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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内,?

时间:2017-10-31   来源:饮食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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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内,? 第一篇_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我乡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让全乡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饭,用上放心药,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氛围。10月18日,由寺沟乡政府组织,食品安全办公室郭卓娟同志带领,寺沟乡食安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行10余人,对寺沟乡餐饮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分片深入一线。

一是对聚餐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寺沟乡主要饭店,食品店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台账、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是否参加了健康体检、索票索证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并实地查阅了有关资料和记录,全面了解食品安全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对基本药物品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寺沟乡医院和私人诊所的药品质量是否安全、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药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医师资质证明是否齐全、含麻黄碱制剂购销是否规范、以及处方药销售是否规范等等。

在寺沟乡食品安全办将精心安排、统一部署,彻底保障全乡餐饮食品、药品安全,以及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将餐饮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确保全乡民众餐饮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内,? 第二篇_食品药品安全监察自查报告

镇食品安全监管自查报告

201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药品监督安全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镇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县里统一部署下,我们努力解决我镇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保障了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使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落实责任

1、加强领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镇领导班子专门召开党政联席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镇级考核内容,建立了由镇长同志担任主任,副镇长担任副主任,安全办、经贸办、卫生院、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了由三人组成的安全办公室,配备了专门的车辆和办公室,从组织上保证了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

2、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签订监管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镇政府与各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落实食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3、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为了更好的完善理顺食品药品监管机制,镇里明确我们三人负责日常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室,在各村选择具有一定基本素质、消息灵通、积极性高的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协管员和信息

员,具体管理本村的食品安全和食品消费维权,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得到完善。

4、制订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为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镇政府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镇关于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镇关于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任务,扎实工作

近年来,围绕县里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执行目标要求,从本镇实际出发,有计划、分阶段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1、开展专项整治,改善食品药品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 根据县药监局统一要求,我镇安全办每年组织餐饮服务行业及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查体。在县局统一安排后,我们对全镇药品经营业户、餐饮服务单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规现象进行查处并限期整改,有效保证了我镇人民的用餐用药安全。

2、加强日常监管,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由于食品生产涉及多个环节,相应的涉及多个管理职能部门,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各环节的日常管理。特别做好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

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点抓好节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圣母月期间,我们专门成立圣母月期间食品安全安全领导小组,加强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指派专人盯靠在重点岗位,确保来朝拜人员的用餐安全。今年以来,我镇的食品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做好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消费环节等的齐抓共管。通过宣传教育,深入现场检查,食品消费维权监督等多种渠道做好管理。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每逢节日期间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人力、时间开展全面检查。三年来来累计食品专项检查10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400多 人次,责令整改伪劣变质食品经营单位47家。有效维护食品市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加强监管学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近几年来,我镇多次联合文教、工商、卫生、供销社等部门组成食品安全执法队伍,重点整治全镇餐饮店、学校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店、流动摊档,着重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布局及环境卫生、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和入库登记、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等情况。近期我们对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并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有效保证了我镇企业职工及学生的用餐安全;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维护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宣传教育培训也是一种监管,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权、知情权,增强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镇里制订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采用上街咨询,分发宣传单,制订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通过挂标语、宣传车、分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性的认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共出动宣传车14次、张贴标语900多张,分发宣传资料8000多份,举办培训班4期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发现当前食品安全存在几方面问题:

1、人员严重不足,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点多,执法检查压力大,人员多是兼职,无法保证精力。

2、缺乏执法力度,当前人员无法办理执法证件,虽已有执法装备却无执法资格,在执法中力不从心。

3、群众维权意识淡薄,明知被侵权却无法保存证据,给黑心商贩可乘之机。

以上是我单位工作,几年来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和兄弟单位还有一些差距,我们将努力学习,加强我镇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力争为我镇人民提供更好的食品药品环境。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内,? 第三篇_白马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信息

信 息

白马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5月24日至26日,白马镇食安办与镇工商所、卫生院共计15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在集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以肉类、奶粉、粮油、副食品、饮料、酒类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我镇辖区内的各集贸市场、超市、餐馆、个体经营户、流动摊贩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查看进货台账以及货品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坚决防止过期霉变和“三无”食品流入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向商户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商户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此次联合检查为消费者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增强了我镇食品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意识,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内,? 第四篇_鸣凤镇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鸣府发〔2012〕 号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内,?】

鸣凤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会和县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蓬溪县2012年食品药品重点工作安排》(蓬府办〔2012〕65号)精神,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抓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努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了落实专项检查工作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对辖区内各行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配合各职能部门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同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唐明辉(鸣凤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德华(鸣凤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卫生工作分管领导)

何泽元(大调解中心副主任,安全工作分管领

导)

成 员:冯大双(鸣凤镇人民政府安全办主任)

唐 翠(鸣凤镇人民政府安全办干部)

蒲晓东(鸣凤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兴华(工商所干部)

蒲有常(鸣风兽防站站长)

蒋保华(鸣凤镇派出所所长)

钟明昌(鸣风教育督导组组长)

王先海(凤鸣社区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冯大双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和目标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要抓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及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畜禽屠宰、餐饮餐具和食品包装材料、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药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各村、各单位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村、各单位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村、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投诉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违

法行为。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内,?】

(四)加强沟通、报送信息。专项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报送信息制度,以便相互交流,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村、各单位要每月底向镇安全办办公室报送一次专项检查进展情况,大案要案随时上报。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内,?】

(五)严格追究责任。对专项检查工作组织不力、执法不严、检查不深入、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鸣凤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号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内,? 第五篇_2016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根据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所长任副组长、药品监管股、稽查股、餐保所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注安科,龚筱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

7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参会人员为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和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办〔2016〕32号)、关于《印发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1、时间安排:

2016年7月15日-8月15日为自查阶段,所有食品药品(器械,下同)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深入彻底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于8月12日前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2016年8月16日-9月15日为检查阶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检查,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逐条整改、逐项落实、不留后患。

2016年9月16日-30日,市局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2、检查内容:

食品安全领域:一是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餐饮环节、学校食堂、民工食堂、机关食堂、企业食堂以及农村聚餐的食品安全监控工作,加大对熟肉制品、卤制品、水产品以及采食野生蘑菇的监管力度。二是抓好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宣传等不法行为,重点检查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产品企业,查堵可能发生问题的安全漏洞,此项工作由县餐保所负责。

医疗器械安全领域:重点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特别是输注器具、麻醉穿刺包等直接与人体血液循环相接触的医疗器械,突出检查原材料采购、原材料检验或验证、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检验、出厂检验、不合格品控制等关键环节,生产、检验、环氧乙烷消毒、设备是否完好。加大对骨科植入物、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介入器材、人工晶体、人工心脏瓣膜等高风险产品相关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药品安全领域:要从质量控制、物料管理、生产管理等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的有关规定,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注册的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要进一步加大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制剂、兴奋剂、生物制剂、血液制品、疫苗、基本药物等重点品种的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Sp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领域: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涉药涉械单位和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督促其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重点车间、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及泄露监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的检查,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材(药品)、菌毒种、环氧乙烷灭菌气体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四、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报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贯活动。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

2、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出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要会同所在单位商定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对可能引发较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将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局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县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制定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严格遵守排查工作纪律。要通过一听、二看、三查、四促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执法、勤俭节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针,大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现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时限,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地方发展的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新形象。

二、总体目标

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长效高质量的服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让群众深感机关作风建设的新变化、新突破。

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得以制度化体现、常态化固定、日常化开展、规范化运行,以具体办事环节、服务措施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树立“监管促发展”的理念,坚持为民服务、为民解忧,打造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和谐稳定的舆论与社会环境,使药监部门真正成为一流的监管机关、一流的服务机关,为我县实现“三年全市排头兵,五年全省居上游”目标主动服务、积极作为。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投诉机制,及时办理回复。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对于通过投诉电话和来人当面投诉举报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向来电来访人员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认真听取来电来访人的意见、要求,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对信函、电子邮件投诉举报的,要逐件认真登记,将投诉举报材料及时送领导批阅,需转办、交办的,制作交办函转承办股室所办理。局办公室要对信访投诉、人大和政协提案议案、市长信箱交办单等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回复,要尽量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完成。

(二)完善工作制度,简化办事流程。严格按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制度等规定办事。对所有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投诉电话要做到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反馈,特殊情况下应向申请人解释清楚,征得理解,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上级部门转办的投诉举报问题,要求调查了解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情况,要求报结果的,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报送调查处理情况。

(三)编制办事指南,公示承诺内容。全力打造“阳光药监”,在县局网站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在局办公场所公告牌上公布办事指南、办事程序,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制作宣传单、办事指南手册、展板,不定期向群众发放或展示。

(四)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对所反映的属于本股室所工作范围的事项,尽可能立即办理或解决;当时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讲明原因和解决时限,并在时限内负责答复;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允许申请人更正或补齐,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所反映不属于责任人股室所工作范围的事项,应予以登记,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其应向哪个股室所、哪个部门反映和投诉,属重大问题的,应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安排向有关部门转交。

(五)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监督机制。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市局做好“马上就办”活动的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公布投诉电话和公开承诺,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解决并及时公布。同时要完善监督机制,落实绩效考核,加强内部督察,定期印发工作简报,严肃查处工作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投诉,对交办的投诉举报事项,要实行重点抽查制度,并定期对投诉举报人进行回访,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方法与步骤

按照我县“马上就办”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统一安排,结合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8月15日前)。一是制定下发《开展“马上就办”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使广大干部提高认识,明确活动开展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教育和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马上就办”活动的精神上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1月30日前)。一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内容。二是认真查找在行政效能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切实解决影响和妨碍机关效能建设暨“马上就办”活动的突出问题。四是对全局开展“马上就办”活动进行明查暗访,对态度生硬、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的,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要进一步完善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2月30日前)。各股室、所对照县里及本局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没有达到目标的,及时进行整改,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修订与完善“马上就办”的各项制度与要求,县局领导小组要适时开展内部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马上就办”活动领导小组,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各股室所要把开展“马上就办”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举措,作为促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把握活动实质。深刻认识开展“马上就办”活动的重大意义,“马上就办”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外在表现是快节奏、高效率,工作中“立说立行、马上就办、限时办结、办就办好”。“马上就办”不是马上就办结,而是立即启动办事程序,能办的立即办好,不能办的解释清楚,有法定时限的在最短时限内办结。同时要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马上就办”活动,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工作重点。一是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出实招、用实劲,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优化服务,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优化发展环境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合理解决,努力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四)注重活动实绩。把握工作重点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力戒浮华,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建立的制度和制定的措施都要落实,做到有诺必践,有行必果。

第3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利用四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主动出击,重典治乱,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打击重点和法律依据

为确保打击有力、政策统一,各地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要求是: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地下黑窝点生产保健食品的;

2.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

3.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

4.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

5.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

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九十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

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

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

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内,?】

5.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

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

2.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四)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九十四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

2.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

3.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

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5.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6月初开始至9月底,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不搞一阵风,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两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力争在9月20日前完成。

(一)检查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

1.在组织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专项行动方案,确定“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2.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制定我县的具体实施方案,配合市局完成飞行检查任务。同时,结合本地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投诉举报工作情况,制定“辖区内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并进行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于2016年6月14日前,将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上报市局。

3.按照统一部署,加大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四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对我县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100﹪,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对我县的保健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专卖店、药店等重点经营场所,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对其他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制作检查笔录、保存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处理。对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和可疑产品立即予以查封或暂控,涉及非法添加和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及时将产品有关信息上报市局。

(二)案件查办阶段,主要任务是:

1.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抓好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和查处工作。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2.完成市局交办的监督检查任务,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向市局报送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

3.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

(三)规范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

1.对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3、在专项行动中,针对监管制度、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与市局沟通请示,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依据和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县局成立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同时制定工作方案。

(二)落实工作责任。此次专项行动实行分地段分单位责任到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必须移送。对工作不落实、监督执法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按照市局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新闻纪律,规范信息发布。专项行动期间,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信息,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发布;同时,要发挥12331全国统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通过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及时向市局报送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陈海如于2016年6月9日和2016年9月22日前向市局报送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在专项行动期间,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对符合撤销、注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及时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内,? 第六篇_2016年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我街道将在认真总结“2016”年的基本工作经验,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及成功巩固深化药品安全示范工作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深化、规范、提高”为工作主题,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序可控”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县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明确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办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肉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的总体要求和省、市、县食安委有关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的精神,今年街道将专门制定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程联动、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肉品和水产品为整治重点,全面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整顿和规范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街道肉品和水产品消费安全。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重点整顿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

2.加强歇业单位和注销户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已歇业或停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和追踪其歇业或停业的时间,做好检查笔录,取得店主、邻居、现有的经营户等人的旁证并签字,及时上报市场监管局并协助办理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手续。

3.加强对企业小食堂的备案工作。继续开展30人以下的社会食堂(含工地食堂)备案工作,对30人以上的社会食堂和其它餐饮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督促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提高食堂办证率。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的处理。一是设立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0578—5095583),利用政府网站发布举报信息,对群众居民的举报,在接到举报后的最短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结合实际做好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登记记录及汇总以及信访单位(人)的信访回复工作。

责任部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站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二)食品流通领域

1.着力完善以行政指导、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手段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和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疏导和规范活动,加大对涉及高危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两项制度。

4.积极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季节性食品和节假日食品市场等各项整顿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店的监管和质量抽检。

5.严厉查处其它违反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三)食用农产品环节

1.进行农药、化肥等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将安全用药告知书发放至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场、户)。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户)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签订相关承诺书、责任书。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违法市场经营食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沙丁胺醇等禁用农药、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地产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

4.加强生猪食品监管,生猪上市前进行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及时发现制止擅自屠宰生猪、出售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责任部门: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四)食品生产环节

1.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食品地下生产、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窝点的查处。

2.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食品的行为。

3.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站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五)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秩序监管

1.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名单、地址等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维护管理,做到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建立村(居)药品监管网络及信息报送制度。

2.对药品销售企业进行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登记等情况的检查,做到每月全覆盖检查一次,每季度准时汇总上报。

3.配合县有关部门对药械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及时发现辖区内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4.不定期组织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药学服务进村活动,负责对本辖区过期药品回收的宣传,并配合有关部门把过期药品进行同一销毁。

5.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维护地区医疗秩序,安全处置所涉药品、医疗器械。

责任部门:街道市场监管所牵头,食品药品监督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配合。

四、固本强基,进一步放大创建活动引领示范效应

继续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成果,对人民北路上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检查与指导,同时,在街上设立示范店并进行推广;进一步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登记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各种食品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并以点带面,不断促进和提高本街道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五、狠抓关键,进一步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一)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高风险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进行备案,同时要加强学校在开学前检查、暑期专题教育和对农村聚餐的安全监管。

(二)加大对盒饭生产单位的监管力度。抓住温度与时间及人员卫生和场所卫生等监管重点环节不放,关注盒(桶)饭、熟食、肉品等重点产品。同时推进制度化管理,帮助先关单位建立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培训、规范化操作为一体的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体系,力争对全街道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的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定期检查,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节前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在“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前开展办酒户摸底、指导、检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全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培训、会议、政府网站、专刊、悬挂横幅以及发放告知书、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餐饮服务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示消费者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饮食,增强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内,? 第七篇_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s/388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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