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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药品目录

时间:2018-05-11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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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药品目录 第一篇_南京欧际医药服务目录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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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际医药,药物筛选服务专业供应商

欧际医药新药筛选、药效学及安全性评价服务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物报批的要求及《新药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汇编》,进行药物的皮肤急性毒性试验、皮肤致敏性试验、皮肤刺激性试验,抗肿瘤药物评价,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等。

南京欧际医药拥有国内领先的肿瘤细胞库、高速冷冻离心机、台式离心机、荧光显微镜、病理检查显微镜、操净台、二氧化碳培养箱、PCR仪、THERMO MK3酶标仪、凝胶成像系统、蛋白电泳系统、蛋白纯化工作站、大动物手术系统、独立送风IVC笼具、高压灭菌锅、烘箱、真空干燥箱、蠕动泵、电子天平、pH计、磁力搅拌器、可见紫外分光光度计、动物呼吸机、动物麻醉系统、液氮罐、摇床、化学发光显影定影系统、小鼠及裸鼠笼具、大鼠及豚鼠笼具、家兔笼具、猪及犬大动物笼具、动物关节肿胀测定仪等仪器设备,并按照药物临床前研究规范开展新药的筛选及临床前研究。

(一)抗肿瘤药物筛选服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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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抗肿瘤药物鼠源肿瘤模型体内筛选服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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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抗炎症性疾病药物筛选及药理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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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药品目录 第二篇_南京市药店名录522家

网址

南京市药店名录522家

《南京市药店名录最新版》全面汇总了截止到最新年度南京市522家药店企业信息,覆盖率达99%以上。名录信息通过呼叫中心等多渠道调查核实。该名录定期更新,删除已注销企业信息,增加新注册企业信息,保证名录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南京医保药品目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企业名称

南京惠泽药店

南京新主张大药房有限公司 溧水县东屏镇群力医院便民药店

南京元康药房 溧水县仁信堂药房 南京坤泰药房 南京浦益药店

南京建平大药房有限公司 南京存仁药店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区县

浦口区 秦淮区 建邺区

详细地址

浦口区石佛社区双城组 南京市白下区堂子街4-24号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东屏镇夏家边居委会

双闸街道五星村五星菜场旁 和凤镇双牌石

邮政编码 主营业务

210032 210004 211211 210019 211218 210041 210031 210048 211500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企业类型 成立时间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集体企业 2000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独资企业

2003 2002 2008 2004 2011 2002 2002 2003

雨花台区 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友谊桥友

谊公寓门面27号

浦口区 六合区 六合区

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北圩商城15幢103、104、105室 葛塘街道中山社区 南京市六合区延安北路4号

网址

序号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企业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小韩药店 南京上新河药房

南京七色花大药房有限公司 南京先声再康新城药店 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药店 江苏嘉伦光彩大药房有限公司南京上峰药店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南京协宁药房有限公司 先声再康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仲景药房

南京龙腾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南京浦宁药店

江苏芝林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区县

江宁区 建邺区 六合区 栖霞区 鼓楼区 江宁区 栖霞区 玄武区 鼓楼区 玄武区 六合区 浦口区 秦淮区

详细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横云南路53号

南京市建邺区新河口大街14号 南京市六合区棠城路工会商住楼 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华银路19号01幢102、103、104号 南京市鼓楼区西流湾2号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汤峰路7号

五塘新村4号

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12号 花园路12号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气象路10号

南京市浦口区浦珠路139号万江共和天和苑17幢11-102室门面 白下区瑞金路8号

邮政编码 主营业务

211155 210036 211500 210028 210009 211134 210000 210042 210042 210029 211500 210031 210000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企业类型 成立时间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集体企业 199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有限

2004 2002 2004 2001 2008 2002 2005 2012 2013 2004 2005 2007【南京医保药品目录】

网址

序号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企业名称

南京福寿堂药店

【南京医保药品目录】

南京本草卫生实业有限公司 南京德惠堂药店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药之缘大药房 南京恩泽药店

南京上医捌医药房有限公司 南京乐万家大药房有限公司 溧水县永阳镇永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南京景泰药店 南京昌顺药房有限公司 南京晓壮大药房有限公司 南京安康药店有限公司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江苏省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区县

浦口区 鼓楼区 栖霞区 江宁区 江宁区 秦淮区 玄武区 江宁区 浦口区 栖霞区 浦口区

详细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汤泉镇银泉路 鼓楼区许府巷4号

迈皋桥和燕路325号10幢-11 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陶吴社区桃盛路南二幢103室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永欣邻里中心A1002号

南京市秦淮区杨公井34标34号

邮政编码 主营业务

211802 210028 210000 211151 211113 210002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药品零售

企业类型 成立时间

责任公司 私营独资企业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独资

2014 2014 2008 2008 2014 2014 2014 2012 2009 2014 2000 2014

玄武区孝陵卫小卫街229号1幢210014 101室 庆丰路

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平泰街76号 211100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高旺社区一选区

栖霞区迈皋桥和燕路325号 南京市浦口区凤凰大街11-3号

210000 211800 211800

南京医保药品目录 第三篇_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教师医保)

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教师医保)

一、 医保基本政策

1、 如何参保

职工参保由用人单位统一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南京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按规定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履行缴费义务后,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凡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3%的用人单位,须为超过在职职工人数33%以上部分的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后办理参保手续。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缴纳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测算后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用人单位不得将已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人员,以新建劳动关系为由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骗取医疗保险待遇。

2、 如何缴费

用人单位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9%缴纳,在职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不缴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在工资中代为扣缴。

3、 个人帐户如何建立与使用

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35周岁及以下,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含个人缴纳的2%);36周岁至45周岁,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4%划入(含个人缴纳的2%);46周岁至退休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7%划入(含个人缴纳的2%);退休(职)人员按本人上月实发养老金的5.4%划入。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最低标准为70元/月(含应由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救助费,下同),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最低标准为100元/月,8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最低标准为150元/月,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最低标准为200元/月。

个人账户不仅可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以及职工住院、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门诊特定项目等费用中个人负担的费用,且可支付体检、门诊、住院、购药等个人自理及自费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时,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一般不得提取现金。

4、 参加大病医疗救助有何规定

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要参加大病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费原则上由参保人员(含退休、退职人员)个人按每人每月10元标准缴纳,其中:在职职工由参保单位按月统一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月缴纳;退休、退职人员每月直接从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或由单位申请代扣代缴。 5、 什么是“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标准又称起付线,是指统筹基金开始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费;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给付的“封顶线”,是指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

目前,我市参保人员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均要负担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1

6、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有哪些规定

目前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执行《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和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

《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的药品主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目录”的药品,主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是临床治疗必需,疗效较好,价格较低的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

根据《药品目录》对药品使用限定的要求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范围,综合考虑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医生资质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分别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用药等级。

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西药与中成药(含民族药)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自付,其余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对参保人员就医用药应选择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并根据病情按以下原则掌握药量:门诊急性疾病3日量,慢性疾病7日量,最长不超过30日量;中药煎剂不超过7剂量,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4剂量。出院带药不得超过本次出院诊断疾病的用药范围,一般疾病为7日量,慢性疾病15日量。

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病人使用有自付比例的乙类药品或自费药品时,应告知并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其中自付比例30%(含30%)以上的乙类药品和自费药品,必须经病人或家属签字后使用(急症抢救除外);凡未经病人或家属签字使用的,其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目录》中的非处方药,可持市民卡直接购买;购买《药品目录》中的处方药,须持有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外配处方、市民卡和门诊病历。

7、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有哪些规定

参保人员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费用,属于甲类目录范围的,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属于乙类目录范围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自付,其余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属于丙类目录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目录范围的特殊医用材料费用,凡有费用支付上限规定的,限额以上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限额内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自付,剩余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外的其他特殊医用材料,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均不予支付。

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使用自付比例40%(含40%)以上的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以及自费诊疗项目、特殊医用材料,必须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精神病人须征得单位或监护人员同意),并在医疗文书上签字。急症抢救除外。 8、 哪些诊疗项目的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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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纳入《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江苏省特殊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办法》范围的,或未经省、市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新增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费用,未经省、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许可开展的医疗设备或诊疗项目费用,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准入的或不符合分级、定点管理要求的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费用。

(2)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特殊医用材料费用。

(3)自费治疗项目使用的医用材料。

(4)分级管理范围外的诊疗项目。

(5)定点诊疗项目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

9、床位费医疗保险如何支付

床位费支付标准为每床日35元。实际床位费低于统筹基金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支付;高于支付标准的,只支付标准内的费用,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10、哪些医疗服务设施的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1)服务项目:

①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②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2)医疗服务设施:

①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②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南京医保药品目录】

③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④膳食费(含营养费、药膳);

⑤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⑥产妇卫生费、单独炮制膏、丸剂的加工费;

⑦其他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按省物价局等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11、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二、如何办理门慢门特门精准入手续

12、如何办理门诊慢性病准入手续

(1)领表:患有规定的三大类42个慢性病种的参保人员,向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向所在区社会保险所)提出申请,或在三级定点医院直接领取《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填写个人资料。

(2)认定:患者持市民卡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或出院小结等,到三级定点医院(其中:高血压Ⅱ期、Ⅲ期,糖尿病1型、2型可以到二级定点医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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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药品目录 第四篇_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条件

附件一:

【南京医保药品目录】

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锁零售药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统一申请),取得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两年以上(以《营业执照》颁证时间为准),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2010年以来经药监、物价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合格,无违规处罚记录。

2. 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与全体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 有不少于2名药师,其中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中药师),药师不得兼职或挂名;从事药品销售、配方、复核、保管等工作人员,须经市级以上药监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持有效的健康证明。

4. 药店用房有合法的房屋产权或使用权;系租赁的,应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协议》。

5. 店内同一平面连续不可分割的实际营业面积(非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并设立医疗保险专用服务区域。店内柜台不得承包、出租、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

6.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经营品种(不含中药饮片)不少于800种,经营的药品必须有“进、销、存”台帐,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保证服务质量。

7. 具备计算机联网和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南京医保药品目录 第五篇_上海医保定点药店(完整版、各区县全、2015年5月最新)

上海医保定点药店(完整版、各区县全)2015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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