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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班子工作总结

时间:2017-06-15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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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班子工作总结(一):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漾濞彝族自治县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全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民族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呈现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可喜局面,1999年我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多年来,县民宗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有关宗教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宗教活动正常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县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必学内容,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县领导时常关心民族宗教工作,定期不定期听取民宗局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考试、知识竞赛,把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举办培训班进行学习、宣传、教育,使全县各级干部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在全县开展“三基本知识”(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知识)、“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离不开)、“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宣传教育;在全县12所中学、25所小学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设《民族政策常识》、《民族常识》课程,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2004年度受教育学生8000人,教师994人。几年来,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5期200余人;召开民族传统节日座谈会10次,参会200余人。四是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及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千方百计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也要靠发展。多年来,县民宗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996年至今,争取民族专项资金500多万元,实施人畜饮水、道路、教育、科技、架设输电线路等项目,帮助民族地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一是解决人畜饮水困难2件,受益1500余人,500余头(只)牲畜;架设输电线路5件,受益1200余人;路、桥4件,受益5000余人;科技培训20期,参训万余人次。二是积极主动与县农业局配合,在全县3镇4乡19个村委会40多个自然村推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工程,推广面积达80%。几年来,共召开现场技术培训会305场次,参训1.6万人次,发出小麦、水稻、玉米指导卡1.1万份,全县累计推广面积近30万亩,累计增加产量900多万千克,产值900多万元。三是长期以来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一直把山区少数民族文教卫生事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重点之一来抓。积极向省州民宗部门争取资金,共投资40多万元,帮助解决教育、卫生方面的困难。四是重视民族文化的发展和搜集整理工作,编辑了《漾濞民间文学选(第一集)》,整理出版了《云南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料卷)》,并经常与文化、体育等部门合作组织开展民族文艺体育活动,使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歌舞活动广为普及。其中,传统的民族射弩比赛,历年都有优秀选手被选拔参加州省乃至国家级的运动会比赛。漾濞的射弩选手一直是大理州民族射弩队的主力,在历届省州民运会上夺金挂银摘铜,创造优异成绩,为家乡民族争得了荣誉;五是注重宗教工作,加强对场所的管理,在认真贯彻“四句话”的同时积极帮助场所改善环境,开展正常活动。 三、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工作,

建立健全县、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联系分管领导兼任领导组长、副组长,每年都要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狠抓落实。一是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逐一落实;三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解决的原则,不把不是民族问题的事往民族问题上拉,不把不是宗教问题的事扯到宗教问题上,不把问题扩大化;四是充分相信和依靠基层组织,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五是注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伤害民族感情和对宗教的感情;六是重视平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各族人民学法知法守法,并经常与民族宗教界人士交心谈心,建立友好感情;七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的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以点带面,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多年来,全县没有发生过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纠纷和矛盾。 四、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 长期以来,我县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将其视为做好彝县工作的关键,县民宗局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同志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共有干部86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714人,占82%。处级干部(包括下派挂职)4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5人,占63%,科级领导干部2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21人,占75%。

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班子工作总结(二):2015年宗教工作总结

2015宗教股全年工作总结

2015年,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宗教事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宗教股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始终把团结引导,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年宗教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宗教工作

1、确保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稳定,一年来我县共举行大型宗教活动4次,参与人数众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我们深入活动场所现场进行指导,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对重点位置的消防设施及用电、用火、用油和烧香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达不到安全要求责令整改到位,不留隐患,确保了大型宗教活动稳定安全有序开展。我们在基督教举行聚会时,安排各支会大力开展宗教慈善周工作,鼓励各支会从身边弱势群体帮起,通过捐款捐物、建立志愿服务队等形式,积极参与公共慈善事业,从而营造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推动宗教界树立法治意识,根据国宗局统一部署,我县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集中开展

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宗教界切实增强宪法观念,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2、开展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确保我县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其中我股室集中时间整治了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机敛财问题工作,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设立功德香等借教敛财问题。

3、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备案工作。按照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要求,对全县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了认真摸排和梳理,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等程序。我们组织教职人员认真填写认定申请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宗教团体审查、报我局审核。对于认定备案不符合要求及证件缺失的教职人员,我们认真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安排他们继续查找补齐材料,做好下一次认定备案的准备。平时利用下乡时间,收集资料,为文明寺观教堂和文明教职人员评选提供依据。

4、积极和县技术监督局联系,为宗教活动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为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申领机构代码证提供便利条件。

5、积极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加强学习

加强理论学习,结合岗位实际,深入查找不足,进一步

加强自身建设和努力完成上级工作工作要求和股室的工作目标与任务。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两个《条例》,增强业务素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提高行政工作能力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管理水平,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宗教工作。

三、存在问题

总结2015年全年我股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不足之处,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尚有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如对未经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严查严管,指导爱国宗教团体组织建设和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改进方法,扎实工作,为促进我县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而继续努力。

四、2016年工作计划

1、继续深化文明寺观教堂、文明教职人员创评活动;

2、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3、做好县教会,永庆寺矛盾纠纷工作;

4、做好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维护工作;

5、做好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班子工作总结(三):2016年宗教工作会议

独家深度解析:2016年政协报告宗教领域的

七大变化

大公网讯(记者:王冠 胡月冉)2016年3月3日15时,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隆重开幕,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经分析,大公网记者发现今年的《报告》全文中,共提及“宗教”16次,比去年多出6次,与2014年的15次、2013年的16次基本持平,并且首次提及“宗教慈善”、“培养宗教界中青年代表人士”、“加强同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团结联谊”等方面的内容,并在8年来首次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单列一节进行表述。

在“十三五”计划的开局之年,《报告》高度重视宗教界在我国政治协商、爱国统一战线等方面发挥的重要的作用,其中“七大变化”无疑将对我国未来的宗教领域和政协宗教界别等产生深远影响。

重大变化一:今年《报告》中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单列一节进行表述。 2015年《报告》在“2014年工作总结”中的第四大要点“(四)坚持履职为民,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内容下表述“致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就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

2016年《报告》在“2015年工作总结”中第五大要点以“广泛凝心聚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为标题,单列一节对2015年的宗教工作进行表述。这是自2009年以来,首次在《报告》中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单列一节进行表述。可见国家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也反映了过去一年中宗教界“凝心聚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重大变化二:在今年《报告》中三次提及“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比去年多一次。 更加重视“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在促进两岸和谐发展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今年的《报告》不仅和去年一样两次提及“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在处理涉藏、涉疆问题和营造良好国际环境等领域的重要作用。还在2015年工作总结中提及“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召开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支持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举办和平祈祷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抗战精神。”充分肯定了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在促进海峡两岸深入交流、和谐发展与国际间和平交往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重大变化三:去年《报告》中“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今年未提及。

去年《报告》的“2014年工作总结”中提出“致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就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其中“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这两句话今年未提及。

说起宗教政策与宗教事务管理,2015年的新政策、新管理方法连续出台,为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有着强有力的政策导向作用。譬如:加大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启动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悬挂统一“标识牌”,陆续公布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信息公告;发布《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设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库,开放公众查询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各地普遍建立健全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选举、聘任、考核、辞退等制度,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随着政策发挥的出台与落实,今年的政策执行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而“宗教立法”与《宗教事务条例》适时修改的议题又随之推进了一步。随着各项宗教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完善的宗教工作机制已逐步建立,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权益将获得有效而切实的保障。

在今年1月的全国宗教局长会议上,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局长王作安就强调要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三是着力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四是着力强化正面引导和服务,五是着力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流。这都离不开宗教政策的导向,相信今年的宗教工作中,法治化水平将会显著提升,而宗教界人士的政策法规学习活动也会取得长足进步。

重大变化四:首次在《报告》中提出“宗教慈善”的概念。

今年《报告》在“2015年工作总结”中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及宗教房产政策落实、宗教慈善事业发展等建言献策。”这是《全国政协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宗教慈善”的概念。 这不仅仅是对于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积极参与慈善、募捐、扶贫等活动的肯定,也是对宗教合法的“慈善”+“祈福”活动所取得良好的物质、精神效益的肯定。在未来,宗教慈善一定能够拓宽路径,集聚更多的社会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

重大变化五:再次关注“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注重宗教事务的政策性导向。

在2015年与2014年的《报告》中,并未提及“宗教政策”,今年再次提及“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无疑与中国的宗教政策逐渐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也体现党对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工作的重视。

重大变化六:首提“围绕培养宗教界中青年代表人士等问题调研议政”。

此次《报告》提出“围绕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培养宗教界中青年代表人士等问题调研议政,发挥少数民族界、宗教界代表人士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

和睦”,无疑是对中国宗教界青年代表人士的肯定,也会为我国的政治协商会议注入新的血液。

以佛教为例,2015年4月新选举出迄今为止最年轻的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今年50岁,身为全国政协常委的他屡屡呼吁“责任与担当”:“积极学习运用互联网等先进的传播手段,这是现代佛教参与社会、弘扬佛法、化导众生非常便捷的途径”;建议佛教名山大寺应尽量少收或不收门票费;要在传统戒律清规的基础上,建立并健全现代寺院管理制度;中国佛教应为化解“一带一路”上的各种与宗教有关的冲突提供“价值支撑”……

如学诚法师、班禅大师一般的宗教界青年代表人士也一定会有更多的机会在政治协商与爱国统一战线发挥作用,切实反映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的诉求。重大变化七:首提“加强同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团结联谊”以“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

相较于2014年《报告》的第三部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与2015年《报告》的第三部分“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今年首次在《报告》的第三部分“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提到了“加强同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团结联谊”:

“进一步扩大团结面。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阶层结构深刻变化,人民政协必须把加强大团结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团结的面越宽越好,团结的人越多越好,团结的同心圆越大越好。要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外人士民主权利,加强对各党派团体参加政协共同性事务的协商,不断深化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要积极拓展工作领域,不忘老朋友,结交新朋友,多交挚友和诤友,进一步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密切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等联系沟通,通过各种议政平台和交流渠道,更多创造有序参与协商、合理表达诉求的条件。”无疑宗教界在爱国统一战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也会在未来的议政平台中,有着更多有序参与协商、合理表达诉求的机会,切实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与公民的信仰自由,并为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贡献更大力量。

经过对《报告》的解读,结合2015年宗教工作的显著成果,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宗教活动的法制化水平会稳健提升,而宗教界也会更加有效地发挥对政治协商、爱国统一战

习总书记曾在去年5月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重点谈及宗教工作。一年后习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又作出更为系统、全面和深刻的阐述。李克强总理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就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会议总结讲话中,将此次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结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从众多佛弟子的角度看,习总书记关于全国宗教工作的重要部署,让我们能够在当今这个伟大时代,值遇有暇圆满的人生、富庶和谐的社会、开明有序的宗教政策,这无疑是佛教徒安顿身心、安住修行的重大因缘。如此盛世福泽,确实可以有力激发佛教四众弟子践行大乘六度、深报国土之恩的忠实情感。

“中国梦之宗教篇”蓝图清晰

毋庸置疑,这份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也将成为中国佛教界未来的行动指南。《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宗教工作领域顶层设计缜密、政策统筹到位、工作部署稳妥,宗教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汇聚起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至此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出炉,可谓将“中国梦之宗教篇”进行了完整阐明,为佛教及各大宗教追随引领、携手共同“庄严国度、利乐有情”提供了清晰蓝图。

习总书记在此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讲话中,首先定位了宗教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特殊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重申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就“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总书记首度展开了层次多元而丰富的内涵界定。所谓适应,不仅包括“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等政治层面、法律层面的相契合,同时还包括经济上、文化上、社会建设上全方位的同频共振。总书记重点指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这是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集体在宗教工作领域具备思想建设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的重要创见。

随后,习总书记就“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对宗教团体和教界人士队伍建设要求”等重大命题作出了具体而深刻的论述。在最终落地的实践层面,则依次对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党的基层组织作出重要部署。

讲话最后,习近平总书记从“统一战线”高度为当前及未来的宗教工作进行了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的定调——即“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吸引人、团结人。”

爱国与爱教在中国佛教中的天然统一

纵观中国历史,在中华地域上以佛教为代表的诸大宗教,其发展主流一直是和谐的,宗教与社会的关系也比较顺和。这一点与世界其他国度和地域相比,弥足珍贵。其中蕴含着中华文明无以伦比的和美传统与历史智慧,值得中国宗教界倍感自豪、倍加珍惜,并在今时今日全力继承。

中国宗教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深厚的优良传统,主要有爱国与爱教高度统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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