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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习俗

时间:2017-12-08   来源:饮食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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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习俗 第一篇_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在我国少数民族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占大多数,他们虽然都以粮食作物为主食,但饮食习惯不尽相同。北方的朝鲜族、回族,新疆的维吾尔族和南方大部分民族主要食用粳米,而傣、侗和水族等嗜食糯米。居住在高原、山区以及北方平原地区的民族主食品种繁多,五谷杂粮俱食。在食品做法上,各民族之间也不完全相同。佤族、黎族喜欢用竹筒做饭,做出的饭带有新竹的清香;流动性较大的游牧民族常以青稞、燕麦等做成炒面;广西山区的瑶、侗等族爱吃用油炒后泡开的茶叶加盐煮成浓汤,然后冲泡炒大米花和炒黄豆的“大油茶”;新疆少数民族将面粉、玉米或高梁面烘烤成馕(波斯语“面包”之意)作为日常主食;他们还特别喜欢吃“帕罗”,这是一种用羊油、羊肉、葱头、胡萝卜、葡萄干等做的甜米饭,用于捏团抓食,通常被人们称为“抓饭”,此外,新疆维吾尔族的烤羊肉串、朝鲜族的冷面和回族的炸馓子,也都各具特色。

我国某些少数民族还有忌食的习俗,如游牧民族忌食狗肉;藏族忌食鱼类;穆斯林忌食猪肉等,我们要尊重他们的习俗。

反映在恋爱婚丧方面,如深受男女青年喜欢的哈萨克族的“姑娘追”和布依族的对歌“丢花包”,回族实行的无棺土葬和藏族实行火、水、天葬。这些习俗的形成受宗教信仰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有着复杂的社会和历史原因。我国民族风俗多种多样,民族文化异彩纷呈。藏族人民能歌善舞,以踢踏舞驰名,乐曲节奏悠扬、向以鼓钹、欢乐自在。蒙古族牧民精骑善射,射箭、赛马、摔跤是一年一度“那达慕”大会的精彩节目,传统的演唱形式是深受群众喜爱的“好来宝”,马头琴是最富特色的民族乐器。哈萨克族的服饰以帽子最具特色,男子戴黑绒圆高统帽,女戴圆顶绣花棉帽等等。

满族

明朝末年,满族英雄努尔哈赤经过30年的努力,统一了中国东北地区的女真人,初步形成满洲民族,即满族。他把满洲人分别组织在黄、白、红、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族之中,实行全民皆

兵。后来,满族政权还陆续建立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1644年,八旗铁骑入关,占领北京,席卷大江南北,建立了疆域辽阔的清帝国。

满族人很早就信奉萨满教,每逢祭祖、祭天,要由萨满戴上神帽,穿上裙子,系上腰铃,击鼓起舞,边祷边跳。满族人重礼节,有一个时期,小辈对老辈是三天一小礼,五天一大礼;三天见长辈要请安,五天见长辈要“打千”。男人打千要哈腰,右手下伸,左手扶膝,像拾东西一样;女人打千要扶膝下蹲。满族男人留发梳瓣,穿马蹄袖袍褂,系腰带;妇女头顶盘髻,穿宽大直统旗袍,不缠足。今天,旗袍已经成为典型的东方妇女服饰,风靡全球。

我国的满族人有一半以上居住在辽宁省,其它散居在吉林、黑龙江、河北等省,以及北京、西安和成都等大城市。

朝鲜族

我国的朝鲜族主要生活在东北三省和内地的一些大城市。居住最集中的地区是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他们居住的地区是我国北方的“水稻之乡”。

朝鲜族的房屋屋顶由四个斜面构成,房屋正面开三扇或四扇门,室内用砖或石平铺成炕,进屋脱鞋,席炕而坐。朝鲜族妇女的传统服装是短衣长裙,以长布带打结。男子也穿短衣,外罩坎肩,裤腿宽大。朝鲜族能歌善舞,姑娘们爱荡秋千和在跳板上飞腾,小伙子则喜欢一对对扭在一起摔跤,似猛虎角力。朝鲜族的传统食品有冷面、泡菜和打糕等。

回族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他们散居全国各地,是我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他们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肃、青海、河南、河北、山东、云南等省也有聚居区。

回族的形成与发展深受伊斯兰教的影响,居民大多信仰伊斯兰教,在我国也称回教。回族喜欢环清真寺而居,在农村往往自成村落。他们的生活习惯有较深的宗教烙印,婴儿出生要请阿訇(伊斯兰教教士)起名字,结婚要请阿訇证婚,去世后要请阿訇主持葬礼。回族忌

食猪肉、动物的血和自死的物。男子喜欢戴白帽或黑帽。

壮族

壮族过去有20种称呼,1949年以后统称为僮族,1965年改称为壮族。壮族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少数分布在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省。壮族聚居地区多山,他们大多从事农业生产。

壮族人喜欢吃腌制的酸食,以生鱼片为佳肴,妇女有嚼槟榔的习惯。壮族人信仰多神,除祭祀祖先外,最早还膜拜巨石、高山、土地和龙蛇等。壮族人有歌圩的习俗,每年农历三月初三日,大家聚集到山坡上,搭起赛歌台,参加唱山歌的男女青年们先唱“见面歌”、“迎客歌”。唱过山歌之后,就开始抛绣球、碰彩蛋、抢花炮等娱乐活动。大的歌圩有上万人参加,他们常以唱山歌来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壮族在两三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瑰丽的文化艺术。壮族的先民在广西左江两岸的陡壁上绘制了大量的崖壁画。从战国时期开始,壮族人民就能铸造铜鼓,它既是乐器,又是权力和财富的象征。独具民族风格的壮锦久负盛名,远销国内外。

苗族

秦汉时代,苗族的先民聚居在“五溪”(今湖南省西部和贵州东部地区),后来不断迁徙,分散到南方各省。现在,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四川、广西、湖北、广东、海南等地。

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下穿长裤,系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妇女大多穿大领短衣和百褶裙。山区苗族的住宅建筑大多是“吊脚楼”,它是按照山坡的自然地势,在下方和上方分别竖立较长和较短的木桩支撑,在桩上铺楼板建筑。楼上住人,楼下堆放杂物或关家畜。

苗族有悠久的文化传统,能歌善舞,芦笙是他们最喜爱的乐器。苗族的芦笙舞蜚声国内外。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彝族

彝族主要分布在云南、四川、贵州,少数在广西。他们主要从事农业,有定期赶集贸易的习惯。

彝族男子通常穿黑色窄袖右斜襟上衣和多褶宽裤脚长裤,用长数丈的青布包头。女子头上缠包头,有围腰和腰带。男女外出时都披“擦尔瓦”,形如斗篷,下缀长穗。

彝族的传统节日以火把节最为隆重。《阿诗玛》是著名的彝族民间叙事长诗,在国内外广为流传。

土家族

土家族主要分布在湖南省西北部、湖北省恩施地区和四川省东部等地。在唐宋时期,土家人手工生产的溪布、水银和朱砂远近闻名,成为贡品。“西朗卡铺”(土家铺盖)是土家族的两朵艺术之花之一,它编织精巧,色泽绚丽,有100多种图案。土家人的另一朵艺术之花是摆手舞,它是土家族流行的古老舞蹈,古朴优美,生活气息浓厚。

土家妇女爱穿左襟大袖短衣,滚花边,下着八幅长裙或镶边筒裤,头挽发髻,喜欢戴耳、项、手、足圈等银饰物。男子穿对襟衣,多扣子。衣料多用土布或麻布,史书上称为溪布、峒布。

布依族

布依族主要聚居在贵州省黄果树瀑布周围的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和兴义、安顺地区的几个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布依族男子大多穿多襟短衣或长衫,包蓝色或白底蓝方格头巾。妇女大多穿右大襟上衣和长裤,或套镶花边短褂,或系绣花围腰,也有穿大襟大领短袄,并配腊染百褶长裙的。在节日里,妇女还戴各种银质首饰,腊染是布依族珍贵的手工艺品。

布依族居住区风景秀丽,除了黄果树瀑布外,还有被誉为“贵州高原之花”的花溪。那里土地肥沃,适宜农耕,盛产木棉、剑麻、竹笋、香蕉、黄果以及松杉、青冈等建筑木材。

侗族

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两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他们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兼营林业。鼓楼是侗族村寨中别具一格的建筑物,形似宝塔,是村民聚会、休息和娱乐的地方。各村寨都有鼓楼,有的高达13层,颇为壮观。逢年过节,侗族人民便聚居在鼓楼前的广场上,尽情歌舞。

侗族人大多穿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喜青、紫、白、蓝色。村落依山傍水,住房一般用杉树建造木楼,楼上住人,楼下关牲畜或堆放杂物。饮食以大米为主,普遍喜食酸辣味,好饮米酒,用油茶待客。

白族

白族自称“白子”、“白尼”,意思是“白人”,主要聚居于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四川西昌和贵州毕节等地也有少数白族人散居。白族聚居区地处云贵高原,气候温和,适宜农业,号称“粮棉之区”。

白族服饰以蓝、白、黑色为主,男女都包头。他们喜欢吃酸、冷、辣味食物,还爱喝烤茶。白族信奉佛教,洱海地区寺院遍布,曾有“妙香古国”称。

哈尼族

哈尼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南部的哀牢山区。他们善造梯田。元江南岸遍是层层叠叠的梯田,有的高达数百级,从河谷一直延伸到山顶,梯田内还养鱼,堪称哀牢山区的鱼米之乡。

哈尼人喜欢用自己染织的藏青色土布做衣服。男人穿对襟上衣和长裤,以黑布或白布裹头。妇女穿右襟上衣,下穿长裤,胸前挂成串的银饰,头戴圆帽。哈尼人的住宅大多在山腰,依山势而建。房屋多为土墙草顶楼房,分上、中、下三层,上层堆放杂物,中层住人存粮,下层关养牲畜。

【少数民族习俗】

哈尼人大多信奉多神崇拜和祖先崇拜,以“龙树”为保护神。几段打了结的绳子作为账本,被哈尼人珍藏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1957

少数民族习俗 第二篇_少数民族民族习俗

少数民族民族习俗

1、蒙古族

蒙古族是一个历史悠久而又富有传奇色彩的民族,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中国的大部分草原都留下了蒙古族牧民的足迹,因而被誉为“草原骄子”。 每年七、八月牲畜肥壮的季节举行“那达慕”大会是蒙古族历史悠久的传统节日,这是人们为了庆祝丰收而举行的文体娱乐大会。 “那达慕”大会上有惊险动人的赛马、摔跤,令人赞赏的射箭,有争强斗胜的棋艺,有引人入胜的歌舞,显示出草原民族独有的特色。

2、回族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十三世纪,大批穆斯林从中亚迁入中国,并同当地的汉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融合,在长期历史过程中通过通婚等多种因素,逐渐形成了回族。回族民间节日开斋节(也叫肉孜节),又称大开斋。每年希吉来历即伊斯兰历9月为斋月。凡回族男12岁、女9岁以上身体健康者都应封斋。解放后,国务院把开斋节定为回族的法定假日。

3、苗族【少数民族习俗】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的先祖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代活跃于中原地区的蚩尤部落。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节日较多,除传统年节、祭祀节日外,还有专门与吃有关的节日,苗族有很多节日,但各地区叫法和过法不尽相同,传统节日以苗年最为隆重。

4、傣族

傣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远在公元1世纪,汉文史籍已有关于傣族的记载。1949年后,按照傣族人民的意愿,定名为“傣族”。傣族自称“傣仂”、“傣雅”等。傣族普遍信仰小乘佛教,不少节日与佛教活动有关。在每年傣历六月举行的泼水节是最盛大的节日,这一节日傣语称“桑勘比迈”。届时要赕佛,并大摆筵席,宴请僧侣和亲朋好友,以泼水的方式互致祝贺。现在,因泼水活动是傣历新年节庆活动的主要内容,这一活动深受各族人民的喜爱。

5、僳僳族

僳僳族在唐代称为“栗粟”。僳僳族最早生活在四川、云南交界的金沙江流域一带,后因战争等原因,逐步迁到滇西怒江地区定居下来。1985年6月11日,建立云南维西僳僳族自治县。节日:主要节日有阔时节(12月20日,相当于汉族的春节)、火把节、收获节、中秋节、澡塘会、刀杆节等。每年农历二月初八举行的“刀杆节”扣人心弦,据说上刀杆是为了使僳僳人具有“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精神而设立的。

6、藏族

藏族是汉语的称谓。西藏在藏语中称为“博”,生活在这里的藏族自称“博巴”。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的西藏,美丽神奇,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地,在现有130多万人口中,藏族占95%,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藏族普遍信奉藏传佛教,即喇嘛教。过去许多传统日均与宗教活动有关。藏族的民间节日有藏历新年、酥油灯节、浴佛节等。藏族民间最大的传统节日为每年藏历正月初一的藏历年。

7、壮族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是岭南的土著民族。有“布壮”、“布土”、“布侬”、“布雅依”等20余种自称。新中国成立后,统称“僮族”,后来改为“壮族”。壮锦与南京的云锦、成都的蜀锦、苏州的宋锦并称“中国四大名锦”。壮族信仰原始宗教,祭祀祖先,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著名节日有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歌节等,最隆重的节日莫过于春节,其次是七月十五中元鬼节、清明上坟、八月十五中秋,还有端午、重阳、尝新、冬至、牛魂、送灶等等。

8、朝鲜族

朝鲜族主要分布在吉林、黑龙江和辽宁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主要聚居区。朝鲜族的先民,是从朝鲜半岛迁入中国东北的朝鲜族人。朝鲜族民间有五大节日,至今仍然隆重欢度。这五大节日是:元日(春节)、上元(元宵节)、寒食(清明)、端午、秋夕。朝鲜族敬重老人的传统很悠久,早在李氏朝鲜(1392-1910)时期,每年九月九日便被确定为老人安慰日。

9、高山族

高山族是台湾省境内少数民族的统称,包括十多个族群。“高山族”这个名称是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对台湾省民族的总称。高山族地区森林覆盖面积大,素有“森林宝库” 的美誉。高山族的节日很多。他们的传统节日大都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丰年祭”又称“丰收节”、“丰收祭”、“收获节”等,相当于汉族的春节,是高山族最盛大的节日。

10、纳西族

原游牧在青海省黄河、湟水谷地的古羌人,辗转南迁至川西南、滇西北一带,并分化成不同的民族,其中就包括纳西族。“纳”有大或尊贵之意,“西”意为人。 丽江纳西族的摩梭人信奉神灵,崇拜大自然,相信天地万物皆有神灵主宰。每年农历七月二十五 11、 维吾尔族

维吾尔族待客和作客都有讲究。如果来客,要请客人坐在上席,摆上馕、各种糕点、冰糖等,夏天还要摆上一些瓜果,先给客人倒茶水或奶茶。待饭做好后再端上来,如果用抓饭待客,饭前要提一壶水,请客人洗手。吃完饭后,由长者领作“都瓦”,待主人收拾完食具,客人才能离席。吃饭时,客人不可随便拨弄盘中食物,不可随便到锅灶前去,一般不把食物剩在碗中,同时注意不让饭屑落地,如不慎落地,要拾起来放在自己跟前的“饭单”上。共盘吃抓饭时,不将已抓起的饭粒再放进盘中。饭毕,如有长者领作“都瓦”,客人不能东张西望或立起。吃饭时长者坐在上席,全家共席而坐,饭前饭后必须洗手,洗后只能用手帕或布擦干,忌讳顺手甩水,认为那样不礼貌。

男女青年要结婚时,由阿訇或伊玛目(均为宗教职业者)诵经,将两块干馕沾上盐水,让新郎、新娘当场吃下,表示从此就像馕和盐水一样,同甘共苦,白头到老。婚宴要在地毯上铺上洁白的饭单,最先摆上馕、喜糖、葡萄干、枣、糕点、油炸馓子等,然后再上手抓羊肉、抓饭。 典型食品:维吾尔族最爱吃馕、抓饭、烤包子、拌面等食品,有很多著名的风味菜肴和小吃,如烤全羊、手抓羊肉、帕尔木丁、薄皮包子、

烤羊肉串等,此外还有:油馓子、银丝擀面(维吾尔语称“玉古勒”)、哈勒瓦、羊杂碎、曲连、烤南瓜、葡萄干、哈密瓜、黄萝卜(胡萝卜)酱等。

12、 彝族

彝族是西南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分布于中国西南部几个省。云南彝族占

2/3,由于居住的地理环境和资源极为丰富,以农业为基础的彝族多种植玉米、土豆、大麦、小麦和荞麦。蔬菜也较为丰富。居住在山区、半山区的彝族喜欢养羊,尤以小凉山的彝族养羊最多。

羊肉是其主要的食源,吃羊时有一些特殊的习俗:羊肝、羊胃先用来祭祀祖灵,然后烧食,也有的生食;羊脑给老人吃;处于生育期的妇女忌吃公羊;牧羊人不能食羊尾巴;羊血用萝卜丝拌后腌做咸菜,放在饭上蒸熟吃,味道特别鲜美。

彝族吃鸡也有一些讲究。一般吃清炖,用陶锅煮,不用刀切。煮熟后用手将鸡撕成条块,蘸辣椒、花椒汁食。鸡头由老人吃,并要看卦(鸡脑的形状)。

彝族喜欢喝酒,酒分甜、辣两种,过去都是在自己家中酿造。甜酒用糯米、辣酒用高粱或玉米酿制。有“客人到家无酒不成敬意”的传统。 彝族在过年过节时都要椎牛打羊,宰猪宰鸡,而平时一般很少动牲,除非款待客人。彝族有杀年猪的食俗,一半留给自己吃,另一半送给岳父岳母。年猪多用来腌制,挂起来,阴干后成为腊肉或火腿。过年节时还要吃砣砣肉、糍粑,喝坛坛酒、泡水酒、酒茶。

农历六月二十四日火把节时,家家户户宰羊杀鸡,煮新荞麦饭。用羊肉拌和,向四周泼撒,表示祭祀,祈求庄稼好,无灾无病。晚上,点燃火把,载歌载舞以驱散虫蛇和害虫。广西彝族在九月初一过打粑节时有"尝新"习俗,即吃新稻谷。这些都是节日喜庆的食俗。

彝族有一套社交礼仪食俗。彝家好客,凡家中来客皆先要以酒相待。宴客规格或大或小,以椎牛为大礼,打羊、杀猪、宰鸡渐次之。打牲时,要将牲口牵至客前以示尊敬。以牛、羊待客皆不用刀,用手捏死或捶死,故称打牲,其手法极敏捷,往往牲未死而皮已剥。

宴客时的座次顺序有一定的惯制,一般围锅庄席地而食,客人一般让坐于锅庄之上首,彝称“呷尔果”处;评价陪坐于锅庄之右首,彝称“尼木”处;帮忙者、妇女和亲友则坐于锅庄下首,彝称“呷基果”处。客人多时,顺延至右侧。

行酒的次序依据彝谚“耕地由下而上,端酒以上而下”。先上座而后下座,“酒是老年人的,肉是年轻人的”,端酒给贵宾后,要先老年人或长辈,次给年轻人,人人有份。

在农村无论婚丧嫁娶,都有“早六晚八”的习俗。即早上六碗莱,如水豆腐、红烧猪肉、回锅肉、白菜粉条、猪血和花生米。晚上八碗莱,如

黄条、红烧肉、,绉沙(炒肉皮)、千张肉、凉白肉、烩腊肠、花生等,经济宽裕的还要炖上一碗鸡。彝族擅长烤、炸、煮、拌等烹调技法,口味嗜咸、香、辣、麻,尤以制作乳饼而闻名。

彝族日常饮料有酒、有茶,以酒待客,民间有"汉人贵茶,彝人贵酒"之说。饮茶之习在老年人中比较普遍,以烤茶为主,彝族饮茶每次只斟浅浅的半杯,徐徐而饮。

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择日安葬。

14、

东乡族热情好客,来了客人,都是长者出门远迎,客人进屋要先请上炕,随后要献上比较讲究的盖碗茶。有时还在茶中加冰糖、桂圆或烧枣,俗叫三香茶。正餐时东乡族喜用鸡待客,东乡族待客最隆重的是端全羊。即把羊的各个部位如脖子、肋条、前后腿、羊尾巴依次上盘,使餐桌上样样俱全。

东乡族男人一直保留有“吃平伙”的习惯。即在农闲时,一些人凑在一起,选一只肉膘好的羊,在羊主人家或茶饭做得好的人家,把羊宰了,整羊下锅,杂碎拌上调料上锅蒸,吃平伙的人就喝茶、吃油饼,等“发子”熟了,一人一碗,尔后又在肉汤里揪面片吃,完了再把煮熟的羊肉按羊的全身部位分成若干份,每人一份,最后大家摊钱给主人。也可以用东西和粮食折价顶替。

东乡族人民也很讲礼节,热情好客,尊老爱幼,讲究卫生。老人居上方。在就餐中,老不食,晚辈不得动手。除老年妇女外,妇女一般不与男子同桌吃饭。客人上炕需脱鞋,女客可不脱。东乡人待客一般不与客人一道同餐,只站在炕沿招待,以示对客的敬重。男宾由男主人招待,女客由女主人招待。 东乡人因为宗教关系,保持着良好的沐浴习惯。有“大净”和“小净”之分。“小净”每天洗,保持手、脚、口腔、面部、鼻孔的干净。“大净”,一周一次,保持全身洁净。每逢节日前,人们普遍要沐浴。在禁忌方面,东乡人因宗教原因,禁食猪、狗、马、骡、驴肉,忌说猪;不食动物的血;禁带污浊之物进入墓地和清真寺;忌用食物开玩笑;忌在人面前坦胸露背;禁忌递烟敬酒。

人死后,一般行土葬,提倡速葬,少放。

风俗习惯东乡族在传统婚姻关系上,还保留尊从“阿哈交”观念的婚俗,所谓“阿哈交”,是一种宗族或家族的残余形式。一个“阿哈交”包括有血缘关系的上百户不等,辈份最高的年长者,称为“当家”。同属于一个“阿哈交”的男女不能婚配,违者将受到谴责。寡妇再嫁,同辈亲属有优先权。包办婚姻为主。男女十六七岁就可举行婚礼,但现在按我国《婚姻法》法定年龄结婚的男女越来越多。婚礼仪式带有宗教气氛。

的。各地较普遍流行转房制。男子婚后,便在父母住房附近另建新屋,与父母分居,并分到少量财产。但小家庭在生产生活上仍然与父母及整个家族保持着共同耕作及相互协助的义务。幼子与父母同住,父母死后,所遗土地、牲畜、房屋主要归幼子继承。世系按父系计算。碧江怒族实行的父子连名制,是计算世系和财产的重要标志。贡山的怒族有重丧的习俗;福

少数民族习俗 第三篇_中国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少数民族习俗】

中国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在55个少数民族中,节日之多,难以计数。民族节日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具有一定意义的、并要在这一天举行庆祝或祭祀仪式的日子。中国各民族特色各异的众多节日,大致可以分为新年节日、生产节日、青年节日、纪念节日、习俗节日和宗教节日等六个方面。这些与自然界季节更迭、祈求丰收、崇敬英雄、谈情说爱、传统习俗、宗教信仰等有密切关系的节日,是民族历史的活化石,是民族生活方式的集中体现,也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动展示。尽管各民族的节日在日期、内容、意义、过节方式等方面千差万别,但它们都有稳定性、群众性、民族性和传承性的共同特点。不少民族节日已有几百年的历史,有的甚至经历了上千年的岁月,成为深深植根于中华大地上的一种文化现象,也是需要进一步挖掘的文化宝库。[1]

[编辑本段]节日起源

民族节日多出于民间传说故事,各少数民族人民为纪念故事中的人和事,产生了本民族的节日。[2]

[编辑本段]节日习俗

彝族

火把节:六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五日,习俗:点火把、摔跤、斗牛、歌舞

插花/打歌节:二月初八,习俗:采集杜鹃花插于各处、青年男女盛装跳“左脚舞”

密枝节:二月初八,习俗:祭龙树、野餐

祭龙节:二月初八,习俗:跳芦笙舞

赛衣节:三月二十八日习俗:赛衣

三月会:三月二十八,习俗:赶集、跳舞

白族

三月街:三月十四至十六日,习俗:物资交流、赛马、赛龙舟、歌舞

绕三灵:四月二十三至二十五日,习俗:绕山、祭祖、跳霸王鞭、八角鼓舞【少数民族习俗】

火把节:六月二十五日,习俗:驱邪求吉、祈求丰收

本主节:日期不一,习俗:供奉“本主”、诵经唱文,焚香磕头、歌舞、游乐、竞技等

石宝山歌会:七月末八月初三天,习俗:弹唱白族情歌

苗族

花山节:一月三日,习俗:对歌、跳芦笙舞、爬花杆

纳西族

米拉会/棒棒会:五月十五日,习俗:赛马、农具交易会

祭天:节期不定,习俗:祈年求丰,消灾除邪

骡马大会:三月七月,习俗:牲畜交易

三朵节:二月初八,习俗:赛马、跳“阿哩哩”、野餐

七月会:七月中旬,习俗:大牲畜交易、对歌

摩梭人

朝山节:七月二十五日,习俗:祭拜女神、歌舞、射箭、结交阿夏

景颇族

目脑纵歌:一月十五日,习俗:跳文崩舞

藏族

成佛日:四月一至四日

跳神法会:藏历除夕,习俗:跳神节目

赛马会:五月初五,习俗:搭帐篷,野炊、宴客、赛马

成道日:十月二十五日

端阳节:五月初五,习俗:赛马、跳锅庄舞、弦子舞、野餐 雪顿节:藏历六月底七月初,习俗:晒大佛、跳藏戏、过林卡 布依族

牛王节:四月八日,习俗:吃牛王粑、给牛散食、歌舞

傣族

泼水节,习俗:歌舞、赛龙舟、泼水、放升高

采花节,习俗:采花献佛

送龙节:公历一月,习俗:送祭品给龙神

哈尼族

扎哩作:一月一日,习俗:祭祖、对歌、荡秋千、宴请

阿玛突:二月属龙日,习俗:祭山、祭祖、祭社林等

新米节:八月第一二个龙日,习俗:尝新、祭天、祭亲奠 苦扎扎:六月,习俗:对歌、跳舞、祭天神

十月年:十月,习俗:祭祖、通街宴

姑娘节:二月二日,习俗:野餐、唱歌跳舞

祭母节:三月第一个属牛日,习俗:祭母、唱思母歌

壮族

陇端节:三月,习俗:物资交流、青年男女对歌、社交

僳僳族

刀杆节:二月八日,习俗:上刀山、跳嘎

赛歌会:腊月或正月上旬,习俗:赛歌、沐浴

澡堂会:春节,习俗:沐浴、交友

回族

开斋节:回历十月一,习俗:礼拜、赠“油香”等 古尔邦节:回十二月,习俗:团拜、宰牛羊等

拉祜族

葫芦节:十月,习俗:跳芦笙舞、物资交流、

扩拾节:正月初一,习俗:接新水、跳芦笙舞、狩猎 祭太阳神:立夏日,习俗:敬献神灵、祈祷年丰

佤族

拉木鼓节:腊月,习俗:拉木鼓、剽牛、跳舞

瑶族

盘王节:五月二十九日,习俗:祭祖、歌舞

普米族

转山会:五月五日,习俗:转山、歌舞、鸣枪

阿昌族

会街:九月十五日,习俗:耍青龙、白象、跳象脚鼓舞

基诺族

祭大:三月,习俗:跳鼓舞、竹杆舞、打陀螺

水族

端节:八月下旬至十月上旬,习俗:铜鼓舞、对歌寻偶

独龙族

卡雀哇:腊月,习俗:剽牛、祭天、跳锅庄、互邀作客

爱伲族

少数民族习俗 第四篇_2016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转型期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少数民族整体素质相对要高,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同族同乡观念明显,使城市民族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也更加敏感和突出。如何做好少数民族维权工作,已成为一个全新的课题摆在了我们面前,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思考。

xxxx区xxxx街道健园社区现有回、蒙古、满、锡伯、藏族、苗、壮、畲族、布依族、土家族等十七个少数民族,共300多户,加之投靠亲戚来宁谋生的少数民族外来人口,达三千多居民,聚居现象普遍。由于文化背景、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民族认同感等原因,给城市管理带来明显的难度,呈现出“两个不适应”:一是少数民族居民不适应城市的生活,不懂得城市的管理规章,面对新的环境感到茫然和无助,总有一种防范的心理,往往容易抱团,加上自身文化习俗与城市文化的差异,不能融入到城市社会之中。二是城市对少数民族居民不适应,有关部门思想准备不足,许多市民在心理上不理解、不接受,往往用另一种眼光看待他们甚至歧视他们。

健园社区“民族之家”法律援助站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于2016年5月11日正式揭牌成立,它是南京市首家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建立的“民族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也是区司法局精心打造的“法律服务社区全覆盖”的创新典范。

一、当前“民族之家”法律援助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援助工作因少数民族居民法律维权意识淡薄而滞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相对较低,容易产生的纠纷较多,主要是涉及相邻关系、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及继承类纠纷,对这些问题理解上有误差会直接导致矛盾的产生。其中有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也有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矛盾,还有一些是少数民族居民与外来打工者之间的矛盾。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大部分人采取的是暴力手段,从而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无形中触犯了法律;有些当事人采取忍气吞声的方式,直接导致侵权人变本加厉,从而扩大因侵权而造成的损失。法律援助站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超前法律宣传、预防纠纷上还是在亡羊补牢。

(二)法律援助工作涉及的民族政策、法规,把握不深。在了解少数民族居民情况方面缺乏细心,在化解矛盾方面缺乏耐心,法律援助还存在三个不到位:

⒈思想认识不到位。面对这一“送上门来的民族工作”,政治敏感性不强,没有把城市中少数民族工作上升到增进团结、维护稳定讲政治的高度,认为“法律援助可有可无,费力不讨好”的事,跟不上城市促进少数民族工作发展的需要。

⒉法制建设不到位。面对城市少数民族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出台适应城市民族工作发展需要的政策和配套措施,对现实问题作出回答,对实际工作加以规范。

⒊服务不到位。加强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前题和基础。还存在着不懂、不重视少数民族政策问题,法律援助工作有死角,“不愿做、不敢做、不会做”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宣传教育不够,造成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不守法规、不服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因民族意识强、民族风俗多、宗教信仰不一,法律援助工作处境显得被动。有些少数民族动不动就打着“少数民族”的牌子,强调个性的多,注意共性的少,有意或无意间使自己成了城市中一种“特殊公民”,给法律援助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抓认识。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深入基层社区,曾到“民族之家”法律援助站现场了解法律援助的情况,与正在工作站的值班律师进行了交流,对法律援助进社区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表示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举措,称赞是“小窗口有大作为”。“民族之家”法律援助站的工作延伸了法援的触角,扩大了法援的覆盖面,降低了法援的门槛,是加大惠民力度的重大举措,也是小区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展示了政府服务民生、关注民事、体察民情的良好形象,体现了民族大家庭的温暖,有利于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关爱少数民族、尊重少数民族习俗的良好风气,使少数民族群众过上幸福和谐的生活。少数民族人口囤住入城市,为城市的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同时也使城市民族工作越来越重,民族关系越来越复杂。如果进城的少数民族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就会产生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如果对他们的务工、经商缺乏积极引导、热情服务和规范管理,就会给城市的发展引发新的问题;如果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就会影响城市和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与稳定。少数民族人员与民族地区有着千丝万缕的直接联系,城市民族关系出了问题,势必会波及到民族地区,对此法律援助站工作者必须有个清醒的认识,容不得有半点的疏忽。

(二)抓责任。时刻牢记“法律援助服务”就是政府责任这个宗旨。法律援助工作者是代表政府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其服务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政府在百姓中的形象。因为有了法律服务才能有交流,有了交流才能有理解,有了理解才能有相互的尊重和感情。通过服务而使工作富有成效的鲜活例子有许多。真诚地为他们排忧解难、热情服务,让在城市中的少数民族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这既是城市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要把热情服务作为工作目标,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尺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规范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指派、支付办案补贴、归档等项工作,而绝不能因为是免费服务而忽略工作质量和水平。在运用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切实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

(三)抓措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培养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让他们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娴熟的业务能力,为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法律援助。联系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较高法律素质、热爱少数民族工作的在职或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学工作者、法律专业的高年级学生等,充实到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中来,不断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受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民族之家”法律援助站的目的是要贴近群众、方便居民足不出户地得到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协助社区促进和谐建设。我们安排两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长期在工作站值班,面对面及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一年多来,为200多名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为较困难的居民书写法律文书达30余件、完成了1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开展了8次法制宣传专题讲座、接待了参加全国民族工作会议的代表。实实在在的法律援助工作才是为少数民族居民维权的具体措施。

(四)抓宣传。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使普法工作涉及少数民族的方方面面,增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首先,向少数民族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册,举办免费的社区法律咨询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其次,向少数民族群众传授与其息息相关的法律如《劳动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物权法》等等。在形式上采取多样性,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年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如援助律师针对老人面对面授课《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针对上学的孩子授课《青少年权益保护法》、采用多媒体播放法制宣传片以及开辟以案说法和法律问答的互动的形式。内容上突出重点性和新颖性,使少数民族群众易学、易懂、易接受。从而增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从根本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抓典型。发挥先进人物的榜样作用。在少数民族人群中,有许多是遵纪守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有的在少数民族群众中还具有一定的威望和声誉。可以请他们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平息事端,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真心诚意地与他们交朋友,在关键时刻,关键问题上发挥骨干和榜样的作用。

只要我们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凝聚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就能切实做好少数民族维权工作,达到促进城市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民族大家庭的融合团结的目的。

(编辑:华华)

少数民族习俗 第五篇_2016暑期民族传统文化调研报告

暑期民族传统文化调研报告

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同样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及开发利用工作也刻不容缓,利用暑期,我走访了本地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富集、特色鲜明的村寨-----高荡村,就民族传统文化进行了简单的调查研究,调研情况如下:

高荡村系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城关镇的千年布依古寨。古寨具有典型的第三土语区布依族村寨的特点,传统民居与古寨风貌特别是石头古建筑保存完整,周围青山绿水,环境优美,民风民俗文化丰富多彩,积淀厚重,古文化遗址遗迹多,遭到破坏不大,具有较大的民族民间文化发掘潜力。历史和文化的积淀使高荡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婚丧、节庆民族习俗,敬天地、尊师祖的民族信仰传承比较完整和丰富。蜡染、织锦、刺绣等传统工艺在高荡村布依族人中不断的沿袭和发展。高荡村不仅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双枝并秀,而且蕴藏着极大的民族传统文化研究价值。

一、高荡具有丰富的布依文化资源

高荡村居民300多户,近2000人口,全系布依族,且只有伍杨两姓,已有600多年历史。主要具有以下方面的民间文化风情:

1、有独特的山寨建筑。村落内的建筑布局井然,房屋建筑均为石木结构,不用一颗铁钉,均是木料结构屋架,有的石料间隔,有的木料间隔,石板盖顶,墙多数用石料垒砌或浆砌,用石灰或混泥土勾缝、材料就地取,造价低廉,经久牢固,冬暖夏凉,在建筑形式上,有的组成一正两厢院落,纵横交错,古朴悠远。

2、有传统精湛蜡染、织锦、挑花等民族工艺,山寨80%的成年妇女都会制作传统的民族民间工艺,很多农户家里设有染缸,从事织锦、蜡染及传统民族服饰的纯手工制作

3、有内容丰富、寓意深刻的民间文学。在文化起源上,有《铜鼓的来历》,在传说类有《滴水滩瀑布的传说》,在民风民俗上,有《六月六的传说》、《姊妹箫的传说》等,在民间故事类,有对爱情忠贞不谕的《睡在草凳上的小狗儿》、《三妹与蛇郎》。有富于幽默对事物认识讲究哲理的《征舵的故事》,有讽刺贪财愚蠢,描绘善与恶斗争的《妹妹智杀老变婆》、《人与虎斗智》等童话故事。

这里的布依民歌不仅数量繁多,内容丰富,而且流传广泛,布依民歌有古歌、酒歌、时政歌、劳动歌、生活歌、儿歌,从少年儿童到老人,几乎个个会唱布依族歌,唱歌成了布依人或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这里有布依族民间音乐、舞蹈。其中布依族民间音乐有两大类:一是民间器乐曲调,如铜鼓调、竹箫调、唢呐调、木叶调。二是民间曲调,如念经调(属宗教类)、立房上梁调、情歌调、酒歌调等。

布依族民间舞蹈有铜鼓舞、撒麻舞、花包舞、唢呐舞等。

4、有丰富多采彩的布依族节日,(

二、该村在民族传统文化工作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绩:

1、 高荡村被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授予“贵州省30个最具魅力民族村寨”之一,表明她所具有的深刻民族民间文化和特点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和认可,这必将更加有力地推动当地文化的保护、发掘、开发、提高和开放,必将进一步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

2、 高荡村被省政协书画院定为创作采风点,为推广民族传统文化具有巨大作用。

3、 高荡村作为布依千年古寨,不仅历史悠久,解放前还是镇宁自治县少数民族村寨的“儒林村”。明清以来,高荡村就有私塾,直至新中国成立前不间断。因此,但凡家境尚可的人家,都会送子弟入塾,曾经产生过秀才9人,举人1人,有7名黄埔军校毕业生,1名国立师范毕业生。解放以后,在党和政府的关心下,旧时的“儒林村”变成了文化村,在过去的60年,全村通过读书正式被大学、中专录取读书参加工作的人就有121人,其中伍德馨一家的子女,就有6名大学生。高荡被1985年《贵州年鉴》记载,称之为“文化村”,这在镇宁自治县绝无仅有。

三、该村民族文化濒危情况:

该村的布依文化有部分内容已逐步消失,总的来说,衰退的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世代相传,为人皆知的民族风情、民间音乐、古歌、民间神话、传说等部分无人传承了。

2、一些丰富多彩的民族节日活动,传统的项目少了,变得空乏无味。

3、一些独特的布依民间工艺品无人传承制作

4、一些80年代之后出生的孩子不会讲本民族语言,母语传承存在危机。

5、民居古建筑和特色民居濒临灭绝。由于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 一些曲雅古朴、工艺精湛的建筑逐步被现代建筑所取代,需尽快加强传统民居的保护与修缮。

四、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

高荡村如今被定位成布依千年古寨进行旅游开发,经济的发展与振兴,民族文化建设与开发,离不开对民族文化风情的抢救、保护很有必要,现充分利用全乡的自然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的特点,提出以下保护建议和措施:

经调研后,高荡村如今正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与帮扶下,开始逐步完善旅游设施,在此略提几点建议: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针,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加强民族传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提供保障。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文化专业人才,让更多的人走进民间艺术,发扬民族之魂。大力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纳入教学计划安排,编写乡土教材,培训师资,通过学校教育保障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文化自觉意识。另外要加强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评定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s/39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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