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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时间:2018-06-01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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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第一篇_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防范措施:

1、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合法、有效、完备的营业手续。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诚信经营,公平交易,对销售的食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主动履行食品质量安全责任。

2、慎重选择商品供货商,保证进货商品质量,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从无合法经营资质的供货商进货。

3、认真履行进货检查验收责任,对供货商应当进行全面细致的资质调查,审核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工商税务合法手续以及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符合条件的证明文件(进口食品需进关检疫证明),对进店商品的标识、成份、质量、出厂检验证明,安全使用期等进行审核,认真把好食品质量验收关。

4、索取检验报告,向供货商索要新品进店产品生产批次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后商品进店时,要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采取一票通形式进店。所有供货商必须每年提供有效的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和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一次。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食品不得销售。

5、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日期、产品等级、供货商,供货商工商注册号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把进货台帐,每星期导入工商部门的电子监管系统,便于工商部门的监管。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6、定期检查产品的保质期,责任到人。对保质期在1年以上(含1年)的商品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商品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商品临近保质期为320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商品临近保质期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商品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商品临近保质期为1天,立即下货架,停止销售。外包装有破损的,变质等情况,下货架停止销售。夏天、梅雨天等特殊情况下,由部门经理组织员工对敏感商品,易变质商品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上述情况,立即下货架,停止销售。对保质期30天以内的商品和季节性商品,要重点检查,做到每日二次,发现上述情况,立即下货架,停止销售。保质期过半的商品不应上货架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没有退货的,设立临近保质期商品专柜.

7、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注意商品卫生和货架卫生。维护

良好的店容店貌,努力创造安全,舒适的店堂购物环境。

8、明示商品质量状况,正确使用商品价签,如实标明商品名称、规格、条码、价格、产地、商品等级等信息。涉及企业和商品广告宣传的要实事求是,符合广告法等法律要求,禁止发布虚假广告。

9、对不合格食品要主动撤柜,一旦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工商部门报告。

10、对过期不合格食品,要主动销毁,不退回供货商,不得改头换面重新上市销售。

11、实施无理由退(换)货,在合理期限内,消费者能够提交购货发票或消费凭证,并且所退(换)的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质量要求的,应予全额退款或者予以更换。对消费者涉及商品质量的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拖延和故意拒绝。

12、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起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O一O年六月一十二日 安吉百汇商贸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第二篇_食品安全改进措施

食品安全改进措施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思想上重视食品安全。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 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可是有一些人为了利益,不讲食品安全,对大家的健康造成了伤害。我想这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违法的事情。请在座的各位想一想,如果员工是你的兄弟姐妹,你愿意让他吃不安全的食品吗?我们一定要把就餐的各位员工,当做我们自己的兄弟姐妹、亲人和家人,我相信,我们的餐厅一定会做的更干净、更卫生、更味美、更双赢!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食品安全。我们在各位领导的指导下,引入GB/T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食品安全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出问题。例如在劣质食材的采购上,我们制定了严格的“三不”政策:不采购、不验收、不接收。

三、完善各项作业流程与规范,从措施上落实食品安全。我们在食品制作的全过程,完善了各项作业流程,制定了严格的作业规范,涵盖食材采购、前加工、运输与储存、加工与保鲜、出售与回收等各个环节,从具体措施上落实食品安全。

四、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与管理,从执行上贯彻食品安全。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培训计划,全体员工都要接受《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与流程,确保人人学法、懂法、遵法,形成良好的培训学习氛围;加强管理,确保执行到位,不折不扣地贯彻食品安全。

五、加大资金及设备投入力度,从财力上确保食品安全。我们在确保食品安全上不惜一切代价,投入大量财力物力,虽然前期略有亏损,但看到员工的食品安全得到了保证,没有辜负各位领导的期望,也没有辜负广大员工的希望,我们感觉我们的付出是值得的。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食品行业、良心事业”,食品安全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食品安全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在这里我倡议: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心餐饮质量,关注食品安全,打造安全第一、卫生一流、服务一流的餐饮环境,让员工吃着舒心,领导永远放心,为XXX的快速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我相信,我们的未来不是梦,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第三篇_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货源的检查验收。

第二条 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

生产者货其他供货者之间的合同约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

第三条 检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对本企业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

关,保证本企业所销售食品的质量。

第四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已经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人

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本企业查验内容:

(一) 营业执照;

(二) 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

(三) 标注通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

(四) 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

(五) 销售凭证

(六) 其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 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内容。

第六条 本企业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

第七条 本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进货检查。

第二条 本企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

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

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

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第五条 本企业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

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有企业统一查

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批发企业销售记录制度

一、销售食品,应向购货者出示相关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向购货者的提供销售票据,对销售票据做详细记录

二,如实记录所销售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售货日期等内容,或者采用计算机管理,建立电子台帐;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三、食品销售记录和销售票据应当真实,所有相关销售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每周对销售记录进行检查、归类、整理,最好汇总保存。

五、相关责任人对销售记录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定期检查工作。

六、每季度对销售记录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证留岗位。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安全,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国境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不合格食品是指经检测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的食品。

下列食品属于不合格食品:

(一)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包括: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未经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具备应当具备的食用性能的;

(三)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四)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第四条下列食品应当退出市场:

(一)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

(二)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固型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卫生许可证号、质量等级的;

(三)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特殊营养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四)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的;

(五)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八)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九)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第五条经营者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及有关行政机关确认的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清点已售出的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对仅是标示违法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退回供货方改正;对不能食用的食品,为防止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二次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工商管理部门应监督销毁不合格食品,不得令其再流入市场;对已经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应当采取公告等方式追回,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在工作中发现的、上级机关通报的、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或者生产者、销售者自报的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退市食品,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将该商品清除市场(或者:应当及时告知并监督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将该食品退出市场;告知后经营者未采取退市措施的,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七条对监督检查和上级机关监测中发现以及其他部门公布应当退出市场的食品,经营者自觉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免于处罚;对于在工商部门监督下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以视其情节,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于告知后仍不按照规定采取退市措施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八条已经被确认为质量不合格食品退市的,需重新入市,必须提供合法检验机构经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或者有效的复制件后方可入市销售,否则发现地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封存该食品,责令其限期提供《检验报告》;在期限内拒不提供的,工商部门可以视同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理。

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查处食品案件情况、流通环节食品退市情况等信息,录入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进行消费警示,提供消费指导;对退市食品及其经营者,适时回访,进行跟踪监督管理。

第十条严格执行信誉卡制度。经营者销售食品必须给消费者出具销售信誉卡,并在信誉卡上填写销售时间、经营者姓名、摊位号、商品相关消息等。消费者遇到消费安全问题,凭信誉卡,消费者和执法部门可从销售追溯到运输、生产环节,实现全程追溯,保证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检查、存储、运输制度

食品检查制度

一、公司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

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食品运输制度

1、 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2、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3、特殊食品的运输,应根据产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另行制定办法,由专门的运输工具进行。

冷链销售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进货要采用专用的冷冻设备,使食品在运输途中保证所需冷冻温度,全程冷冻运输。

第三条 货物到达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装进专用冷柜,保证食物的冷冻条件不变。

第四条 冷藏冷冻食品要有专用冷柜存放,专人看管,及时查验货物,严格

按照食品说明温度存放。

第五条 及时清理冷柜,保证冷柜的清洁,使其制冷运转正常。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5毫米要及时除霜。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第六条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建立健全销售登记制度,保证所销售食品账物相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以加强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条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是为了防止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本企业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 本企业员工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新录用员工或转岗员工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 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

第七条 如发现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中患有第六条规定的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业将立即调换其工作,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岗位。

第八条 本企业建立健康档案制度,记录与员工健康状况相关的信息。

第九条 健康内容包括每位员工的既往病史、诊断治疗情况、家族病史及历次体检结果等。

第十条 健康档案应根据员工每年健康检查情况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健康档案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第四篇_基于企业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浅谈

上海海洋大学2009届毕业论文 基于企业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浅谈 基于企业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浅谈

前言

作者按: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目前较多的食品安全论文是针对国家的相关监管系统提出的问题和对应的解决方案,而针对每个食品企业,提出的建议还仅仅局限在国家加强监管的同时呼吁企业建立自身的食品安全道德。本文是站在食品生产企业的角度,基于一个食品企业员工多年的食品安全控制经验,通过分析目前食品企业对内部生产过程和外部的原材料供应商的管理和监控手段,综合上述问题来探究如何更有效的去控制企业的食品安全风险,保护企业的品牌价值。

1食品安全问题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1.1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我国近年来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2食品安全事件的分析

从这些众所周知的食品安全事件可以看出,排出小部分的无良食品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故意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一些有害物质或者添加过量的食品添加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其他大部分食品企业还是奉公守法的,其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都来自于食品生产的前道工序,即食品企业没有对其原材料供应商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或者其自身的生产加工过程控制不力,造成食品不安全因素流入自身的产品中。

如上述的食品安全事件中的双汇瘦肉精案,2011年3月15日,央视新闻频道播出《每周质量报告》3·15特别行动——《“健美猪”真相》,节目曝光了“养猪户添加违禁药‘瘦肉精’,监管部门收钱放行,经纪人联络其中,下游厂家有意收购”的乱象。在河南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等地,用“瘦肉精”喂出来的“健美猪”,钻过当地养殖环节的监管漏洞,进入贩运环节。每头猪花两元钱左右就能买到号称“通行证”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再花上一百元打点河南省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了这张证明,用“瘦肉精”喂出来的所谓“健美猪”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南京市场销售。更令人不安的是,这种用瘦肉精喂食的猪,还堂而皇之地流入了肉食行业的龙头老大、以“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著称的河南双汇旗下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按照该公司规定,十八道检验并不包括“瘦肉精”检测。其中双汇火腿肠的瘦肉精污染事件是一个比

较典型的案例。由于2000年左右,中国曾经发生过瘦肉精污染造成人员死伤的时间,国家早已经明令禁止使用瘦肉精,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测标准,包括一些快速检测方法。但是,仍然有小部分养殖户为利益驱动,擅自添加瘦肉精。而双汇公司的各道监控和监督系统都没有预警,造成了最后的严重后果,对应企业和其品牌的打击力度之大,时所罕见。

在此事件中,双汇公司对应其供应商的控制措施是失效的,没有运用HACCP的方法对产品的具体风险进行分析,从而在18道检验中没有包括瘦肉精的检验,也没有对其生猪的供应商(养殖工厂或养殖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造成最后如此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此事件不仅仅暴露政府监管的薄弱,更显示出企业对其产品安全管理的失职。

再如台湾塑化剂事件,台湾在2011年5月底爆发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起因为市面上部分食品遭检出含有塑化剂,进而被发现部分上游原料供应商在常见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云剂”中,使用廉价的工业用塑化剂撙节成本。除了最初被披露的饮料商品之外,影响范围亦扩及糕点、面包和药品等。以塑化剂取代棕榈油制成的起云剂,因这类起云剂颜色纯白、保存期限比棕榈油配方的起云剂长6、7个月,且能够稀释饮品的份量也更大,因此不少起云剂制造商纷纷跟进,寻求这款非法配方。以棕榈油制成的起云剂不仅颜色偏黄,当存放一段时间后还会有油臭味产生,产品稳定度较差;塑化剂则稳定度较高,价格更是便宜5倍之多。此事件同样在中国食品行业内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造成较大的影响。

在台湾塑化剂事件中,台湾的食品厂商对那个添加剂公司的监控和管理是失效的。在添加剂公司使用非法添加剂进行生产的30年间,没有任何的食品厂商在对工厂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测中发现此问题,实际不仅仅是政府监管的失职,同样也是众多台湾食品厂商的失职。

综上所述,虽然政府监管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但是也暴露出食品企业同样需要对其上游的厂商进行监管,来确保自身的食品安全,而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监管行为。同时,由于目前国内大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基本都建立了HACCP体系(一种基于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所以其自身的食品安全生产过程是基本可控的,最薄弱的环节就是在于没有按HACCP体系的要求,对其上游的食品原材料的风险分析和对应

的供应商管理。所以,对食品企业来讲,食品安全控制的关键的原因还是在于对其上游的食品原材料的风险分析和对应的供应商管理。

1.3食品安全问题的分类及其产生的原因

食品安全问题有很多,根据类别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微生物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物理性异物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化学性物质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去政府监管因素,对于一个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来讲,主要分为内因和外因。

1.3.1食品安全问题的种类和定义

第一类,微生物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按字面上可以比较清晰的理解,是由致病性的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此类食品安全问题主要由于食品中的微生物或微生物繁殖后产生的真菌毒素造成,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没有除去,食用以后造成人体各种机能的损伤。此类别是食品安全中发生频率最多的,是世界上的头号食品安全问题,我们经常可以听到周边的朋友说:“我吃坏肚子了”,这个就是最常见的微生物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之

一。此类食品安全问题对人体造成的损害一般,严重是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同时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一般都已经将问题食品食用。

第二类,物理性异物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此类别是食品安全事件中最少见的,但是其造成的对人体的危害却是最大的。其异物的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和原材料的污染,比如在餐厅用餐时发现菜中有钢丝、石头、碎玻璃等等就是因为这种原因造成。人体一旦摄入体积较大的物理性异物,如玻璃,即会对人体造成非常大的伤害,并且伤害会很快显现。

第三类,化学性物质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由于化学性的物质,比如重金属污染的食品、非法的食品添加剂污染的食品、受农药污染的食品、此类别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频率居中,但是一旦发生,造成的社会影响范围会非常广,比如苏丹红事件、塑化剂事件、瘦肉精事件和染色馒头事件等等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熟知的

食品安全事件。此类食品安全问题对人体的损伤大小按污染的具体种类不同而程度各异,对人体损伤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显现。

第四类,其它物质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指过敏原类的食品安全问题,包括过敏原和敏感物质。过敏原是指能够诱发机体发生过敏反应的抗原物质,食品过敏原是指普通食品中正常存在的天然或人工添加物质,被过敏体质的人群消耗后能够秀发过敏反应。过敏原一般都指含有蛋白质的食品,而敏感物质主要指非蛋白质类的物质,如二氧化硫等等。过敏原造成的后果不一,最严重的会造成人瞬间死亡。

1.3.2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根据不同的食品安全问题种类进行分析,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问题原因主要分为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 内在因素:主要是由于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储运的整个过程没有进行有效的控制,而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包括生产加工和储运2个方面。比如生产过程失控造成产品微生物和物理性异物的食品安全问题、在食品储运过程中管理失控会造成微生物和化学性物质交叉污染的食品安全问题。

外在因素:主要是指不在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直接控制范围内的流程,包括原材料供应商的生产加工过程和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一些外包服务。比如大部分的食品企业对食品运输采取外包模式,一旦管理不力的同时,物流过程异常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就是属于外在因素造成;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上游供应商的种植、养殖和生产过程也是属于不可控的范畴内,所以也是属于外在因素之一。

2食品企业对各类食品安全问题的防范措施

基于目前的食品工厂对食品安全的控制技术,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大部分食品安全风险都可以被有效的防范和避免,主要的根源在于食品企业是否真正的对食品安全进行了相关的设备和资源的投入,包括人员和设备。

2.1对食品加工和经营企业内在因素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控制措施

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第五篇_食品企业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如何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面对食品安全问题,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企业必须加强内部管控。洛杉奇从原料采购、生产工艺、产品、检验、销售等各环节严格把关,保证产品达到安全、优质、健康、美味。

我们的做法是:

第一 合规。

作为食品行业的龙头企业,我们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保证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产品全部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肉制品执行《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2726、《酱卤肉制品》GB/T23586、《熏煮火腿》GB/T20711、《熏煮香肠》SB/T10279、《淀粉肠》DB13/T1012。糕点类执行《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7099、《糕点通则》GB/T20977、《面包》GB/T20981。

【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第二 源头抓起,注重防范。

1、 公司建立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资质,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拒绝采购。

公司对各种原辅材料的供应商设有严格的评价、筛选制度,选择有质量保障、有品牌、有信誉的供应商,从根本上保障原辅

【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料的质量。公司不惜化大量人力财力对畜禽产品的饲养、屠宰过程进行实地考察,和农户签订了养殖协议,严格按农业标准化把关,一切防患于未然。

2、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原材料验收标准,原辅材料入库前均要按标准进行验收。重要原辅料均要通过检验,入库前还需要化验室的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入库。尤其在瘦肉精事件后,对每一批原料肉在索要瘦肉精检验报告的同时本公司抽样检测,两项全部合格才能验收入库。动检部门有驻厂代表协助把关。

3、对原辅料实行跟踪验收,在原辅料的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及质检员还要对原辅料进行跟踪检验,发现质量问题退回库房并做好记录,以确保投入的原辅料是合格的。

第三 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强化生产质量管理。

1、 把好配料关,严格做到按方配料,各种原料的使用量、品种、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使用配比等均做好记录,并且有配料人和领料人签字。对食品添加剂掌握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对于复配添加剂清楚成分和使用范围,严格按配方配料并做好记录。

2、 生产过程的控制执行风险检测、关键控制点控制、过程监视和测量、产品标识等一系列管理规定,对过程的各环节、各步骤进行安全危害分析和评估,设立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预防消除了潜在不安全因素,确保了产品卫生安全指标高于国家标准。

3、 遵循国际质量体系标准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24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双认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

机构或部门,明确这些机构或部门的职责,制订食品安全紧急事件反应程序;进行风险分析等等。对食品链上一些潜在的危害通过应用良好操作规范加以控制,如良好操作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等。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应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和处理的各个阶段。

4、 依托科技平台构建安全检测体系。我公司先后和经贸大学等高校建立创新、研究、开发合作协议,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分析检测仪器和高层次的专业人才,与同行业先进指标进行比较分析,通过科技手段提高产品质量。

第四 健全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机制

公司制定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召回制度,规定监督检查内容、频次、责任人,按要求实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公司配备了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检测仪器全部经计量检定合格或经校准,并保留相关校准记录。公司完全具备重要原辅料、过程产品、出厂产品的检验能力,并按规定实施检验。

我们除了加强食品安全在生产环节的控制外,更是完善食品安全召回等制度,通过不定期理货、抽检等各种方式对专营店、加盟店、超市等销售终端进行质量监控,确保了洛杉奇系列产品从生产、储运到销售的全过程质量监控。

第五 完善诚信体系,和消费者共筑食品安全的防护网。 我公司在食品行业率先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结合公司实际,确定公司的企业诚信制度和目标。确定各个部门诚信建设的

关键实施任务。根据关键任务,确定考核指标体系。组织有关部门有效开展考核评估,注重评估结果的有效利用。同时不断健全售前售后服务网络和管理办法,通过电话回访、市场调查等多种方式来服务顾客、收集信息,了解顾客需求,及时改进存在问题。不断加强和利益相关方的对话和沟通,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建立了和谐的关系,形成发展共识,凝聚发展合力。和消费者,供应商等共同筑造一张集预警、监测、快速反应市场动态为一体的食品安全防护网。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会凭借中华老字号的文化底蕴,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市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一如既往的固守行业自律行为,生产安全放心产品,实现企业又好又快的持续发展,为河北省的食品工业发展贡献力量。

*****食品有限公司

2015-1-14

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第六篇_浅谈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及防治措施

浅谈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及防治措施

作者:董晓鹏 时间:2012-3-16 15:08:00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人们饮食文化日益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肯德基添加剂加水=豆浆”,“双汇瘦肉精”,“地沟油”,还有最近的“家乐福更换标签售过期食品”等,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要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更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基本情况,并分析了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提出如何构建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及防治措施。

关键词:食品安全,公共安全,防治措施

前言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社会各阶层中的人无论年龄、地位、收入每天都离不开吃,因而食品安全必定是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不仅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的威胁,也为国家公共卫生领域敲响了警钟。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频频发生,人们群众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使得食品安全危机上升为社会层面的危机问题,甚至有可能演变成为政府信任危机,将对社会秩序的稳定产生严重的影响。从今年的几起食品安全报道看,食品安全危机的产生、发展都呈现出非线性特点。这是因

为危机造成的结果会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如个人信仰、心理、文化、社会、法律、法规、大众传媒、企业规模、风险策略、知名度等。 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必须对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进行不断地加强与改善,并推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对策,才能有效地减少或杜绝食品安全事件,重获各方信任。

一、 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虽然我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但“肯德基添加剂加水=豆浆”,还有最近的“家乐福更换标签售过期食品”思念、“三全凌速冻水饺”等事件频频发生,此外,涉及到因食品添加违禁物质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采取分段监管的方式,比如农产品种植的环节归农业部管,产出的产品质量归卫生部管,从生产到流通,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和工商各管一段,几个部门并没有形成合力,部门配合协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于整个食品产业链条的监管,不是“无缝的”。 我国现代社会发展晚、起点低,各部分、部门整合程度低,制度规范监管不到位,衍生出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1)食品流通领域秩序混乱。全国食品经营企业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食品储运设施,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有些不法企业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

(2)加工领域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多、规模偏小,在目前100多万家食品企业中约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作坊式企业,缺乏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而相对较具规模的食品企业,由于体制等多种原因,在质量管理、产品开发、市场经营等方面观念滞后,产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5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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