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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贷保险费已取消“15倍上限”成焦点公积金贷款新政征求意见稿在民意网上引发热议
1 背景
“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和连续缴存公积金时间下调为6个月;取消收取贷款保险费;延长贷款期限至男职工65周岁、女职工60周岁;取消实际可享受的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否用于转账偿还贷款挂钩的规定,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自11月2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挂出调整公积金的征求意见稿至今,民意网上已有近50条相关留言,八成以上聚焦在“贷款额度不超15倍”这一规定上。
疑虑
贷款额度从45万变30万?
李先生硕士毕业于大连一家985高校,刚进入民企工作一年,对象情况相同,也刚参加工作不久。今年10月,小李看好了一套房子,打算在连安家。“本来计算本人公积金贷款45万,其余商贷,等我对象公积金能用后商贷转公积金,这样还款压力变小,生活压力变小,能有更多的精力去工作生活。 ”
听闻新政一出,将贷款额度调整为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李先生的贷款额度一下由45万变为不到30万,贷款总额不变,商贷额度变大,还贷压力变大。“15倍限额新政,对我们打算定居大连且刚工作一段时间的毕业生来说,是一种动摇。 ”李先生说。
公积金剩得少的悲催了?
今年6月,刘先生将他和他妻子一起攒了5年的公积金取了出来,合计6万元,还了以前买的房子的商贷房款,准备把房子卖了,换一个大点的房子。“父亲年初去世,要把母亲接来同住,一室的房子再加上还有孩子,确实不方便。 ”刘先生说。今年10月,他去公积金中心查询,工作人员称两人可以贷款70万。随后,刘先生挑选好房子,并且和开发商签了协议,交了首付款。就等来年6月房子封顶后贷款了。对刘先生来说,这个新政简直让人“傻眼了”。“我们两个人的公积金到6月只剩1万多元。因为都是民营企业交的相当少,15倍限额实施的话,可贷款不到20万。 ”刘先生说。现在房子协议都签了,退也退不了。可是,一下少了50万的贷款额度,让他完全接受不了。
商贷转公积金贷计划将搁浅?
孙先生认为,他被公积金政策“闪了”两下。去年6月,孙先生计划买房,本来公积金贷款额度够,结果遇上公积金政策调整,降低贷款额度,他只能商业贷款。“好不容易今年年末房子交房,刚计划明年初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又一个政策下来,账户余额的十五倍,我的贷款额度一下从四十多万降到不到三十万,无法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孙先生说。这一政策,对公积金缴费系数低的私企员工非常不利。
还有网友表示,6个月每个月缴纳1000元,才能贷款9万,在大连能买房吗?
一项新政12月1日已施行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12月1日起,公积金各办事处已经不再向借款人收取保险费。其他3项新政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时间尚未确定。
记者注意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民意网以及各个渠道向关心新政的市民给予的答复基本为:“新政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时间尚未确定,具体请关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而对于一些具体对新政表达出忧虑和苦恼的留言,公积金中心给
予民意网上的回复则表示:“按照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普惠公众的作用,借鉴主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做法,中心拟对个贷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政策调整给部分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带来一定影响,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
此外,对于12月1日民意网上一位网友咨询:“听说12月1日起大连市公积金将推新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言回复称:“原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 ”
公积金账户余额若少还贷时可能多掏利息
算账
据介绍,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个人45万元”和“夫妻70万元”的额度都是上限,如工作时间短、月缴存额度低,一般只能贷十几万。新政虽降低了门槛,但要看账户缴存余额。
央行降息后,大连地区11月22日起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从4%下调为3.75%,5年以上从4.5%调整为4.25%。相对的,目前商业银行五年以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如按9折计算,为5.54%,利率差达1.29%。
吴先生计划买均价13500元/平方米的新建楼盘。若购买90平米户型,总房款121.5万,除去首付3成,需贷款85.05万元。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是2万:
现行贷款成本:
45万公积金贷款(30年等额本息):每月还款2213.73元;总支付利息346942.62元40.05万元商业贷款(30年等额本息):每月还款2284.06元;总支付利息421760.27元30年贷款的总利息为:768702元
新政(只能公积金贷款30万)
30万元公积金贷款(30年等额本息):每月还款1475.82元;总支付利息231295.08元55.05万元商业贷款(30年等额本息):每月还款3139.51元;总支付利息579722.91元30年贷款的总利息变成:811017元
变动后吴先生总计需多还42315元
曲先生工作多年,6月起缴纳公积金,目前余额5100余元,需贷款45万:
现行贷款成本:
等公积金缴费满9个月时贷款45万,月供2千多,除去每月缴存的约900元,只需还1200多元
新政(只能公积金贷款7万)
需要商业贷款38万,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只能用来还贷,38万的商贷按30年算,每月也要还2千多
实际还款压力翻了一倍
赞成
提现不影响贷款额度获点赞
虽然对新政反对声音不小,但也有很多认同新政的网友,在民意网上表达了对新政实施的迫切渴望。
现行政策中,实际可享受的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否用于转账偿还贷款挂钩,即借款人及配偶选择以现金方式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其实际可享受的贷款额度将会受到影
响,为原贷款额度减去贷款时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含本次购房已提取额)的额度。如果不提取公积金,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偿还本次贷款,可享受按《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计算的贷款额度。
拟实施的公积金新政中,“取消实际可享受的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否用于转账偿还贷款挂钩的规定”受到了网友的欢迎。网友们认为,这一政策是指在不影响贷款额度的前提下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了。
老员工若贷款手头宽裕不少
市民刘先生按自己的理解算了一笔账,他表示,新政充分考虑了这种缴纳时间长并且没买房的老员工。据他介绍,他的公积金缴纳了七八年,账户里也有15万了。但是按目前政策,提出15万元用来装修,就只能贷款30万。如果新政策实施后,既可以贷款45万,又能把15万提出来装修等,手头一下宽裕很多。因此他建议马上实施新政策。
网友“王军”:政策很好,对我们有余额但是每个月缴费少的人有帮助!对我们这些工作了五六年的老员工帮助很大,如果按以前的政策,虽然账户有余额,但是每个月就交500元钱的人来说根本就贷不了45万,并且贷款时还要扣除公积金的余额,现在的政策很好,充分考虑了老员工的需求,赞一个!
网友“黄小豆”:我想说很支持取消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是否用于转账还款挂钩的规定。对于我们这些账户里有些钱的普通老百姓无疑是个非常大的好消息。针对目前我的情况,如果执行新政,就不需要组合贷款,也不用凑三成首付。所以很期待新政策能尽快实施。我身边的人也都很支持这一项改革。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黄凤桐、苏琳采写
公积金为啥用时方恨少?苦恼
1截至2014年8月末 在民意网上,反对15倍限额政策的市民多是考虑到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工作单位缴费系数低是主要原因。对着急买房的市民来说,单位欠缴、不缴公积金的行为,无疑是雪上加霜。
外包公司不给缴纳公积金
一位网友称,2014年5月,一家劳务公司承包了一家建材公司的车间业务,并招聘大连本地员工工作,这位网友与劳务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该合同由公司方面保存,未交给员工。在车间工作期间,劳务公司未给员工交过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结果显示,该建材公司采装车间的员工与该建材有限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只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责任主体为劳务公司。劳务公司资质隶属山东省,为外省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对注册地为大连市的企业有执法和管理权限,对外省企业没有执法权限。
垫了俩月公积金要不回来
张女士称,她原是开发区一家公司的员工,当时单位拖欠公积金未交,而她个人因急于办理买房公积金贷款,和单位协商后先个人垫付交公积金俩月全部款额,后来该公司搬到长兴岛,她离职了,此后她多次向原单位索要个人垫缴的那两个月公积金钱,可单位一拖再拖,就是不给。
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表示,单位对职工负有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义务,张女士所说的垫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符合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垫付行为不具有执法权限。经稽查人员电话了解,张女士与单位也不存在任何协议等民事约定,无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协商解决。
8年临时工一直没有公积金
王先生称他在一家国企做了8年临时工,单位只给他交五险不交一金,他想知道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表示,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其他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在职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经法院、劳动等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外籍及港澳台人员除外。
公积金贷款5大误区
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
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子女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
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
公积金贷款额超出上限
公积金贷款不能单纯地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大连,公积金】
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中介期待新政落地全国多地降低公积金门槛
近日,一则关于“公积金新政12月1日起实施”的微信在朋友圈广泛转载:“自12月1日起,公积金账户开户及连续汇缴六个月可以贷款;公贷担保费12月1日起取消;客户贷款上限为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最大还款年龄延长5年。如新政按此施行,那对于公积金缴纳额度小,但余额累计达到3万元的购房者无疑是一重磅利好消息。 ”
如果微信朋友圈里公布的“公积金新政实施日期”是真的,现在已经20多天了,为何仍未见正式文件。记者致电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12月31日前大连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
该工作人员表示“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已经于12月1日取消”,而关于“公积金账户开户及连续汇缴六个月可以贷款”“最大还款年龄延长5年”“客户贷款上限为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等说法,该工作人员不予置评,只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文件,不能做解答。
但中介公司方面却声称早已接到了相关的通知。大连好旺角房屋经纪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11月24日公司接到新政最新消息并已向经纪人传达,“新政施行后余额够3万元就能贷款45万,不足三万的话贷款上限就按余额的15倍计算。 ”但11月底公司又接到了政策暂缓实施的通知。这些新政能否实施?什么时间能实施?该负责人表示,“我们也在等消息”。
“对于购房人而言,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是实实在在的省钱。这对刚需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该负责人认为,“有这方面的利好,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客户,这次新政暂缓实施多少有些遗憾。 ”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白炎
链接
在央行降息前,多地就已推出公积金新政。据不完全统计,福州、长沙、济南、苏州、南京、武汉、贵阳、长春、成都等30多个城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
降低首付
抚顺借款人购买90平(含90平)以下商品房,收复比例由20%下调至15%河南、贵阳首套房收复比例调整为最低20%武汉第二套房最低首付由70%降低为30%扬州、杭州首套房结清贷款余额家庭,再购房按首套房政策贷款
提额度
苏州商品房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调整为60万成都、黄石单笔贷款最高额由40万提高至50万无锡最高额度由50万提高至60万
异地互贷
甘肃、湖南、广西执行异地互贷政策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黄凤桐、苏琳采写
网友声音
“将听证时间延长,让市民能够充分反映民意。 ”“统计多少人缴存余额的15倍,能满足原有最高45万的贷款额度。 ”“在阶段时间内,两个政策同时实施,解决已购房人的困难,对新购房者也有个心理适应。 ”
目 录
第一部分 登录网站及电子钥匙驱动安装.................................................................. 1
登录网站................................................................................................................ 1
电子钥匙(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安装................................................................ 1
电子钥匙(数字证书)调试................................................................................ 3
第二部分 网上单位业务操作使用说明...................................................................... 4
个人开户................................................................................................................ 4
缴存基数调整........................................................................................................ 7
老职工比例调整.................................................................................................... 9
公积金汇缴.......................................................................................................... 11
公积金汇缴制单.......................................................................................... 11
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 12
公积金补缴.......................................................................................................... 14
公积金补缴制单.......................................................................................... 14
公积金补缴复核缴款.................................................................................. 16
封存...................................................................................................................... 19
启封...................................................................................................................... 22
修改交易密码...................................................................................................... 24
职工托管.............................................................................................................. 25
个人账户转移...................................................................................................... 28
托管职工账户转入.............................................................................................. 30
操作员信息变更.................................................................................................. 32
单位资料变更...................................................................................................... 33
第三部分 网上单位业务查询功能简介.................................................................... 33
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 33
公积金账户明细查询.......................................................................................... 34
个人账户查询...................................................................................................... 35
账户个人提取明细查询...................................................................................... 36
账户个人转移(托管)明细查询...................................................................... 37
封存启封明细查询.............................................................................................. 38
基数调整查询...................................................................................................... 38
比例变更查询...................................................................................................... 39
网上办理流水查询.............................................................................................. 40
批量制单数据查询.............................................................................................. 41
汇补缴书补打...................................................................................................... 42
单位网上划款查询.............................................................................................. 42
预缴户明细查询.................................................................................................. 43
职工所在单位查询.............................................................................................. 43
数字签名查询...................................................................................................... 44
第一部分 登录网站及电子钥匙驱动安装
登录网站
单位网上办公系统是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网上办理、查询单位公积金业务的服务,通过单位网上办公系统实现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网站地址。
电子钥匙(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安装
登陆公积金网站(/retype/zoom/63abe5b5770bf78a652954db?pn=3&x=0&y=7&raww=503&rawh=358&o=png_6_0_0_166_667_566_403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341.6302186878728&md5sum=2dd2838861a80b8c17115b482acc0517&sign=496d2be486&zoom=&png=276-51682&jpg=0-0" target="_blank">
图1
点击图1“下一步”,出现安装说明界面(图2),如下图:
图2
点击“我接受(I)”按钮,进入安装进度界面(图3),如下图:
图3
当用户系统以前没有安装USBKey驱动程序,第一次安装时将弹出安装驱动界面(图4),用户选择“是”按钮,如下图:【大连,公积金】
图4
驱动程序安装完成后显示界面如下(图5),点击“完成”按钮,完成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安装。
图5
电子钥匙(数字证书)调试 插入电子钥匙,双击电脑右下角“”图标,在弹出的界面中(如下图),点击“查看证书”,检查“信息提示”区域是否显示相关信息。
根据《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了《大连市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本操作规程自2016年3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21日。《大连市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即行废止。
2016年大连市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全文
转公积金贷款包括两种类型
1、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向中心申请将原商业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向中心申请将原商贷尚未还清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转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类型分为三种方式:
1、借款人以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产权住房作为抵押担保,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原商贷;
2、借款人经中心审核同意,自筹资金将原商贷还清并解除抵押后,将用于原商贷抵押的房屋用于转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顶自筹资金;
3、借款人不结清商业住房贷款,且抵押权人仍为商业银行的情况下,银行同意顺位增加中心为该房屋第二抵押权人,中心据此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以偿还其商业住房贷款,还清后解除原商业贷款抵押。
而商转公贷款可选择上述任意一种方式办理,组转公贷款只能选择后两种方式办理。 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超过 原商贷剩余的借款本金
按照操作规程规定,转公积金贷款额度除应符合《个贷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商转公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及抵押房屋评估价值较低者的60%;
组转公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出的贷款额度与原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借款人实际可享受的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全额偿还原商贷本息的,需自筹资金补足。
借款人选择先抵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若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办理并经中心审核,借款人、抵押人可在转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三个月内申请将用于抵押的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产权住房变更为原抵押房屋,不需另行评估。
借款人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或借款人选择先抵后贷方式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将用于抵押的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产权住房变更为原抵押住房,在还清商贷并解除抵押后,如发生以下影响中心抵押权实现的行为,中心不予办理转公积金贷款或不予办理抵押物变更:使用原抵押房屋办理落户;变更原抵押房屋所有权人;对原抵押房屋设定其他抵押;原抵押房屋被人民法院等有权机关查封;其他影响中心抵押权实现的行为。
借款人或抵押人违反本操作规程相关规定,中心有权单方面宣布《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或要求抵押人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尚未发放贷款的,不再发放。
申请转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转公积金贷款除应符合《个贷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商贷所在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还款。
2、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3、转公积金贷款的新借款人与原商贷的借款人的关系应为本人或配偶。
4、组转公贷款的原公积金贷款与新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人数合计不得超过两人。
5、转公积金贷款对应的原商贷记录不计入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组转公贷款的住房套数按办理组合贷款时认定的住房套数确定。
6、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能办理抵押手续。
7、商转公贷款涉及的房屋应提供中心招标确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正本由中心保管。
商转公贷款,借款人应在用于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的房屋所在地办事处申请办理;组转公贷款,借款人应在办理原组合贷款的办事处申请办理。
借款人选择先抵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产权住房应与原抵押房屋坐落于同一区域;借款人应保证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额用于提前偿还原商贷,并在转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相关材料提交中心审核。
借款人选择先还后贷方式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经借款人申请、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提前偿还原商贷的相关手续;借款人应在中心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提前偿还原商贷及解除原抵押房屋抵押登记的相关手续。借款人持《个
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中心受理办事处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后续手续。超过三个月的,原申请审批手续作废。
借款人选择顺位抵押方式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该房屋所属区域的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可以此种方式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与中心合作,并已与中心签署《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合作协议》;借款人申请,中心审核通过,且中心抵押权登记手续办妥后,中心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转到商业银行名下指定账户。借款人应保证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额用于提前偿还商业贷款,并在还清商业贷款后约定期限内完成原商业贷款抵押注销手续。
大连公积金新政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申
请公贷条件放宽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网站发布新《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同时出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以上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计算 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网站发布新《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同时出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以上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大连,公积金】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计算
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额。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个人缴存者的缴存基数按照大连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正整数倍确定。
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只允许调整一次。
职工在录用或调入年度内遇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时,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调整时的月平均工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高于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五倍。
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规定的缴存比例。除个人缴存者外,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相同,且应为1%的正整数倍。
住房公积金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职工本人可予免缴住房公积金,其所在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自注册的每月发薪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管理中心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采取受托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个人缴存者应及时、足额将款项存入代扣代缴账户,由受托银行代扣缴存到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和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职工和个人缴存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视同所欠职工工资予以优先偿还
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个人缴存者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作为职工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单位欠缴或少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应到管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视同所欠职工工资予以优
先偿还。单位合并、分立、改制的,应当为职工补缴未缴存或者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无力补缴的,应当在单位办理合并、分立、改制手续前明确缴存责任主体。
计算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数额时,其缴存月工资基数按照单位或者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可以按照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
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单位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依法为本单位全部或部分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由管理中心直接办理缴存登记或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不依法办理名称、地址、职工情况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单位不依法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启封、托管等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可由管理中心直接办理。
单位拒绝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检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取消一年至三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以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且五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欺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令退回所贷款项,且五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管理中心对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将违法信息报送至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 新旧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对比
对比老《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新办法有诸多方面变化,为方便城镇职工申请办理业务,本报记者就变化内容进行了对比。
■ 借款人申请贷款条件放宽了
◎老办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一年以上(从贷款申请日向前推算)。
◎新办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均符合规定期限。
■ 予以贷款的借款人:去掉了很多明确行为
◎老办法:管理中心对有下列行为的借款人予以贷款:(一)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其开发单位须同管理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二)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三)按房改政策购买现住公有住房;(四)以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或其他无房屋所有权住房(如部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五)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新办法:管理中心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借款人予以贷款。
■ 贷款担保:取消了不少条款
◎老办法:在贷款担保中有很多条款,比如:第二十六条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在管理中心招标确定的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为抵押物办理担保或保险。第二十七条办理抵押物担保的,由担保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这些在新办法中被取消了。
■ 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不一样了
◎老办法: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A+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贷款期限。其中还贷能力系数A为可变参数。
◎新办法: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贷款期限。
此外,新办法还追加了限制:借款人所能享受的贷款额度受单人最高贷款额度和家庭最高贷款额度限制,其中家庭是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借款人所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规定比例。
联系:一三二零四一 一五零八八
微信:一三六零九五四九九二
大连市最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我市从本月起调整2014—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倍。根据相关部门发布数据,我市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超过24609元的,以24609元作为月缴存基数,比上一年增长7.7%;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我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月缴存基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6部分。对以低于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额为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可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投诉举报。
截至2014年6月末,我市累计有4.25万个单位、227.2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人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304元,人均月缴存额1196元。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92.7亿元,余额426.32亿元,目前人均存储余额3.8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2.68万户、661.78亿元,贷款余额413.13亿元,职工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566.39亿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职工)缴存比例。如,职工刘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职工各12%,其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为6580元,今年7月起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则应调整为658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则为6580×(12%+12%)=15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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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把优盾插入电脑的USB接口
2、 链接电脑后会弹出如下对话框:点击“是”。
3、 然后弹出如下对话框,点击“确定”。
4、 打开网页,如图:
5、 点击“单位业务系统”,如图:
6、 点击单位业务系统后会进入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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