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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种类

时间:2018-05-28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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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种类 第一篇_公 文 种 类

公 文 种 类

一、公文种类的新旧对比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文共有15个种类。这里所称“公文”是狭义的公文,而不是广义泛指的包括总结、计划、简报、方案等在内的所有公务文书。《条例》是法规性文件,因此通常也可以把《条例》规定的15个种类的公文称之为法定文种;其他如总结、计划、简报、方案等15个文种之外的,称为非法定文种。

与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和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相对比,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减少了3个文种

原《条例》规定的公文共有14个文种,原《办法》规定的公文共有13个文种。“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这9个文种,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都使用;“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这5个文种,只有党的机关使用,行政机关不使用;“命令(令)”、“公告”、“通告”、“议案”这4个文种,只有行政机关使用,党的机关不使用。

《条例》对原来党政机关使用的18个文种进行了整合,

保留使用15个文种,不再使用“指示”、“条例”、“规定”这3个文种。将原《条例》印发以来从来没有使用过的“指示”文种去掉,“条例”、“规定”2个文种今后一般使用“通知”来印发。

(二)改变了1个文种的名称

原来使用的“会议纪要”文种,《条例》称为“纪要”。需要注意的是,新旧文种仅仅只是名称上进行了简化,使用方面没有实质性的变化,仍然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一般标题仍然为《×××××会议纪要》。

(三)对部分文种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

原《条例》和原《办法》对以前共用的几个文种适用范围的界定和表述略有差别,《条例》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整合,总体来看绝大部分规定都属于沿用。

二、15种公文的适用范围和适用主体

(一)决议。《条例》规定,“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一般以党的会议名义发布,行政机关一般不使用该文种。

(二)决定。《条例》规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如《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宪法》第107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

限,……发布决定和命令……”,“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对《宪法》有关精神的理解,县级以下机关、单位类似于决策部署和奖惩的事项,完全可以使用“通知”、“通报”等文种来实现,应慎重使用“决定”文种,否则将有违宪之嫌。

(三)命令(令)。《条例》规定,“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党的机关一般不使用该文种,一般适用于省人民政府公布地方规章,省公安、安全、司法部门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条例》规定,“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公报有会议公报、联合公报、统计公报、环境公报4个种类,其中,会议公报和联合公报不适用于地方,统计公报和环境公报由国家或省(区、市)有关职能部门发布。

(五)公告。《条例》规定,“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根据有关资料,《条例》所说的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属于国家层面,不适用于地方,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一般不使用该文种。平时在报纸上看到有的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刊登的各种各样的“公告”,都属于错误使用文种,或者把公文与一般应用文混为一谈。有的内容如招标、招聘人员等,应

该使用“通告”;有的内容如办公地点搬迁、遗失证照声明等,根本不需要使用公文的形式,完全可以用广告、启事等一般应用文。

(六)通告。《条例》规定,“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党的机关一般不使用该文种,除此之外适用主体非常广泛,各级行政机关都可以根据工作内容使用。

(七)意见。《条例》规定,“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各级党政机关均可使用,一般多用于下行文。

(八)通知。《条例》规定,“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该文种是所有文种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各级党政机关均可使用。一般多用于下行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根据职权范围也可以使用。

(九)通报。《条例》规定,“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各级党政机关均可使用。

(十)报告。《条例》规定,“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各级党政机关均可使用。该文种属于典型的上行文,应避免出现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使用该文种以示对受文机关的尊重,这不符合行文规则。

(十一)请示。《条例》规定,“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各级党政机关均可使用。该文种属于典型的上行

文,但多年来一直存在和“报告”类似的错误用法。

(十二)批复。《条例》规定,“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有下级机关的各级党政机关均可使用。该文种属于典型的下行文,应避免出现对不相隶属机关请求的审批事项使用该文种的错误用法。

(十三)议案。《条例》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这是《条例》中唯一明确界定适用主体的文种。

(十四)函。《条例》规定,“适用于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该文种在日常工作中常常被冷落,本该使用“函”的却错误使用了“请示”或“批复”。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各级党政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均可使用。会议纪要是记载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内部文件,一般印发参会单位,也可印发其他有关单位,但不需要向社会公开。不得以会议纪要代替有关行政执法文书或文件,不得直接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综合来看,上述15个文种中,有10个文种是党政机关通用的,党的机关一般不使用“命令(令)、公告、通知、议案”等4个文种,行政机关一般不使用“决议”文种。

公文种类 第二篇_公文的种类和作用

第一章公文的种类和作用

公文就是公务文书,也被称为机关应用文。是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在法定的范围内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实施领导和管理,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一节公文的分类

为了认识、使用和处理公文的需要,常依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对公文分类。

一、按形成和使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划分

1.通用公文是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普遍使用的公文。

2.专用公文指一定的专门业务机关、部门、组织在业务工作范围内,因特殊需要专门使用的行业、专业、部门公文,例如外交文件、司法文件、军事公文、审计文件等等。

二、按公文的来源划分

1.对外文件简称发文指本单位向外单位发出的文件。

2.收来文件简称收文,指由外单位发送来本单位的文件。

3.内部文件限于单位内部制发、运行和使用的文件。【公文种类】

三、按公文的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划分

1.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单位向隶属的上级领导机关和单位报送的公文。

2.平行文指同级或者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的行文。

3.下行文指上级领导机关单位对所属的下级机关单位的行文。

四、按公文的秘密程度和阅读范围划分

从公文内容涉及秘密的程度,以及对公文规定的阅读范围,可将公文划分为:

【公文种类】

1.绝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国家核心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公文。

2.机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国家重要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公文。

3.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国家一般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一定损害的公文。

4.内部文件指内容虽不涉及秘密,但不宜或不必对社会公开,只限在国内某系统、某部门内部使用的公文。

5.限国内公开的文件指内容不涉及秘密但不宜或不必向国外公布而只在国内公开发布的公文。

6.对外公开的文件指内容不涉及任何秘密,可直接对国内外公布的公文。

五、按公文处理时限的要求划分

1.特急件指内容至关重要并特殊紧急,已临近规定的办结时限,需随时随地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公文。

2.急件(党的机关公文作加急件)指内容重要并紧急,需打破工作常规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公文。【公文种类】

3.平件平件指无特殊时间要求,需按工作常规依次传递处理的公文。

如系电报,可分为特提件、特急件、加急件、平急件。

六、按收文机关对收到公文的处理方式划分

1.阅件即阅知性公文,指只需按规定交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阅知的收文。

2.办件即承办性公文,指必须交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及时办理(或答复、或贯彻执行)的收文。

七、从物质载体的角度划分

1.纸质文件用纸张印制、书写的文件。

2.感光介质文件以感光胶片、像纸等感光材料为物质载体的文件,如照片文件、影片文件、缩微胶片文件、显微胶片文件等。

3.磁介质文件以磁带、磁盘、磁鼓等磁性材料为物质载体的文件。如录音文件、录像文件、计算机磁带文件和磁盘文件以及磁光盘文件等。

4.电子文件指借助于电子计算机生成、传输和处理的文件等。

他们的制作方式、处理方法和保管要求均各不相同。

八、按公文性质和作用划分

在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的不同范畴内,都可以有不同的类型。我们从管理工作的性质和公务活动的内容相结合的角度,可将通用公文分为若干类型。

第二节通用公文的类型

我们从管理工作的性质和公务活动的内容相结合的角度将通用公文分为以下类型。

一、党政机关主要公文类

这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的党的各级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正式文件常用的主要文种。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也常酌情比照使用。也有人称之为机关公文、法定公文、正式公文。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常用主要公文14种,国家行政机关常用主要公文13种,综合起来,可分为几个小类。

(一)领导指导性公文

命令(令)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法定的国家机关,才有权在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内,依法发布命令。(党的各级机关通用公文无此文种。)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常用主要公文无此文种。)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及决策,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议用于发布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决策事项。(国家行政机关不用此文种。)

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平行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条例、规定,系党的各级机关通用公文,当属此类。但从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文规范和从写作规律看,将其列入法规和规章文体为宜。)

(二)呈报性公文

议案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法定人数的人民代表)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天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不用此文种。)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报告一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三)公布性公文

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飞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主要通用公文无以上两文种。)

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四)商洽性公文

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五)兼容性公文

意见行政机关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方法。(党的机关使用意见就是下行文了。)

二、行政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章

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出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的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用条例(但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规,用条例),也不能用于管理规章。

规定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和事务制订出带有约束性的措施和部分的规定。既可用于法规、规章,又可用于管理规章。

办法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出比较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既可用于法规、规章,又可用于管理规章。

章程管理规章的一种,用以规定一个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机构、组织成员及其权利义务、活动规则等事项。

守则管理规章的一种,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对有关人员作出行为准则、道德规范。 规则管理规章的一种,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对某项工作或活动作出行为规范。

准则管理规章的一种,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对组织的成员,或者限定的有关人员作出的行为规范。

细则规章、管理规章的一种,用于具体执行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而制定的一种解释性、操作性的规章。

规范管理规章的一种,用于对某项工作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作出的规定。

规程管理规章的一种,用于对某项工作、某项活动的操作过程、实施办法作出的有序的规定。

制度管理规章的一种,用于对某项具体工作、具体事项制定出一些切实可行而又必须遵守和执行的纪律、规定。

公约管理规章的一种,某一组织、群体为了做好某一工作,正常开展某项活动或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学习、生活秩序,经过商量确定的、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

三、会议文书

开幕词与闭幕词有关领导人在庄重、严肃的大型会议开幕时和闭幕时的短篇讲话稿。 会议工作报告主要领导人在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上代表领导机构所作的,说明成绩和经验、问题和教训,介绍形势与工作情况,提出任务与措施的全面性报告。

专题讲话有关领导人在会议上围绕形势与任务,就某方面工作、某一专门问题所作的指导性讲话。

提案与会代表按规定向某些重要会议提出并提请大会讨论或处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多用于各级政协会议。

会议记录当场记录会议基本情况、即会议组织情况、会上的报告、讲话、发言以及会上讨论的问题、议定的事项等内容的书面材料。

四、计划、决策与反馈文书

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领导机关、部门、单位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对决策方案进行比较、分析等可行性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写出的报告。

计划机关、单位、团体预先对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提出目标、要求、措施和安排的公文。通常说的安排、方案、设想、打算、要点、纲要、规划等,都属计划。

总结是对前一阶段的工作回顾、检查和分析研究,找出成绩与问题、经验与教训,用以指导今后工作的一种公文。

答复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有关部门,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政协提案办理之后,将办理意见或处理结果直复提出建议、提案的有关人员和组织的公文。

五、公务信息文书

调查报告对客观事物调查研究后写成的反映调查结果的公文。

简报机关、单位、团体用来反映情况、传递信息、交流经验的一种公文。

信息快报及时反映公务活动运转情况和社情民情,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和指挥工作参考的一种短篇公文。

信访摘报信访部门对群众来信来访内容摘要整理而成的报告。

信访分析报告信访部门对一段时间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作出综合分析研究而写出的分析报告。

六、日常事务文书

这是党政机关、单位、团体在处理机关日常具体事务时所使用的、格式很固定的公文。它的种类较多,可分为如下类型。

(一)公务书信

种类较多,机关日常工作中常用的有:

介绍信用于证实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介绍其工作使命,凭此与其他单位接洽工作的一种证明性函件。

证明信用于证明有关人员身份或有关事情真相的一种证明性函件。

公开信机关、单位、团体就某项重要工作或者某个重大问题,向一定范围的有关人员公开发布的书信。

倡议书机关、单位、团体或会议、或某一群体就人们所共同关心的事情,向社会或有关方面首先提出的带有号召性建议的一种专用书信。

慰问信机关、单位、团体或群体向有关方面、有关人员表示安慰和问候的一种专用书信。 感谢信机关、单位、团体或群体向有关方面、有关人员表示感谢的一种专用书信。 贺信向取得成绩或遇上喜事的有关方面、有关人员表示庆贺的一种专用书信。

邀请书(请柬)在举行某项活动、开展某项工作、召开某个重要会议时,向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发出邀请而使用的一种专用书信。

聘请书机关、单位、团体招聘、聘任某些专门人员所使用的一种专用书信。

(二)告启文书

启事机关、单位、团体需要公开向大家说明某项事情或者希望公众协助办理某件事情而使用的文书。

海报机关、单位、团体向公众公布有关文艺、体育、科技、学术、展览等方面活动消息的文书。

声明国家、政府、政党、团体、机关或有关人员对重大事件和问题表明立场、态度、主张而发表的一种文书。

广告有关单位通过一定的舆论媒介,进行有关商品或劳务智力服务的公开宣传、传递市场信息的文书。也属经济文书的一种。

公示机关、单位、团体领导机构,需作出涉及某项决策、人事任免、组织处理或安排等

等重要事项的决定,在事前征求一定范围公众意见的一种周知性公文。

(三)条据

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在收、领、借钱财物品时所写的凭据。如收条、领条、借条、欠条等。

(四)大事记

按时间顺序连续记载某个机关、单位在一定时期的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书面材料。

(五)丧事礼仪文书

讣告机关、单位、团体把某人不幸去世的消息告知亲属好友和有关方面的一种文书。 唁函(电)机关、单位、团体向死者家属或死者所在单位发出的、向死者表示哀悼、向其家属或所在单位表示慰问的专用书信(电报)。

悼词领导人代表机关、单位、团体在追悼会上对死者表示悼念与哀思的致词。

值得注意的是,日常事务文书的不少文种(如启事、条据、讣告等等),具有兼容性的特点,它们用于私人时则不属公文而是私人文书了。

第三节正确使用公文文种

一、文种的涵义

在公文写作和处理中,把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公文归并为同一种,对每一种公文规定了固定的名称,这就是文种的名称,即公文种类,简称文种。文种是公文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所有公文都必须在标题中标明文种。

二、正确标明文种的作用

1.在公文中正确标明文种,有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规范性。

2.为公文的撰写提供方便。《条例》和《办法》都对每一类公文文种的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关法规、规章也对有些公文例如法规、规章、经济合同、法律文书、外交文书等等文种的用途作了明确规定;还有一些文种例如总结、调查报告、启事等等,它们的用途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约定俗成的。而每一种公文的写法,也经过长期实践形成共识逐步规范,有些文种的写法例如事故调查报告等等,还由主管部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写作公文时,正确选择、标示文种,就能了解该文种写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规范,有利于提高写作效率和质量。

3.为公文处理提供方便。根据有关规定和惯例,不同的文种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收发文机关处理公文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根据文种名称就可作出相应的处理。例如请示属办件,要及时交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批、办理。而报告属阅件,一般就无须答复,只需交有关人员传阅。

撰写公文时,务必正确选用文种。不用、错用或生造文种,都会损害公文的效用。

三、选择文种的依据

1.选择文种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有关领导机关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选择恰当的、规范的文种。绝不能违反有关法规、规定和标准,随意另选文种。

2.要看作者与主要受文者(即主送机关单位)的工作关系。只有当作者是主要受文者的所属上级机关单位时,才能选用具有规定性、领导指导性、公布性的下行文种。当作者是主要受文者的所属下级机关单位时,才能选取呈报性的上行文种。当作者与主要受文者是同级或不相隶属关系时则只能选用商洽性的平行文种。

3.要看作者权限。有一些文种对使用者的权限有明确规定,如作者不具备规定的法定权限,则不能使用这些文种。如命令、决议、议案、公告等等文种的使用。

4.要看行文目的、行文要求的需要。每一种文种都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只在实现某一行

公文种类 第三篇_公文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法定公文种类包括下列 15种

(一)决议。适用于公布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行政机关一般不使用。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政府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党的机关一般不使用。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党的机关一般不使用。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党的机关一般不使用。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可以作为下行文、上行文、平行文使用。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印发、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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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党的机关一般不使用。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可以记载会议存在的分歧意见和问题等。一般不需向社会公开。 —2—

公文种类 第四篇_公文文种的种类

一、公文文种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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