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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历年分数线

时间:2018-05-01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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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历年分数线 第一篇_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分省录取分数线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分省录取分数线

来源:网络综合

北师大历年分数线 第二篇_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各省录取分数线

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各省录取分数线

(初版)

【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

北京:理科654;文科636

上海:理科445;文科479

四川:理科633;文科617

山东:理科650;文科635

江苏:理科368;文科364

浙江:理科682;文科680

陕西:理科616;文科611

甘肃:理科578;文科566

江西:理科601;文科583

广西:理科590;文科601

广东:理科647;文科640

吉林:理科639;文科591

河北:理科622;文科625

福建:理科612;文科592

宁夏:理科573;文科552

天津:理科627;文科621

云南:理科614;文科605

河南:理科585;文科579

重庆:理科613;文科630

海南:理科770;文科799

青海:理科538;文科541

湖北:理科590;文科581

贵州:理科570;文科608

安徽:理科561;文科589

湖南:理科568;文科606

山西:理科567;文科558

新疆:理科554;文科539

辽宁:理科646;文科619

西藏:理科539;文科520

黑龙江:理科634;文科591

内蒙古:理科587;文科546

北师大历年分数线 第三篇_2013年北京师范大学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汇总

2013年北京师范大学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汇总

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北京师范大学2013高招录取结束,小编汇总了2013年北京师范大学在各省市高招录取的分数线:

北师大历年分数线 第四篇_北师大法硕历年分数线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宗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公司企业、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务部门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北师大历年分数线】

该学位获得者应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能;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

二、招生人数

2014年我校法学院计划招收双证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160人,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70人左右。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将于2014年6-7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即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大学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不能报考。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我校法律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四、报名流程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3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满分150分)、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满分150分),均为笔试。

初试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3.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载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4年3月中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

2.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实行差额复试。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六、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报考时不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制及培养

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三年。

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其中理论课程学习53学分,实践课程(包括法律职业规范、法律文书、模拟法庭训练、法律谈判、实务实习等)1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我校法律硕士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重视实践教学,外聘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参与教学与培养,强化法律职业能力训练。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其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调研报告、重大疑难案例的研究报告等。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费及住宿【北师大历年分数线】

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额为4.2万元,分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1.4万元。

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学校为学术型硕士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法学院根据学年学习成绩向优秀学生提供一定数额的奖学金。非定向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非定向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法律硕士,由学校安排在大运村公寓住宿,住宿费约2300元/学年。其他如调剂录取的,在校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由学生自行解决。北京地区的定向培养生不安排住宿。

九、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电话:(010)58802748,传真:010-58802496

网站: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新主楼1910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 212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013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2013年复试分数线及

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政治不低于50分,外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一不低于9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非法学)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上述分数要求者,即可进入复试。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2013年3月15日全天。

上午: 8:00 报到;9:00—12:00复试

下午:13:00报到;14:00—17:00复试

2.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22房间。

3.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综合面试。

(2)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

2012年我校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2011年我校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北师大历年分数线 第五篇_中国公安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北师大历年分数线】

北师大历年分数线 第六篇_北京师范大学各专业2016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北京师范大学各专业2016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2016年硕士生招生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说明:此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我校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接受报考的学部院系可根据整体考试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上调分数要求。考生须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报考学部院系调整设定的复试分数线,才有资格参加复试。学部院系调整设定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办法将于近期公布,请密切留意。 一、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学术学位类)

二、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专业学位类)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45分。(接受报考的学部院系将不再调高分数要求,达到此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 四、援藏计划拟录取分数线

五、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政治50,外语50,总分335。

北师大历年分数线 第七篇_北京师范大学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公布【北师大历年分数线】

一、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统考考生,非民族骨干计划) 说明:此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报考院系所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整体考试情况等,上调复试分数线。考生须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才有资格参加复试。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含复试名单)以及复试办法将于近期公布,请密切留意。

一、复试分数线

2011年我校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北师大历年分数线】

符合上述基本分数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均须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二、调剂办法

1、2011年我校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将接受校内、外考生调剂。具体调剂专业、调剂方案等内容将陆续公布,请点击此处查询(暂未公布)。

2、申请调剂程序。

(1)考生认真查阅接收调剂单位的调剂申请办法,阅读我校相应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后,才可按要求申请。

(2)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登录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系统(待调剂方案公布后开通),提交相关信息;申请调剂MBA的考生需要通过MBA中心的调剂系统(点击进入)进行调剂。

(3)打印北京师范大学双证专业学位调剂复试申请审批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附加上个人介绍材料及申请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申请学院(部、系)。

注意事项:

(1)由于我校复试时间早于教育部复试最低分数线及相关政策公布时间,考生申请调剂前请认真了解有关信息,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如果考生初试分数低于教育部的复试标准(2011年全国研招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可点击查询(暂未公布)),或者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或者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则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还需要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办理申请调剂手续。

(3)我校未录取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剂规定的,可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未达到国家分数线以及按规定不允许调剂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三、复试安排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复试时间、内容及相关要求,由各学院(部、系)在复试办法中规定。复试办法将陆续发布,请点击此处查阅(暂未公布)。 四、复试需提交材料及复试费

1.复试费。复试时考生须向学院(部、系)缴纳100元复试费。

2.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向报考学院(部、系)提交相应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5)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往届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其在职学习或脱产学习的证明,保证其学习时间。MBA、MPA及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简历和工作时间的证明。

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本科阶段是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须提交其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继续脱产学习的证明。

(6)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7)报考学院(部、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3.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但短期内有望康复的,可申请保留一年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复查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体检不合格且短期内康复无望的,取消入学资格。

4.推荐免试考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按协议在入学前进行资格复核。 5.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请查阅北京师范大学到校乘车路线、周边旅馆分布)。

附我校201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五、录取

我校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不及格、或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2011年3月9日

北京师范大学2010学术型研究生考研复试线公布

北京师范大学关于2010年学术型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及有关事宜的通告公布。 一、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统考考生)

说明:此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报考院系所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整体考试情况等,上调复试分数线。考生须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才有资格参加复试。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以及复试办法将于近期公布,请密切留意。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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