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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承诺

时间:2015-11-14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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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承诺(一):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本保证金作为 河南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就 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项目(招标编号:2013-GC-G-026)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 中标金额的10% 。

1、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应为转账或现金。

3、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4、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假如更换未经批准,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扣除10000元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扣除5000元违约金。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单位公章)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 字 ) 年 月 日

纳税承诺书

在 (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中,如果我们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我们公司应交纳的有关税金由业主代扣代缴给朝阳市税务部门。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 以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 工程,将保证做到:

1、遵守国家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自觉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诚信守法,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在获得工程款后,优先偿付民工工资。在雇佣和使用民工时为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2、承建的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挂靠,杜绝使用“包工头”式的非法用工方式。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承 诺 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履约保证金承诺】

我单位在 项目招标中,有幸中标,非常感谢评委及建设单位的信任,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质量创优良有如下承诺:

1、在此工程施工中,一定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编排好相应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2、在此工程施工中,同监理单位密切合作,严把材料质量关,决不偷工减料,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

3、调动我方积极因素,做到小毛病不放过,大事故不出现,确保优良工程目标的实现。

4、我方保证在工程竣工后,负责有关验收部门对我方施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并保证我方所施工工程的验收合格,同时提供有关验收部门的验收报告,使 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工程竣工后,我方将负责 2 年的工程质量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

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在施工中我方达不到发包人要求或我方承诺标准,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与我方在直接责任时,我方愿受罚工程造价的( )%。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

承 诺 单 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承诺】

【履约保证金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保证工程不转包不分包承诺书

我单位在 项目招标中,有幸中标,非常感谢评委及建设单位的信任,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履行合同内容外,并郑重承诺:

在此工程施工中,一定要精心组织,确保工期和质量,并保证不转包中标工程,不分包中标工程,并随时接收建设单位的监督。

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自食其言,出现转包、分包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和质量问题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动撤出现场。

承 诺 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履约保证金承诺(二):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本保证金作为(投标人名称)(承包人)就项目(招标编号: )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大写)。

1、承包人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可能作出的并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发包人认为有缺陷的货物或建筑物(以下简称“违约”),只要发包人确定,无论承包人有何反对,发包人将从上述金额中扣除。

2、履约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从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在或未来的税费、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履约保证金构成承包人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义务;

4、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5、履约保证金应为银行支票、汇票或现金。

6、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公章:

银行账号:(包括开户行地址、电话等)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履约保证金承诺】

年月日

履约保证金承诺(三):2016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甲方:

乙方:

本履约保证金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 签署了 施工合同,乙方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 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时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的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额

乙方应当按照中标合同总金额的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此笔履约保证金乙方委托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预付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 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等额抵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

第五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日内。保证期满乙方如约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甲方也应向乙方提供有利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支付的资金证明。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项目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本保证金作为(投标人名称)(承包人)就项目(招标编号: )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大写)。

1、承包人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可能作出的并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发包人认为有缺陷的货物或建筑物(以下简称“违约”),只要发包人确定,无论承包人有何反对,发包人将从上述金额中扣除。

2、履约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从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在或未来的税费、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履约保证金构成承包人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义务;

4、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5、履约保证金应为银行支票、汇票或现金。

6、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公章:

银行账号:(包括开户行地址、电话等)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本保证金作为 河南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就 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项目(招标编号:2016-gc-g-026)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 中标金额的10% 。

1、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应为转账或现金。

3、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4、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假如更换未经批准,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扣除10000元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扣除5000元违约金。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单位公章)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 字 ) 年 月 日

履约保证金保函

致:

鉴于你方作为买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已于201年月日就购买事宜签订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鉴于我方(开具保函银行名称)法定注册地址,根据该卖方的请求委托,同意按下述条件为该卖方恰当履行本合同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保证。

兹就以下事项出具本保函:

1、考虑到本合同的各项约定,我方特此承诺:以此保函保证并受其制约,在收到你方要求支付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时,且索赔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我方将于7日内不可改变地向你方支付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2、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连续的。

3、我方确认本保函将保持充分有效,直至下列情况之一第一次发生:

(1)你方将本保函的原件按上文注明的我方法定住址返还我方;

(2)按下文规定,本保函到期。

4、本保函自201年月日起生效,并在201年月日前一直有效。

5、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如果你方认为本合同将不可能按期履行完毕,只要收到你方就此发出的要求延长本保函有效期的书面通知,我方将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按你方的要求延长本保函的有效期至你方书面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但延长期限不超过201年月日。我行还同意,任何买方和卖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承诺的担保责任。”

6、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盖章):

银 行 行 长 姓 名:

行 长 权 限 说 明:法定授权/委托授权

行长(或授权人)签章:

开具日期:年月日

备注说明:

1、本备注说明不作为保函内容。

2、法定代表人签章需同时加盖银行公章,非法定代表人签章,需加盖银行公章并附授权委托书。

3、银行保函。***人提供由我方事先认可的银行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金额为合同条款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其格式应采用我方可接受的格式。

4、如需对上述格式保函条款进行修订,必须经我方财务和风险管控人员认同。

5、原则上我方只接受事先由我方认可的银行:如以下银行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限一般选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对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30天,或者至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一年。 可要求多开1至3个月 。

7、如属工程合同,卖方替换为承包商,买方替换为业主。其他合同替换为与合同相适应的称呼。

履约承诺书

致: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工区

我方自愿与贵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工区管区内的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事宜进行商谈议定,并作如下承诺。

1、保证所承担的工程不分包或转包,否则按我方违约处理,可将我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没收作为罚款。

2、保证服从甲方的领导、调度和协调,处理好和相邻施工单位的配合关系,如因施工方案、工期要求等方面的改变或我方的原因,服从甲方对我方任务所做的调整。

3、我方承诺本工程不需支付预付款,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如业主对甲方不能按期拨款,甲方向我方的拨款可以同等顺延。拨款采取按月验工计价方式,我方及时提供当月的计价资料,并同意验工计价是对合格并达到优良项目的支付,是经甲方审定且不超过施工图的工程数量来计算。

4、工期每延后一天按合同价的0.1‰进行处罚;超过5天,工期每延后一天按合同价0.5‰进行处罚;超过10天,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价再下浮5%对已完工工作量进行结算。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我方保证不了质量、安全、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我方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现场,并相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愿意以双方协商议定的综合单价承包形式签订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保证不调价。

7、我方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机械设备按约定的时间上场。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如推迟进场,将接受主要设备及主要人员推迟进场的处罚,即每人每天罚款500元,机械设备如推迟进场,每台每天罚款500元。罚款金额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罚款只是一种手段,但不免除我方人员和机械设备继续进场的责任。

8、我方项目负责人保证长期在施工现场,请假须报甲方工地负责人批准,若无故不在现场,每天罚款500元,在人员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我方保证在工程质量方面做到下面几点:

承诺人签字:

履约保证金承诺(四):2016缴纳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缴纳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履本保证金作为(投标人名称)(承包人)就项目(招标编号: )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大写)。

1、承包人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可能作出的并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发包人认为有缺陷的货物或建筑物(以下简称“违约”),只要发包人确定,无论承包人有何反对,发包人将从上述金额中扣除。

2、履约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从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在或未来的税费、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履约保证金构成承包人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义务;

4、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5、履约保证金应为银行支票、汇票或现金。

6、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公章:

银行账号:(包括开户行地址、电话等)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本保证金作为 河南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就 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项目(招标编号:2016-gc-g-026)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 中标金额的10% 。

1、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应为转账或现金。

3、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4、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假如更换未经批准,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扣除10000元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扣除5000元违约金。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单位公章)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 字 ) 年 月 日

保证金承诺书

致:

我在贵单位 招标中,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如果我单位有幸中标,在与贵单位签订合同前,保证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如届时不提供,贵单位可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

xx-xxx-xx有限公司:

本人 ,性别 ,年龄 ,于 年 月入职贵公司,本人入公司时,公司已向我告知应按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公司也一直要求给予本人缴纳社会保险。但经本人慎重考虑,本人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故请贵公司不要为我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即本人放弃贵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

本人在此承诺:

一、因本人放弃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二、本人承诺以上内容是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有能力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日 期 : 年 月 日

履约保证金承诺(五):2016合同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合同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本保证金作为 河南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就 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项目(招标编号:2016-gc-g-026)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 中标金额的10% 。

1、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应为转账或现金。

3、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4、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假如更换未经批准,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扣除10000元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扣除5000元违约金。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单位公章)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 字 ) 年 月 日

谈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与违约金能否并用

保证金按在不同合同中的约定分类有有订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解约保证金。如果在租凭合同中有诸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等特别约定,此处约定的保证金实际上是一种履约保证金,本文谈的也是租凭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

我国合同法、民事中的保证金具有惩罚性及赔偿性又重性,即没有损失时具有惩罚性,有损失时具有赔偿性,但以损失赔偿性为原则。如果当事人双方在租凭合同工中约定: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及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是否保证金与违约金同时并用呢,本人认为要区别不同的情况看待:

一、没有损失的违约

没有损失的违约不能并用,因保证金立法的原则以损失赔偿为主、非损失赔偿为辅,故没有损失时如并用,不仅与保证金立法的原则相悖,同时也对违约人的不公,产生了双违约金。

二、有损失的违约

(一)保证金能弥补损失的

保证金能弥补损失的不能并用,理由与没有损失的违约相同。

(二)保证金不能弥补损失的

保证金不能弥补损失了,应赔偿不足弥补的损失部分,此情况仿佛是双赔偿,但其有上限,即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l/18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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