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知识 > 人文百科 >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

时间:2017-10-31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www.gbppp.com--人文百科】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 第一篇_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4.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隐患排查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安全主任、生产主任为小组成员,每季度对公司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排查职责为:

1)安全主任负责公司在消防、安全方面隐患排查;

2)生产主任主要负责厂区生产设施、设备、电气、仪表方面的隐患排查;

5.隐患等级分级

5.1一般事故隐患。

(1)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规范的;

(2)危险场所安全标志不全的;

(3)不按时巡回检查各种安全设施,不按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或填写不全;

(4)厂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的;

(5)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但不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它一旦发生事故,致轻伤1至2人或导致直接经济操作5万元以下的。

(7)装置、设备、工艺有缺陷不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8)职工未经过培训、无证而上岗的;

(9)特殊工种职工未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无证上岗的;

(10)厂房建筑年久失修未及时修理的;

(11)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动土作业、吊装作业、登高作业、抽堵盲板作业、断路作业等不按规定办理作业票的;

(12)其它一旦发生事故,能致轻伤3至10人或一次重伤1至2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

5.2重大事故隐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隐患:

(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装置,罐区等储存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相邻工厂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运输装卸设施、电力线路、办公生活区等,相互之间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区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7)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8)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泄压面积、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9)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等规定要求的。包括:

①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露天贮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

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未隔离贮存的;

③易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的;

④助燃气体氧气与油脂类物质混合贮存的;

⑤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与氧化剂混合贮存的;

⑥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未单独存放的。

(10)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要求设置防火堤,或防火堤的容量、高度、强度,以及与储罐的间距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罐区布置(罐区总容量、罐间距、罐排数、罐区间距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罐区的专用泵(或泵房)布置在防火堤内,或专用泵(或泵房)和装卸设施与罐区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11)甲、乙类液体固定顶罐未按要求设置阻火器和呼吸阀的;甲、乙类液体为喷溅

式卸车(进液)方式或进液管伸至罐底的距离不足的;

(12)液氨储存区无泄漏后的吸收、破坏措施的;硫酸等强腐蚀性介质储罐未按规定设置防护围堰的。

(1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输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停用)的;

(1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的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防爆膜未定期更换的;

(15)使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

(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的电力装置(电机、灯具、开关等)不防爆,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1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生产装置的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车间安全部、更衣室等生产辅助房间的电气设备达不到防爆要求的;

(18)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仓储装卸区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的;

(19)易燃易爆场所设备、管线等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静电接地设施;汽车罐车和装卸栈台未设置静电专用接地线,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

(20)未按规定设置水、泡沫、蒸汽等消防灭火系统的;未按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双电源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管路及消防栓的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1)生产装置区、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或半固定)式水(或泡沫)喷淋灭火系统的,或未按规定设置小型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的种类、数量及设置方式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2)厂内的消防道路(环行通道或回车场地、道路宽度、净空高度、转弯半径)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3)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的。

6.隐患的排查治理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经费、定整改措施。属于一般事故隐患的,由公司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厂部统一管理。属于车间整改的交由车间主任签收并负责处理。能够马上整改的隐患,各整改部门要按整改要求及时落实措施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将隐患整改通知书返回签发部门,由签发部门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验证。因生产技术、工艺、设计等原因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反馈给厂部,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隐患整改完成以后,公司总经理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落实,整改情况由公司安全员汇总存档。重大隐患项目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7.重大隐患项目档案

公司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8.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

8.1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8.2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员负责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台帐,并组织、协调、参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的措施制定、实施、验收等工作。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对公司隐患全面排查,并按照省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评估,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经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司应当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8.3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8.3.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8.3.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8.3.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8.3.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8.3.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8.3.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8.3.7如发现治理难度大、涉及范围广、危险程度高的重大事故隐患,自发现之日起15日内,将评估报告收和治理方案报县政府及安全监督管理局和其他有关部门。

8.4公司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范、监控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8.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公司应及时书面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8.6对重大隐患项目拖延不改,根据公司有关奖惩制度,对责任负责人严肃处理。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 第二篇_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各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对本项目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类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运,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

5.2.1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5.2.3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洞口”与“临边”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等。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如用经纬仪测量塔吊塔身的垂直度,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等。

4)现场操作:由司机/操作工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5.2.5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等。

5.3.1日常性检查

1)日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时同时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检查。

2)公司各级安全管理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险情。

3)班组长每天进行“一班三检”,检查内容是:班前检查本班组安全设施和使用设备工具是否牢固、完好,工作环境是否有不安全因素;班中安全检查的内容是工人遵章守纪情况、不安全的事故隐患和苗子;班后安全巡视内容是现场有无留下事故隐患,如焊渣是否冷却清理、有无朝天钉、设备与电器是否已切断电源、各种物料的堆放是否合

理、稳定等。

5.3.2定期检查

项目部每月应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检查应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定期安全检查是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须详细地检查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防用品的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内容。

5.3.3专业性排查检查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或项目部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性排查;专业性排查是针对施工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大型机械设备、消防安全等专业安全问题进行检查。

5.3.4季节性检查

根据季节的特点,在每年的冬季、夏季、雨季开展专门的安全检查;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火、防寒、防冻、防中毒、防滑;夏季、雨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汛、防暑、防台风、防触电、防坍塌、防雷击。

5.3.5节假日检查

应根据节假日前后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等特点,在每年的节假日开展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检查;节假日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有“三违”现象,有无重大事故隐患等。

5.3.6不定期检查

不定期安全检查是指项目部开展的设备、装置试运行、生产过程的检查、设备开工前和停工前的检查、设备设施检修检查、临时用电等使用的检查等。

5.3.7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5.4隐患排查的重大部位和危险环节

隐患的排查治理要突出“两查”即查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查工程隐患防范情况。

5.4.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4)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5)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6)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检测检验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8)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以及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执行情况。

9) 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5隐患排查工作要求

5.5.1各单位应该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并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5.5.2公司日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及重大部位和危险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中,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5.5.3公司各单位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5.5.4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公司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安全部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5.6隐患治理

5.6.1各单位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级建档,登记编号,对重大事故隐患还应按规定报上级管理部门。当事故隐患等级可能随时间、外界条件变化时,应注重动态监控并在档案中及时调整其等级,对升级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进行补报,对降级的事故隐患相应报告。

5.6.2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级后再按照不同隐患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措施,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5.6.3一般隐患治理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排查治理台账,进行动态治理。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治理,在治理的同时仍可进行正常的施工生产,对一般隐患可以不制定书面的治理方案,也不必向政府部门备案,项目部自行建立并保存好相关档案资料即可。

5.6.4重大隐患治理

重大隐患应建立重大隐患档案,并根据书面的治理方案进行治理。重大隐患档案包括隐患报告及隐患治理方案两个方面。

1)隐患报告

各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c拟采取的隐患的治理方案。

d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e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2)隐患治理方案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涉及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重大隐患的基本情况。

b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c治理的方法和具体措施。

d治理经费和物资保障。

e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职责分工。

f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g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h其他有关事项。

5.6.5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保证事故隐患整改所必需的资金,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的问题。

5.6.6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 第三篇_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早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在贯彻集团公司安全方针的同时,参照其它大型洗煤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在洗选过程中,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的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第一条、职责权限

按照“分工不同、权利不同、责任不同”的原则,洗煤厂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副厂长对厂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第二条、事故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系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1、A级:难度大,厂部自行解决不了的,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2、B级: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厂部解决的隐患;

3、C级:难度不大,由班组即可解决的隐患。

第三条、事故隐患确认与上报

1、厂内在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确认隐患等级。按事故级别、类别上报。

2、厂部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级别、类别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监部。

3、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天都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隐瞒不报事故隐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

1、隐患的整改贯彻必须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厂长全面负责,分管副厂长组织各车间、班组进行隐患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验收落实”的五落实原则。

2、事故隐患确认后,通知隐患所在班组限期整改,直至彻底整改解决。

第五条、事故隐患管理

安委会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

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并按统一报表的形式归档备查。

第六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

第七条、因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在事故调查时,确认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为强化安全管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提出各类隐患的预防和排查制度。各班组在生产过程中或处理安全问题时执行。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

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

定义

3.1

事故隐患的含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

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

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

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

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

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

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

的事故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 第四篇_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聊城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建立公司安全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安全经营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经营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职责

3.1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分管副总经理对本公司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安保部、物业部对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向门店经理、安保部、物业部报告。

3.3安保部、物业部负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按照安全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安全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安保部、物业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处负责安全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安全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安保部及物业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安全隐患

4.1安全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经营安全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经营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安全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安全隐患的分类

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

4.2.1一般安全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安全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督导考核委员会,分别由公司董事长任主任,公司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督导考核办公室设在公司安保后勤处,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

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公司、各门店对各自区域按照公司《安全经营专项督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1)安保部、物业部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2)报告形式

a、每月各安保部、物业部以安全检查通报的形式将查出的安全隐患上报公司安保后勤处。

b、在书面通报中,通报隐患存在地点﹑安全隐患内容﹑整改措施等。 c、公司在进行的综合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各分公司应存档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部门接到安全隐患通知书后,应立即按照公司制度要求组织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对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告分管总监或店总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公司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公司、分公司应对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按照安全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给予隐患发现者50-5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部门 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相关部门安全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给予扣5-10分处罚。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 第五篇_201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1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我矿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我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88883/

推荐访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