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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工伤怎么赔偿

时间:2018-03-17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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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级工伤怎么赔偿 第一篇_七级伤残赔付标准(详细分析)

七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 医疗费:凭单据据实结算。

2、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 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山东省规定的标准为: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相关知识: 因为单位没有给你参加任何的社会保险,本身他就是违反的,但是你是在工作是时受的伤,你可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单位不管,你可以当地劳动局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部门不受理,那你就直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的主要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七级伤残没有这个)、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个月基本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基本工资)等。

七级伤残的赔偿金额大概为: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53个月的工资=????

7级工伤怎么赔偿 第二篇_7级伤残的工伤赔偿计算

赔偿清单

1、医疗费:元

2、误工费:元/天=元

3/天=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元/天=

5、营养费:元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 /月均工资= 元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人口预期寿命-年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0.4个月,即(73.8-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者的年龄)×3426.4×0.4个月=元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人口预期寿命-年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0.4个月,即(73.8-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者的年龄)×3426.4×0.4个月=元

9、交通费:

10、继续治疗费:

总计: 元

7级工伤怎么赔偿 第三篇_广东省工伤七级赔偿(2015)

工伤七级伤残赔偿标准2015(广东省)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00元/天×70%(社保支付)

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7级工伤怎么赔偿】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5、护理费:住院天数×100元/天(单位支付)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社保支付)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社保支付)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单位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齐。

7级工伤怎么赔偿 第四篇_最新工伤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一览表[1]

【律师提示】

1.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康复性治疗、工

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进行治疗,以及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进行治

疗,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除外)所花费的医药、手术以及其

他治疗费用。

医疗费计算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情况紧急时除外)+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标

准(目前未出台)+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标准(已出台)+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目

前未出台)

2.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为进行必要的伙食消费,由

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发给的伙食补助费用。

3.交通食宿费是指受害人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

外就医,所支出的由其所在单位报销的交通费、食宿费用。

4.辅助器具费是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的、按照国家规定的

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5.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又称为陪护费,特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生活不能

自理而需要护理其生活所支出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费用(没有规定计算标准)。

6.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

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未规定护理期限、

一次性支付办法)。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

的,按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费用。

8.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

系,推出工作岗位;以及被鉴定为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本应由

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10.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

11.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维持其生活等费用的补偿。

1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按照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近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

13.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法律后果:

A.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B.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C.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14.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级政府规定。

15.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无营业执照以及未经依法登记、备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在工伤保险待遇外支付)。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赔偿基数=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2.赔偿系数:

(1)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7级工伤怎么赔偿】

(2)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3)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4)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5)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6)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

(7)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

(8)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

(9)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

(10)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3.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7级工伤怎么赔偿 第五篇_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五至十级别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五至十级别

——上海申蕴和律师事务所

申蕴和律所--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伤残程度确定大致赔偿范围的,而工伤伤残程度是需要专门机构对工伤进行一个伤残等级鉴定。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33条。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五级5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48个月,7级41个月,8级34个月,9级27个月,10级20个月。职工被确认为职业病的,加发50%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企业被鉴定为1—4级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仍按原标准继续发放。所需资金,原企业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保的,预留至当地平均期望寿命(其中,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未满18

周岁的,预留至年满18周岁),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给经办机构。被鉴定为5—10级的,按规定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

对已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企业的1—4级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各地可参照本条前款的规定筹集资金,由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参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保障其工伤待遇。资金筹集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面对工伤问题的时候建议找律师,争取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申蕴和律所。

7级工伤怎么赔偿 第六篇_7级伤残赔偿标准

7级伤残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12个月

而属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项目,即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应获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相同。

住院伙食费,定为每人每日30元,原来是按照用人单位出差补助的70%补贴。

四、七级工伤: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20个月的社平工资

3、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等赔偿项目

7级工伤怎么赔偿 第七篇_2015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2015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2015-01-05185人阅读工伤赔偿标准

受工伤的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受伤的程度享受一定的工伤赔偿,那么究竟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律师365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一篇“2015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希望能给各位提供一点帮助。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7级工伤怎么赔偿】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改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的为17175元,2010年的为19109元,2011年的为21810元。)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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