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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2017-05-07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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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瘦肉精”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

关于开展“瘦肉精”

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我县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总体进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瘦肉精”专项整治是保障食用畜产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我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各股室队负责同志为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同时开展广泛宣传。设立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二是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采取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宣传“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危害性。5月上旬已完成入户、入场宣传工作。累计开展宣传活动31 次,印发宣传资料 3000 份,出动执法宣传车辆50 台/次,出动人员 150 人/次,接待咨询群众 200 余人次。组织培训4次,培训人员100人次。三是落实活动经费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申请财政资金10万元,有力改善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以及执法办案所需经费。四是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以生猪、肉牛和

肉羊育肥用料为重点,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在养殖环节,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锁定问题多发地区,严厉打击养殖场(户)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五是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力度。按照企业自检、检疫过程按比例抽检等方法,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情况。

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违禁化学物质流入养殖领域。强化联合执法。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三是落实责任到场到户到人。与养户签订告知承诺书,2014年上门与养户了150余份告知承诺书,送签率达到98%。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畜产品安全所涉及的广度和深度远不止如此,随着全社会对畜产品安全的关注度的不断提升,新的畜产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我们面临的压力与责任风险将越来越大。二是政府投入经费不足。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的资金投入较少,监测工作难于全面开展。三是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高。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不够,难以较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少数同志缺乏大局意识和勇于担当意识,影响了士气,降低了战斗力;基层畜牧兽医执法队伍普遍存在信心缺失以及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意识缺乏,对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不足,难以在全县上下形成强大的整体合力。

四、 下步工作措施

集中整治虽然告一段落,但严防死守“瘦肉精”流入这根弦永远不能放松,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养殖场(户)和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措施,务必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附:“瘦肉精”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瘦肉精”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2014年1月以来)

【2016年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6年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二):建南镇“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建南镇“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镇以集中整治、日常监管、完善制度为重点,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切实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县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紧急行动,周密部署。根据安排部署,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强化落实。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传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建南镇“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全面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亲自挂帅,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具体实施的专项整治工作。设立了举报电话,制定了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由专人负责,及时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三)调查摸底,重点排查。由镇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镇、村、户中,对全县范围内的畜禽屠宰、运输、养殖、经营等环节进行了全方位、多环节、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年出栏50头以上规模养殖大户、屠宰场等进行了重点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排查年出栏

5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3户。排查结果是:无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2016年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结合实际,我镇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全程监管,确保畜产品生产销售的每个环节不出问题。共与屠宰场4家、贩运动物商贩6户、全部饲料兽药销售门点、年出栏5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3户,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承诺书。并发放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材料300多份。

2016年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三):2016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6年,我县的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及农业部、省、市、县关于加强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署和年初签订的畜牧水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重大疫病防控、科学养殖生产等基础工作,以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和执法检查为重点,通过开展打击畜牧水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打击"瘦肉精"等违禁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强化检疫检验工作,有效加强了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力促进了全县畜牧水产业发展,确保了广大群众消费安全食品,圆满完成了全年年初各项目标任务,下面就今年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农业局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局领导高度重视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质量安全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局长潘泽文任组长,各位分管领导及其他站(股)室的同志为组员的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副局长冯全军同志负责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乡镇畜牧站站长负责辖区内的畜牧水产品及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的监管,饶文帮同志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工作,刘洋任领导小组的信息员。

二突出重点监管,从源头抓好养殖品的投入管理

1、我局工作人员对所有的养殖大户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从乳猪料、中猪料到肥猪料,从使用的兽药到添加剂均进行了登记和检验,严格控制了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养殖投入品的使用。

2、对所有饲料和添加剂的进货来源、生产日期、生产企业、产品规格等逐一进行登记,做到有案可查、有据可依,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强水产养殖户的药品、饲料及水产品管理。每月至少到水产养殖户和水产品消售市场检查一次,严禁腐烂变质的水产品上市,杜绝使用苏丹红等保鲜剂及其它违禁品。

三工作开展情况

1、很抓养殖投入品的源头管理

今年我区组织对全区6家兽药店、饲料营销户、进行了先后四次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共监测10个场所(养殖大户、屠宰场),共出动4车次、16人次。没有发现有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品的非法行为,也没有发现饲料兽药包装不规范、以次充好的现象。

2、双管齐下,狠抓屠宰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的抽检工作

我局严把屠宰检疫关,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进出车辆消毒,生猪检疫检验、查证验证和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检测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含张管处屠宰点)共屠宰生猪7500头,瘦肉精共抽检705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此外,还对全区的8个较大生猪养殖户共计2460头进行了尿液抽检30头,瘦肉精检出率为零。

3、年初和养殖场(大户)签订了动物防疫责任状和养殖品投入质量安全承诺书。

4、强化畜牧检疫,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节假日畜牧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为了加强对上市畜牧产品的监管,配合其它部门对全区上市畜牧屠宰的白条肉,水产品进行检查,并不定期的对学校、宾馆和小餐馆进行肉品抽查,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5、参加了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的区食安委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农民负担案(事)件的发生。热情接待和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抓好全县村务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搞好全县农产量基点调查工作。对全县农业企业,进行指导、服务等工作。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好指导、监督、服务等工作,定期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项目。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的职责。作好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和土地承包后续管理工作。

加强种子备案登记,确保种子市场准入

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和**种站〔2016〕01号文件规定,严格审核品种的真实性、合法性,主要审核种子来源、品种审定情况、区域适应性及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杜绝不合格种子上市销售。2016年**县备案登记良种代销人员78户。备案杂交玉米品种63个,17万公斤;杂交水稻品种49个,9万公斤。

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种子市场违法行为

(1)加大宣传,形成全社会都来参与的种子执法活动;

利用电视、广播、及科技"三下乡",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宣传,同时,耐心细致地向农户讲解购种注意事项,品种的选择等一般知识,通过加大宣传使广大农户懂得购种常识和提升识假辩假的能力,消除农户购种时心中的不放心疑问。

(2)强化市场监管,打击种子经营违法行为

对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采取由执法大队牵头部门配合的方式,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市场14场次,检查种子经营户112户次。

7、农业执法工作

为强化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清理整顿。检查种子经营门市(摊点)202户(次),检查中发现未备案销售种子的经营户5户,对这5户违法经营户,责令限期改正。检查农药门市28户(次),检查中未发现甲胺磷等禁用农药产品。检查肥料经营户43户(次);在检查中发现涉嫌经营抽检严重不合格复混肥料产品的经营户2个,通过抽样送检,检验结果为合格。

5、畜产品质量安全

【2016年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实抓好我县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措施,我县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县兽医卫生监督所站长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畜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我县动物防疫、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各部门分工协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抓好本职工作,把好畜产品安全生产各环节关口。同时,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组积极主动与质检、工商、药监等有关部门协同合作,切实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我们结合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利用宣传单、印发畜牧疫病防治技术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小册子等途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与与此同时,举办由养殖户、畜产品经营户、村级动物防疫员参加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普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全面开展畜产品安全生产各环节专项整治与监督检查。第一,加强饲料、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从1月起,对全县兽药经营单位,饲料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从进货渠道、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有效期、保存条件、销售去向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没查出过期失效药品、违禁药品和"三无"饲料。(

2016年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四):2016畜牧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篇

第1篇:涉氨屠宰企业及畜产品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畜牧局党组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开展涉氨屠宰企业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1月1日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气体中毒伤亡事故教训,以畜产品屠宰企业、规模养殖场等部位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畜产品制假售假、违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力求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净化全县畜产品市场,预防和减少畜产品安全隐患,规范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促进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县涉氨屠宰企业、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经营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1月8日前)

于1月5日前完成大检查方案制定、领导机构组建、督查检查人员配备,1月8日前完成本单位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重点检查阶段(1月4日至3月25日)

按照职责开展巡查等集中行动,要对所管辖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排查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果断措施,规范整改,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督促涉氨屠宰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建立相关的执法检查档案,完善执法程序。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治工作力度,构成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2016年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检查组要全面分析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

四、检查方式

(一)企业全面自查。涉氨屠宰企业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二)检查组重点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畜牧局检查组对本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五、检查分组与检查任务

(一)检查分组。

一组由副局长带车参加县安委会对涉氨企业进行检查;

二组由副局长、所长分别带队对畜禽屠宰企业、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验收。

(二)检查任务。

1、屠宰企业是否确定检疫协检员,养殖场有无养殖技术负责人,监管档案、生产记录是否齐全。

2、对动物防疫条件严格审核。按照省局要求,2016年发放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全部收回,2016年重新换发新证。

3、对涉氨屠宰企业列入畜牧局行业监管范围。饲料兽药投入品经营单位列日常监管范围。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本单位开展畜产品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打非治违。要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第2篇: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在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总要求,围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切实解决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依照法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资金监管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二)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市、县、乡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办法,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惠农资金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直接兑现给农民群众的惠农补贴资金和其他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努力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三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加强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这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2016至2016年能繁母猪补贴、畜禽良种补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项目资金。

(二)整治内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2、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3、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4、是否建立健全了惠农资金管理制度;

5、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6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6年3月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6年12月15日-20日)。

1.明确职责分工。县畜牧局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同时配合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做好全县专项清理整顿相关工作。

2.全面动员部署。县畜牧局近期将召开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会议,部署全县畜牧兽医系统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月20日)。

全县畜牧系统按照清理整顿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包括:

1.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分类梳理,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纠正。

2.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从制度政策落实、资金下达、拨付、使用和项目申报审批等环节,对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

3.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4.汇总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相关站所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写出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并按照省统一设计的表格组织填报相关信息资料。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6年1月下旬-2月上旬)。

根据有关站所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的单位和方式。局领导小组组抽调有关业务骨干参加,实行综合编组,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一并督促整改。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6年2月中旬-3月上旬)。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检查组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集中组织整改。有关站所要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县局在汇总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要求上报。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3月中旬-3月底)。

结合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等,按照上级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惠农资金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建立保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对农民群众欢迎、政策实施效果好的办法继续执行,对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办法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畜牧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和检验活动成效的有效途径,认真对待,抓紧、抓好。县畜牧局成立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畜牧兽医系统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二)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措施要具体,工作要细致,精力要集中,人力要加强,切忌流于形式,避免搞花架子、走过场,敷衍了事。要严格按规定要求扎实做好有关情况和各项统计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问题不足,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落实。要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业队伍,全力抓好重点检查,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群众和社会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积极推进机制创新。通过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一方面要注意总结提炼惠农资金专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健全完善惠农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不断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维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

第3篇:畜牧局惠农资金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在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总要求,围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切实解决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依照法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资金监管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二)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市、县、乡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办法,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惠农资金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直接兑现给农民群众的惠农补贴资金和其他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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