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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治超

时间:2018-02-12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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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治超 第一篇_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上部)

某线某某某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

根据省政府治超办和省厅的统一安排,参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

某某某超限检测站位于某某某线K666+666 处公路南侧。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新建项目,为Ⅱ类治超检测站,总面积****平方米,折合****亩,规划建设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形式为永久性购置,购置资金****万元。

建设主要项目包括检测引线、房建设施、场地硬化、检测系统、监控管理系统、信息化软件系统和安全设施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为:

1、场地清理

共清理办公区场地和卸载区场地****平方米,包括挖除土方****立方。

2、检测引线建设

过磅检测引线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路面结构为:****厘米砂砾,****厘米水稳基层,****厘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3、检测系统设置

为安装预检磅、固定磅、复检磅等三个检测磅,用钢筋、混凝土浇注底槽。

4、预检系统

5、复检系统

6、监控设施及信息化建设。

7、深水井建设

8、排水工程

设计安装独立的排水系统,安装长***米,直径为****厘米的混凝土预制管。

9、卸载场地硬化(全部硬化)

10、办公区场地硬化

11、变压器及照明设施

12、警卫室新建

13、治超岗亭新建

14、不停车预检系统

15、围墙建设及粉刷

16、电动伸缩门两套。【公路治超】

17、院内外绿化

栽植雪松、玉兰、龙爪槐、黄杨、紫叶小檗等。

18、标志标牌

19、标线

20、安全配套设施

21、站名设计及安装

【公路治超】

22、办公设施

23、设计费

建成后的站点功能齐全、外观颜色醒目、标志标牌统一、交通组织优化,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技术规范的Ⅱ类治超检测站。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面积:***平方米;

2、占地面积:***平方米;

3、总投资:****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的背景

2004年8月,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通知要求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要加强对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的管理。2005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

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明确要求加强监控网络建设,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且通过计量鉴定的超限超载检测系统。2005年12月13日,交通部发布了《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引导和推动检测站点建设标准化、设施永久化、运营制度化、装备精良化以及治超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一体化、数据标准化、信息共享化、管理规范化。2007年10月18日,交通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96号),强调要在全国建设一批标识统一、设施完备、管理规范、信息共享的治超检测站点和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全国治超路面监控网络。2008年4月,****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办字〔2008〕49号),意见指出重新调整全省的治超检测站布局,重点把住省界、原材料产地、集散地和重要的关口要道。2011年6月24日交通运输部颁布《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治超检测站是国家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车辆实施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认定、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的特定场所,是公路保护的执法设施,是公路附属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实现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对过往车辆进行实时跟踪监控,是有效治理超限超载的重要手段。

某某某超限检测站建成运行后,有效整合了执法力量,进一步完善了*****市干线公路治超网络,全面加强了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能力,有利于*****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规范、科学、高效、和谐。对于有效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确保*****市主要国、省道路安全通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检测站的建设运营是治超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加强治超检测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全国治超监控网络具有重要的意义,是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具体行动。

综上,项目的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三)项目的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成立专项办公室,负责该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以及协调、管理、检查、监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

2、技术保障

公路治超 第二篇_浅谈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谈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作者 :潼关治超站:许国梁

当前,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正处于新一轮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省厅、集团公司加快公路发展,强力推进治超工作的新形势,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治超管理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

一、当前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检测设备不够完善,还有部分设备未达到科技治超的要求。自2006年11月份我省在高速公路大力开展治超工作以来,先后经历了便携地磅和固定动态磅的检测使用过程。为提高检测速率,后来还安装了车辆自动识别系统,但由于动态磅准确率有一定偏差,司机多易采用跳磅、扭磅、冲榜、走S等作弊手段违规过磅;自动识别系统的安装,虽然较好的减轻了治超员的工作强度,但个别时候出现的识别系统识别率低、容易出错等问题,仍不能达到高效率的要求。

(二)、治超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工作需要存在一定差距。治超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治超人员文化水平低下,对治超政策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对司机政策解释不到位,影响着整个治超工作的开展。

(三)、治超工作的法规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仍需健全。从治超工作开展以来,集团公司先后制定了多项治超规章制度,并于2007年10月编写了《超限治理工作制度汇编》。但是,我省目前还没有一套较为完备的治超法规体系,对于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除了列入黑名单,没有更多明确的责任追究办法。

(四)、非法改装车辆及液压装置超限车辆违规操作。自2006年11月高速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以来,个别治超站屡次发现货运车主在车轴上隐蔽安装“千斤”、“气囊”逃避超限检测的伎俩,干扰正常的治理超限超载秩序。目前,受利益驱使,个别大件公司安装电子开关控制的液压系统,在通过检测站时按照预先制定的重量逃避超限管理。当前在治超工作中又有一种披着“合法外衣”的新型逃避检测的设备——狼狈,被一些不法利益的承运司机运用,将严重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造成公路设施的损坏,在出口由于受设备限制,这些车辆的通行造成通行费的严重流失。

(五)、信息相对封闭,文化生活单调,不利于治超人员的全面发展。当前我省高速公路治超检测室还不够配套,仍然使用的是活动房,在一定程度上给治超工作带来了不便;同时治超员在八小时之外,文化生活还相对比较单调,对外界信息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

二、急需解决的办法和主要对策

自治超工作开展以来,我省的治超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针对上述存在的几个方面问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超限运输治理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任务。总结两年来高速公路治超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平时工作经验,我们经过认真分析,积极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坚持科技治超,完善检测设备,不断更新检测设备。要不断完善检测设备,定期联系宝鸡四维公司,电子公司和省公路研究所校验设备。同时,各站要设立设备维护员,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力争达到“装备精良化”的根本要求。

(二)、坚持人文治超,加大治超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力度,不断提高治超队伍的全面素质。我们建议上级职能部门能加大公开招聘力度,严把治超队伍进入的门槛,要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强、作风纪律严、业务素质精的大学生以及从部队转业复退的军人吸收进来。要加大人员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各站应开展治超员“星级评定”,坚决清除不合格的治超人员。要加大人员培训的力度,切实提高治超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真正能打硬仗,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治超队伍。

(三)、坚持制度治超,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化建设水平。建议上级职能部门能加强调研,不断完善《超限治理工作制度汇编》。各站可以结合本站工作实际为治超人员配发规章制度和应知应会手册。同时,为打好治超工作攻坚战,要不断推动治超规范化进程,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立足于高速公路自身发展的实际,尽快出台有操作性的地方性治超法规制度。同时,对于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应落实责任追究制,真正使治超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四)、坚决遏制非法改装车辆及液压装置超限车辆违规操作,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虽然私装“千斤”、“气囊”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只要我们

细心观察稍微留心还是非常容易判别。而液压多轴车辆却相对隐蔽,这种装置工作原理是多轴车辆驾驶室安装一个经过改装的电子开关,它通过预先设定好的系统与各轴连接,在车辆通过地磅时将重量前移,承载轴过磅时只能称量出很小的一部分重量,有经验的治超员称其为“地蛇爬”。在前期,治超工作中多轴车通过地磅我们可以通过检测设备看到轴载重量存在一定的问题,但由于版本升级检测室根本不显示多轴车辆各轴的承载重量,我们建议各站在检测此类车辆时,要求值班班长全程监管,安排班长坐在司机驾驶室实行专人监督检测,尽量保证检测数据与车辆实际重量相符。同时使用静态称重设备进行称重,是避免和杜绝该类车辆检测作弊的最有效方法。我们建议在主线和省界治超站安装静态称重地磅,同时,协调上级办证部门统一规范多轴车进出站点。在主线或省界站对于列入黑名单违规操作液压装置多轴车辆不予办理超限运输证,禁止行驶高速公路。同时对于出口的多轴车辆,可充分发挥收费治超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可在静态磅称重。而狼狈是一些为谋取不法利益的承运司机运用的手段,在普通半挂车辆安装的一种装置,添加狼狈是为了承运大件货物顺利通行高速公路,可获得更高的利益,所以现在利用狼狈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逃避超限车辆检测的一种手段,而狼狈是加装在半挂车头与车箱之间的一种装置,可随时拆除加装后可增加两组排轴线,使办证吨位达到100吨,为承运大件不可解体的货物带来便利,例如普通6轴半挂车辆在未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时,通过超限站时标准为55吨,办证认定标准为60吨,加装狼狈后办理超限证通过超限站认定标准为100吨,在上道后可在服务区拆除狼狈后正常行驶,在下道时造成车证不符或严重超限等情况,对治超工作带来巨大的影响,在此提醒下道各收费站认真核对车辆实际称重信息和超限证办证吨位,避免减少通行费的流失,确保颗粒归仓。

(五)、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造拴心留人的治超环境 ,不断解决一线员工后顾之忧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当前我省高速公路正迎来新一轮加快发展的大潮,多条高速公路在建,我们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在修建高速公路配套设施时,要充分考虑治超办公设备和宿舍楼。要尽可能想方设法完善相关设施,进一步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了解他们在工作中的压力,让每一名治超人员享受到企业改进发展的成果,激发广大员工积极树立新一轮交通加快建设的激情和豪情。

以上几点是我们在治超工作中认真分析、积极探索中总结出来的一些问题及解决办法,希望全体管理干部和治超人员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努力破解治超管理中的发展难题,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治超科学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使治超管理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积极创新为推动高速公路治超管理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公路治超 第三篇_公路治超新规出台Microsoft Word 文档

公路治超新规出台 七举措破运输“不超不挣钱”怪圈

经济参考报2016年8月19日报道:交通运输部等部门18日公布针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两个文件,提出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努力消除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超载超限。 货车超限超载现象,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干扰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新规出台了哪些举措?能否改变货车司机“不超不挣钱”的怪圈?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陶汉祥介绍,此次公路超载超限治理新规有七大举措,分别是修订国标GB1589对于货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标准;修订《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使之与国标GB1589统一标准;开展源头治超;实施路警联合执法;完善信用治超;开展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推进治超大数据应用。

“新规对于超限运输的认定标准进行了修改、优化了超限运输许可流程、规范超限许可收费、明确了货运源头管理措施、规范治超路面执法行为。”陶汉祥认为,从源头上统一标准车型,这是新规不同于以往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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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货运与物流管理处处长战榆林介绍,根据《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将严把高速公路入口,自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同时做好劝返分流保障措施。到2018年7月,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上高速公路。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物流所研究员谭小平表示,此次新规出台,充分考虑了道路运输市场的现状,同时对照国际标准,对车型标准化进行统一规定,成为公路治理超载超限的重要契机。

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我国现有治超站点或设施共计2181处,主要分布在国省干线公路,以固定治超站为主,流动治超站、计重收费站为主要辅助方式。

一位货车司机告诉记者,许多地方实际装载高度超过4.8米都不罚款,有的地方超过4.5米就罚款。多年来各部门对超载超限的执法口径不一,让司机无所适从。希望有统一的执法标准、文明执法。

截至2015年底,我国现有货运车辆1500多万辆,其中个体户占90%。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调查显示,在大型物流企业中,26%的自有车辆存在非标准化问题。 新规出台后,一些不合规车辆面临淘汰,公路货运市场是否会出现运能下降?规范统一车辆标准,会不会引发运输成本上涨? 第 2 页 共 2 页

对此,不少企业存在一定疑虑。一些重点企业反映,目前长途干线市场中大量存在17.5米非标低平板车。主要是由于市场准入不严,原来主要保障大件运输的车辆进入普通货运领域,凭借较大的容积水平,已成为干线运输的主力车型。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说,随着新规的实施,大量非标车辆面临退出市场压力。由于非标车辆拥有者大部分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司机,抗风险能力较弱,“一刀切”地禁止该类车辆进入市场存在较大的执行难度。 战榆林说,新规实施后能保障公路货运市场的总体运能。根据测算,市场需新增车辆运输车约2万辆,我国牵引车、半挂车年产能均在20万辆以上,可以弥补运力的缺口。从现在起到2018年,逐步禁止双排车、超规单排车上高速公路。统一标准车型有个过渡期,可以减少对市场的冲击和影响。此外,治理后处罚减少、可白天上路通行,运输效率也将大幅提高。 据测算,违规车辆整改为标准车型后,单辆车运输价格将约上涨300元至450元。“车辆运输车治理引起的运价上涨,是驱除劣币必然经历的阵痛。”战榆林说。 “治超是老话题,治一阵子好一阵子,稍不注意就反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魏际刚说,治理超限要抓源头,超限不能只罚 第 3 页 共 3 页

司机,要罚装货的货站或者公司。必须给货车司机一个合理的出路,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超载超限。 魏际刚说,当前公路货运市场粗放式发展,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对于个体运输户来说,生存的手段就是拉货,以超负荷服务来打拼市场。要想取得货源,只能被迫超载超限以及提供24小时服务,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魏际刚认为,公路货运市场的经营模式必须要改变,逐步从传统的生存模式向集约化、网络化提升,确实要倒逼其转型。政府在监管的同时可以给司机引导和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提升其自身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据测算,由于水路、铁路运输能力不足,大量货运长途运输都压到公路运输上,我国400公里以上的物流运输有80%以上都在公路物流,只有不足20%在水路和铁路。

谭小平说,公路治理超载超限从2004年起集中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根上的问题没有解决。发展合理的多式联运机制,可以解决公路超限超载的市场需求问题。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副总赵国清说,要整治非法违规车辆生产源头。他介绍,目前货车整车进行非法改装的较少,多数是半挂车企 第 4 页 共 4 页

业改装。由于主车、半挂车都是独立目录、独立上牌,很多人就买一个合规的主车,再配一个不符合标准的半挂车。 赵国清说,对于货车来说,主要有生产、上牌、运输三个环节。要对生产厂家申报的产品进行监管,对上牌进行复核,只要控制住前两个环节,基本就控制了超载超限。 2016

年8月19日(星期五) 农历丙申年七月十七(末伏第四天) 第 5 页 共 5 页

公路治超 第四篇_公路治超不停车称重系统

公 路 治 超 检 测 站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方案及施工设计

主 要 参 加 设 计 人 员 名 单

目 录

【公路治超】

公路治超 第五篇_普通公路治超检测站可研报告

第一章 概述

1.1项目背景和编臸依据:

1.1.1项目背景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事关规范有序的市场臺序,事关构建和谐社会。——2004年11月19日,温家宝总理在交通部上报的《2004年全国治超工作情况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坚持综合治理,注重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体臸,以巩固成果。【公路治超】

国家八部委从2004年6月起在全国集中开展了车辆“双超”治理工作(2005年三月份又专门印发了“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田成平书记、张宝顺省长、梁滨副省长等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给予及时有力的指导。

山西是煤焦大省,全国的能源基地,据统计,去年全国产原煤19亿吨,而山西就达5亿多吨, 55%的外运靠公路运输,再加上陕西神府、内蒙东胜两大煤田公路东运,主要途径山西。山西坑口电站多,煤碳需求量大,因此,公路运输压力非常大,由超限超载造成对道路、桥梁破(损)坏每年损失达10亿多元,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增多,车流量大造成的堵车现象经常发生,运输车辆抛洒造成公路沿线污染严重,环保治理难度增大,同时,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了不平等的竞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运

输市场臺序。因此,根据交通部安排,我省从2000年就开始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先是交通一家治,后是交警治,2003年华东五省(市)联合治,效果都不是很好,从去年6月20日开始,全国八部委联合行文,在全国集中开展治超行动。我省的治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治超工作者的奋力拼搏,治超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果表明,治超工作的积极作用和意义既是现实的,也是长远的。这项工作不仅为运输业户守法诚信运输、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提供了保证,而且为保证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了必要条件,更为促进汽车工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所以,治超工作绝不仅仅是解决车辆装载、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完好和降低交通安全事故的问题,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是推进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检验政府部门公信力和提高行政能力的体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治超长效机臸建设的工作安排,从2005年开始,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做好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的规划和设臵工作,加快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在新建公路时,要结合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布局规划,将检测站点作为公路附属设施的组成部分,实现与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对现有的公路,要根据检测站布局规划进行调整;站点数量不能满足工作

需要的,要及时增设必要的固定和流动检测站点。对所设臵的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其投资要纳入年度建设计划,交通部给予适当补助。同时,要加强管理,充实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臸度,使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建设规范化、治超工作臸度化。

近年来,随着电煤需求的急剧增加,公路运煤能力不足的瓶颈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其中主要原因是由于承担煤炭出口公路等级较低、路况逐步下降又较差,导致了交通不畅。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保障晋煤通道的畅通,交通部及山西省交通厅、山西省公路局对此高度重视,提出拟建“一条电煤公路运输通道,九条电煤集运公路”的建设方案。公路运输压力非常大,治理“双超”车辆的难度也相对增大。由超限超载造成对道路、桥梁破(损)坏每年损失逐年增加,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增多,车流量大造成的堵车现象经常发生,运输车辆抛洒造成公路沿线污染严重,环保治理难度增大,同时,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了不平等的竞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臺序。因此,本项目针对普通公路建设治超检测站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工作。

1.1.2任务依据:

2005年11月受山西省交通厅委托,山西省交科公路勘察设计院立即成立项目研究组深入李佩沟等21个普通公路治超站沿线市、区、县对社会经济发展、历史现状和未来规划,对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对城镇规划和现状,对交通运输现状和网络规划,对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建设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调查、

搜集了大量资料,并认真听取了地方政府的建议。

在编臸报告过程中,紧紧围绕以创建和谐社会,提倡向节约性迈进的原则,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的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及实施的可能性,对项目影响区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经济效益等综合分析研究,编臸完成本研究报告。

1.1.3编臸依据:

1、《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

[2005]89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

发[2004]455号

3、《道路交通安全法》

4、《道路运输条例》

5、《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2005年10月)

6、《全国治超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标准》(2005年8月)

7、交通部1988年6月颁发的《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编臸办法》

8、交通部部颁标准JTG B01一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9、交通部部颁标准JTJO14一97《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10、交通部部颁标准JTG D40一2002《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

设计规范》

11、交通部1996年颁发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估算编臸办

法》

12、山西省交通厅晋交科字【1997】56号文“关于试行《山

西省关于贯彻执行【1996】部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

预算编臸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3、交公路发【2005】230号《关于完善公路工程概预算编

臸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1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16、《锅炉房方设计规范》(GB50041-92)

17、《臹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18、《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

1.2研究过程:

2005年11月底,山西省交通厅委托山西省交科公路勘察设计院承担了山西省李佩沟等普通公路治超检测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臸的任务,我院随即成立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组,并于2005年11月开展工作。

项目组首先就各项目位臵等问题与熟悉这些地区的老专家进行了讨论,以地形图所拟方案为基础,深入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商洽本项目位臵的选定,对这些项目可能的方案进行详细勘查和资料调查工作,全面收集了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历史数据、现状资料及未来发展规划,系统收集地质、水文、气象、材料、社会环境等建设条件资料,充分听取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设计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对臸约问题进行了深

公路治超 第六篇_2013年公路治超工作总结

6月0日全国治超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按照省政府治超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治超工作总结如下:

一、治超工作总体情况

按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我市进行了治超工作动员和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市深化公路治超实施方案),市政府召集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了专题讨论和协调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给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执行。针对治超工作实际和治超新形势确定了我市的治超模式:成立专门组织,各部门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参加治超人员专职从事治超,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治超检测站点建设情况。为加大治超力度,解决绕行逃避检测现象,考虑现在治超一线工作困难,市治超办对检测站点进行了多次筛选,于6月5日前完成了治超检测站点和卸载场地选址工作。场地占用形式主要是在利用国省干线上现有路政中队和临时租用两种。经省纠风部门批准我市启动了十一个临时检测点,月省治超办根据冀纠风办[00]5号文件(关于全省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调整规范问题和审查结果的通知)要求,将我市治超检测站点调整为三个。

2、检测仪器购置和维修情况。我市路政部门原有0个便携式称重仪已于6月9日全部按新标准更换程序芯片并检修完毕,新购买台称重仪于6月日全部到货。所有称重仪已全部经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认定。

3、宣传和人员培训情况。由于这次全国治超实行统一的新标准,所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在日报、市电视台、电台发布公告;在公路沿线刷写标语;向过往司机发放宣传单;对各大企业、厂矿上门宣传讲解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针对治超工作新要求、新标准对全市治超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交通部门于6月9日召集全市路政大队、中队长及治超站点人员进行了再动员和业务集中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有:相关法律法规、新的认定和卸载标准、纪律要求等。

4、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情况。根据国家发改委现已公布的需改车型,市治超办与发改委、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进行了协调,并下发了有关文件,公安车管、交通征稽部门正在按有关规定进行恢复之中,由于车主和汽车厂家对恢复工作不积极,目前我市需改在用大吨小标车辆共75辆,已改行驶证606辆,其他车辆正在进行之中。

5、路面治理情况。全市个治超检测站点自6月0日9时启动以来,截至月日共出动路政550人次;交警8人次,检测车辆7609辆,源头劝返5759辆,确认为超限超载的69辆,卸载货物76吨,罚款59.8万元。从目前统计来看,双超车辆由5%下降至%左右,治理效果比较明显。

二、主要做法【公路治超】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在认真总结华北治超工作的基础上,我市按照国家和省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治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治超工作进行了再部署。本次治超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了以主管交通的副市长为组长,相关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治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主管交通的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为副主任,相关部门的人员为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全市治超办的日常工作。为便于工作,形成合力,办公室人员实行统一办公,专职从事治超工作,以便随时协调和解决治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治超办办公地址设在市公路管理处。同时,要求各县区也照此模式成立治超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部署本辖区的治超工作。

公路治超 第七篇_《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解读 (1)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解读

来源:部公路局 2016-09-08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以来,重点建设项目规模迅速扩大,同时重型车、大型平板车辆也日益增多。大型物件运输的兴起,有力促进了我国重大装备生产制造业及物流业的国际化、现代化,持续保障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受利益驱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现象也愈演愈烈,严重威胁公路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越发迫切。2000年,原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第2号令,简称2号令)出台后,对大型物件运输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国超限运输车辆通行管理和治理违法超限运输工作由无序、间断、不规范状态,逐步步入正规化、规范化轨道。但随着运输需求的增多,超限运输审批的局限性、不便民等问题日益凸显,无法满足新时期的要求。

另一方面,2004年九部委开展联合治超以来,全国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但随着治超工作的深入,原规章存在的自身缺陷及不足逐步显现,如执行标准不一、处罚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此外,通过多年来对超限超载治理,交通运输部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一些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有必要上升到规章的层次予以固化,这也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基于以上几方面考虑,交通运输部在总结多年治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需求以及上位法规定,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进行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分五章,共五十五条,分别是总则、大件运输许可管理、违法超限运输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与原2号令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是: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优化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加强了对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等。

一、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在2004年集中治超中,为了遏止严重违法超限行为,制定了每轴平均轴载不超过10吨,车货总重最高不超过55吨的超限认定标准,与原2号令的认定标准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也与2004年发布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车辆生产标准有所不同。与此同时,公安交警部门按照车辆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进行超载治理,标准不统一矛盾越来越突出,国务院文件及相关部委联合发文中曾多次提出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要求。因此,《规定》结合近期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对原超限认定标准进行了修改:一是在重量超限认定上,经与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协商一致,按照GB1589确定的最大质量限值作为超限认定标准。二是在外廓尺寸超限认定上,继续沿用了车辆高度4米的标准,车辆长度参照GB1589调整为18.1米,车辆宽度调整为2.55米。并在此基础上,对超过宽度和长度标准,但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且车货总质量未超过限定标准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使之与车辆生产标准保持一致。

二、优化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规定》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确定的跨省大件运输联合审批机制进行了细化:一是对大件运输许可实行等级管理,按照高4.2米、宽3米、长20米和高4.5米、宽3.75米、长28米及总质量100吨的标准将大件运输许可分为三种情形,并在申请材料、程序要求、办理时限上予以区别对待,进一步提高了许可效率。二是规定了受理时间,申请跨省大件运输的,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由其在2日内向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转送申请资料。三是规定了办理时间,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根据运输物品的情形分别在2日、5日或者15日内作出许可决定,统一受理和集中办理的时间分别不超过5日、10日或者20日。四是涉及上、下游省份路线或者行驶时间调整的,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处理。五是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同意申请的,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发放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三、提供了多项便民服务措施。一是要求公路管理机构加强与辖区内重大装备制造、运输企业联系,及时掌握其制造、运输计划,加强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要求公路收费站设置超宽车道。三是规定了对同一大件运

输车辆多次通行固定路线,装载方式、装载物品相同,且不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申请人可以根据运输计划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行驶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四是要求建立大件运输许可管理平台,为公众提供网上提交申请、实时查询办理进度、网上打印通行证等便民服务。

四、规范了加固、改造等行为。对于申请人自行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要求公路管理机构要对加固、改造方案进行审查,加强现场检查并组织验收。对于申请人不能采取有效加固、改造措施的,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由公路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加固、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要求采取的加固、改造措施应当满足公路设施安全需要,并提出具体原则。

五、规范了大件运输许可收费行为。《规定》对《公路法》明确的收费范围作了细化:一是需要采取加固、改造等防护措施的,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相关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二是需要采取护送措施的,由申请人自行采取;不能自行采取的,可委托公路管理机构实施,收费标准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此外,对经批准的大件运输车辆,途径实行计重收费的收费公路时,对其按照基本费率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六、建立了大件运输许可信用管理制度。明确提出了承运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许可的,在1年内不准申请超限运输许可。

七、明确了货运源头管理措施。一是强调了货运源头单位、货运企业和驾驶人的义务: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称重检测设备,对出站(场)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签发货物装载单,确保出站(场)货运车辆合法装载;货运源头单位、货运企业应当加强对货运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其合法运输,不得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违法超限运输车辆,途中应随车携带货运源头单位签发的货物装载单。二是明确了货运源头的监管主体和职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巡查、技术监

控等方式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制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

八、规范了路面执法行为。一是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采取固定检测、流动检测、技术监控等方式,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检测。采取固定检测的,应在省政府批准的治超站进行。二是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利用移动检测设备,开展流动检测。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就近引导至地方交通运输部门指定并公示的路政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三是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保护公路的需要,在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等普通公路以及开放式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置车辆检测等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四是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使用经依法定期检定合格的称重检测设备;未定期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其检测数据不得作为卸载或者处罚的依据。

九、增加了计重收费站发现违法超限运输的报告义务。计重收费站利用称重检测设备发现通行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有权拒绝其通行,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称重数据、照片、视频监控等资料。

十、提出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以及计重数据等资料作为证据使用的规定。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2015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都增加了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种类。《规定》据此要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保护公路需要,设置超限运输车辆动态检测等技术监控设备;违法行为地或车籍所在地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这些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所有人依法予以处罚。利用这种“非现场执法”形式获取的证据来执法,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此外,还确立了计重数据等资料的法律地位,规定公路管理机构有权查阅和调取公路收费站车辆称重数据、照片、视频监控等资料,并可以将调取的称重数据、照片、视频监控等资料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

十一、明确了违法信息登记抄报和处理反馈制度。一是要求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货运源头单位的责任追究。二是公路管理机构在违法超限运输案件处理完毕后7日内,应当将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和资料抄告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三是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以及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处理,并将结果向公路管理机构反馈。

十二、明确了治超处罚自由裁量权。对于尺寸超限以及重量超限的违法行为,根据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明确了处罚自由裁量权。其中,尺寸超限的,按照超限程度分别处200元以下、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重量超限的,明确了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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