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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师管理

时间:2018-05-08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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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师管理 第一篇_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管理操作手册

附件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管理操作手册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管理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培训项目信息设置(省教育厅)、参训教师名单上报和审核(学校及各地教育局)、培训项目申报(培训机构)和教师选择培训机构和项目(教师)四个流程,其中参训教师名单上报和审核、培训项目申报可同时进行。

一、省级培训项目信息设置

1、省教育厅

(1)设置省级培训项目参数

第一步:用教育厅账号登陆后,打开【本级数据管理】下的【省培项目参

数管理】菜单,操作界面如下图:

注:①学校上报名单时间和培训机构项目申报时间是可以同时进行的;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开始日期必须在学校上报名单结束日期之后;③教育厅项目审核开始日期必须在培训机构项目申报结束日期之后;④教师选课开始日期必须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束日期和教育厅项目审核结束日期之后;⑤面向培训机构指经省教育厅备案允许开设省级培训项目的机构。

第二步:设置本年度省级培训项目实施的有关时间参数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设置

(2)创建(设置)省级骨干培训项目

省级培训项目由省教育厅统一创建(设置)。

第一步:用教育厅账号登陆后,打开【教育局事务】下的【省级骨干项目设

置】菜单,操作界面如下图:

第二步:点击页面左上角中“新项目设置”按钮,系统会弹出如下“省级骨干项目设置”页面,按要求进行设置。

第三步:点击“面向地区及名额”后的“选择”按钮,系统会弹出”培训地区选择及名额设置”页面,如下图,勾选该项目面向的地区,设置名额,点击“选定”按钮完成设置并返回上页。

注:①上述步骤经省教育厅设置完成后,开始进入参训教师名单上报和审核、培训项目申报流程。

二、参训教师名单上报及审核

参训教师名单上报及审核主要实现参训教师的选拔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的功能,由学校上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名单不能超过省教育厅设置的名额。

1、学校用户 (1)上报教师名单

第一步:用学校帐号登录后,打开【学校管理事务】下的【省培教师上报】菜单,操作界面如下图:

注:①只有省教育厅设置该项目允许地区下的学校登录后才能看到该省级骨干培训项目并上报教师名单。

第二步:选择需要申报的省级骨干培训项目,点击页面中“教师上报及状态查询”按钮。系统会弹出省培教师上报页面,如下图。

第三步:点击“选择”按钮,系统会弹出“参训教师选择”页面,如下图,选择本校拟参加本次省级骨干项目的教师后,点击“选择”按钮返回上一菜单。

第四步:点击“保存”按钮后,完成学校申报教师名单的操作。

注:①学校点击“教师上报及状态查询”,可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状态进行查看,如上图。

2、县(市、区)教育局

注:若学校属于设区市直属学校,则跳过此步直接进入市级教育局审核,义乌市教育局审核的项目不需要经过设区市教育局审核。

(1)审核教师名单

第一步:用教育局账号登陆后,打开【教育局事务】下的【省级骨干教师审核】菜单,界面如下图:

第二步:选择需要审核的省级骨干培训项目,点击页面中“教师审核”按钮。系统会弹出如下“省级骨干教师审核”页面,勾选需要审核的教师,选择“通过”或“不通过”,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审核。

浙江省教师管理 第二篇_浙江省义务教育教学管理指南

浙江省义务教育教学管理指南

(试行)

为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管理,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意见》的精神,特就学校课程管理、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等方面,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第一章 课程管理

第一条 校长是学校实施课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了解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任务,承担一定的教学和教学指导任务,在课程实施中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指导教师科学实施课程。

第二条 学校应选用国家或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和课程辅助资源。

第三条 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和总课时数。不得随意增减各门课程的规定课时。因开展教学实验,需要增减课程和课时的,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 重视学生自学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保证自修课、实验课和实践活动的学习时间,教会学生合理支配课余时间。严禁以任何理由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进行学科教学。

第五条 贯彻落实《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逐步提高教师依据课程标准,整合教学资源,进行教学内容处理的能力。

第六条 要重视学习方法的指导和学习习惯的培养。要尊重少年儿童的学习特点,尊重学科教学的特有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因材施教,重视学习困难学生的研究和辅导。

第七条 初中阶段要重视小学与初中知识、学习方法的衔接,控制教学进度。不得以增加复习时间为由,挤占非考试课程的教学时间或提前结束课程。非毕业班的复习课时间不超过10%。各门课程应在落实核心知识的基础上,关注学生的能力发展,引导学生学以致用。

第八条 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坚持“健康第一”的原则,保质保量地实施体育和艺术课程。要确保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一小时,每周参加课外艺术活动2次,让每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能较好掌握两项健身锻炼的体育技能与一项艺术技能。

第九条 要做好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规划、实施与管理,组建能全面协调各部门的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和以班主任为骨干队伍的课程指导团队,开展相应的校本研修活动,引领全校教师积极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第十条 要关注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积极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发可供学生选择的学校课程,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使学生热爱家乡、热爱生活、关注社会。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课时可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安排。要加强与校外公益性教育机构的沟通和联系,有计划地组织校外人士帮助学校实施相关课程的教学,实现校外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第十一条 加强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活动基地等的建设和管理,为各门课程的科学实施提供条件保障,为学生的自主学习与实践学习创造丰富的资源环境。

第十二条 建立学校课程教学资源管理制度。开发与积累各门课程,尤其是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等课程资源,以及教学设计、课件、课例、习题、教学研究案例等教学资源,建立课程教学资源的开发机制与共享平台。

第二章 教学常规管理

第十三条 建立教学调研制度,针对教学常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由学校管理者和骨干教师组成的教学调研组,定期开展教学调研活动,关注常态课堂的教学质量。要重视调研后的反馈、交流和行为跟进,强化常规管理的指导功能,使教学调研同时成为管理者与教师共同研修的过程。

第十四条 备课管理要引导教师形成良好的备课习惯,克服对教学参考资料的过度依赖。要把重点备课与一般备课相结合、规范教案与特色教案相结合,使备课成为教师个性化的日常教学研究活动。集体备课要以教师独立备课为前提,重在提高每位教师的独立备课能力。

第十五条 备课检查的目的在于引导教师认真做好课前教学准备,自觉提高教学设计能力。备课检查应重点关注教师的单元整体备课能力、学科课程标准的研究能力、学习活动的设计能力、对学生学习基础和需要的分析能力、课堂练习和反馈的设计能力和对教学设计的反思能力。

第十六条 备课检查要与课堂教学调研相结合,重点考察教师的教案设计与课堂教学的一致性。教案写作要求应讲求实用,尊重不同层次教师、不同学科的特点。新教师的教案要重点关注规范性和有效性,有经验教师的教案应突出研究性和创新性。备课检查的结果要以指导的方式及时反馈。

第十七条 要认真落实各科教学规范,积极探索“轻负担高质量”课堂教学模式,坚持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及时诊断学生学习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要关注学生独立思考的质量,营造积极互动、平等对话的课堂文化。

第十八条 课堂教学评价要以学科教学目标的实现和学生行为的变化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关注教学的针对性、学科的特殊性和目标

达成的全面性。要引导教师重视学生的自主学习,课堂内安排一定的练习时间;要引导教师重视学科综合性学习,关注课堂教学的拓展,指导学生在课外开展研究性活动,培养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

第十九条 建立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作业检查制度,促进教师运用作业来改进学生的学习过程。要对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和分析等进行检查和指导,要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组织关于作业的研讨,让教师明确布置作业的目的,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减少作业量。

第二十条 要指导教师根据教学目标与学生实际布置作业,注意作业的适切性和层次性。作业难度和题量要适当,意图要明确,形式宜多样。成册的作业要认真研究,慎重选择,宁少勿多。小学阶段提倡课内完成作业。鼓励教师精选和创编作业,随着年级的上升,逐步增加提高学生自学能力的作业比例。教务处要会同班主任加强各学科作业总量的控制和协调,对于学科基础不均衡的学生,各科作业的重点和数量应有所差异。

第二十一条 要重视作业批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使用明确、实用的批改符号,增加激励性批语,保证批改的正确率。根据作业性质及学生实际,灵活使用各种批改形式,做到有作必改,有改必评,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要提高教师分析学生作业错误原因的能力,养成以作业分析结果为依据改进教学的良好习惯。

第二十二条 要指导教师及时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对学生作业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记录、分析,共性问题及时在课堂上讲评,个别问题单独交流。讲评作业时,练习本和测试卷必须发回到学生手中。要引导学生从作业中分析学习得失的原因,以便学生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

第二十三条 要重视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和学习方法的指导,制订不同学段的《学生学习常规》,开设学习指导课程,引导学生掌握

预习、上课、作业、记笔记、复习整理的方法。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心理,养成学生自觉参与、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要促进学生获得积极、愉悦的学习体验。

第二十四条 建立针对学困生的导师制度。要特别关注“后20%”的学困生。在课堂教学和作业指导中,要关注学困生的学习情况,通过提问和练习,促进他们主动参与学习。要认真分析每个学困生的心理特点和学习缺陷,制订个别化的辅导方案,通过个别指导和同学互助等措施,激发其学习兴趣,纠正其不良学习习惯,弥补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缺陷。

第二十五条 要重视培养学科“尖子生”。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设计适当的学习任务和作业,重点提高他们的自学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发展他们的特长。不能以单纯增加教学内容与提高教学难度为手段,增加他们的学习负担。注意“尖子生”的心理教育,培养他们的自我认知能力和交流合作意识。

第二十六条 各门课程的学业评价要体现本门课程的性质。要建立学科过程性评价机制,关注各学科的基本能力的形成过程,逐步实施分项等级评价,发挥学业评价的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

第二十七条 建立学科考试的评价分析制度。严格命题规范,提高命题质量,遵照课程标准,倡导“能力立意”。考试和教学应紧密结合,促使教师在研究命题的过程中提高教学能力。试题要适合学生实际,体现正确的学习导向。小学高段期末测验的难度系数须在0.8-0.9,初中期末测验的难度系数须在0.75-0.85。要控制测验的次数,每学期只组织一次综合性测试。小学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得进行校级以上的书面统一测试。

第二十八条 认真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要改变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的办法,关注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能力、身体

浙江省教师管理 第三篇_浙江省义务教育教学管理指南

浙江省义务教育教学管理指南

为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管理,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意见》的精神,特就学校课程管理、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等方面,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第一章 课程管理

第一条 校长是学校实施课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了解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任务,承担一定的教学和教学指导任务,在课程实施中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指导教师科学实施课程。

第二条 学校应选用国家或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和课程辅助资源。

第三条 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和总课时数。不得随意增减各门课程的规定课时。因开展教学实验,需要增减课程和课时的,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 重视学生自学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保证自修课、实验课和实践活动的学习时间,教会学生合理支配课余时间。严禁以任何理由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进行学科教学。

第五条 贯彻落实《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逐步提高教师依据课程标准,整合教学资源,进行教学内容处理的能力。

第六条 要重视学习方法的指导和学习习惯的培养。要尊重少年儿童的学习特点,尊重学科教学的特有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因材施教,重视学习困难学生的研究和辅导。

第七条 初中阶段要重视小学与初中知识、学习方法的衔接,控制教学进度。不得以增加复习时间为由,挤占非考试课程的教学时间或提前结束课程。非毕业班的复习课时间不超过10%。各门课程应在落实核心知识的基础上,关注学生的能力发展,引导学生学以致用。

第八条 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坚持“健康第一”的原则,保质保量地实施体育和艺术课程。要确保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一小时,每周参加课外艺术活动2

次,让每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能较好掌握两项健身锻炼的体育技能与一项艺术技能。

第九条 要做好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规划、实施与管理,组建能全面协调各部门的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和以班主任为骨干队伍的课程指导团队,开展相应的校本研修活动,引领全校教师积极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第十条 要关注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积极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发可供学生选择的学校课程,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使学生热爱家乡、热爱生活、关注社会。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课时可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安排。要加强与校外公益性教育机构的沟通和联系,有计划地组织校外人士帮助学校实施相关课程的教学,实现校外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第十一条 加强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活动基地等的建设和管理,为各门课程的科学实施提供条件保障,为学生的自主学习与实践学习创造丰富的资源环境。

第十二条 建立学校课程教学资源管理制度。开发与积累各门课程,尤其是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等课程资源,以及教学设计、课件、课例、习题、教学研究案例等教学资源,建立课程教学资源的开发机制与共享平台。

第二章 教学常规管理

第十三条 建立教学调研制度,针对教学常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由学校管理者和骨干教师组成的教学调研组,定期开展教学调研活动,关注常态课堂的教学质量。要重视调研后的反馈、交流和行为跟进,强化常规管理的指导功能,使教学调研同时成为管理者与教师共同研修的过程。

第十四条 备课管理要引导教师形成良好的备课习惯,克服对教学参考资料的过度依赖。要把重点备课与一般备课相结合、规范教案与特色教案相结合,使备课成为教师个性化的日常教学研究活动。集体备课要以教师独立备课为前提,重在提高每位教师的独立备课能力。

第十五条 备课检查的目的在于引导教师认真做好课前教学准备,自觉提高教学设计能力。备课检查应重点关注教师的单元整体备课能力、学科课程标准的研究能力、学习活动的设计能力、对学生学习基础和需要的分析能力、课堂练习和反馈的设计能力和对教学设计的反思能力。

第十六条 备课检查要与课堂教学调研相结合,重点考察教师的教案设计与课堂教学的一致性。教案写作要求应讲求实用,尊重不同层次教师、不同学科的特点。新教师的教案要重点关注规范性和有效性,有经验教师的教案应突出研究性和创新性。备课检查的结果要以指导的方式及时反馈。

第十七条 要认真落实各科教学规范,积极探索“轻负担高质量”课堂教学模式,坚持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及时诊断学生学习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要关注学生独立思考的质量,营造积极互动、平等对话的课堂文化。 第十八条 课堂教学评价要以学科教学目标的实现和学生行为的变化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关注教学的针对性、学科的特殊性和目标达成的全面性。要引导教师重视学生的自主学习,课堂内安排一定的练习时间;要引导教师重视学科综合性学习,关注课堂教学的拓展,指导学生在课外开展研究性活动,培养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

第十九条 建立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作业检查制度,促进教师运用作业来改进学生的学习过程。要对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和分析等进行检查和指导,要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组织关于作业的研讨,让教师明确布置作业的目的,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减少作业量。

第二十条 要指导教师根据教学目标与学生实际布置作业,注意作业的适切性和层次性。作业难度和题量要适当,意图要明确,形式宜多样。成册的作业要认真研究,慎重选择,宁少勿多。小学阶段提倡课内完成作业。鼓励教师精选和创编作业,随着年级的上升,逐步增加提高学生自学能力的作业比例。教务处要会同班主任加强各学科作业总量的控制和协调,对于学科基础不均衡的学生,各科作业的重点和数量应有所差异。

第二十一条 要重视作业批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使用明确、实用的批改符号,增加激励性批语,保证批改的正确率。根据作业性质及学生实际,灵活使用各种批改形式,做到有作必改,有改必评,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要提高教师分析学生作业错误原因的能力,养成以作业分析结果为依据改进教学的良好习惯。

第二十二条 要指导教师及时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对学生作业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记录、分析,共性问题及时在课堂上讲评,个别问题单独交流。讲评作业

时,练习本和测试卷必须发回到学生手中。要引导学生从作业中分析学习得失的原因,以便学生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

第二十三条 要重视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和学习方法的指导,制订不同学段的《学生学习常规》,开设学习指导课程,引导学生掌握预习、上课、作业、记笔记、复习整理的方法。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心理,养成学生自觉参与、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要促进学生获得积极、愉悦的学习体验。

第二十四条 建立针对学困生的导师制度。要特别关注“后20%”的学困生。在课堂教学和作业指导中,要关注学困生的学习情况,通过提问和练习,促进他们主动参与学习。要认真分析每个学困生的心理特点和学习缺陷,制订个别化的辅导方案,通过个别指导和同学互助等措施,激发其学习兴趣,纠正其不良学习习惯,弥补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缺陷。

第二十五条 要重视培养学科“尖子生”。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设计适当的学习任务和作业,重点提高他们的自学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发展他们的特长。不能以单纯增加教学内容与提高教学难度为手段,增加他们的学习负担。注意“尖子生”的心理教育,培养他们的自我认知能力和交流合作意识。

第二十六条 各门课程的学业评价要体现本门课程的性质。要建立学科过程性评价机制,关注各学科的基本能力的形成过程,逐步实施分项等级评价,发挥学业评价的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

第二十七条 建立学科考试的评价分析制度。严格命题规范,提高命题质量,遵照课程标准,倡导“能力立意”。考试和教学应紧密结合,促使教师在研究命题的过程中提高教学能力。试题要适合学生实际,体现正确的学习导向。小学高段期末测验的难度系数须在0.8-0.9,初中期末测验的难度系数须在0.75-0.85。要控制测验的次数,每学期只组织一次综合性测试。小学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得进行校级以上的书面统一测试。

第二十八条 认真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要改变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的办法,关注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能力、身体素质、审美情趣和劳动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引导学生和谐发展,健康成长。

第二十九条 科学利用考试和测验分数。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成绩排名以及强化成绩排名对学生心理的影响。要降低小学阶段课程评价中纸笔测验的权重。

日常学业成绩报告应采用等级制,淡化相对评价和分数。阶段性的学业评价应重在获取改进教学的信息和证据,诊断学生的学习困难。提高教师的答题情况分析能力,使教师能根据考试结果分析,了解学生的思维过程以及出现思维障碍的原因,提出后续教学的改进措施,对不同学生提出有效的学习建议。

第三章 教师专业发展管理

第三十条 要健全教师研修工作的管理机制。重视教师研修的整体部署,加强对教研组、备课组等研修组织的管理与指导。校领导应分工负责联系学科教研组,参与并指导学科研修活动。建立教研组长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多种途径,激励和提高教研组长的管理、策划和指导能力。

第三十一条 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和年级组等教师研修组织,要在履行管理职能的同时,突出研修功能,建立教育教学问题的发现与解决机制,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

第三十二条 教师研修的重点是执教能力和学科专业素养的提高。研修活动要重视引导教师理解和掌握学科教学规范,提高课堂教学的设计与实施能力。研修的内容包括解读课标和教材、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学生学习诊断、学业辅导、过程性评价、考试命题研究等。

第三十三条 简化教师研究的形式化要求,引导教师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和提炼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改进行动。通过教育实际问题的反思、研究与改进,提高教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教师的研究意识。

第三十四条 要保障教师研修时间,合理设定研修任务。要重视教研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以集体备课、教学竞赛、网络教研等为载体,开展课例研究、作业与命题研究、学困生的诊断与指导等专题研讨,形成适合本校实际的教研活动形式和教师研修机制。要加强教研活动过程的管理与指导,督查教研活动的跟进行动,组织关于有效开展教研活动的交流与研究。

第三十五条 教师评价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要关注教师个体的发展与进步,适度弱化教师之间的相对评价;要注意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的结合;要设置多元化的教师绩效目标,尊重教师个体差异,建立意在有利于教师团队合作的工作绩效评价制度。改进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方式,让不同层次的教师找到前进的方向。

浙江省教师管理 第四篇_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教育

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教育

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2013-XXHGC-02

采购单位: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2年7月26日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第三章

第四章【浙江省教师管理】

第五章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3 招标需求 .......................................................................... 16 浙江省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合同 ............................. 51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59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3-XXHGC-02

【浙江省教师管理】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浙江省教师管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

2、具备软件开发企业资格(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并具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六、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6日至2013年8月5日

上午8:30—11:30时 ;下午14:00—17:30时。

2.报名地点: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13楼1313室。

3.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一天(即2013年8月14日中午12:00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七、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1.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商报名表(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或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栏下载;/retype/zoom/ff11d10558fb770bf78a5585?pn=5&x=0&y=0&raww=673&rawh=847&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604.1010401188707&md5sum=552a439ac0b5fc10da610a704d94aaa2&sign=552e798d03&zoom=&png=245-677&jpg=21100-150501" target="_blank">

3

浙江省教师管理 第五篇_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2011年3月28日

一、教师登录

登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教务管理平台,网址为:

登陆后:

请各位教师登录后马上更改你的密码,初始密码为教师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如果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请注意大小写)。

用户登录系统后,将鼠标移到窗口右上角的用户名称上方,会弹出“修改密码”按钮(图1),点击进入“用户密码修改”窗口(图2)。用户密码的长度不能超过10个字符!

1

1

图2

二、教师自主培训报名

教师自主报名的时间为2011年3月29日至2011年4月1日。

在系统界面中,选择左右功能列表中的“自主培训报名”,可以看到本年度的本地区的所有培训班期。教师可以根据系统给定的条件(如图3)进行查找,以便于教师自主选课。

图3

在班期列表中,选择适合自己的班期,然后按图3中的“报名”按钮,会将该班期加到已选择的班期列表中。

在报名时间段内,完成培训班期的选报,可以报多个班,但已有选班的累计学时超过144学时,则不能继续选报。

在教育局或培训机构审核前,教师可以退选班期;若上级教育局已审核,则学员不能退选,只能由教育局通过调整功能去统一调配。

注意点:

1、注意已报人数,若已报人数已超过计划招收人数,则该班期很可能最终是通过“筛选”确定人数的;

2、注意每个班的学时数和上课时间,安排好个人工作;

3、使用技巧,点击班期名称,可以看详细信息,并可下载培训方案,学员可以在选课前,就查看好这些信息。

4、目前每个教师至少选两项,一项为校本研修24学分、另一项为各学科

2

的研训一体化6学分,这样学分为30。其他等校长室统筹安排,可以选择宁波的项目,如果是班主任还可以选班主任培训等项目。

三、成绩与评价

在系统界面中,选择左右功能列表中的“成绩与评价”,教师可以看到自己参加的培训所获得的成绩。

教师还可以对自己所参加的班期的培训情况,对培训机构所组织的本次培训项目进行评价,以便培训机构完善相关工作。

四、个人信息修改

教师只能对自己的“任教学科”、“手机号”和“办公电话”三项信息进行修改,其他信息只能通过学校管理员修改。

3

浙江省教师管理 第六篇_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和评价系统操作方法及要求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和评价操作方法

一、教师用户

1、对培训机构进行评价

第一步:用教师帐号登录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后,显示界面如下:

第二步:打开【学员自主报名】下的【成绩和评价】菜单,界面如下图:

【浙江省教师管理】

第三步:选中需要评价的培训项目,点击页面中‚评价‛按钮,系统会弹出如下评价页面,根据显示界面中提示对培训机构进行评价。

注意:①教师只有完成对培训项目评价后,才能在【成绩和评价】菜单下查看自己的参训‚成绩和学时‛及‚学习情况评价信息‛。②教师只有完成对本学年本学期培训项目评价,才能进行下一学期选课。③培训机构不能查询到教师的具体评价内容。

第四步:点击‚保存‛完成对培训机构的评价(保存后将不能再对该项目的评价进行修改)。

2、教师用户其它意见反馈(非必须操作项)

第一步:打开【学员自主报名】下的【成绩和评价】菜单。

第二步:选择某个培训项目,点击页面中的‚评价意见‛按钮,会出现如下界面,教师可以采用匿名或实名的方式向培训机构提意见或留言。

注意:①此步非必须操作项,只为了满足教师和培训机构间的互动。

二、培训机构用户

1、学员成绩录入

第一步:用培训机构帐号登录培训管理平台后,打开【培训机构事务】下的

【成绩和评价管理】菜单,界面如下图:

第二步:选择某个培训项目,点击页面中‚录入成绩‛按钮。系统会弹出如

录入成绩

注:①在录入成绩和评价时,建议先录入成绩,再录入评价信息。

第三步:勾选某位学员,设置成绩状态(包括合格、优秀、不合格、未报到4种状态),点击‚批量保存‛完成成绩录入(根据成绩状态,系统会自动折算成学时)。

注:①成绩状态为‚未报到‛,表示该学员未参加本次培训,培训机构无需进行学员评价。

第四步:点击”批量保存”按钮,完成对教师成绩录入。

第五步:返回上层菜单,选择该培训班,点击左上角‚成绩锁设置‛按钮,将弹出页面中的‚成绩锁设置‛修改为‚已确认(锁定)‛,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完成设置并返回上层界面。

注:①只有对培训项目的所有学员设置了成绩后才能将成绩锁状态修改为‚已确定(锁定)‛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该培训班的学员方能查询到成绩和学时,如果还有学员尚未录入成绩,点击‚保存‛,系统会提示不能锁定。②培训机构对培训项目锁定后将不能进行学员成绩修改,如因误操作需要修改已锁定的培训项目学员的成绩,需要联系该培训项目审核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解锁后方能修改

(教育局解锁方法参照下面教育局用户操作)。

2、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评价(教评学)【浙江省教师管理】

第一步:用培训机构帐号登录后,打开【培训机构事务】下的【成绩和评价管理】菜单。

第二步:选择某个培训项目,点击页面中‚录入评价‛按钮。系统会弹出录入评价页面(显示该培训项目下的所有学员名单),界面如下图:

录入评价

培训机构需先勾选(或全选)需要评价的学员,并对学员的到课情况(应参加天数、实际参加培训天数)、学习纪律、学习态度、作业完成和必要说明等5个方面进行写实性评价。

注意:①到课率系统自动生成,不需要填写。②学员为请假或未报到状态,不需要进行学习情况评价。③‚必要说明‛非必填写项。

第三步:点击”批量保存”按钮,完成对教师学习情况的评价。

①培训机构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并保存后,将不能修改评价内容。

3、对教师其它意见的反馈

第一步:用培训机构帐号登录培训管理平台后,打开【培训机构事务】下的

【成绩和评价管理】菜单,操作界面如下图:

浙江省教师管理 第七篇_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培训资料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培训资料2

2011年3月28日

一、教师账号密码获取

1.教师账号获取

浙江省教育厅已经将全省教师的账号分配,请学校管理员从系统中获取教师账号,并告知本校教师。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4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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