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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安全条例

时间:2018-05-19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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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安全条例 第一篇_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1]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车安全各岗位职责

1、校车驾驶员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

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

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

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

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

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

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

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

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

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

通知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

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

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2、随车照管人员的职责

(1)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

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2)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

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

别说明,以免遗漏。

(3)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

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4)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

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

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6)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

驾驶的行为。

(7)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

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

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9)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

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10)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3、GPS监控人员的职责

1、熟悉并掌握GPS安全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和具体操作。

2、随时关注GPS系统使用情况,并在车辆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时对驾驶员进行及时提醒,防范和控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的各类违章行为。在上班过程中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游戏。

3、在车辆发出劫警报告时,进行报警确认,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有问题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4、对于监控中发现GPS系统有故障的车辆,及时上报并下发维修单,保证GPS系统的正常运转。

5、监控中发现车辆驾驶员有违章行为的,按公司GPS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

6、按规定采集车辆行驶记录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违规车辆月度明细,应交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处理,重要监控信息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GPS管理不得越权使用,也不得将使用权私自赋予他人。管

理员严格按管理权限使用,如须授权相应人员使用,应经领导签字同意方可授权。

二、校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安全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

2、每月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召开,

参加的人员为驾驶员、跟车人员。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以

及道路危险货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幼儿园概况、行业特点、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岗位责

任制、应急预案等各种管理制度;

(3)预防事故的一般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典型

事故案例分析

5、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不得少于2次。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会的需向幼儿园领导请假,3日内自觉把学习内容补上。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超过三天以上不补课学习的从业人员,第一次扣风险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参加学习的,停车1天集中学习或取消驾驶员资格。

6、缺席人员由公司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单独召集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补课,学习内容不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培训教育面达100%。

7、驾驶员必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警钟长鸣,警示高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三、校车安全运行操作标准和细则要求;

1、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幼儿园校车安全条例 第二篇_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郭城驿镇梓铭幼儿园校车安全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

制度:

一、 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幼儿园门口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幼儿园。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幼儿园校车安全条例】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校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时校车司机要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

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

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

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跟车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跟车工作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

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人员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

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工作人员要

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

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工作人员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

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工作人员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跟车

工作人员要时刻提醒幼儿,不能在车内大声喧哗,保持车内安静。

4、跟车工作人员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有服

药的幼儿,要做好封包登记姓名、服药量及服药时间,准确地带回交到各

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幼儿园校车安全条例】

5、跟车工作人员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

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

于家长。

6、各班负责接送幼儿的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及时接送幼儿。如有幼儿漏上的情况,由各班负责接送的老师送幼儿回家。

7、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工作人员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郭城驿镇梓铭幼儿园

2015.9.1

幼儿园校车安全条例 第三篇_幼儿园校车管理规定

老庙镇幼儿园校车管理规范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搭乘校车幼儿的生命安全,依据《富平县教育局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本规定所称校车是指已取得校车标牌的7所幼儿园的十辆专用于运送幼儿的客车。

二、 各园要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安检员任副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 使用校车的幼儿园必须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账,定期对校车运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建立学生照管人员(随车教师)责任制度,随车教师做好随车记录,负责幼儿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教师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情形,建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局、中心学校的监督检查。

四、 校车必须按荷载人数乘坐校车,不得超载。严格遵守既定校车行驶线路图和停靠站点,校车必须有专用标识、标志,同时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

五、 随车人员在乘车过程中维持幼儿乘车纪律,严禁幼儿

干扰司机驾驶。清点上、下车的幼儿人数无误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知司机可以移动车辆。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日志,要严格落实凭接送卡接送幼儿、做到人卡分离。

六、 各幼儿园一律不准租用证件不全、超载营运、不具有法定营运资质的车辆接送幼儿,不得强迫校车驾驶人员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校车。

七、 幼儿园校车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产品。

(二)、依法办理了机动车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

(三)、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校车技术标准。

八、驾驶员应服从调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车前应认真做好车辆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需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有关证件。不疲劳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驾驶员不得饮酒驾驶校车。要经常学习交通法规。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遇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影响校车安全运行,幼儿园可自行决定校车停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中心学校。

九、校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清12分的记

录。

(三)、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幼儿园校车安全条例】

(四)、驾驶证依法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且有校车驾驶资质。

(五)、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六)、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十、幼儿园应当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中心学校安全管理年终考核,对乘坐校车的幼儿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幼儿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每学期不少于三次邀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定期到幼儿园开展交通教育工作,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校车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一、车辆必须按例性规定进行保养修理,经常督促驾驶员检查车辆安全状况,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增强驾驶员安全责任感,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十二、校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校车驾驶员和跟车教师应立即报警,根据实际情况把学生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有关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交通事故。

十四、违反本规定,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检查中发现超载或超员一次罚款1000园,在全镇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

的按照安全管理责任制追究其相应责任。

幼儿园校车安全条例 第四篇_幼儿园校车司机安全教育制度

幼儿园校车司机安全教育制度 一、车辆有故障,驾驶员不合格和车辆手续不全,这三者缺一的情况下,校车坚决不能上路行驶。

二、根据事先制定的接送时间、路线、准时出车接送学生。学生接送实行按车次对应乘车花名册点到制度,并且不超员。接送记录本和家长叮嘱本随车携带,这两项记录每天做到准确、清晰。

三、接每一位幼儿上车,都要向幼儿家长告知,不便时让邻居代为转告其家人学生已接走。坚决禁止跟车老师未明确告知幼儿家人而将幼儿接上车带走。这个问题解决的根本途径是:平时跟车老师在车上就要教育幼儿,上车之前同家人说再见,并养成一种良好的礼貌和安全习惯。

四、从接第一个幼儿上车到接完某一车次的最后一名幼儿上车,直至校车到幼儿园全程由跟车老师负责全车幼儿的车内秩序和安全。坚决禁止学生在车内站起、走动、骂人、打架和将头、手、手臂伸出车窗外。

【幼儿园校车安全条例】

五、对于每天早晨接学生时,少数家长对幼儿的特别叮嘱,跟车老师要详细地记录于“家长叮嘱本”。当天早晨学生接完之后,由跟车老师把当天家长特别叮嘱,按学生所在的班级分发给各班主任。凡是当天早上有叮嘱的学生,下午送学生时跟车老师对该部分家长要有明确回复。

六、下午放学送孩子时:提前15分钟让第一车学生在固定地点站好队,由老师负责本车幼儿自己洗手脸,拿自己的东西准备上车。上车前本车学生站成“一”字队形,跟车老师拿接送记录第一车名单点名。点名不在队列中的要查明原因,确保要送的学生全部上车。坚决禁止漏送和上错车问题的发生!

七、接送学生全程,坚决禁止学生站立,跪在座位上和翻越靠背。同时,跟车老师必须随学生坐在一块。跟车老师每次锁好车门,严防因刹车、转弯,门未锁好给幼儿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八、接送学生全程,坚决禁止学生触动车门窗开关;坚决禁止车内乱扔垃圾;坚决禁止车内乱涂乱划。考虑到他人安全和文明行车,不允许孩子向车外抛任何东西。

九、下午送学生回家时,要将幼儿送到家中,并明确告知幼儿家人孩子已回来了。遇到幼儿家门紧锁时,将幼儿原车带回,家长自己来园接孩子。

十、早晨校车接幼儿来园时,经常遇见幼儿不能及时上车的现象。遇到此类问题,第一次郑重说明该幼儿赶几点几分前必须准备完毕,等待上车,并耐心等几分钟让孩子上车。第二次是对幼儿家长讲清楚利害关系,再包容一次,等上几分钟让幼儿上车。第三次遇同类情况,若判断须等侯两分钟以上时,就打声招呼接下一个学生去。

十一、接送途中,跟车老师对校车内学生的合理要求和一些突发事件,要能够及时、灵活处理。

十二、除校车司机注意校车门窗是否关好外,跟车老师是校车门窗是否开、关闭好的主要责任人。

十三、校车遇前方道路通行不畅时,须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遇路况复杂或路面恶化,则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放慢车速,谨慎驾驶或择路行驶;遇调头或倒车有困难时,跟车老师下车指导驾驶通过;遇路上停放机动或非机动大小车辆影响正常通行时,应先消除路上障碍,再安全驾驶通过;遇事故易发地点和路段,司机应加倍谨慎驾驶车辆。遇恶劣自然环境或灾害,则应暂停接送学生。必要时根据情况,灵活、果断地将幼儿转移到安全场所,并保护好。

十四、坚决杜绝学生私自上下车。每一名幼儿上下车都由跟车老师亲自掺扶,以绝对确保幼儿上下车这一环节的安全。

十五、坚决禁止接时漏接,送时漏送和上错车等严重问题的发生。坚决禁止学生家长随便从车上接走学生情况的发生。前车之辙,后车之鉴——最后一名幼儿下车后,跟车老师要在车内仔细地检查一遍,确保学生已全部下了车。

十六、车辆在行驶途中,除交-警和行业校车巡查检查拦车外,其它任何人拦车均不停。遇幼儿家长拦车接学生,首先开窗验明身份,再开车门让学生下车。

十七、校车内应常备灭火器、警示牌、三角木和小药箱。校车应始终保持外观洁净,车内卫生。校车外标志完整、醒目。校车应经常检修,并按时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校车审验。

对于校车司机来说,险情就是事故。事故是天崩地裂,灭顶之灾。因为每一个幼儿的生命都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更何况是一车幼儿的生命。所以要求校车司机应做到从出车到收车始终对安全胸有成竹,绝对不出大、小事故。校车司机应凭着自己的智慧和过硬的驾驶技术,凭着对工作的热爱与高度负责的精神,将驾驶技能在平凡的工作中发挥到无懈可击。同时,确实练就了具有将别人所制造的险情而化险为夷的能力!任何时间、地点、学生的生命安全应放在第一位。非常形势下,宁可舍弃校车乃至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好每一位幼儿的安全!

幼儿园校车安全条例 第五篇_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童之家幼儿园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园长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各教师为组员。

2、 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 不疲劳驾车。

(3) 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 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 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 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①无照驾驶。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园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由驾驶员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由驾驶人负担。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园长同意后方可更改。

(3) 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幼儿园校车安全条例】

(2)除学生或园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 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

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

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5)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园长,并说明原因。

(16)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7)司机未经园长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8) 司机未经园长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幼儿园校车安全条例 第六篇_幼儿园校车安全制度

xx幼儿园校车安全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跟车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跟车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教师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教师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教师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教师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押车教师要时刻提醒幼儿,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大。

4、跟车教师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并将幼儿服药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跟车教师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8、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教师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车辆,确认无车辆时,教师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xx幼儿园2011.9.1 1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五、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下车后检查车内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锁好车门并将钥匙交到学校办公室。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幼儿园校车安全条例】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3、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1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8、下

晓青阳光幼儿园

2011年8月15日

篇三:幼儿

园校车管理制度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园校车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管理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行驶过程中严禁超速超载。驾驶员需参加每月第一个星期六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交通安全培训。

二、跟车教师须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三、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幼儿名单,确认核实无误后,方可上车。确保乘车幼儿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接、送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跟车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应制止幼儿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门窗要关好,严禁幼儿把头、手伸出窗外。幼儿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五、行驶过程中,跟车教师应督促校车司机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

六、家长应到站点接送幼儿,严禁让幼儿独自过公路,否则后果自负。跟车老师应将幼儿亲自交到家长手中方可离开。

七、跟车老师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幼儿缺席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八、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九、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各班教师提前通知到跟车老师及司机。

十、跟车老师在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幼儿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行政后勤主管签名,每月底交行政后勤处备案。 2012年2月8日

江南幼儿园校车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潼南县江南幼儿园与校车驾驶员签订如下校车安全责任书: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不得饮酒驾车。行驶车速按交通法规要求。驾驶员要与跟车老师密切配合,保证学生的安全。防止急刹车,务必让站立的幼儿站稳、扶好。

3、违规与事故处理 :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其罚款及责任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4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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