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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积金查询

时间:2018-02-25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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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积金查询 第一篇_呼和浩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呼和浩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贷款流程:1、咨询填表2、中心初审3、合同4、办理公证及产权抵押登记5、银行划款6、按月还款

一、贷款条件

(一)新开户缴交公积金的单位,借款人连续缴交公积金一年以上,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

(二)已在中心开户的单位,借款人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

(三)借款人夫妻双方无公积金贷款,未为其他人做公积金贷款担保。

(四)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交纳不少于购房总款的30%的首付款,购房行为在一年之内。

(五)提供本人或他人已取得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做抵押。所抵押《房屋所有权证》为2008年7月1日之前的,需提前到产权市场管理处更换成夫妻共有产权证或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书。

(六)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建立公积金或贷款人为单身(未婚、离异、丧偶)的需要找一个担保人;月还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工资基数50%的可以不找担保人。(担保人条件:在呼市地区建立公积金正常缴交公积金、无公积金贷款、没有他人做公积金贷款担保。)

(七)购买二套住房要求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购房款的50%,贷款利率按现行住房公积金同期利率的1.1倍执行。

(八)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

上限30万元。

(九)贷款年限不超30年,退休后最多延期5年。

满足以上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回迁房、已办理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等)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推荐阅读:

二、贷款前的准备

(一)咨询领表:在中心前台领取《申请审批表》(1份),《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借款人购房情况调查函》(1份),参照营业大厅提供的审批表样表填写,按要求在《申请审批表》上加盖借款人、借款人配偶(或担保人)单位的公章、负责人签字,并按照审批表中办理贷款要求准备贷款材料。

(二)核对证件:核对借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抵押房本上登记的姓名、身份证是否一致,如身份证信息与户口本、结婚证、房本中信息出现不一致(如:音同字不同等)的情况,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婚姻登记部门、产权市场管理处更正。

(三)查询公积金账户状态:在营业大厅柜台、咨询台查询:(1)核实在中心公积金账户姓名、身份证件号与实际证件是否相符。如有不符由开户单位开证明更正。(2)查询账户缴交公积金是否正常,是否有断开或欠缴情况,是否需要合并账户的情况等。

三、中心初审

(一)完整填写《申请审批表》、《呼喝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借款人购房情况调查函》并盖章后,带所有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咨

询台进行贷款初审。

(二)贷款初审时,必须携带一下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各4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2份。

3、借款人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2份。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2份。

5、新购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回迁房提供《回迁协议书》、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提供银行借款合同《公证书》) 6、30%以上购房首付款发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销售收款凭据发票联)原件或全额付款不动产发票,复印件1份。

7、用他人房产做抵押者,提供抵押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3份;结婚证、户口本(复印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原件、复印件各2份。

(三)二手房贷款:需提供房屋过户的不动产发票、契税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

●注:如借款人、抵押人为单身者(未婚、离异、丧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未婚:单位开具的单身证明2份

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单位开具的离异未再婚证明各2份

丧偶: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单位开具的未再婚证明各2份

●以上资料看原件留复印件,必须统一用A4纸复印,相关证明到咨询台领取。

四、签订合同、交件

以上相关材料初审无误后借款人夫妻双方、抵押人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抵押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原件,担保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咨询台领号,办理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关文书,听从工作人员指引,分别到公证处柜台、银行受理柜台、产权市场管理处柜台签订相关文书。以上手续办完后将材料交回原受理柜台工作人员。

五、银行划款

借款人交件后中心进行内部审批及代办《他项权利证》,在贷款审批会通过后统一送银行划款。划款后中心将短信通知借款人来中心柜台领取还款存折及相关资料,并交纳办理《他项权利证》及存折开户费。

六、借款人还款

借款人领取还款存折后,从放款次月开始每月15日前,在还款存折内足额存入每月应还金额。(即在银行扣款后,存折余额大于1元,否则由于不按时还款或不足额存款造成逾期,产生的滞纳金由借款人承担。)

第5问: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 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向所购房屋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 提交申请房产论坛

1、《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3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 办理抵押

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第五步 贷款发放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将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六步 按月还款

自贷款发放的次月,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全部贷款结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呼和浩特公积金查询 第二篇_呼和浩特城镇居民购房期望调查与分析

内蒙古工业大学暑期三下乡

呼和浩特城镇居民购房期望与消费情况调查

管理学院·呼和浩特居民购房期望调查【呼和浩特公积金查询】

2012-8-1

目录

前言………………………………………………………………… 4

小组成员

第一章 以呼和浩特为例看房控措施下居民对房屋的消费期望………………………………………………..7 一、20---30年龄段购房期望 二、30---40年龄段购房期望 三、40--50年龄段购房期望 四、50--- 年龄段购房期望

第二章 从国情区情来看呼和浩特房地产发展状况 ………………………………………………………………….18 一、呼和浩特房地产发展现状 二、居者有其屋 离我们还有多远 三、房地产行业的主要特征

第三章 解读房价调控 …………………………..25 一、房价调控政策解读

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呼市房地产业的影响

第四章 “房价”何去何从………………………………32 一、房价“左”还是“右”

第五章 后记 ………………………………………36

附件1;通讯报道 附件2;调查问卷

前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化进程加深,人们面临着诸多的社会问题,尤其住房问题极为突出,改革开放30多年,特别是20多年的市场经济,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近几年,在一些大中城市,房价上涨过快,普遍超出了工薪阶层的承受能力。房屋不断紧张,造成了供不应求的经济现象,直接导致了房价的不断攀升,人们购房的心理变得更加慎重。此次调研报告针对一系列购房人考虑的问题展开讨论,进行分析及总结。

稳定房价,解决买房难、买房贵的问题,是广大群众的强烈呼声,也是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房价问题几乎年年都是两会期间的热门议题,但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最近两年来、温家宝总理多次对公众许下了承诺。总理说:“我有决心,本届政府任期内能把这件事情管好,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价位。

然而、“房价”所联系着的开发商和房屋需求者,二者在很多情况下是处于不对等、信息不平等的状态。这样现实的情况也制约了中央采取房价调控的力度。同时我们社会中也特别缺乏一些、非常独立的民意调查机构、智库,这样的不平等就很难反映出我国普通居民对购房最真实意愿。这次三下乡调研,又谈房价很多人认为“老生常谈”,

但很明显、这次调研活动的整个进程以及所要形成的报告与以往有着本质的不同。当我们拿着数百份调查表的时候,我们手上每一份表格都显得那么沉重,似乎每一份调查表都睁着眼睛满怀期望,期待着我们把他们的意愿反映出来。顿时我们感到,我们责任重大。我们有能力也有信心可以把这件事情做好!

第一章 以呼和浩特为例看房控措施下居民对房屋的消费期望

一、20---30年龄段购房期望

20-30岁的人群为1982-1992年出生的人群,他们拥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称号”八零后”,80后是一个拥有两亿多数量的庞大群体,覆盖了从学校到职场的年轻一族,根据数据显示20到30岁年龄段比30到40岁年龄段的购房者比例大 8 个百分点,占整个住房市场消费群体的百分之31 左右,80后俨然已经成为了楼市中的一支新军。

1)经济背景

2021年-2030年期间,中国经济加加率将下降到6%以下。根据数据显示,20-30岁群的工资状况主要分布在1000-3000之间“对支在上世纪80年月或更晚时候出生的人来说,他们在职阶段是经济较慢增加期间,他们参加经济增加和积聚资产的机会比他们的上一辈要少,这就说在能赢利的年纪赚不到钱,而养老的时候却要花更多的钱。

平均1000以下 收入 6

1000—2000

30

2000—3000 3000—5000【呼和浩特公积金查询】

30 27

5000以上

13

呼和浩特公积金查询 第三篇_2016-2020年呼和浩特房地产市场发展前景预测及投资咨询报告

▄ 前言

行业研究是开展一切咨询业务的基石,通过对特定行业的长期跟踪监测,分析行业需求、供给、经营特性、获取能力、产业链和价值链等多方面的内容,整合行业、市场、企业、用户等多层面数据和信息资源,为客户提供深度的行业市场研究报告,以专业的研究方法帮助客户深入的了解行业,发现投资价值和投资机会,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管理和运营能力。

行业研究是对一个行业整体情况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包括行业生命周期、行业的市场容量、行业成长空间和盈利空间、行业演变趋势、行业的成功关键因素、进入退出壁垒、上下游关系等。

一般来说,行业(市场)分析报告研究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研究行业的生存背景、产业政策、产业布局、产业生命周期、该行业在整体宏观产业结构中的地位以及各自的发展演变方向与成长背景;

二是研究各个行业市场内的特征 、竞争态势、市场进入与退出的难度以及市场的成长性;

三是研究各个行业在不同条件下及成长阶段中的竞争策略和市场行为模式,给企业提供一些具有操作性的建议。

常规行业研究报告对于企业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第一是,身为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平时工作的忙碌没有时间来对整个行业脉络进行一次系统的梳理,一份研究报告会对整个市场的脉络更为清晰,从而保证重大市场决策的正确性;

第二是如果您希望进入这个行业投资,阅读一份高质量的研究报告是您系统快速了解一个行业最快最好的方法,让您更加丰富翔实的掌握整个行业的发展动态、趋势以及相关信息数据,使得您的投资决策更为科学,避免投资失误造成的巨大损失。

因此,行业研究的意义不在于教导如何进行具体的营销操作,而在于为企业提供若干方向性的思路和选择依据,从而避免发生“方向性”的错误。

▄报告信息

• 【出版日期】2016年7月

•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 【价 格】纸介版:7000元 电子版:7200元• 【文章来源】▄ 报告目录

第一章 房地产行业相关概述【呼和浩特公积金查询】

第一节、房地产概念阐释

一、房地产的定义

二、房地产的特征

三、房地产的自然形态

四、房地产的类别

第二节、房地产行业概述

一、房地产行业的定义

二、房地产行业的主要领域

三、房地产行业的特点

四、房地产行业的地位

第三节、房地产市场分析的内容和特点

一、房地产市场分析的层次

二、房地产市场分析的内容

三、房产地市场分析的特点

四、提高房地产市场分析有效性的途径

第二章 2014-2016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纸介+电子:7500元

第一节、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综述

一、发展状况回顾

二、呈现短周期化特征

三、行业整体利润率

四、行业泡沫浅析

第二节、2014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回顾

一、开发状况

二、销售状况

三、发展特征

四、热点分析

第三节、2015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分析

一、开发状况

二、销售状况

三、发展特征

四、热点分析

第四节、2016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分析

一、开发状况

二、销售状况

三、价格走势

第五节、中国房地产行业面临的问题及考验

一、当前需注意的问题

二、行业面临的考验

三、市场供需结构失衡

四、市场监管乏力

呼和浩特公积金查询 第四篇_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内政发〔1998〕 8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住房补贴,要坚持国家政策为指导,从实际出发,兼顾职工利益和财政承受能力,量力而行的原则;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低标准,快起步,重在建立新制度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实施范围是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拨款或财政部分补助的驻呼直属机关、事业单位。

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拨款或财政部分补助的驻外埠单位,执行当地住房补贴有关政策规定。

第四条 实行住房补贴的对象是本办法实施范围内单位的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无房职工是指本人及其配偶均未享受过福利性实物分房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是指本人及配偶已享受过福利性实物分房,但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职工个人应享受的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福利性实物分房是指按原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租住公有住房。

住用单位或房管部门成套平房的,视为有房户;住用单位或房管部门非成套平房的,视为有房户,但在计算面积时按平房现建筑面积的70%予以折算。

第六条 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的职工,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平方米个人出资额在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以上,且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福利性实物分房的,视为无房户。

(二)每平方米个人出资额在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以下的,对已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按现时公房出售政策计算个人应付购房款。集资额(合作建房出资,下同)超出应付购房款的部分,折算住房面积,根据折算后的住房面积认定其是否达标:集资额低于应付购房款的,补交差额

后,根据现住房面积认定其是否达标。

折算后的住房建筑面积=集资、合作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集资额-应付购房款)÷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

第二章 住房补贴标准

第七条 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

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办事员、科员,70平方米;副主任科员,80平方米;主任科员,90平方米;副处级,100平方米;正处级,110平方米;副厅(局)级,120平方米;正厅(局)级,130平方米。

被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技术员,70平方米;助理级,80平方米;中级,90平方米;副高级,5年(含)以下,105平方米,5年以上,115平方米;正高级,125平方米。

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普通工人:中级工以下和20年(含)工龄以下的普通工人,

70平方米;高级工和20年工龄以上的普通工人,80平方米;技师,90平方米;高级技师,100平方米。

第八条 职工住房补贴包括基准补贴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补贴。

(一)基准补贴额=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由自治区房改办根据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和呼和浩特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定期测算。

计算公式为: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2-(职均工资×4)÷70 呼和浩特市2000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为350元。

(二)工龄补贴额=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其中,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工龄补贴额按出售公有住房工龄折扣办法计算。呼和浩特市2000年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工龄补贴额为5.73元(只限发放住

房补贴时使用)。

第九条 职工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的方式发放:

(一)1999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职工(以下简称老职工)的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核算、分期分批方式发放。

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额=(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

住房未达标的离退休老职工,本人提出不再换购住房申请,经单位签署意见,报自治区房改办核准后,可一次性领取差面积部分住房补贴。

(二)1999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的住房补贴,采取按月方式发放。

新职工月住房补贴额=职工当月工资总额×年度月住房补贴率。

第十条 年度月住房补贴率实行动态管理,由自治区房改办根据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和职工平均工资进行测算,并定期公布。2000年年度月住房补贴率为15%。

第十一条 职工住房补贴由职工夫妇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按职工本人应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分别计发。

机关人员只按行政职务进行补贴;事业单位人员只有行政职务的按行政人员标准执行,只有被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按被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标准执行,同时具有行政职务和被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就高标准执行。

第三章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

第十二条 住房补贴资金从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划转部分、单位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与单位其它住房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由自治区财政预算拨付。

第四章 住房补贴的拨付与管理

第十三条 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市场价购买住房时,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职工申请住房补贴、支取和使用住房补贴须经自治区房改办批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职工住房档案,并有人专管。根据需要建立住房补贴申请、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综合考虑职工的工龄、职务、住房情况等因素,确定老职工的住房补

贴发放顺序。单位申报住房补贴,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将本单位下年度所需住房补贴资金总额及住房补贴年度实施方案,报自治区房改办审核,汇总后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售房资金收入和财政状况确定年度住房补贴额度,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第十六条 住房补贴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专项用于住房消费。老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在职工购买住房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予以支付。新职工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存入在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的职工住房补贴帐户上。

职工在工作年限内不换购住房或未使用住房补贴的,离退休时可申请支取本人储存余额。 第十七条 已批准拨付的住房补贴,按照“房改领导小组(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纳入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有关优惠政策。

住房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房改办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老职工按本办法领取住房补贴后职务变动的,再次换购住房时,一次性计发职务变动后差面积部分的住房补贴。在工作年限内未再换购住房的,职工离退休时可申请领取该部分住房补贴。住房补贴额为:(届时本人职级应享受的住房补贴建筑面积-原购房时本人职级应享受

的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

第十九条 职工调离本办法实施单位,或辞去公职以及被辞退、开除的,原工作单位从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停发住房补贴,并将其住房补贴发放情况计入本人住房档案。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条 自治区房改、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住房补贴资金合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 对未按规定管理和发放住房补贴,不如实申报住房状况和售房收入、无房和未达标老职工人数以及新职工人数的,自治区房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可暂停审批拨付住房补贴,并按有关财经纪律进行处理,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第二十二条 对隐瞒现住房情况和配偶住房情况,弄虚作假领取住房补贴的人员,自治区房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出令其退出住房和退回全部住房补贴外,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职工个人、住房情况证明机构有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自治区直属企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实施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方案须经单位职代会讨论通过,报自治区房改办审批后实施。补贴资金从单位现有住房基金、福利基金和其他自有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列入成本或费用。 第二十四条 省部级干部住房补贴办法根据国家规定和自治区的实际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房改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9年12月27日

呼和浩特公积金查询 第五篇_2014年东营房地产年报2015.1.20

2014年东营房地产年报

2014-1-20

策划部

第一部分 政 策 篇

1.中央稳字当头之下注重分类调控

1.1中央调控更注重长期稳定

1.2分类指导鼓励自住性需求

2.行政色彩最为浓厚的限购政策基本放开

2.1年初不同城市政策导向有所分化

2.2高库存压力下各地陆续放开限购

3.差别化信贷适时微调应对需求变化

3.1重点鼓励释放刚需

“央五条”提出支持首套房贷。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召开住房金融服务专题座谈会5,针对目前存在的问

题提出五点要求(“央五条”),其中再次强调“满足首套自住房贷款者需求”。随后多家银行表态支持首套自住性需求:平安银行5月12日称,将支持自主性住房的贷款需求,并根据情况随时调整房贷政策;中国银行5月19日表示,今年新投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近九成的资金用于支持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未来仍将支持居民家庭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

3.2多地灵活调整信贷细则

4.降息、定向降准等金融政策持续发力

4.1央行时隔两年半降息利好房地产供需两端

11月21日,央行发布通知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9。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五年以上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6.15%;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随之作相应调整。这是央行自2012年7月份以来的首次降息。当前五年以上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与2012年10月相当。

4.2定向降准拓宽房企融资渠道

5.各地加大公积金、财税支持力度

5.1三部门发文调整公积金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文调整公积金政策。10月9日,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降低贷款申请条件至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并且针对发放率在85%以下的城市,提高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而针对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积极协调组合贷。同时,《通知》中也提出积极推 进异地贷款,并简化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降低中间费用。

5.2地方加大财税支持鼓励自住需求

多地通过契税减免,财政补贴鼓励自住型需求。2014年以来,市场持续下行,各地库存压力加大,在此背景下,各地通过契税减免、财政补贴等手段,刺激市场需求入市。具体来看,江西、湖北、南昌、海口等省市实行契税减免,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契税减半;湖州、宣城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契税全免,包头首套房契税全免。财政补贴方面,长沙望城区、天心区、苏州、绥芬河等城市按照契税比例实行财政补贴,最高可达100%契税补

贴;包头、泸州、乐山等城市按照每套进行补贴。此外,四川则按照金融机构实际发放符合条件贷款金额的3%给予财政补助。

6.逐步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6.1多渠道保障棚改资金需求

6.2建立多层次、多来源的住房保障体系

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住建部公布数据,截至9月底,已开工720万套,基本建成470万套,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103%和98%,完成投资10700亿元。10月14日,住建部发布消息称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已实现应保尽保,到2014年9月底,通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实物方式及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全国累计解决了近4000多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中约1900万户是城镇低收入家庭。

7.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长效机制突破前行

7.1纲领性规划文件出台

7.2户籍制度改革快速跟进

7.3不动产登记加快筑底

7.4城乡土地制度改革同步推进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暂行条例年末公布。两会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上半年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8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6,不动产登记局“三定方案”正式印发,11月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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