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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实施条例

时间:2018-05-09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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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一篇_预算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

国务院于每年11月10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中央各部门下达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提出编制预算草案的原则和要求。

中央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草案的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预算草案,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财政部审核。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本级各部门的预算草案,编制本级政府预算草案,汇编本级总预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按照规定期限报上一级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汇总的本级总预算草案,应当于下一年1月10日前报财政部。

中央预算草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为当年中央预算。财政部应当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中央各部门应当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为当年本级政府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地方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决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0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各部门应当自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决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本级政府决算之日起30日内,将本级政府决算及下一级政府上报备案的决算汇总,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期限和方式向财政部报告本行政区域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收支旬报,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编制,于每旬终了后3日内报送财政部;

(二)预算收支月报,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编制,于每月终了后5日内报送财政部;

(三)每月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文字说明材料,于每月终了后10日内报送财政部;每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全面分析材料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财政部;

(四)年报即年度决算的编报事项,依照预算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和县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和乡、民族乡、镇政府向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编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内容和报送期限,由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规定。

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二篇_为贯彻实施《预算法》,使其更具操作性,为预算及其监督供更为明确的行为准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三篇_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订解读(一)

主讲老师 赵海

第一部分 新《预算法》解读

第一章 《预算法》立法的重要意义、必要性及作用

第一节 制定我国《预算法》的重要意义

众所周知,《预算法》是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作为安排国家财政收支的法律,预算法常常被称为“亚宪法”“经济宪法”。这部法律对国家公共资源的定义和使用做出具体的规定,它不仅关乎整个国家的运行效率和廉洁,也关乎人们对公平和正义的认知。

《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发布,是我国财政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实施以法治国、以法理财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预算法》的发布实行,对于充分发挥预算的各项职能,保证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顺利实施,保障财税改革的顺利进行,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节 预算法修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原《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主要是对预算内容的完整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算监督的严肃性和预算活动的公开性等重大问题缺乏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此外,近年来在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分类和预算公开等改革方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也需要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提出要完善立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预算是财政的核心,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因此,修改预算法,是规范预算行为,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

第三节 制定《预算法》的重要作用

《预算法》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强化了预算的法律约束力,保证预算收支的严肃性。

(2)规范了预算管理程序,明确预算管理职权。

(3)把加强预算管理与促进改革和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

(4)对于那些目前能够实行或者经过努力可以实行的办法,就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第四节 我国《预算法》的产生及发展

《预算法》是财政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政府行政管理的产物,也是经济发展的产物,更是政治民主化的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国家的预算是一个重大的问题,里面反映着整个国家的政策,因为它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随之我国的一系列预算法规同时出台: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建立国家预算、决算制度,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范围。1951年,政务院颁布《预算决算暂行条例》,规定了国家预算和决算程序。1978年以后,预算法制得到加强,国家颁布了一系列预算法规,有效地保证了预算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节 新《预算法》出台背景

预算法治化,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突破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阵地。 2014年8月25日,备受关注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四审稿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现行法律共计79条,草案四审稿增加至101条,并在全口径预算、预算公开、转移支付、预算审查制度、地方债等方面有诸多亮点。这部法律的修订,对于构建法治政府、推动治理现代化,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此次预算法的修订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究其原因,作为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预算关系到几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体现着公民与国家最基本的经济关系。预算法修订涉及的预算编制、预算监督、财政管理体制等多个领域的改革,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条文修改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政府权力运行与政府自身改革、中央和地方财权与支出责任匹配等深层次的重大课题。

自2003年被列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来,加快对预算法的修订呼声日益强烈,主要集中在以下环节:

(1)预算的完整和统一性。现行预算法规定“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默认了预算外资金存在的合法性。“小金库”久治不愈,不仅弱化了预算与预算法的权威性和法律约束力,还提供了腐败的温床。而全口径预算的呼声正是对此的改革回应。

(2)预算支出的监督机制。预算包含了收支两个层面,对收入的限制,更多地表现在“税收法定”的践行;而对支出的限制既包括事前的审批,也包括事后的监督。无论是人大的审

批还是监督,在实施中都存在着制度保障的疏漏。而预算公开、预算监督与法律责任的不明确一直是预算实施中的弊端。

(3)预算过程中的公民权利。预算的透明性与公开性问题要高度重视。公民对预算的参与,既包括对决策的参与,也包括监督环节的参与。2006年湖南农民蒋石林起诉财政局,要求法院认定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轿车的行为违法,并将违法购置的轿车收归国库。此案虽裁定驳回,但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及其展现出的精神仍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财政既体现着纳税人与国家的关系,也体现着立法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同时还涉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财政的基石——预算,不仅关系着政府和老百姓的钱袋子,也关系着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关系着公共财产权的实现。可以说,现代预算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组成。

在这样的背景下,预算法的修订有着重大的使命与责任。在纳税人与国家的关系上,必须将政府的一切收支纳入公开、透明、可监督的预算体系中,强化公共财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立法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上,必须强化立法机关对预算的批准、制衡、审议、监督和问责的权力。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则需理清权责关系,推进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法治化,夯实国家治理良性运作的经济基础。

“钱袋子权力是一切权力中最重要的权力”。预算法治化,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突破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阵地。而对“钱袋子”的叩问与关注,也必将推动人们进一步培养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

第二章 《预算法》理论的基本常识

第一节 《预算法》概述

《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的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构成。

第二节 国家预算

一、概念

国家预算,是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结算,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国家预算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我国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5级预算。如,中央——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温泉镇5级。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一)国家预算按预算的级次分类——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1.中央预算——由中央政府各部门的单位预算(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它在国家预算体系中占主导地位。

2.地方预算——各级地方政府总预算的统称,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我国国家预算收入的绝大部分通过地方预算筹集,国家预算支出中有相当大部分通过地方预算支付。

(二)国家预算按收支管理范围分类——总预算和部门单位预算。

1.总预算(财政总预算)——指各级政府将本级政府和下级政府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汇总编成的预算。

2.部门单位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例题】

下列属于国家预算构成的有( )。

A.中央预算

B.地方预算

C.总预算

D.部门单位预算

【答案】

ABCD

第三节 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有: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只能是编制、执行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并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四节 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

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除预算收入外,各地方、部门、各单位还有一部分预算外资金,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

二、预算支出

预算支出包括:

(1)经济建设支出,拨付的生产性贷款贴息支出等。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

(6)其他支出,如: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等。

除预算支出外,还有一部分预算外支出。

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四篇_2015年会计继教会计试题

新预算法解读

D、 以目的为导向、以预算为根基

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首次对( )做出全面规定。 A、 预算公开 B、 预算调整 C、 预算决算 D、 预算不公开

单选题

A

新《预算法》在有限“开闸”地方发债的同时,对地方政府发债做出了诸多具体规定,设置了( )大限定措施,以严格防范债务风险的扩张。 A、 六 B、 七 C、 八 D、 九

单选题

C

预算的最终目的是( )。 A、 实现财政收入最大化

B、 实现该国人民的公共利益最大化 C、 实现全国人民经济利益最大化 D、 实现国家财政决策的完整性

单选题

B

对国家预算的过程具有强参与度的是( )。 A、 政府 B、 国家 C、 地方 D、 人民

单选题

D

新《预算法》中的临时预算是由各级政府进行编制,但必须在新预算年度开始前( )左右提交给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议直至通过。 A、 3个月 B、 4个月 C、 30天 D、 60天

单选题

A

下列选项中,属于现行《预算法》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的有( )。 A、 财政支出未完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多选题 ABCD

B、 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C、 预算监督中的问题 D、 决算编制中的问题

关于我国《预算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预算法是财政法的核心 B、 预算法属于民法的范畴

C、 预算法是国家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D、 国家预算的组成及组织方法属于预算法所规定的内容

多选题

ACD

预算作为财政分配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具有的职能包括( )。 A、 分配 B、 调控 C、 监督 D、 核算

多选题

ABC

预算法理念包括( )。

A、 控制政府权力是预算法根本性理念 B、 预算公平理念

C、 预算法的正当程序理念 D、 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理念

多选题

ABCD

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权包括( )。 A、 编制预算 B、 执行预算 C、 审查预算 D、 批准预算

多选题

AB

我国预算法历年存在( )的倾向。 A、 重预算 B、 轻决算 C、 重预算分配 D、 轻执行管理

多选题

ABCD

新《预算法》与旧《预算法》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主要表现在( )。 A、 加强预算内容的细化

多选题 ABCD

B、 健全公开透明预算制度

C、 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解决“跑部钱进”问题

D、 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全部收支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下列几种限定措施中,属于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发债设置的限定有( )。 A、 举债范围的限定 B、 举债规模的限定 C、 偿债的计划和资金限定 D、 债务的管理方式限定

多选题

ABCD

新《预算法》中的经常性支出包括( )。 A、 国家政权建设支出 B、 非营利性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C、 营利性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D、 社会保障支出

多选题

ABD

从国外预算法贯彻的实践来看,理想的预算法贯彻模式应具有( )特征。 A、 健全的机构,相互制衡的牵制制度 B、 持续性的监控制度,明确有效的法律责任 C、 专业的执法主体,强守法意识的适法主体 D、 人民对国家预算的过程具有强参与度

多选题

ABCD

预算法律制度是用以调整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预算关系和法律规范的总称。( ) N、 错 Y、 对

判断题

Y

我国现行预算法律制度仅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构成。( ) N、 错 Y、 对

判断题

N

我国预算法也成为了我国财政法体系的核心,被冠以“宪法之下、万法之上”、“经济宪法”。( ) N、 错 Y、 对

判断题

Y

从预算的产生来看,预算制定、审批、执行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控制一国政府财政收支活动的过程。( ) N、 错 Y、 对

判断题

Y

税收制度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应先行推进。( ) N、 错 Y、 对

判断题

N

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 N、 错 Y、 对

判断题

N

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 N、 错 Y、 对

判断题

Y

新《预算法》的立法宗旨是:落脚点从“最终目的”到“工具”的转变。( ) N、 错 Y、 对

判断题

N

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 ) N、 错 Y、 对

判断题

Y

新《预算法》规定:“举借的债务可以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也可以用于经常性支出”。( ) N、 错 Y、 对

判断题

N

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五篇_2015年新《预算法》考试试题答案

2015年新《预算法》知识考试试题

一、 填空题(每题2分,共30分)

1. 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 各级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

5. 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6. 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7.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总预算草案和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8.各级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实行收付实现制。

9. 各级国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10.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11.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1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14.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

15.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

1.我国的《预算法》通过于(B)。 A、1983年 B、1994年 C、1995年 D、1998年

2.我国国家预算收入的最主要部分是(A)。 A、税收收入

B、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C、专项收入 D、其他收入

3.预算的批复是指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之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B)各部门批复预算。

A.上级 B.本级 C.下级 D.国务院

4. 地方各级预算按照(B)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A.统筹兼顾、收支平衡 B.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C.统筹兼顾、量入为出 D.优先安排、重点支出

5.下列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管理职权的是(C)。 A.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

B.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C.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D.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6.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施审计监督的部门是(C)。A.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B.各级政府

C.各级政府审计部门

D.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

7..新预算法自(C)起施行 A.2014年9月18日 B.2014年8月31日 C.2015年 1月1日 D.2015年2月1日

8.预算是由(A)组成。 A收入和支出 B 收入和消费 C审查和监督 D 计划和决定【预算法实施条例】

9.财政转移支付包括( A ),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A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B 中央对基层的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C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乡镇、村(居)的转移支付 D.中央直接对乡、民族乡、镇等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A)和其他支出。 A 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B 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C.商品和服务支出 D 资本性支出

【预算法实施条例】

11.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B)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A地方融资债券 B地方政府债券 C 举借国外债务 D 银行借贷

12.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B) A 审查和预算 B 审查和批准 C 审核和计划 D 预算和批准

1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经本级政府(C)后,报本级政府审定,由本级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A.发展改革委计划 B.经济贸易部门列入计划 C.审计部门审计 D.税务部门审核

14.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报送备案的预算,认为有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有其他不适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预算的决议的,应当提请( A)第51条

A.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审议决定。 B. 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审议决定 C. 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审议决定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审议决定

15.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 B )和( )内正式下达。第52条。 A. 二十日、十五日 B. 三十日、六十日 C. 三十日、三十日 D. 二十日、四十五日

16. 各级预算由本级(A)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 )负责。第53条

A. 政府组织、政府财政部门

B. 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人民代表大会、政府财政部门

D. 政府财政部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7.(C)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第59条 A.中央级 B.省级 C.县级 D.乡镇级

18. 各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D)提出,报( )决定。第64条 A.本级政府、上级人大 B. 本级政府、本级人大

C.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上级政府 D.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本级政府

19.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A)。第66条规定A. 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B.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C. 冲减赤字

D. 预算周转金

20.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经批准的决算及下一级政府上报备案的决算汇总,报(B)备案。第81条规定

A.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上一级政府 C. 本级政府【预算法实施条例】

D. 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 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错选漏选扣1分)

1.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一级政府以及预算,分别是(ABCDE)五级预算。 A.中央

B.省、自治区、直辖市 C.设区的市、自治州

D.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E.乡、民族乡、镇预算。

2.预算包括(ABCD)预算。 A.一般公共预算 B.政府性基金预算

C.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D.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3. 在《预算法》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ABCD), A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B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C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

D 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4.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ABC)应征的预算收入的,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 A.多征 B.提前征收

C.减征,免征,缓征 D.不征

5.国家实行国库(AD)制度,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A.集中收缴 B.集中管理 C.集中发放

D.集中支付

6.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BC ) A.抵冲赤字 B冲减赤字

C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D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7.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有(ABCDEF)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A.未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或者序列收入和支出的;

B.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预算收入的; C.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收入的; D.违反本法规定,改变预算支出用途的; E.擅自改变上级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途的;

F.违反本法规定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办理预算收入收纳、划分、截留、退付、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冻结、动用国库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库款的。

8.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ABCD)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骗取、使用的资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六篇_新预算法解读

新预算法解读:取得5方面重大突破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

新预算法的重大突破

我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在预算管理上,力争做到预算完整,公开透明,科学有序,执行有效,纪律严明。新预算法反映了上述现代预算管理的基本要素,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透明预算制度。

近年来,随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已经取消了预算外资金,所有财政收支全部纳入政府预算,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这一实践符合现代预算完整性的要求,体现了建立全口径预算的改革方向。因此,新预算法删除了有关预算外资金的内容,并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同时对四本预算功能定位、编制原则及相互关系作出规范。

公开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近年来在推进预决算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巩固和扩大这一改革成果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新预算法增加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由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中的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二)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原预算法规定预算审查的重点是收支平衡,同时要求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完成上缴任务。于是在客观上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容易导致收入征收部门在经济增长放缓时,为完成任务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在经济过热时,为不抬高基数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这既不利于依法征税,也会影响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新预算法增加规定,各级人大预算审查的重点是:预算安排是否符

【预算法实施条例】

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适当;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是否规范、适当等内容。为确保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新预算法要求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预算法实施条例】

同时,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宏观调控的需要,新预算法强调,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如果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经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可以增列赤字,报财政部备案,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这就为今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并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留出了空间。

(三)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

原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但实际上,地方政府出于发展需要,采取多种方式融资,已经形成较大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务。这些债务多数未纳入预算管理,脱离中央和同级人大监督,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按照疏堵结合、“开前门、堵后门、筑围墙”的改革思路,新预算法增加了允许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定,同时从五个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一是限制主体,经国务院批准的省级政府可以举借债务;二是限制用途,举借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三是限制规模,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级政府在国务院下达的限额内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四是限制方式,举借债务只能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筹措,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五是控制风险,举借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这样既坚持了从严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的原则,又适应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法律上解决了地方政府债务怎么借、怎么管、怎么还的问题,有利于把地方政府融资引导到阳光下,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利于人大和社会监督,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对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执行中,也存在专项转移支付设置过多、配套资金压力过大、资金下达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新预算法增加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除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由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外,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上级政府应当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上级提前下达的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这将有利于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有利于减少“跑部钱进”现象和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也有利于地方统筹安排预算,提高地方预算编报的完整性。

(五)坚持厉行节约,硬化预算支出约束。

针对现实中存在的奢侈浪费问题,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推动建设廉洁政府,新预算法确定了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同时强调,各级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对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之外或者超预算标准建设楼堂馆所的,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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