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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针对新政在惠州的实施前景,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当前市公积金中心并未收到相关指导文件,但在当前的支取业务办理过程中,租房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本身就占据一定比例。
面对记者追问公积金租房提取情况,该负责人针对租住公租房和商品房的不同分类介绍道,市公积金中心在租房提取公积金过程中,租住公租房的缴存职工,只要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完整,就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而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提供主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以及发票等凭证也能实现按照租金的一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照三部委发文的新政,对于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无需提供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引起该负责人关注。
该负责人指出,在以往的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中,职工提供发票、税票和租房合同,这对于提取公积金的金额和比例就有具体参考,取消这一要求这也意味着新政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对于新政受益人群,该负责人指出,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缴存要求降低和条件放宽,对于城市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就业时间不长的新毕业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这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也得到证实。去年刚刚毕业,目前正在一家网络公司就职的何小姐面对记者采访介绍,由于刚刚毕业,收入并不高,但每月公积金、社保等一扣下来,加上
房租等支出压力不小,一直也想着将公积金用起来,但是租房提取的要求严格很难办理。对于新政,何小姐表示,28日下午一推出就在关注,但不知什么时候惠州能正式实施。
据悉,等建设部和省建设厅下达具体指导文件后,市公积金中心将结合惠州具体情况尽快实施。
作为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是实现利益的一种方式。在符合了公积金提取条件后,可以按照提取公积金的程序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呢?本文将从这两方面为您具体分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
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各种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大全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及注意事项:
购房公积金提取
第一种:一手房公积金提取
(1)、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种:二手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
a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b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种: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公积金提取:
a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b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
对于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b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b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b、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
a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
a县以上劳动鉴定职能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b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
a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出境定居手续、护照签证等证明;
b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公积金
a需提供有继承权、受遗赠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b职工死亡证明;
c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公积金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a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b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2、职工持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a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b职能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证明文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3、夫妻双方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a提供职工夫妻双方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b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其家庭直系亲属患有医保规定范围的重大疾病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a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b户口簿
c;医疗机构或其它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公积金提取
a提供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b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
a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和职工本人委托书;
b住房公积金持有人及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
a提供身份证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b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委托提取还贷公积金提取
a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住房贷款,需先与委托的贷款银行签订委托还贷协议;
b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提取
a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在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与贷款余额大致相等时一次性办理,采取转帐方式,提供《借款合同》和即时还款余额清单;
b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公积金提取时间及最高提取额
在办完手续约3-5个工作日,公积金便可转到个人账户;对于公积金部分提取的最高提取额为账户预留10元。
买房后提取公积金流程详解
本来买房的过程就够让人操心了,买完之后想提取公积金,好多人都遭遇了困扰,到底该提供哪些具体材料,走哪些流程呢?下面,中国资本网信贷专员帮您详细解释。
如果您没有贷款,而是全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者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a、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b、购房全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c、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d、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提取公积金手续】
若果您是首付+按揭形势,则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提供: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是针对购买新房提取公积金准备材料,如果您全款购买的是二手房,提取公积金则需要提供:
a、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b、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c、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d、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相应的,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在此基础上再提供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值得注意的是,若配偶方为户主,则需要配偶方先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若配偶方没有住房公积金,需要单位提供未缴纳公积金证明方可办理。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主买房人支取记录单,且本人必须到场亲自办理。
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所需材料
附表一
如果房子为二手房
如果房子为自己名字的,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第一次提取,以前从未提取过公积金)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反正面),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房产证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4、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房子为爱人姓名,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第一次提取,以前从未提取过公积金) 1、爱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反正面), 2、爱人《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爱人《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上房子总价款必须为你分一定提取额度。
如爱人没有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爱人所在单位提供《无住房公积金证明》,没有固定格式。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反正面),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5、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复印件。
6、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房产证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7、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以前支取过公积金)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上一次支取公积金所打入的银行卡复印件。
3、《公积金支取记录单》盖有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章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房子为商品房
如果房子为自己名字的,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第一次提取,以前从未提取过公积金)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反正面),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购房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4、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贷款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5、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房子为爱人姓名,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第一次提取,以前从未提取过公积金) 1、爱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反正面), 2、爱人《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爱人《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上房子总价款必须为你分一定提取额度。
如爱人没有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爱人所在单位提供《无住房公积金证明》,没有固定格式。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反正面),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5、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复印件。
6、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购房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7、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贷款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8、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以前支取过公积金)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上一次支取公积金所打入的银行卡复印件。
3、《公积金支取记录单》盖有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章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租房提取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果没有公积金联名卡提供任何一张储蓄卡复印件。
公积金联名卡将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公积金柜台将每三个月自动转账到您公积金联名卡中; 普通储蓄卡将办理“部分提取”业务,一次性将公积金账户中的公积金钱打入该储蓄卡中。 3、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租房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4、租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点击“税务查询”功能区中的“发票查询”
栏目,按照网上发票真伪查询的说明在“发票号码”栏依次连续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在“密码”栏输入密码,按“查询”键进行查询。 将查询真伪的结果打印出来。
如果是装修提取公积金
房子为自己名字的,装修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果没有公积金联名卡提供任何一张储蓄卡复印件。
公积金联名卡将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公积金柜台将每三个月自动转账到您公积金联名卡中; 普通储蓄卡将办理“部分提取”业务,一次性将公积金账户中的公积金钱打入该储蓄卡中。 3、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原件(产权需要为本人),及复印件。注: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4.、产权证明原件(产权需要为本人),及复印件。注: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5、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房子为爱人姓名的,装修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爱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2、爱人《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爱人《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上房子总价款必须为你分一定提取额度。
如爱人没有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爱人所在单位提供《无住房公积金证明》,没有固定格式。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4、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果没有公积金联名卡提供任何一张储蓄卡复印件。
公积金联名卡将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公积金柜台将每三个月自动转账到您公积金联名卡中; 普通储蓄卡将办理“部分提取”业务,一次性将公积金账户中的公积金钱打入该储蓄卡中。 5、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原件(产权需要为本人),及复印件。注: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6.、产权证明原件(产权需要为本人),及复印件。注: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7、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附表二
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
单位: 姓名: 手机:
注意:1、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材料清单。 2、材料顺序请按照清单顺序排放。 3、此表可打印,也可手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申报材料: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携带公积金卡和身份证,未领卡职工需到原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由他人代办时需同时提供提取人和代取人身份证。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对象为职工本人和配偶(配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共有权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夫妇双方(共有权人)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建)房价格。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原件退还职工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一)购买住房
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不含商住楼和用于营业目的住
房)且不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选择:①在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提供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 可以提取购房合同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②在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2、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和缴款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凭证。可以提取有效批准文件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职工也可在办好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
3、对异地购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等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凭新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
4、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公积金数额较多,可以同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但提取后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均须保留6个月以上的缴存数额。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1、自建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大修鉴定证明或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
(三)离休、退休
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离、退休手续。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县以上劳动鉴定职能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五)出境定居
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出境定居手续、护照签证等证明。
(六)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有继承权、受遗赠权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职工死亡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七)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登记证明)。
2、职工持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证明),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登记证明)、职能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证明文件。
3、夫妻双方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供职工夫妻双方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业登记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其家庭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患有医保规定范围的重大疾病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登记证明)、户口簿、医疗机构或其它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八)职工户口迁出本市
提供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九)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和职工本人委托书。
(十)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一)委托提取还贷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住房贷款,需先与中心委托的贷款银行签订委托还贷协议。委托还贷采取集中批扣的形式。
(十二)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在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与贷款余额大致相等时一次性办理,采取转帐方式,提供《借款合同》和即时还款余额清单。
办理地点:办理地点: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庆北
路347号)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331940 投诉电话:87332031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
额取出来,从而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价值,发挥其作用的行为。
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作以下规定。
(1)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自住的公有住房、私产房等;
二、办理提取的程序
(一)凡是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首先应当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
(二)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单位进行核实的内容,包括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是否正确、
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单位核实正确后应当及时给职工出具提取证明。
(三)职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
(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是否允许提取并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全,允许申请补齐;
申请条件具备,情况正确,身份属实的,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到银行支付手续;不具备条件,
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五)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持有准予提取决定
以及存储余额证明文件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六)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须在一年内提出支取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一)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职工在本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的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发放住房公积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贷款担保可分别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也可以同时并用以上三种担保方式。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委托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 借贷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房改政策和银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借款合同。银行房贷部(以下简称贷款人)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相关手续,并负责发放和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委托人处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干部职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 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干部职
工。
第六条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的身份;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及住房公积管理
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有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30%以上的首付款;
五、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作保证人;
六、有按规定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七、借款人必须是自住住房的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
八、借款期内、借款人及其共有产权人的住房公积金不得支取,但可以用于一
次性还清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七条 借款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或委托银行领
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同时向其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居民身份或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三、合法的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五、借款人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委托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
行性进行审核。委托人在收到上述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借款
人作出是否贷款的答复。
第九条 委托人同意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抵
押(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及相关手续。
第十条 经委托人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用款
计划和用途按下列方式划款:
一、直接划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款项直接划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
款帐户内。
二、专项划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款项直接划入售房人,或其他有关单位
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
委托人可根据借款的具体种类、金额、用途及借款人的信用程度,采取其中一
种划款方式。
第四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条 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
的70%。市本级,新罗区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永定县、漳平市最
高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上杭县最高不超过8万元(含8万元),武平
县、长汀县、连城县最高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
第十二条 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为从借款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市本级、新罗区、
永定县、漳平市最长年限不超过20年(含20年),上杭县最长年限不超过15
(含15年),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最长年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第十三条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贷款担保
第十四条 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等担保方式。
委托人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采用上述一种或同时采用几种贷款担保方式。
在贷款期间,经委托人同意,借款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贷款担保方式。
第十五条 抵押
抵押贷款指贷款人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经委托人认可的符合规定条件的
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一、贷款的抵押必须是委托人认可的,能够进行抵押登记的借款人所购房屋或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
二、抵押物价值按照抵押物的市场成交价或评估确定。需要评估的抵押物其评
估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三、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四、贷款人与抵押人签定抵押合同后,双方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负责。
五、抵押权设立后,所有能够证明抵押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均应由贷款人
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贷款人收到上述文件后,应向抵押人出具保管证明。
六、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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