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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级干部选拔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方案

时间:2015-11-15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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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级干部选拔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方案(一):选拔中层干部方案

中共******党委

关于科级干部选拔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法规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按照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要求和规定的范围、条件及程序,进行科级干部选拔调整工作,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事业的需要。

二、范围和职位

这次科级干部选拔调整的职位是办所属全额事业单位*个正科级岗位、*个副科级岗位。

三、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

实行组织选配和民主测评相结合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

构的要求,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

(二)新选配的科级干部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胜任本职工作到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三)选配正科级干部,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的人员;选配副科级干部,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龄。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勤政,工作实绩突出,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方法步骤

(一)召开党委会议。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后,召开局党委会议,对干部选拔调整的职位、方法步骤、考察组的组成等事项进行研究确定。

(二)民主推荐。1.会议推荐。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宣布实施方案,进行书面推荐。2.谈话推荐。考察组与全办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向党委会议汇报民主推荐情况,党组成员进行酝酿讨论,根据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发布考察公告,同时,考察组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谈话考察;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并做好向党委汇报的准备。

(五)讨论决定。党委会议听取考察组的考察情况汇报,

并就考察人选的任职情况进行讨论决定。

(六)任职公示。对确定任职人选的基本情况和所任职位在全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备案报批。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党委干部调整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其它材料。

(八)公布任职。市委组织部备案批复后,由局党委公布任职,并与调整人员进行谈话。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这次科级干部选拔调整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成员;***、***同志为考察组成员。邀请市纪委纪检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干部选拔调整的全过程,要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严肃组织纪律。全办干部职工要顾大局、识大体,服从安排。选拔调整的人员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变动,要做好工作的衔接和过渡,及时办理交接工作。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要严肃处理,应处分的处分,应降职的降职,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和评先树优。

正处级干部选拔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方案(二):干部推荐考察实施方案

干部推荐考察实施方案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荐考察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1、推荐考察范围:

2、推荐考察条件:①提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年龄 岁以下,在副科或相当于副科岗位上工作满2年,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②拟提拔担任科级副职的,年龄一般 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③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技能、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工作实绩突出;④身体健康;⑤国家正式干部;⑥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具有《党章》规定的党龄要求。

二、考察内容

考察时,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1、思想政治素质

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的情况。

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事关方向、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情况。

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谦虚谨慎,克已奉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要注意了解考察对象在工作"八小时以外"情况,了解其社会交往、生活作风、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组织领导能力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

3、工作作风

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 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

4、工作实绩

了解在完成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所取得的绩效。

考察实绩,要注意分析客观环境、条件等因素,把握好个人与集体、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对反映工作情况的各种数据要认真核实。

5、廉洁自律

保持和发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

三、考察办法

1、考察预告。由县委组织部以口头形式向被考察单位发出考察预告通知。

2、书面民主推荐。

3、口头民主推荐。

4、汇总民主推荐情况,与主要领导沟通意见,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正处级干部选拔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方案】

5、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会由考察组主持,各单位配合,由参加会议的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会的人员范围同民主推荐范围。

评价人要在“综合评价评”、“是否同意提拔”、“价人身份”相应栏内打“ √ ”。民主测评结束后,当场密封,由考察组送县委组织部,进行汇总。

6、个别谈话。个别谈话要选择了解情况的人员,并注意代表性,具体人员由考察组确定。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一般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谈话对象一般要在30人以上,不足30人的要听取所有干部群众的意见。根据考察内容,谈话对象要考察对象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对是否重用或提拔等情况提出具体意见。

7、综合分析。

考察组对所了解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地对考察对象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8、做好汇报。

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材料,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考察情况。

9、对已确定的提拔任用的科级以上的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公示期间,按照《吕梁市领导干部任前法规知识考试规定(试行)》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者建议党委暂缓任用,在半年之内补考一次,合格者予以任用,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四、考察材料要求

考察材料的标题为《XXX同志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的反映考察结果。撰写考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写实。要依据切实的事实和考察组集体研究的综合评价意见,有观点,有事例,选取的素材应具有典型性。反映考察对象的工作成绩要实事求是,力求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结合;缺点和不足要如实反映,避免笼统抽象。

2、准确。对考察对象的评价要恰如其分,经得起检验。所引用的事例、数据,要认真核实,准确无误。

3、精炼。考察材料应简明扼要。如遇必须说明的问题,由于篇幅所限不易说清楚的,可另附专题材料。

考察材料字数一般在1500字左右。考察材料统一在16K纸上打印,考察组成员必须在考察材料上亲笔签名。

五、工作纪律

考察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抽调。考察 人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并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正处级干部选拔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方案】

3、熟悉干部工作,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明晰的表达能力,有一定的领导工作经验;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5、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考察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1、坚持按党性原则办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奋工作,一丝不苟;

2、严守机密,讲究工作方法,对谈话人所提供的情况要严格保密,除向县委汇报外,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3、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不准吃请收礼,不准借考察之机索要和购买土特产品。

4、干部考察中接触的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向考察组提供自己所了解的有关情况,发现不讲真话、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要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考察组工作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认真完成好组织交给的考察任务。考察组工作人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对考察结果负责。对在考察工作中不负责任、隐情不报、丧失原则、徇私舞弊,造成用人不当或严重失误的直接责任者,要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正处级干部选拔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方案(三):201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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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武丙云周锦明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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