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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8-03-29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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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一篇_2015年郴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年郴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摘要:郴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报考和网上缴费时间均为2015年3月23日9:00至3月31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通知。笔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成绩公布。5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考试科目:医疗、医技类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教师类岗位考《教育基础知识》,文艺类岗位考《文艺基础知识》,体育类岗位考《体育基础知识》。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均考《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文件精神,为满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需要,结合本市实际,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中共郴州市委编办、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统一组织实施郴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955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72名,11个县市区事业单位2648名(北湖区217名、苏仙区175名、资兴市195名、桂阳县476名、宜章县348名、永兴县123名、嘉禾县294名、临武县128名、汝城县329名、桂东县144名、安仁县219名), 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县直综合事业单位或乡镇事业站所人员35名(桂阳县10名、永兴县2名、嘉禾县4名、临武县9名、汝城县5名、桂东县5名,以下简称6县)。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另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如志愿到郴州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由编制、人社部门直接办理用编、聘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1)所有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招聘岗位的报考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3月23日至1997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专业岗位的须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质。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须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可参看《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4)报考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6县县直综合事业单位或乡镇事业站所的,须系郴州市2012年(含2012年)前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且任职满2年以上,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在2014年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包括汝城、桂东、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北湖区秋季公开招聘教师)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与事业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3),使用IE浏览器直接登录指定官方网站报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报考和网上缴费时间均为2015年3月23日9:00至3月31日17:00。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

(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标准证件照片在线调整】

4.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90元。

5.打印准考证。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网上报名未缴费期间,报考人员可在网上修改本人的报考信息,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但网上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在选择考试科目时一定要选择《计划岗位表》上与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科目。

(4)报考人员报名缴费后,应认真核对“我的报名信息”,报考状态显示“缴费成功”,报名才算完成。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聘考试技术支持服务部门联系。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5)招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

(6)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层次的岗位均须进行笔试。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须

进行笔试,低于或等于5:1的岗位免笔试,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7)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以及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笔试的岗位,将于4月2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7日17: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4月8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岗位按专业分综合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全市统一笔试时间、统一笔试试卷,分市县两级实施。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均考一个科目。

医疗、医技类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教师类岗位考《教育基础知识》,文艺类岗位考《文艺基础知识》,体育类岗位考《体育基础知识》。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均考《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报考郴州市市直单位岗位以及6县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的笔试地点在郴州市城区内;报考各县市区单位其他岗位的笔试地点在各县市区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5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其中,报考6县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的资格审查由市委基层党建办负责,其他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篇_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郴政办发〔2011〕15号 关于印发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

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1-09-30 来源:null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

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已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

印发。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

构设置的通知》(郴委〔2010〕5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郴委〔2010〕6号),设立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

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出的职责

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三)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的职责。

3.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职责。

4.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的职责,加快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

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及农民工工作协调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郴(回郴)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并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并落实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法规的重大案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维稳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车辆、接待等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和有关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政策法规科

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篇_2014郴州公务员与部分事业单位拟录用名单公示

2014郴州公务员与部分事业单位拟录用名单公示

(共465名)

市直单位(58名):

一、郴州市委机关行政事务处:钱倩(综合科员二)、苏菁华(园林工作科员)2014年郴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名单

二、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梦娟(综合科员二)、汪一尘(法律科员二)、陈春花(财会工作科员二)、欧莎丽(外语工作科员)

三、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刘津津(综合科员二)、罗惠骁(计算机工作科员)

四、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养老保险处:袁亮、雷韵平(综合科员一)、雷建芳(计算机工作科员)

五、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医疗工作科员):龙婷莎、朱乐

六、郴州市国土资源局:甘可敏(综合科员二)、李梦薇(法律科员二)

七、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土建工作科员):张帆、邝松奇、梁亚辉、胡志敏

八、郴州市农业局(农业工作科员):周丹

九、郴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农业工作科员):徐连生

十、郴州市审计局(综合科员一):曹永兵

十一、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环保工作科员):张俊 十二、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环保工作科员):陈杰、刘助斌

十三、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北湖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环保工作科员):邓辉、唐世雄

十四、郴州市规划局(土建工作科员):罗成龙

十五、郴州市白露塘镇政府:廖龙标(土建工作科员)、彭文兵(科员)

十六、郴州市档案局(档案管理科员):朱珊慧

十七、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法律科员二):刘琪

十八、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畜牧工作科员):杨丽莎、宋林

十九、郴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财会工作科员二):李迪、朱芳

二十、郴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财会工作科员二):欧敏洁 二十一、郴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会工作科员二):张金兰

二十二、郴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员一):李川 二十三、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土建工作科员):雷一帆 二十四、郴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科员):侯全志 二十五、郴州市社会救助管理局(综合科员二):向娟 二十六、郴州市救助管理站(计算机工作科员):何以

二十七、郴州市园林局(园林工作科员):郭欧英

二十八、郴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经济工作科员):罗弘毅

二十九、郴州市卫生监督所(医疗工作科员):李慧娟 三十、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处(综合科员二):郭彦妮 三十一、郴州市政府驻长沙办事处(法律科员一):郭黎汉 三十二、郴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侯瑞光(综合科员一)、蓟帅(法律科员一)、黄豪(法律科员二) 三十三、郴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苏仙执法支队:廖志超、王令伟(综合科员一)、周博鸾(综合科员二)

三十四、郴州市企业调查队(统计工作科员):朱海英 三十五、郴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综合科员二):罗熹 三十六、郴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科员):罗亮 三十七、湖南省桂阳监狱(计算机民警):钟华

县市区(401名):

(一)北湖区(20名)

1、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园林工作科员):邓临峰

2、北湖区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站(综合科员二):谭操

3、北湖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一):汪洋、龙海波、文译锋

4、北湖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二):刘梦、李咪敏、邝卓琳

5、北湖区乡镇财政所(科员一):宋金华、谢熵宇

6、北湖区乡镇财政所(科员二):刘功琼

7、北湖区乡镇机关(四项目人员二):李卓、骆先诚

8、北湖区乡镇机关(瑶族科员):张洁璀

9、北湖区乡镇机关(科员一):李威、李耀新、张飞

10、北湖区乡镇机关(科员二):邝娟林、黄栗丹

11、北湖区乡镇机关(办事员):张馨方

(二)苏仙区(19名)

1、苏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科员):易俊

2、苏仙区乡镇机关(四项目人员一):罗娟、黄双勇、雷希

3、苏仙区乡镇机关(科员一):吕忠晖、黄金明、曾恒、许志诚、杨楚、雷旋、刘韦佑、侯日龙

4、苏仙区乡镇机关(科员二):邵玲玲、陈馨、刘源靓、周佳春、吴杭妍、刘璐、胡玉华

(三)资兴市(112名)

1、资兴市委宣传部(综合科员一):李伟

2、资兴市发改局(综合科员二):袁曾婷

3、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志美(法律科员二)、谭冬烨(计算机工作科员)

4、资兴市医疗生育保险站(医疗工作科员):曹传真

5、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土建工作科员):熊潇

6、资兴市审计局(计算机工作科员):欧阳晟

7、资兴市商务局(招商合作局):岳明(经济工作科员)、钟梓嘉(科员)

8、资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土建工作科员):宋诗怡

9、资兴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畜牧工作科员):洪丽平

10、资兴市城乡规划处(土建工作科员):戴芳、龚宏鹄、袁小庆、陈煊

11、资兴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建工作科员):李轲敏

12、资兴市卫生监督所(法律科员二):黄瑶

13、资兴市文物所(文物工作科员):黄醼菁

14、资兴市乡镇财政所(科员一):彭之敏、谭景琪、常慧中、袁政、王珏、李牧蔚、谢赟、徐辰阳、杨雨晴、范陈杰、曹雪麟

15、资兴市乡镇财政所(科员二):彭秀静、许建梅、廖红霞、黄天颖、李琳玲、邓婕、曹靖昶、邓珊、傅楚茵

16、资兴市乡镇机关(四项目人员二):李香丽、李璐希、段倩、张婷、谭娇、黄秀芬、何玉花、许文姣、陈荣归、陈凯、苏伟、何舒华

17、资兴市乡镇机关(瑶族科员):李鑫、赵煜、秦坤

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四篇_2014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2014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市直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试行)》(郴组〔2013〕20号)和《2014年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过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等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聘用彭艳杰等60名同志(见附件)为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时间从2014年9月10日起计算。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 附件:2014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技类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1日

附件:2014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技类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共60人)

1.市直单位一综合岗位一(2人)

郴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岗位:彭艳杰

郴州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管理岗位:刘佳静

2.市直单位二综合岗位二(1人)

郴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专技岗位:雷祎祺

3.市直单位三综合岗位三(3人)

郴州市国土资源测绘队专技岗位:宋玲君

郴州市国土资源苏仙分局矿产开发综合服务中心专技岗位:刘 欢【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北湖分局国土资源测绘队专技岗位:曹熙智

4.市直单位四综合岗位四(4人)

郴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管理岗位:李 玲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管理岗位:周奕言

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国土资源所管理岗位:黄 玲 郴州市国有林场与森林公园管理站管理岗位:唐 琴

5.市直单位五综合岗位五(1人)

郴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管理岗位:王亚萍

6.郴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管理岗位(1人):宋 翔

7.郴州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管理岗位(1人):曾丽娜

8.郴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建筑工程专技岗位:(1人):陈香颖

9.郴州市工会干部职工培训中心管理岗位(1人):蒋丽青

10.郴州市开发区环卫绿化管理处管理岗位(1人):谢素贞

11.郴州市城乡建设档案馆专技岗位(1人):付彦雄

12.郴州市环境监测站专技人员1专技岗位(1人):何 芳

13.郴州市环境监测站专技人员2专技岗位(3人):邝柳枝、蒋艳萍、李丽云

14.郴州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技人员3专技岗位(1人):吴 娟

15.郴州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医师专技岗位(1人):周汝彬

16.郴州市木材管理站信息管理专技岗位(1人):曾 虹

17.郴州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专技岗位(1人):谷诗瑶

18.郴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园林绿化及森林培育专技岗位(2人):李 杰、张 斌【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9.郴州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粮油质检员1专技岗位(1人):京舒婷

20.郴州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粮油质检员2专技岗位(1人):王 君

21.郴州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粮油质检员3专技岗位(1人):马 超

22.郴州市环卫处会计专技岗位(1人):万全伶

23.郴州市清运队技术员1专技岗位(1人):李志乔

24.郴州市清运队技术员2专技岗位(1人):李荣涛

25.郴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技术员专技岗位(1人):何琦琛

26.郴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调度中心文秘1管理岗位(1人):朱佑勇

27.郴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处文秘2管理岗位(1人):王建亭

28.郴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处园林执法督察管理岗位(1人):阳辉芳

29.郴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处园林生产技术员专技岗位(5人):宋雨楠、罗飞艳、李洁玉、廖雅丽、曹雅琴

30.郴州市军供站科员1管理岗位(1人):沈春芝

31.郴州市军供站科员2管理岗位(1人):龙 泉

32.郴州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审计专技岗位(2人):曾舟雁、李 希

33.郴州市水利经济综合利用办公室科员1管理岗位(1人):欧 立

34.湖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郴州分站科员2管理岗位(1人):胡林涓

35.郴州市房屋测绘队测绘专技岗位(1人):陈庭吉

36.郴州市房屋测绘队土木工程管理岗位(1人):陈泺宇

37.郴州市住房保障处财会专技岗位(1人):梁亚男

38.郴州市园区房屋产权交易管理所工程技术专技岗位(1人):何 宁

39.郴州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房地产管理岗位(1人):张 归

40.郴州市税费改革办科员1管理岗位(1人):胡艳平

41.郴州市财政局出口加工区分局科员2管理岗位(1人):刘 雅

42.郴州市财政干部和会计人员培训中心科员3管理岗位(1人):何 宁

43.郴州市统计教育中心科员管理岗位(2人):郭呈利、廖顺林

44.郴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技术员专技岗位(1人):邓玉萍

45.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果树专技岗位(1人):刘 伟

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篇_2014年度郴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名单

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六篇_郴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报送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填写,逐级上报。 2、本表请用钢笔或毛笔按表列项目认真填写,字迹端正,书写要清楚,情况要真实,表中各项要填齐全,不得弄虚作假。

3、对表中有些需要反映和证实的问题,应附上有关证明材料,以便研究审批。

4、此表一式三份,分别存本人档案、政府人事部门和调入单位。

郴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

姓 名

报送单位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七篇_2016郴州汝城县事业单位招聘58人

2016郴州汝城县事业单位招聘58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汝城县拟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身体和其他条件,其中: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是在1980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其它依此类推。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7月30日前取得。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按《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认定。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认定。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6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含资格初审)

【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31日(不含法定休息日)。

2.报名地点: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二楼206室)。

3.报名所需资料:①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6年前毕业的报考人员和非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②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同底)。③提前填写并打印的《2016年汝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此表报名时,不需经所报考的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认定。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报考人员根据上述要求,持相关资料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本次考试不收考试考务费。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4)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3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8日前往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二楼206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岗位于6月14日公布。

(5)报名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岗位。

6.领取准考证: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6月21日到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二楼206室)领取。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招聘笔试科目均为一科即《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限120分钟。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 6月下旬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负责审核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 资格复审内容:报考人员报名时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2. 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要求: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五)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和其它要求另行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报考岗位相同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和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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