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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高工评审

时间:2018-05-11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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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高工评审 第一篇_关于2015年度上海城建集团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5年度上海城建集团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本市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上海城建集团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城建集团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城建集团中评委”),负责本市工程系列土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中评委下设土木工程设计、土木工程施工、土木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机电等四个学科组。中评委办公室设在上海城建(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

二、评审范围

从事土木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含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燃气工程、机电工程、建筑材料等)各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国家或本市相关的申报条件(包括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条件),即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需根据所从事专业选择申报相应学科组。

申报者应为本市常住户籍或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及以上的外省市在沪工作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另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外省市或中央在沪单位参加评审,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且在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人员,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具备下列之一的条件:

1、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

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使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收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

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经验,能吸收、采取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二)学历、资历要求:

1、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

2、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 3、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4、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5、评聘助理工程师后,通过理工类相关专业成人教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少于一年。

6、毕业后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该单位至今尚未开展过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满5年或大专毕业满7年以上,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可直接申报。

7、对已评聘为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转到本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本工程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 外省市驻沪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申报条件,在沪企业需到其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委托评委会评审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9、 任职资历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1、应通过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并持有相应的国家统一印制

2015上海高工评审 第二篇_2015年度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5年度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组建,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具体受理本市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原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负责的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设计与施工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自2012年起并入该评审委员会。)

一、受理依据

《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上海市建设系统推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社会化评定的若干规定》(沪建委干发职改字[2000]第01号)。

二、评委会设置(学科组和专业分类详见附件内的专业分类表)

1、规划与建筑设计组

2、土建施工组

3、市政工程组

4、燃气工程组

三、受理范围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交通类工程技术、建筑规划设计、土建施工、市政工程、燃气类、建材类各专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在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外省市在沪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国家或本市相关的申报条件(包括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条件),即可申报专

业技术职称(资格)。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 取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

2、 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

3、 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助理工程师聘任满

四年。

4、 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助理工程师聘任满

四年。

5、 评聘助理工程师后,通过理工类相关专业成人教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规

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少于一年。

6、 毕业后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该单位至今尚未开展过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满5年或大专毕业满7年以上,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可直接申报。

7、 对已评聘为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转到建设

交通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建设交通类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 外省市驻沪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申报条件,在沪企

业需到其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委托评委会评审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9、 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

的限制,可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任职资历截至2015年12月31日。当年度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对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当年没有重大业绩和突出贡献的不予受理。

10、 对申报建筑装饰设计专业、并取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上海

市室内设计专业技术水平认证》中、高级证书的申报人员,可免于提交论文。

五、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要求

1、 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应通过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并持有相应的国

家统一印制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2、 具有1年以上留学经历,并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国家认定的本科以上学历的;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由单位或出版部门证明的;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具体参见《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7〕54号)。

3、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

试,并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4、 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的;取得博士学位未满4年

的;取得计算机科学技术学科所属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可以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具体参见《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8]26号)。

六、论文(著作)要求

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独立撰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

文一篇;

(二) 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

总结一篇,在总结中必须阐明项目水平及本人在项目中的作用及贡献;

(三) 参与编写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教材或著作,其中本人撰

写的字数不少于两万字;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在校期间论文以及专业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中级职称的申报论文不要求发表。如论文发表,则申报人必须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并提交封面、目录、期刊号、内容等。

七、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人员应通过两门公需科目共4学分的继续教育(知识产权班计2学分、创新知识初级班计2学分、项目管理初级班计2学分)。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

八、申报办法

采取先网上报名与初审,后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

1、 网上报名与初审:登录市建设交通人才网()——网上办事

——职称评审服务系统--网上申报中进行注册,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及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评审工作将以网上上传的材料为准,请慎重提交)。由受理部门进行网上初审,并将初审结果网上反馈给申报人。

2、 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打印报名表,根据

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携带报名表和证书原件报送受理点。

九、报送书面材料内容及要求

1、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二份;

2、 申报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综合报告一式一份;

综合报告中业务工作能力与工作实绩撰写要求:担任助理工程师以来,主要从事哪些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本人在这些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参加过哪些科研项目,承担什么角色,获得过何种奖励;在业务工作中解决过哪些实际问题,效果如何。

3、 最高学历证书、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资格证书、

聘书复印件等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验证章,装订成册);

4、 论文一式一份;

5、 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壹张,并装入信封内(照片背面及信封上均要写姓名和受

理号);

6、 承诺书一份。

7、 单位统一报送的须提交申报人员汇总表。

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十、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申报者所填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由单位汇总后统一申报或个人自行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十一、申报时间

(一) 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8月14日。

网上申报截止日为2015年8月14日,逾期未在网上申报者,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审。

(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在材料受理截止日前,需提供完备的申报材料。对于受理截止日后取得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成绩,不作为今年申报的依据。

十二、收费及地址

评审费:每人600元(网上支付)

受理地址:小木桥路683号玻璃大厅(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具体信息见附件)

咨询电话: 64671023 王老师、54246237 殷老师

附件下载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

工程系列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5年6月9日

2015上海高工评审 第三篇_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2015]321号

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条【法律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及相关的专业工程均适用本办法。住宅修缮工程施工评标办法由房屋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条【评标原则】

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四条【评标办法种类】

评标办法包括“简单比价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第五条【否决投标规定】

评标办法中应集中单列以下条款作为否决投标评审的依据: 1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本项指投标文件下列内容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

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汇总表;

4、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本项指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1、本项指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满足以下要求的: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且有效;

(2)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3)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除外;

(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的规模不得超过发包标段规模指标的70%。采用“简单比价法”和“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不得设臵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2、本项还指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者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2015上海高工评审】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者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的;

(14)重新招标后,原投标人在前次投标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有下列情形的: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低于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费率的90%的。

3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改变暂估价、暂列金额或者工程量的;

3、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4、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5、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如有);【2015上海高工评审】

7、其他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上述否决投标条款在表述上应准确无误,招标人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增减,增减内容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须符合科学合理原则。【2015上海高工评审】

第六条【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本市的有关规定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第七条【合理最低价确定】

投标报价低于合理最低价的,视作不合理报价。

(一)采用单价合同的项目合理最低价的确定方式:先对入围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规费项目(指计算基数,其中社会保险费指计算基数及计算费率)和税金项目(指计算基数)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4

剔除各报价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并分别对剩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按计价规范进行汇总,计算得出一个总价,并下浮一定比例后得出合理最低价。

(二)采用总价合同的项目合理最低价的确定方式:当投标人≥5家时,先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得出一个平均价,并下浮一定比例后得出合理最低价;当投标人<5家时,则全部投标报价均进入平均价计算。

(三)房屋建筑下浮范围为3%~6%,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3%~8%,本市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招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下浮区间,如3%~4%、3%~5%、3%~6%……5%~8%等。项目具体下浮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时抽取(下浮率取整)。

第八条【入围方式】

“简单比价法”评标的项目应采用全部入围的方式。 其他评标办法评标的项目,可采用以下入围方式:(1)全部入围;(2)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投标报价较低或者较高的投标人后,由低到高依次取不少于7家的投标人作为入围投标人,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3)采用全部投标报价的中间值(也可计算全部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取基准值以上和以下的若干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取基准值以下的投标人应多于取基准值以上的投标人;(4)符合招标投标法合理低价原则的其他入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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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高工评审 第四篇_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上海市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本市工程系列医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工程系列医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评委负责本市工程系列医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评审工作每年举行一次。

二、专业学科组设置及申报范围

1、生物医药专业学科组

从事生物工程、生物化学、生物制药、微生物制药、基因工程药物、细胞与分子生物工程药物等研究、开发、产业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化学制药专业学科组

从事药物化学、化学制药、化学合成、农药合成、精细化工等研究、开发、产业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中西药制剂专业学科组

从事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理、中药制药、中药制剂、中药分析、中药药理、中药鉴定、药用包装材料、药事管理(药品申报、药品注册、药品临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等研究、开发、产业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医疗器械及制药装备开发与制造专业学科组

从事医用电子仪器、医用仪表、医用放射线设备、精密医疗机械制造、生物医学工程及制药装备等研究、开发、产业化进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医院设备技术应用专业学科组

从事医疗设备应用与维护,医疗设备技术研究、开发及医院设备工程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意:

外省市在沪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本市职称评审,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已到达当年度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受理对象范围。 未通过2014年度医药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者不能参加本次评审。

三、申报条件

1、具备《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即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专业工作年限截止到2015年12月底)。

2、尚不具备相应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贡献突出的,经单位推荐,可按破格申报受理,申报者须参加专业答辩评审。

3、对已评聘其他相关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

转到工程技术医药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工程师任职资格。

对转系列、转专业申报晋升医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在医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受聘二年以上。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在取得学历后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得少于二年。

5、申报者已按规定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理工类或综合类B级考试和符合本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6、对于毕业后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只要在所需学历、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并受聘助理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大专及以上学历聘任4年、硕士学历聘任2年),可以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的评审。

7、申报者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近三年专业技术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

8、事业单位申报者应提供由本单位出具的岗位缺额推荐意见证明。

四、网上申报程序与要求

登陆“21世纪人才网”(),点击“职称专家”栏进入“职称服务系统”,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再选择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网

(一)对申报者的要求

1、承诺书

申报者必须诚信,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评委会的一个专业,对网上填写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承诺,本人签署《承诺书》一份。

2、填写《申报表》信息

申报者在注册信息后,依次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项目情况》、《专利课题》、《论文专著》、《相关表格》、《附件资料》等信息。其中《工作业绩》、《项目情况》、《专利课题》、《论文专著》是提供评审的主要材料,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业绩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

注意:⑴《基本信息》一栏不能留有空白;

⑵填写“申报学科组”与“评审专业”填写内容需一致。

3、《论文专著》:

申报者需提交一篇及以上在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以后由本人独立撰写的论文(上传论文电子版本),论文内容必须与本人专业工作和评审专业内容相关。(在公开期刊号上发表的论文在评审时为加分项)

发表论文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复印件:(1)刊登的论文内容;(2)期刊封面、目录,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并加盖单位图章。

注意:

(1)、为确保申报者送审论文的质量,申报者可请所在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相关专业)或所在行业协会高级专家对送审论文内容、格式进行指导把关。

(2)、“主审论文”必须是由申报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需按照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并著名“主审论文”字样。

(3)、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撰写论文或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评审论文。

(4)在职期间撰写与本专业相关的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可作为“副审论文”申报职称。

4、生成《申报表》:

申报者在填写所有申报详细信息之后(除单位意见之外),点击《评审进程查看》栏目,在申请状态下,点击《生成申报表》按钮,在等待一定时间后按照处理状态完毕,点击所示部分下载、保存并打印《申报表》(要求一式二份),作为纸质申报材料。非申报职称系统的申报表,不予受理。

5、上传附件资料

申报者点击《附件资料》栏目,可将助理工程师职务聘任证书、职称外语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含知识产权、创新知识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成果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重要业绩方面的证书(包括外单位、外地单位的证明)、《承诺书》和本市《居住证》等,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确认上传。

6、上传学历、学位证书

申报者点击《学习经历》栏目,提供从高中起始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并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确认后上传。

7、交费方法:

2015上海高工评审 第五篇_上海关于2015年度全市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通知

上海关于2015年度全市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

审聘任工作通知 上海关于2015年度全市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通知

我是上海市某三甲医院的一个医生,去年参加副高考试,很幸运的是我一次性就考过了,评审前我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得以顺利通过副高评审,别人总说我很幸运,我要强调的是,机会总是降临给有准备的人,大家只看见我的一帆风顺,却没有看见我在背后付出的努力。总结一句话,有的放矢,有备无患! 复习总结:

参加副高考试,复习了一个多月,全考场第一个交卷,最后分数72分,跟平时模拟考试分数差不多,个人还满意的。

记忆有曲线,所以要不时的返回去看书,看一遍一定不够;

相信自己,虽然记忆力大不如前,但是我们有多年的临床经验做为铺垫,起点会比较高;因为时间不多,我是有计划有步骤的看书,第一遍(包括做题)一定要几天内完成,第二遍要几天内完成,部分内容要看第三遍,全部规定好,任务完成就好,不会多看,一天到晚的看,其实效率也很低。当然那段时间其他任务也很多,没法让我整天看,我是利用在机场等飞机,在会场中场休息,晚上睡觉前这些角角落落的时间看书的,但是总归会把当天的任务完成。

论文课题准备:

考试分析

1.病案分析题:每题的第一问是关键,略为多化些时间,判断出可能的诊断,赌注下对了才有希望在后面的提问中少丢分。

2.病案分析题:每题的题干中都有将思维引入歧途的“陷阱”,要准确的判断出“诊断”与“陷阱”。

陷阱举例——

①乳癌患者腰痛,很可能会推测是“腰椎转移癌”,最后诊断是“椎间隙感染”或是“腰椎结核”。

②L4/5椎间盘突出极外侧型突出,压迫L4神经根,而非L5神经根。

③腰痛伴右下肢放射痛,最后诊断不是“腰椎间盘突出症”,而是“腰椎结核”。

④小腿外伤后肿胀、动脉搏动消失,可能是“骨筋膜室综合症”,也可能是“胫动脉或腘动脉断裂”。

⑤外伤后膝关节疼痛、不稳,很可能推测是“膝关节韧带损伤”,最后诊断是“股骨骨肉瘤”。

3.病案分析题是15题中选12题

选题注意——

①题干长的可能有“陷阱”、题干短的提问可能是“没谱”。

②一定选自己熟悉的疾病,象“手外伤”很可能涉及“断肢再植”,如果不熟悉就不要选。

③选提问多的题目,这样即使一个提问完全错了,有其他提问稀释扣分。选题时并不知提问多少,但一般题干长的提问会多些。

4.控制时间和速度:

①一点都不会或非常不熟悉的题目快速盲目勾选,不值得化时间思考。

②时间要留给有把握、但要推敲的题目。

③时间很紧,答题速度要控制好。做完的题目不能回看,所以不要太快;总题量一般在80~95题左右,太慢可能后面来不及完成。

④前面多选题用时最多不应超过30%。

⑤90分钟内交卷的人多数不能通过考试,因为考题不能回看,做到最后一题只能提前结束考试,匆忙交卷说明每一题的思考时间太短,容易出错。

⑥提前5~10分钟交卷比较合适。若最后5分钟还有5个以上的题目未完成,考试者的心态就会崩溃、大脑思维就会混乱,导致大量错判。

⑦考试的节奏非常重要,即:答题速度与考试时间要协调好。一般一题60秒到90秒的思考时间,这个时间是很紧张的,特别是病案分析题,要对每一选项作出思考和判断,而每题有5至12个选项。

5.注意提问用词:

①“可能”、“哪些”、“还需要什么”的提问往往有多个答案。

②“最佳”、“最可能”、“哪个”、“须做什么手术”的提问往往只有一个答案。

③一定注意是否是“反面”提问,如“错误的是什么”、“不合适的是什么”、“阴性的是什么”。

6.心态很重要:心态是这种考试成败的关键。做到第二、三问时,可能发觉第一问错了,不要怨恨、不要慌张、不要纠结,以新的正确的诊断思路、冷静的做好当前的每一题、每一问。

7.交卷:不要集中交卷,交卷人太多、数据保存可能会出错。所以,在最后一分钟交卷是不对的,因为这时候交卷的人最多。最危险的是时间到了,系统自动交卷、自动保存数据。

附加建议——

1.考试时千万不要带参考书翻阅。一是书本中几乎不可能找到现成的答案,二是翻书完成这么多题目需要4小时。

2.所有的参考资料都不靠谱,相对靠谱的是教科书,这里绝对不是说大话、说套话,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唯一可行的手段,突击复习的第一步(至少在考试前三个月执行)是找教科书相关的题目(这种题目对于考正高的人来说多是比较简单的),依题复习。

3.网上售卖的题目基本不靠谱,绝对没有所谓的“命中率”

4.千万别指望考试时有人可以帮助你

平时基础理论扎实的人不一定考好,这种考试还要靠一点运气!!关键还要看考试者的心理素质和把握考试节奏的能力。

即使所有人考试成绩都低于60分或都高于60分,也要从低往高淘汰30%~40%。

政策解读:

网上很多政策都是过期的或者是错的,本人附上最新的上海市晋升高级职称的政策,请大家仔细阅读这些要求,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好准备工作。

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全行业评审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和本市医改方案的总体要求,按照卫生部、人社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9〕13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改革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机构

根据全行业评审的要求,组建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承担全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设在上海市卫生局。

二、评审范围

本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科研等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除部队医院军人身份的专业人员外),以及受中央或外省市委托的在沪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含已经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受聘满1年以上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医德医风、工作责任心、服务态度和团结协作精神,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申报考核实行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员除符合执业资格准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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