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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教务处

时间:2018-02-12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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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教务处 第一篇_西华师范大学与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协议书_4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 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办法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 [2014]164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精神,经与西华大学共同协商,决定2014年开展跨校“专升本”工作。根据《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跨校“专升本”协议书》,符合要求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专科毕业学生通过选拔,可以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一、基本选拔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生可以申请跨校专升本。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初次审核,学院教务处和学工部负责复审,报名学生于4月22日前将到所在系报名,并交报名考试费80元,系对报名学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于4月23日前将“专升本”学生报名考试费、报名信息汇总表、基本教学数据统计表、专升本学生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交学院教务处。(注意:根据西华大学要求,系部需对报名西华大学的学生按要求计算专科阶段成绩(占20%部分),并将符合西华大学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学院教务处审核)。

二、选拔程序及录取

本次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选拔包括免试推荐和考试选拔两种方式。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5月1日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考试选拔

1、符合基本选拔条件的2014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西华大学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2、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3、“专升本”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西华大学专升本成绩由原专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非学分制)成绩占20%(实践环节由于其计算的差异性较大,本次暂不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成绩占80%计算。专科阶段2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各门必修(或考试)课程的成绩之总和(不同专业其总和课程门数可能有不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再乘以20%算出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8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80%算出专升本考试成绩。

4、成绩公布与录取。 (1)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由学院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学生本人。

(2)录取

本次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成绩将以考生专科阶段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80%的成绩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计算。录取将综合学生素质,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初步确定“专升本”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后将由西华大学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5、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同时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送西华大学教务处。

三、奖励办法和上报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3、反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考生,须将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教务处和西华大学教务处进行审核。

四、“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1、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专升本学生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根据西华教字[2012] 75号文件精神,升入西华大学本科学习的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认定为升本专业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4%左右。

3、按川教 [2014]164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录取并获得“专升本”资格的“专升本”学生,在9月5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4、“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五、取消录取资格与递补规定

(1)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省教育厅及学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2)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有本期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3)对取消专升本资格的名额,将按相应类别学生排序的先后顺序递补。 六、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对口专业:

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对口专业如下表所示,各专业学生升本志愿只能填写表中所对应的本科专业。

七、其他

1、本办法只适用于2014年“专升本”工作。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O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西华大学教务处 第二篇_西华师范大学与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协议书_2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 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办法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 [2014]164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精神,经与西华大学共同协商,决定2014年开展跨校“专升本”工作。根据《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跨校“专升本”协议书》,符合要求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专科毕业学生通过选拔,可以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一、基本选拔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生可以申请跨校专升本。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初次审核,学院教务处和学工部负责复审,报名学生于4月22日前将到所在系报名,并交报名考试费80元,系对报名学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于4月23日前将“专升本”学生报名考试费、报名信息汇总表、基本教学数据统计表、专升本学生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交学院教务处。(注意:根据西华大学要求,系部需对报名西华大学的学生按要求计算专科阶段成绩(占20%部分),并将符合西华大学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学院教务处审核)。

二、选拔程序及录取

本次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选拔包括免试推荐和考试选拔两种方式。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5月1日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考试选拔

1、符合基本选拔条件的2014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西华大学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2、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3、“专升本”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西华大学专升本成绩由原专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非学分制)成绩占20%(实践环节由于其计算的差异性较大,本次暂不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成绩占80%计算。专科阶段2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各门必修(或考试)课程的成绩之总和(不同专业其总和课程门数可能有不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再乘以20%算出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8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80%算出专升本考试成绩。

4、成绩公布与录取。 (1)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由学院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学生本人。 (2)录取

本次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成绩将以考生专科阶段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80%的成绩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计算。录取将综合学生素质,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初步确定“专升本”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后将由西华大学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西华大学教务处】

5、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同时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送西华大学教务处。

三、奖励办法和上报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3、反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考生,须将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教务处和西华大学教务处进行审核。

四、“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1、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专升本学生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根据西华教字[2012] 75号文件精神,升入西华大学本科学习的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认定为升本专业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4%左右。

3、按川教 [2014]164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

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录取并获得“专升本”资格的“专升本”学生,在9月5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西华大学教务处】

4、“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五、取消录取资格与递补规定

(1)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省教育厅及学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2)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有本期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3)对取消专升本资格的名额,将按相应类别学生排序的先后顺序递补。 六、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对口专业:

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对口专业如下表所示,各专业学生升本志愿只能填写表中所对应的本科专业。

七、其他

1、本办法只适用于2014年“专升本”工作。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O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西华大学教务处 第三篇_西华师范大学与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协议书_3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 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办法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 [2014]164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精神,经与西华大学共同协商,决定2014年开展跨校“专升本”工作。根据《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跨校“专升本”协议书》,符合要求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专科毕业学生通过选拔,可以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一、基本选拔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生可以申请跨校专升本。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初次审核,学院教务处和学工部负责复审,报名学生于4月22日前将到所在系报名,并交报名考试费80元,系对报名学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于4月23日前将“专升本”学生报名考试费、报名信息汇总表、基本教学数据统计表、专升本学生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交学院教务处。(注意:根据西华大学要求,系部需对报名西华大学的学生按要求计算专科阶段成绩(占20%部分),并将符合西华大学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学院教务处审核)。

二、选拔程序及录取

本次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选拔包括免试推荐和考试选拔两种方式。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5月1日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考试选拔

1、符合基本选拔条件的2014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西华大学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2、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西华大学教务处】

3、“专升本”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西华大学专升本成绩由原专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非学分制)成绩占20%(实践环节由于其计算的差异性较大,本次暂不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成绩占80%计算。专科阶段2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各门必修(或考试)课程的成绩之总和(不同专业其总和课程门数可能有不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再乘以20%算出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8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80%算出专升本考试成绩。

4、成绩公布与录取。 (1)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由学院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学生本人。

(2)录取

本次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成绩将以考生专科阶段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80%的成绩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计算。录取将综合学生素质,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初步确定“专升本”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后将由西华大学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5、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同时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送西华大学教务处。

三、奖励办法和上报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3、反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考生,须将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教务处和西华大学教务处进行审核。

四、“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1、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专升本学生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根据西华教字[2012] 75号文件精神,升入西华大学本科学习的学生,专科阶段所修

全部课程学分认定为升本专业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4%左右。

3、按川教 [2014]164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录取并获得“专升本”资格的“专升本”学生,在9月5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4、“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五、取消录取资格与递补规定

(1)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省教育厅及学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2)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有本期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3)对取消专升本资格的名额,将按相应类别学生排序的先后顺序递补。 六、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对口专业:

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对口专业如下表所示,各专业学生升本志愿只能填写表中所对应的本科专业。

七、其他

1、本办法只适用于2014年“专升本”工作。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O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西华大学教务处 第四篇_西华师范大学与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协议书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 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办法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 [2014]164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精神,经与西华大学共同协商,决定2014年开展跨校“专升本”工作。根据《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跨校“专升本”协议书》,符合要求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专科毕业学生通过选拔,可以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一、基本选拔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生可以申请跨校专升本。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初次审核,学院教务处和学工部负责复审,报名学生于4月22日前将到所在系报名,并交报名考试费80元,系对报名学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于4月23日前将“专升本”学生报名考试费、报名信息汇总表、基本教学数据统计表、专升本学生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交学院教务处。(注意:根据西华大学要求,系部需对报名西华大学的学生按要求计算专科阶段成绩(占20%部分),并将符合西华大学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学院教务处审核)。

二、选拔程序及录取

本次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选拔包括免试推荐和考试选拔两种方式。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5月1日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考试选拔

1、符合基本选拔条件的2014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西华大学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2、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3、“专升本”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西华大学专升本成绩由原专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非学分制)成绩占20%(实践环节由于其计算的差异性较大,本次暂不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成绩占80%计算。专科阶段2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各门必修(或考试)课程的成绩之总和(不同专业其总和课程门数可能有不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再乘以20%算出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8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

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80%算出专升本考试成绩。

4、成绩公布与录取。 (1)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由学院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学生本人。 (2)录取

本次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成绩将以考生专科阶段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80%的成绩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计算。录取将综合学生素质,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初步确定“专升本”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后将由西华大学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5、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同时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送西华大学教务处。

三、奖励办法和上报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3、反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考生,须将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教务处和西华大学教务处进行审核。

四、“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1、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专升本学生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根据西华教字[2012] 75号文件精神,升入西华大学本科学习的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认定为升本专业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4%左右。

3、按川教 [2014]164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录取并获得“专升本”资格的“专升本”学生,在9月5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4、“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五、取消录取资格与递补规定

(1)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省教育厅及学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2)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有本期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3)对取消专升本资格的名额,将按相应类别学生排序的先后顺序递补。

六、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对口专业:

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对口专业如下表所示,各专业学生升本志愿只能填写表中所对应的本科专业。

七、其他

1、本办法只适用于2014年“专升本”工作。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O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西华大学教务处 第五篇_西华大学 学生证补办申请表

第1步:每学期的第15周,教务处、研究生部、党委宣传部受理全校学生证挂失补办手续。需要挂失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在学校教务处网

页“文档下载”处下载《西华大学学生补办学生证申请表》。 第2步:在表上填写相关信息和申请事由后,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

字到所在学院确认学生证遗失后盖章。

第3步:到党委宣传部校报编辑部(新行政办公楼304、305)办理挂失手续。挂失补办费用由校报编辑部统一收取。对遗失的学生证通过校新闻网“信息服务”栏目挂失申明,挂失周期为一个月。 第4步:到教务处(底楼,注册学籍科)或研究生部(新行政办公楼 315)交照片一张(1寸标准照),补办学生证和火车票优卡 第5步:因家庭搬离原所在地或父母亲工作调动需更改乘坐火车票区间的,须提交父母在外地的暂住证明或者工作证明,重新填写学生

证后方可办理。

第6步:新学生证于补办的第二周到教务处(研究生部)领取。 第7步:所有《西华大学学生补办学生证申请表》由教务处存档。

附件

西华大学学生 补办学生证 申请表

注: 1.学生证原则上只能补办一次。各学院对学生所填写信息须认真核对。 2.补办时间:每学期第十五周,领证时间:每学期第十六周。

西华大学教务处 第六篇_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办法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 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川教函[2016]151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和《西华大学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跨校“专升本”协议书》,对于符合要求的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届三年制专科毕业学生通过选拔,可以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西华大学教务处】

一、基本选拔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2016届普通三年制专科毕业学生可以申请跨校专升本。

注意:凡符合西华大学奖励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必须报所在系审核,原件及复印件由系部统一交学院教务处。

二、选拔程序及录取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5月1日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考试选拔

1、2016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

学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审核,经审查合格后将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名单及报名考试费交西华大学教务处(同时,将按第4条计算的专科阶段成绩(占20%部分)和符合第四条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西华大学教务处审核)。

2、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专业对应表见表一。

表一:2016年跨校专升本专业对应表

3、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表二

表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4、“专升本”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专升本成绩由原专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非学分制)成绩占20%(实践环节由于其计算的差异性较大,本次暂不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成绩占80%计算。专科阶段2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各门必修(或考试)课程的成绩之总和(不同专业其总和课程门数可能有不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再乘以20%算出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8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80%算出专升本考试成绩。

5、成绩公布与录取。学生所在学校应将学生考试成绩书面通知到

学生本人。西华大学以考生专科阶段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80%的成绩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综合学生素质,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初步确定“专升本”录取名单,经学生所在学校张榜公布后由西华大学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6、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学生所在学校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送西华大学教务处。

三、奖励办法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加分办法一览表见表三。

表三:2016年跨校专升本加分办法一览表

四、“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1、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按省教育厅川教函[2016]151号文件精神,对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根据西华教字[2012] 75号文件精神,升入我校本科学习的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认定为升本专业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4%左右。

3、按川教函[2016]151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10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4、“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五、取消录取资格与递补规定

(1)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省教育厅及学校“专升本”

西华大学教务处 第七篇_西华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流程

西华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流程

附件:1.西华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模板)

2.西华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模板) 3.西华大学学生违纪询问记录(模板)

4.西华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报告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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