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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代理记账

时间:2018-06-10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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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代理记账 第一篇_2016年继续教育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讲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

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各项中,属于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后续监管机制是()。

A.宽进严管

B.严进宽管

C.宽进宽管

D.严进严管

A B C D 答案解析: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对代理记账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要求,同时,建立了与“宽进严管”相配套的后续监管机制,确保“宽进”后的代理记账机构及时纳入监管视野,强化代理记账市场主体责任和信用约束,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代理记账资格申请条件的是()。

A.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B.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C.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D.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A B C D

答案解析: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对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条件相应进行了调整,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删除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两项准入条件。

3.下列各项中,属于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是()。

A.2015年5月1日

B.2016年5月1日

C.2017年5月1日

D.2018年5月1日

A B C D

4.下列各项中,属于代理记账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如有)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表》的时间是()。

A.每年3月31日之前

B.每年4月30日之前

C.每年5月31日之前

D.每年6月30日之前

A B C D

5.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要求申请人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代理记账机构完成变更登记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要求审批机关在批准代理

记账资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示;代理记账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批机关也应及时向社会公示。属于这所反映的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主旨是()。

A.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资格申请要求

B.建立信用约束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C.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D

.加强行业自我约束,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A B C D

6.下列各项中,属于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是()。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部门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部门

A B C D

7.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下列各项中,属于委托合同应当明确的内容是()。

A.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

B.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C.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D.以上全都是

A B C D

8.下列各项中,属于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的资质是()。

A.会计员资格

B.助理会计师资格

C.中级会计师资格

D.高级会计师资格

A B C D

9.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下列各项中,属于完成变更登记后,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时间是()。

A.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0日内

B.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

C.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0日内

D.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60日内

A B C D

10.下列各项中,属于代理记账机构中专职从业人员的最低人数要求是()。

A.3人

B

.5人

C.10人

D.20人

A B C D 11.

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下列各项中,属于委托合同应当明确的内容是()。 A.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B.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C.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

D.以上全都是

A B C D

12.下列各项中,属于申请人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时间是()。

A.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10日内

B.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20日内

C.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30日内

D.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60日内

A B C D

1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的业务的是()。

A.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B.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C.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D.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A B C D

14.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删除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两项准入条件。下列各项中,属于这所反映的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主旨是()。

A.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资格申请要求

B.建立信用约束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C.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D.加强行业自我约束,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A B C D

1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代理记账资格申请条件的是()。

A.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B.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C.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D.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A B C D 答案解析: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对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条件相应进行了调整,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删除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两项准入条件。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各项中,属于代理记账委托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有()。

A.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B.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C.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D.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A B C D E

2.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A.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B.责令停产停业

C.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D.行政拘留

A B C D E

3.下列各项中,属于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将推动形成的行业监管新模式有()。

A.机构自治

B.行业自律

C.社会监督

D.政府监管

A B C D

E 答案解析: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将推动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行业监管新模式。

4.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A.记过、记大过

B.罚款

C.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D.责令停产停业

E.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F.行政拘留

A B C D E

5.下列各项中,属于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附送的材料有()。

A.营业执照复印件

B.从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的证明 C.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D.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A B C D E 6.

下列各项中,属于与原《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相比,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主要的修订内容有()。 A.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资格申请要求 B.建立信用约束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C.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D.加强行业自我约束,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A B C D E

7.下列各项中,属于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有()。

A.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管理办法代理记账】

B.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C.对委托人要求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予以拒绝

D.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解释

A B C D E

8.下列各项中,属于代理记账机构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有()。

A.申请人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B.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发生变更

C.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

D.设立分支机构

E.撤销分支机构

F.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

A B C D E

9.下列各项中,属于财政部对贯彻落实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要求有()。

A.做好宣传培训和制定配套措施

B.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C.加强行业宣传力度

D.注重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A B C D E

10.下列各项中,属于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有()。

A.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发生变更

B.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

管理办法代理记账 第二篇_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职责及人员交接制度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9.公司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和会计师及出纳人员。

10.财务部部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部长主要职责如下:

a) 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b) 审核公司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c) 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d) 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11.监事会是公司的财务监督主管部门,负责从业务上对公司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12.公司的财务部部长,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a) 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b) 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

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c) 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d) 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e) 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f) 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

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13.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4.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15.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日清月结,按期报帐,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财务报表送至每位股东各一份.

16.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17.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二、内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管理办法代理记账】

(二)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的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内容

1.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的秘密。

2.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3.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4.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相一致。

5.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由专人复核,重大事项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6.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薄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账的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7.建立会计核算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者应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8.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三、业务规范制度: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1、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2、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四、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五、现金、费用支出审批管理

1、公司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2、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3、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4、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总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5、公司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6、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管理办法代理记账 第三篇_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01讲 代理记账机构的开立——开立申请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2月16日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2005年1月22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7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一、开立 (一)开立申请时

1.代理记账机构的申批机关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

第02讲 代理记账机构的开立——开立申请中

【管理办法代理记账】

2.

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的程序

管理办法代理记账 第四篇_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下: 1、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会计服务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2、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②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③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④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①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②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③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④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证明及房屋租赁协议; ⑤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名称的有关材料。 4、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5、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①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②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③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④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比如企业年检)。 6、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①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②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③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④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⑤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7、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①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②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③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④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8、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①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上海拓毅注册公司 ②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③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④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9、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10、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会计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11、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①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②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证明及房屋租赁协议; ③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12、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在不超过两个月的期限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回代理记账资格。

13、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批准证书或予以公告: ①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②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代理记账机构必须依法行事,对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代理

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欢迎咨询上海拓毅投资管理 电话一八八二一一九七二零七

管理办法代理记账 第五篇_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楼继伟

2016年2月16日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代理记账资格: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管理办法代理记账】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五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从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六条 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

(四)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七条 申请人应当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新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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