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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时间:2018-04-20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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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篇_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

国务院关于

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四、基金筹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

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以试点县(区、市、旗,以下简称试点县)为单位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居委会每年在社区范围内对城镇居民的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应与新农保合并实施。其他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由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政策,是实现广大城镇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重大民生工程。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

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积极参保。同时,要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引导子女依法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篇_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职责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职责

一、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

二、负责辖区内16至59周岁居民的参保登记,信息审核、确认、录入,基金征缴、管理,为参保人员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台账。

三、负责对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的待遇审核及养老金发放工作;负责所有参保人员信息的管理和查询。

四、负责对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进行复核、确认,负责对注销人员信息进行复核、确认,结算其个人帐户资金余额。

五、负责对参保人员转移接续手续的审核办理,做好参保人员信息的采集和报送。

六、负责对辖区内烈士遗属、重度残疾等特殊群体参保人员的登记及财政补贴(代缴)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协管员要积极主动上报死亡、重保人员,确保养老金发放真实、准确。

八、完成上级人社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篇_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

刘希佳【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2013-05-15 15:29:28 来源:《商情》2013年第8期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摘 要:此次调查是对察哈尔右翼前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现状实施情况的初步分析。问卷调查分十二个问题共四部分。本次调查以调研的结论为依据,分析养老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达到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

关键词:养老保险,满意度,养老方式

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收回500份,回收率100%。在问卷调查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过入户及随机调查两种方式,当场填写问卷,当场回收,此次调查从问卷的设计、方式的选取到数据的收集、处理都是以严谨、科学、实事求是的态度为前提,因此,此次调查的结果具有较强的可信度。但本文由于篇幅所限,因而仅就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调查结果基本情况的阐述

第一个问题到第五个问题都是调查受访者的基本情况。本次调查男性250人,女性250人;其中18至30岁90人,31至40岁95人,41至50岁105人,50至60岁100人,61岁以上105人;现在或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125人,国有企业130人,私营企业125人,自由职业或无业120人。在这一部分的调查中,对是否参加养老保险这一项的回答中,选择参加的受访者有425人,就调查结果而言,覆盖率已达到85%,而且从调查中可以看出,选择没有参加养老保险

的受访者,年龄大部分集中在18至30岁自由职业或无业的人群中。

第六个问题开始是对养老保险基本情况的调查。问题六:“您对当前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满意吗?”有180人认为满意,有195人认为一般,有125人认为不满意;问题七:“您对养老保险的具体政策是否了解?”有95人选择了解,有130人选择一般了解,有275人选择不了解;问题八:“您对现阶段养老保险中个人缴纳费用的额度负担是否困难?”有256人认为没有困难,有121人认为有点困难,有123人认为负担沉重;问题九:“您认为现阶段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否能够满足您的养老生活需要?”有185人认为基本能够满足,有315人认为不能满足,待遇水平低;问题十:“您是否投资了其他方式的养老保险?”有255人选择没有投资其他方式的养老保险,有185人选择购买了保险公司的商业养老保险,有60人选择其他;问题十一:“您更认可以下哪种养老方式?”有92人选择自我养老储蓄,有180人选择家庭养老,有23人选择养老院养老,有205人选择缴纳养老保险养老;问题十二:“您认为目前养老保险运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178人选择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低,有32人选择个人缴纳的费用高,有219人选择养老保险宣传力度不够,不能及时了解详细情况,有71人选择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不够。

二、调研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分析,只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受访者对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满意,认为一般和不满意的人占了受访者的三分之二,从总体上看,受访者对当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满意程度较低。另外受访者对现阶段养老保险个人缴纳费用负担是否困难这一问题的回答中,虽然有近三分之二的受访者认为没有困难,受访者基本上对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费用表示可以承担。但是还有三分之一的人认

为有负担。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我们不断努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应该更加关注经济困难的人群,并通过调研等多种不同的方式及时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制订适合各个群体的缴费额度,提高民众的满意程度。

同时,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受访者对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情况了解程度较低,仅仅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受访者了解养老保险的详细情况,其余五分之四的受访者认为自己了解一点或完全不了解,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对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缺乏详细的了解。本次调查问卷也对当前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做了调查,有近一半的受访者认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养老保险宣传的力度不够,人们不能及时了解政策的详细情况及政策变化。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部分,养老保险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应当做到人人知晓、人人了解。因此,应当采取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信息平台,加大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民众对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程度。

本次调查除了对一些基本情况的调查,还就受访者更认可哪一种养老方式做了调查。受访者最认可的养老方式主要集中在家庭养老和缴纳老保险养老这两种方式上,各占受访者的三分之一,只有少数的受访者选择自我储蓄养老和养老院养老。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其它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家庭结构由原来传统的大家庭转变为“4-2-1”型家庭结构,即两个大人抚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养老负担沉重,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养老需求,虽然有三分之一的受访者认可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但另有三分之一的受访者选择了家庭养老。调查可见,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还是占了很大一部分,面对沉重的养老负担,养老院集中养老及社区养老等多种模式的养老方式越来越来成为未来养老的主流,因此,加强养老院的投入,增加养老院的数量,并大力宣传和提倡

养老院养老等区别于传统养老的养老方式,对于缓解愈来愈重的养老压力有积极的意义。

本篇调查报告是对实际调研材料的归纳和分析,但是由于问卷的设计及篇幅的限制,仅就养老保险的一些基本情况作了简要的分析,希望能为现行养老制度的实施作一点贡献。

参考文献:

[1]白维军。内蒙古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07,

(5)。

[2]安锦。完善内蒙古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考[J].实践,2006, (1)。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篇_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政 策 解 答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有哪些区别?

1、基本性质不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政策。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推行。无论是谁,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必须参加。而商业保险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签约的基础之上,参保人根据自身面临的风险自愿参加。

2、目的不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非盈利性,主要以社会稳定、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目的的。而商业保险则是盈利性的,以经济效益为目的。

3、筹资渠道不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参保者实行“进出口双补”,即中央财政对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人员每人每月补贴55元基础养老金(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财政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省、市财政对参保者每人每年直补缴费补贴30元,今年三级财政对我市的补贴资金达1.5亿元。而商业保险基金完全由投保人的保险费构成,没有政府补贴。

4、责任不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序列,是由政府兜底发放的,政府承担无限责任。而商

业保险是由保险企业来经营的,面对风险只能承担有限责任。

5、待遇水平不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既要考虑参保人缴费的多少,又要考虑社会平均消费水平以及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还会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提高和物价指数的变动而调整,它追求效益、公平、扶贫、福利等因素的高度统一。而商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只考虑缴费额的多少,只追求效益。

二、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参保人每年要缴纳多少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现行规定的12个缴费档次随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补缴?

1、2011年7月1日前,年龄在46—59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年的,按1年缴费。不缴费的,60周岁后不予享受基础养老金。

2、同时,允许向前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补缴的,其补缴年限享受省市财政补贴每人每年30元;逾期补缴或中断缴费的不享受省市财政补贴。如张三今年59岁,他既可以只缴纳1年的养老

保险费,也可以在缴纳今年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向前补缴,但最多只能补缴14年养老保险费。如果他按500元的档次缴费1年,个人账户为530元,到60岁月领养老金58.8元;如果补缴14年,个人账户为7950元,到60岁他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12元,每月相差53.2元。

五、村集体如何对参保人缴费进行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的农村居民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补助金额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六、重度残疾人如何参保?

1、重度残疾人(由市残联发证的一、二级对象)持身份证、残疾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当地村(居)申报;

2、村(居)初审参保人资格后报镇办人社服务中心复核,无误后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3、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按缴费最低标准100元为其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和其他参保者一样每年享受政府缴费补贴30元。

七、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2、2011年7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八、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按国务院确定的标准全额支付

(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利息)除以139。

比如,分别按1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连续缴费15年计算,不包含调资和利息因素,养老金待遇分别为:

55+(100*15+450)/139=69元

55+(500*15+450)/139=112元

55+(1000*15+450)/139=166元

55+(2000*15+450)/139=274元

九、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待遇人员的子女参保有什么硬性规定?

1、制度启动实施时,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农村居民,其户籍在同一村委会、符合条件的子女(包括儿子、儿媳、女儿及女婿等)必须参保缴费,子女参保的即可发放老人基础养老金(子女参保时间最迟不超过每年12月20日)。

2、其子女已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出具加盖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的参保证明,视同其子女当年已参保缴费。

十、年轻人怎样参保最有利?

1、越早参保越有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就进入了“社会保险箱”,可以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接轨,接续前后的参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来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地,转变为产业工人。如果张三20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30岁进入工厂,60岁退休时他的工龄达到40年;如果他20岁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0岁进入工厂,到60岁退休时他的工龄只有30年,而工龄是影响职工养老金待遇的重要参数。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就是按参保者每多投1年,其基础养老金就增加1%来计算

养老金待遇的。

2、多缴多得。比如分别选择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最高档次2000元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月领标准(不计基础养老金调资、利息等因素)分别是69元、274元,养老金待遇每月相差205元。按平均寿命76岁计算,参保人生存得越久,就领得越多。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缴费的多少。

总之,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档次越高,养老金待遇就越高。

十一、参保人死亡的,应如何处理?怎样办理手续?

1、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

2、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通过协办员和镇办人社服务中心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和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一次性领取手续。

十二、参保人的养老金待遇标准会调整吗?

参保人的养老金待遇,按照国家规定,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十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老农保如何衔接? 原已参加老农保,在2011年7月1日之前已领取老农保待遇的人员,可继续按老农保规定享受老农保待遇,其标准和渠道不变。

1、已年满60周岁的,在享受老农保养老金的同时,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

2、未满60周岁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年满60周岁后,将老农保养老金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及基础养老金合并计发。不参保的,60周岁后不予享受基础养老金。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五篇_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需要的材料及办理程序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需要的材料及办理程序

服务事项

1、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

2、做好每年度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理、核定、收缴。

3、受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咨询、投诉、举报;

所需材料

1、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自愿参保。

2、每年3月1日至6月30 日为参保交费期。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正中,双面复印),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填写《榆林市城镇居民参保登记表》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

3、缴费要求:(1)缴费实行家庭成员参保联动机制,即参保缴费起始日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不缴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但本人家庭成员中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都应当按规定参保并正常缴费。(2)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居民,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有政府给予生活和物质帮助,暂不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指导填写

参保登记表) 。

2、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参保花名册按旬将参保登记表,参保花名册及参保人员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民政局出具的孤寡老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 报县区经办机构。

3、县区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微机按旬将参保登记表,参保花名册及以上要求参保人员相关资料原件报市养老保险中心审核。

4、市养老保险中审核后一至三日返县区经办机构。

5、县区经办机构出具缴费核定单并将核定单及相关资料及时返回劳动保障事务所。

6、劳动保障事务打印缴费核定单,参保人持核定单缴费。

7、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待遇.满60周岁,按规定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从审批的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待遇.按规定达到 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本人持《养老保险手册》、户口薄、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实申报材料,填写《参保城镇居民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审批花名册》,并报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初审、市劳动保障局审批,市养老保险中心核算养老金待遇,并打印《城镇居民养老金审核表》。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六篇_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有何标准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有何标准?

一些市民来电咨询:我市从今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优越性?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近日,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政策。 问: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优越性?

答: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解决城镇非就业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全面实现城镇居民老有所养,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是把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对象之外的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纳入进来,填补了现有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不足和空白,解决现行城镇社会养老保障覆盖不全,部分城镇非就业居民无养老保障的问题。参保优越性主要有:个人自主缴费,缴费档次自行选择,政府给予相应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含利息),跟随记录终身,并可依法继承,最终国家财政兜底,财政给年满60周岁人员全额补贴基础养老金,并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将不断提高。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凡是我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问: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规定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 参保人可以在不同的缴费年度自主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缴费的,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对于农村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问: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问: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1元基础养老金。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俞晋辉 记者张宗兴)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七篇_2015年山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最新消息

目前,烟台百姓的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无缝覆盖。烟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险每年最高缴5000元,最低为500元,分10个缴费档次。

烟台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编者,2007年,烟台市开始探索建立新农保制度,到了2011年7月份正式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只要是烟台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就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眼下,烟台市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500、600、800、1000、1500、2000、2500、3000、4000、5000,参照山东省标准。该标准自2014年1月施行,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采取按年缴纳的方式,每年到指定金融机构缴纳,多缴多得。对重残、重疾等失去劳动能力的缴费困难群体,可以不受最低缴费标准的限制,但最低不得低于100元。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后,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地点或银行缴费。以后每年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或银行继续缴费。

缴费年限不能低于15年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除参保人自己缴费外,政府还会给予一定的补贴。主要有以下两部分,一是政府对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目前全市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最低75元;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烟台市目前的补贴标准是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参保人缴费后即补入个人账户。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政策规定,45周岁(不含)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需要说明的是,

凡不是按年缴费,在之后补缴的部分,政府按政策是不给予缴费补贴的。领取养老金标准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档次挂钩,缴费多老来领取的也多。

年满60岁可领养老金

按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在之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缴费,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值得注意的是,与职工养老保险不同的是,居民养老保险男女“退休年龄”相同。

达到领取条件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139是根据目前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平均预期寿命按保险精算理论计算出来的计发系数),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此外政府会全额支付给每个按规定缴费的参保人每月75元,这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给的基础养老金加在一起,就是参保人每月能领取的养老金待遇。国家规定,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不得同时享受。《意见》规定居民养老金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天之内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政府还会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费。目前,烟台市已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将按照8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发放从2013年7月30日开始执行,所需资金由县市局财政承担。2013年应发的丧葬补助金,已在2013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

沃保提醒:个人缴费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虽然很广,但保障水平相对较低,此时,商业养老保险则可以丰富社会养老保险的种类。例如,太平寿比南山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 领取灵活多变,晚年生活安逸; 身故返还保费,资金安全无忧; 领取期间身故,保证按期给付; 多种主险搭配,按需随心组合; 更有双重红利,保额年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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