开公司,为人大方,其他的都一无所知。这时,李某急如热锅上的蚂蚁,想想13万的巨款,自己一个月2、3000元的工资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还上。万般无奈之际,他找到律师,寻求律师的帮助。在了解了事情始末之后,律师根据李某提供的杨某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杨某公司的全称,查到了杨某的住址,公司地址,于是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

判决结果

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第二篇_个人房产税计算方法

个人房产税计算方法

摘要:个人房产税计算方法

房产税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房产税计税依据【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11,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11,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如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一般都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 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第三篇_2015房产税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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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如何计算,成为很多买房者或卖房者最关心的事情。比较购房款金额大,房产税也会缴纳的比较的。那么在房屋买卖或出租的时候房产税该怎么计算呢?

一、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二、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8288cdf183d049649a665808?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52b260638868bd1b7c53cc2ccad1d1ff&sign=7d581a45e8&zoom=&png=8004-&jpg=0-0" target="_blank">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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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第四篇_房产税计算方法 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计算方法?房产税如何计算?房产税是什么?搜淘带你了解一下。

一、房产税计算方法?房产税如何计算?

1、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注意: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小结: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房屋的用途以及房屋原值计算的,根据上面的房产税计算方法,你计算出自己房屋要交多少房产税了吗?有消息说,房产税是每年交,直到房产税政策取消。

二、房产税是什么?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开始房产税试点改革,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第五篇_三部门详解沪版房产税 三口之家征税面积如何计算

三部门详解沪版房产税 三口之家征税面积如何计算

种唯一住房免征:改善型购房、因婚新购、居住证满三年

市财政局、地税局、房管局解读沪版房产税;并以本市三口之家为例详解征税面积如何计算。 界定三类免征对象

1.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给予优惠

本市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唯一住房,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当其在新购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2.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需求给予优惠

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给予优惠

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如何进行征免认定?

对于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照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对于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

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征收对象:本市居民二套房、非本市居民新购房

征收对象具体包括两类:

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时间认定: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计税依据:交易价格的70%

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将应税住房计税依据确定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适用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

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应税住房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即: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

征税面积如何计算?

征税面积如何计算?

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扣除。即,对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将另行制定。

以一个三口之家的本市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例

例①

原有50平方米住房

新购110平方米住房

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3.33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例②

原有150平方米住房

新购110平方米住房

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86.67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面积(260平方米减去180平方米,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例③

原有250平方米住房

新购110平方米住房

由于该居民家庭原有人均住房面积达83.33平方米,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住房的全部面积(即11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

征收对象

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

适用税率

的,税率暂减为0.4%。

税收减免 60平以下免征,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收入用途 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征收管理 2、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

办理房地产登记。

房产税税基评估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地税、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组织

评估机制

实施。

市财政、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组

部门职责

成的房产税试点工作机构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

税率减免条件

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

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本市居民家庭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

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

三 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

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

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

四 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

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

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五 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第六篇_房产税如何计算

上海房产税计算公式

应税面积×单价×70%×0.4%或0.6%

■本市居民家庭定义为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起征点为人均60平方米

■按年征,不足1年按月计算;未按规定期限缴税要收滞纳金和罚款

■新买房要提供家庭成员是否有房材料,买卖房要有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

公式核心:如何计算应税面积

以一个三口之家的本市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例:

(存量+新购,人均仍低于60平方米)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3.33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存量+新购,人均已高于60平方米)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86.67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

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面积(260平方米-180平方米,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存量房人均已高于60平方米)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2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由于该居民家庭原有人均住房面积达83.33平方米,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住房的全部面积(即11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具体适用问题解析

试点范围如何确定?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征收对象有哪些?

答:征收对象具体包括两类:

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时间如何确定?

答:新购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如何确定?

答: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居民家庭是如何规定的?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将居民家庭规定为: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

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将应税住房计税依据确定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适用税率是多少?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本市居民家庭如何计算应税面积?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扣除。即,对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将另行制定。

房产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答:应税住房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即: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

试点中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对部分个人应税住房给予税收优惠。

1.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给予优惠。

本市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唯一住房,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当其在新购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2.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需求给予优惠。 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给予优惠。

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纳税人如何确定?

答: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样确定?

答: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房产税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答: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试点征收的收入主要用途是什么?

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第七篇_2016房产税如何计算

2016房产税如何计算

一、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55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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