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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议

时间:2018-03-26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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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议 第一篇_中国几个重大国家会议总结

全国会议 第二篇_中国的会议制度(三个会议的区别)

中国的会议制度(三个会议的区别)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党的会议叫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早期党代会的时间是不确定的。现在党代会不是每年都开,除了二分之三的代表同意,或者是紧急情况重大情况,可以提前,否则一律按党章五年举行一次。几月份开也不一定,现在的惯例是九月十月左右。

党代会的专用名词:“几届几中全会”

1.“届”:用于定期的会议,1956年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新的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5年。但由于政治运动等原因,九大直到1969年才召开,而十大、十一大均比党章规定提前一年召开,到了1982年的十二大及以后各次党代会,才真正按“八大”确定的党章的规定,5年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我们某次党代会的中央委员会议为“几届几中全会”。

2.“中”:是指中共中央委员会议,如“七届二中全会”就是指七大的党代表选出来的中央委员召开的第二次中央委员会议。

历次党代会

时 间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1969年4月1日至24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1973年8月24日至28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2年9月1日至11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中国全国政协每一届的任期为5年,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以上就是我国的两会。两会涉及到立法,修改宪法及法律,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确定国家元首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党代会,党代会的每次决议都是全国各阶层、政府、学校等等必须积极落实的方针政策,是每一个党员的行动目标和工作任务。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为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修改党章;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党中央”),1927.5.9之前称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中央政治局从1927年5月的五届一中全会开始设立。

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成员均在全国人大,国务院,军委等国家机构,全国政协,中共中央各部门及各地担任重要职务。

中国共产党的中央机关报是《人民日报》,党刊为《求是》杂志[1]。

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简称“省(市、区、县)党代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是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2]。

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3]。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党中央”),每届任期5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4]。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5]。

中国共产党各地方各级委员会简称“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3年以上的党龄[6]。 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7]。

代表与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由党组织推荐。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8]。

基本原则:

党的十五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 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9]。

中国共产党领导机构 中央委员会(党中央)

中共中央总书记 中央政治局(中央全会闭会期间的党中央)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同上) 中央书记处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最高权力机构,简称“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设机构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简称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国家 立法权;组成人员为 全国各个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 代表 组成,各 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当然有百分之八十为各级官员及中国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其中在军队的代表中有将军一级的军官占百分之六十以上,地方为各省及自治区一级领导,各省的代表团团长通常为该省省长及中国共产党在该省的委员会书记(请参阅各次大会代表名单)。全国人大代表 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 法律 规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大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 人大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大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职权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决定或建议,修改 宪法 ;

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及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监督宪法的实施;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决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 国家机构 的和其他的基本 法律 ;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提名,选举 国家主席 、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 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名,选举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一般为前任中国共产党的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并经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批准;

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经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批准;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改变或者撤销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的建置;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决定 特别行政区 的设立及其制度;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决定 战争 和和平的问题;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

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又称“新政协”,以别于1946年1月召开的“旧政协”。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在重庆谈判,决定为组诸新政府而召开政治协商会议。1946年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中国民主同盟、中国青年党和社会贤达五个方面。同年11月,国民党撕毁政治协商会议决议,单方面宣布召开“国民大会”,遂使政治协商会议即旧政协解体。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口号,提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及国外华侨积极响应,参加筹备新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1月30日,北平宣布和平解放。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开幕,参加会议的有23个单位的代表共134人。9月17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正式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宣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成立。参加会议的有46个单位的代表共662人。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这三个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性文件。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国旗、国歌、国都、纪年等项决议,会议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当时还不具备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下,肩负起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重任,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揭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页。

195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至此,作为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圆满完成其历史使命而载入史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继续存在。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对外友好交往活动中继续发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作用,为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迄今为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过九届全国委员会会议。毛泽东当选为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当选为第二、第三、第四届全国委员会主席,邓小平当选为第五届全国委员会主席,邓颖超当选为第六届全国委员会主席,李先念当选为第七届全国委员会主席,李瑞环当选为第八届、第九届全国委员会主席,贾庆林当选为第十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中国共产党、8个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准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

政协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政协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主席、副

全国会议 第三篇_全国会议汇总

中共全国历次会议汇总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号,现改兴业路76号)召开。出席大会的各地代表共12人。 简介 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各地代表共12人,他们是:上海小组的李达、李汉俊,武汉小组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小组的毛泽东、何叔衡,济南小组的王尽美、邓恩铭,北京小组的张国焘、刘仁静,广州小组的陈公博,旅日小组 的周佛海。参加会议的还有武汉小组的包惠僧(他是在广州与陈独秀商谈工作期间,受陈个人委派参加会议的)。他们代表着全国50多名党员。当时,对党的创立作出了重要贡献的李大钊、陈独秀因各在北京和广州,工作脱不开身,而没有出席大会。共产国际派马林(荷兰人)和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尼克尔斯基(俄国人)出席了会议。 而后,又因有法国搜查人员介入,逮捕。会议被迫终止,转至嘉兴南湖一艘船(红船)上进行,最终圆满落幕。

背景

俄国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中国的先进分子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等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并把它与中国正在发展的工人运动结合起来。他们在工人中宣传马克思主义,讲解革命道理,组织工人进行斗争。在这个基础上,各地先后成立了一些党的早期组织,这些地方分别是上海、北京、武汉、长沙、广州、济南。此外,旅居日本和法国的中国共产主义者也成立了这样的组织。这些组织当时叫法不一,有的叫共产党,有的则称共产党小组或支部,由于它们性质相同,因此,后来统称它们为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建立后,积极开展工作,推动了马列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这样,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的条件已经成熟。 1921年6月,上海共产主义小组通知各地共产主义小组,派代表到上海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全国代表大会。7月下旬,除旅法小组因路途遥远未能派代表外,其他各地代表陆续抵达上海。由于当时革命活动处于秘密状态,所以,参加会议的外地代表,统一安排居住在以北京大学暑假旅行团的名义临时租借的私立博文女校内。

议题 大会的中心议题是正式建立中国共产党。 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前后共开了7次会议。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出席了第一天的会议(马林后来又出席了第六次会议)。他们代表共产国际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马林还介绍了共产国际的情况。接着拟定了会议日程。在24日的会议上,各地代表汇报了工作,并交流了经验。25日至26日,大会休会,由党纲起草委员会起草党的纲领和今后工作计划。27日至29日,大

会继续进行,连续3天详细讨论了党的纲领和工作计划。各地代表在党的性质、纲领和组织原则等主要问题上取得了基本一致的意见。30日晚,举行第六次会议时,突然有一陌生男子闯进了会场,当询问他时,他答称走错了地方。其实这个人是法租界巡捕房的一个暗探。他的行动引起了与会人员的警觉。会议立即中断,代表们迅速分头离开。十几分钟后,法国巡捕赶来,包围并搜查了会场,但一无所获。当晚,代表们商量改换会议地点,在李达夫人(她是浙江嘉兴人)的提议下,决定到嘉兴南湖去开完最后一次会议。7月31日,代表们来到南湖,在一艘游船上举行了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纲》、《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选举了党的领导机构。至此,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主要内容有:确定党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权,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党的基本任务是从事工人运动的各项活动,加强对工会和工人运动的研究与领导;党的组织方面的规定为,在全党建立统一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地方组织必须接受中央的监督和指导等。 “一大”通过的《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确定党成立后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工会和教育工人,领导工人运动,对党领导工人运动的任务、方针、政策和方法都提出了规定或要求。 “一大”选举的党的领导机构为中央局。陈独秀虽然没出席大会,但由于他当时在宣传社会主义方面的影响和威望,以及他作为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所作的贡献,大会选举他担任中央局书记。中央局的另两位领导人是李达和张国焘,他们分管组织和宣传工作。

党纲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原件系俄文,题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由中共中央马恩列所编译局译成中文)(一九二一年七月)一、我们的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

二、我们党的纲领如下: (1)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援助工人阶级,直到社会阶级区分消除的时候; (2)直至阶级斗争结束为止,即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为止,承认无产阶级专政; (3)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 (4)联合第三国际。 三、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中国共产党彻底断绝与资产阶级的黄色知识分子及与其类似的其他党派的任何联系。 四、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 五、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如下:被介绍人必须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员会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为两个月。考察期满后,经大多数党员同意,始得成为党员。如果该地区有执行委员会,必须经执行委员会批准。 六、在公开时机未成熟前,党的主张以至党员身份都应保守秘密。 七、有五名党员的地方可建立地方委员会。 八、一个地方的委员成员,经当地书记介绍,可转至另一个地方的委员会。 九、不到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管理事务;超过 十人者,应设财务委员一人、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超过三十人者,应组织执行委员会。该委员会的章程另订。 十、各地在党员增加的情况下,应根据职业的不同,利用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组织,在党外进行活动。这些组织必须受党的地方执行委员会指导。 十一、(英文版原注)1 十二、地方

委员会的财政、出版和政策都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十三、在党员人数超过五百,或已成立五个以上地方执行委员会时,应选择一适当地点成立由全国代表会议选出之十名委员组成之中央执行委员会。如果上述条件尚不具备,应组织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以应需要。有关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详细规章另订。 十四、除为现行法律所迫或征得党的同意外,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但士兵、警察、文职雇员不受此限。2 十五、本纲领需经全国代表大会三分之二的代表通过修正案 时方可修改。 1 英文版原注:陈的稿本上没有第十一条,可能是他在打次页时遗漏了,也可能是 由于他把第十条以后的号码排错了。 2 英文版原注:此条款引起激烈争论,最后留至一九二二年第二次会议再作决定。

意义

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从此,在中国出现了一个完全崭新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其行动指南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的无产阶级因此有了战斗的司令部,中国的劳苦大众从此有了翻身解放的希望,中国的革命从此焕然一新。 由于党的“一大”召开于7月,而在战争年代档案资料难寻,具体开幕日期无法查证,因此,1941年在党成立2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发文正式规定,7月1日为党的诞生纪念日(党的生日)。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英租界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现成都北路7弄30号)举行。出席大会的有党的中央局成员、地方组织的代表等共12人,他们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蔡和森、邓中夏、施存统、王尽美、邓恩铭、项英、向警予、高君宇、张太雷。他们代表着全国195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也出席了会议。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通过斗争的实践,对中国社会和革命性质的认识不断深化。1922年1月,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根据列宁的民族和殖民地革命理论,指出远东各被压迫国家人民面临的首要任务,是进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民族民主革命。中国共产党派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并把会议的精神带回【全国会议】

了国内。“二大”正是党在认识不断深化的基础上召开的。 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进一步讨论和确定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纲领问题。在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制定出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规定了党要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这个纲领作为党的最高纲领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但是,如何认识现阶段中国社会和革命的性质,确定现阶段的革命任务,党的第一个纲领对此没有给予解决。

鉴于党的“一大”曾遭到法国巡捕破坏的教训,“二大”只召开了三次全体会议,其余时间则分组进行讨论。 陈独秀主持大会,并代表中央作了工作报告,张国焘作了出席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和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召开情况的报告,施存统作了关于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情况的报告。 大会经过认真讨论,通过了《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民主的联合战线》、《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议会行动》、《工会运动与共产党》、《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少年运动问题》、《妇女运动》和《共产党的组织章程》等9个决议案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大会决定出版党中央机关刊物《向导》周报,蔡和森担任主编。 大会选举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陈独秀、邓中夏、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李汉俊、李大钊、向警予(女)为候补委员。陈独秀被中央执行委员会推选为委员长,张国焘为中央组织部部长,蔡和森为中央宣传部部长,向警予为中央妇女部部长。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分析了国际形势和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阐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和对象,指出:当前的中国革命性质是民主主义革命;革命的动力是无产阶级、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也是革命的力量之一;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革命的前途是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宣言实际上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党的最低纲领,即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主要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

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党的最高纲领是: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 这次大会最伟大的历史功绩是制定了党的民主革命纲领。这是在中国的历史条件下,走向社会主义不可超越的一个阶段。党的“二大”这样明确地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在中国革命史上是破天荒的举动。早在十九世纪就开始进行的中国民主主义革命,从鸦片战争开始到五四运动,经历了无数次斗争。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还没有哪一个阶级或政党,能够正面提出这一政治主张,从而找到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钥匙。年轻的中国共产党成立刚刚一年,就解决了这个基本问题,为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它说明,只有用马列主义理论武装的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大会根据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最低纲领即中国现阶段的革命任务是:“(一)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二)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三)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最高纲领,即“它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次大会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为中国各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1]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恤孤院后街31号召开。出席大会的有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蔡和森、 瞿秋白、 张太雷、张国焘等

全国会议 第四篇_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

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文)

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分析城市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做好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市发展波澜壮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城市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要深刻认识城市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会议指出,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这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要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立足国情,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统筹上下功夫,在重点上求突破,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

第一,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自身规律。城市和经济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城市发展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农业用地按相应规模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过程,人口和用地要匹配,城市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必须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城市工作。 第二,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要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基础上,结合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战略,明确我国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功能定位。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实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要优化提升东部城市群,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发展一批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促进边疆中心城市、口岸城市联动发展,让中西部地区广大群众在家门口也能分享城镇化成果。各城市要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明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要加强创新合作机制建设,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资源共享网络,以协同创新牵引城市协同发展。我国城镇化必须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市工作必须同“三农”工作一起推动,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第三,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城市工作要树立系统思维,从构成城市诸多要素、结构、功能等方面入手,对事关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周密部署,系统推进各方面工作。要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多种因素来制定规划。规划编制要接地气,可邀请被规划企事业单位、建设方、管理方参与其中,还应该邀请市民共同参与。要在规划理念和方法上不断创新,增强规划科学性、指导性。要加强城市设计,提倡城市修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要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规划经过批准后要严格执行,一茬接一茬干下去,防止出现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住安全关、质量关,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

第四,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城市发展需要依靠改革、科技、文化三轮驱动,增强城市持续发展能力。要推进规划、建设、管理、户籍等方面的改革,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要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确定管理范围、权力清单、责任主体。推进城镇化要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要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战略研究,统筹推进土地、财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领域配套改革。要推进城市科技、文化等诸多领域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链,让创新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动力,释放城市发展新动能。要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要结合自己的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打造自己的城市精神,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凝聚人心。

第五,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城市发展要把握好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内在联系,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要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要强化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将环境容量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城市定位和规模的基本依据。城市建设要以自然为美,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要大力开展生态修复,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要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防止“摊大饼”式扩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要坚持集约发展,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城市交通、能源、供排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进行规划建设。

第六,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城市发展要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聚促进城市发展正能量。要坚持协调协同,尽最大可能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政府要创新城市治理方式,特别是要注意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会议强调,做好城市工作,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城市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要推进城市管理机构改革,创新城市工作体制机制。要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规划、建设、管理城市。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针,依法规划、建设、治理城市,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健全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确定为城市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要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会议指出,城市是我国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把握发展规律,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挥这一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要提升规划水平,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多规合一”,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完善新时期建筑方针,科学谋划城市“成长坐标”。要提升建设水平,加强城市地下和地上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海绵城市,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推进城市绿色发展,提高建筑标准和工程质量,高度重视做好建筑节能。要提升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智慧城市,以实施居住证制度为抓手推动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城市公共管理,全面提升市民素质。推进改革创新,为城市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会议号召,城市工作任务艰巨、前景光明,我们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城市发展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从“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系统清晰阐释了城市未来建设“以人为本”的思路。

会议强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会议指出,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

全国会议 第五篇_全国学术会议策划书

关于回族与伊斯兰文化全国会议的策划书

策划人:阿土 班 级: 时 间:

2010工商管理2班2012年11月

关于回族与伊斯兰文化全国会议的策划书

一、会议名称

回族与伊斯兰文化全国会议 二、会议目的

为了进一步宣传回族与伊斯兰文化,使更多的人更深入了解回族与伊斯兰文化,学习交流,促进伊斯兰文化更好的发展,促进科研,同时扩大北方民族大学在全国的影响,特组织此次学术交流会。 三、会议时间

2013年7月21日—2013年7月23日 四、会议地点

北方民族大学图书馆会议厅 五、会议的组织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宣传部

银川市宣传部

承办单位:北方民族大学商学院 支持单位:北方民族大学团委 六、邀请嘉宾

国内回族与伊斯兰文化研究专家、学者、各民族院校教授、回族成功企业家、自治区领导、主持人、记者

七、费用预算

(1)房 费:49500元

330元/间×50间×3天=49500元

(2)餐 费:60000元

1200元/桌×12桌×5餐=72000元

(3)烟、酒水:15000元 (4)布置费:8000元 (5)劳务费:15000元 (6)晚会费用:5000元 (7)游览费用:30000元 (8)交通费:20000

(9)不可预计费用:34580元

费用总计:250000元

八、会场安排

(1)席签:准备浅红色纸,黑色签字笔若干,请实到人员签上姓名和单位名称。

(2)空调及通风设备:开会前调好调好室内温度。保证室内温度适宜,空气清新。

(3)桌上摆放物品:所有会议桌上摆好茶水,矿泉水。另外,主席桌上摆好鲜花、记录用笔、笔记本、座位卡、姓名牌和会议资料。(会务人员务必检查会议资料是否齐全,印刷、页码及装订质量)。

(4)灯光音响:灯光的亮度要适宜,台上光线要比台下亮一些;音响和话筒要逐一调试。(电工要做好应急准备,音响和话题要请专人负责。

(5)指示牌:在必要地方设置洗手间、安全出口指示牌。 九、会议安排【全国会议】

十、注意事项

(1)各组工作人员必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3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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