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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暴力抗法处理3篇

时间:2015-11-13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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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现象屡屡出现,不但影响国家正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影响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还严重影响了政府和群众的关系,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下面是www.39394.com烟花美文网小编整理的城管暴力抗法处理3篇,供大家参考!

  城管暴力抗法处理3篇

城管站牌城管标语城管宣传设计图片

  城管暴力抗法处理1

  所谓暴力抗法,是指不法分子以暴力形式抗拒执法、抗拒监督、抗拒管理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一般来说,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的主体,主要以流动摊贩、无业商贩和多次违章的“钉子户”为主,这些人员多为失业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居民等经济收入不稳定的弱势群体。他们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时,情绪容易激动,不服从管理,往往作出一些不理智举动,经常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造成暴力抗法。

  一、暴力抗法产生的原因

  造成暴力抗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管理者与被管理对象的利益冲突。城管执法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维护的是国家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大利益”、“宏观上的利益”,而进行暴力抗法的个体或组织注重的是其个体或群体利益,是“小利益”、“狭隘的利益”。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互冲突时,个别当事人片面地强调执法行为侵害了其个体利益,而不讲其违法行为侵害了集体利益;不是虚心接受教育,改正错误,而是选择了暴力抗法的违法途径。因此利益冲突成为暴力抗法事件发生的最主要原因。【城管执法遇到暴力抗法如何正确处理】

  2、城管执法的管理对象多为下岗失业人员、近郊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城中村居民和残疾人。他们当中部分因下岗失业对社会抱有较严重的不满情绪,且无经济条件和能力进入固定门面经营;部分是进城务工人员,他们无一技之长,又不愿或不适宜做重体力劳动,流动占道摆卖自然成了他们认为最容易挣钱的出路;还有一部分认为进入正规市场或租用门面需要交纳各种费用,自身小本经营难以承受,而流动占道摆卖只要不被处罚,就可以省去一大笔经济负担。而违章建筑当事人,绝大多数是看到当前国家大力加强基础建设、城中村改造及新农村建设,期望通过抢搭抢建赚取征地拆迁补偿。总之,城管执法的对象绝大多数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可以置大多数人的利益及公共利益于不顾,且自认为不偷不抢,通过自己的劳动赚取经济利益或自认为在自己的土地上、自有住房上加层搭建无可厚非。一旦被查处,他们通常是先找理由逃避处罚,逃避不成便开始谩骂、威胁、阻挠,少数则发展成暴力抗法。

  城管暴力抗法处理2

  珠海城管队员暂扣阮先生占道经营的桌椅【城管执法遇到暴力抗法如何正确处理】

  一提起‚城管‛,似乎就让人联想到‚打人‛、‚扣东西‛等暴力执法行为。近年来,城管一直被指为城市民生矛盾的制造者,在一边倒的指责中声名狼藉。

  然而,相对于城管的‚暴力执法‛,城管执法遭遇的‚暴力抗法‛也同样不容忽视。今年9月9日,深圳城管协管员被刺,一死三伤,再次触动社会神经。而人民网记者通过在多地的调查采访了解,不断出现的城管‚被暴力‛

  事件,在某种程度上,让城管的执法环境日趋紧张。

  城管执法的另一面 “被暴力”频现 近年来城管‚被暴力‛时常见诸报端,引起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如杀害城管的崔英杰案、夏俊峰案。而在城管执法当中,‚暴力抗法‛的情况屡见不鲜。城管队员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接受采访的城管队员表示,被打几乎成为家常便饭。

  今年4月19日,重庆市华新街街道50岁的市政管理监察大队欧阳洪春中队长在拆除违规招牌时,被店主用刀刺伤肺部。

  7月22日,西安市兴善寺附近一辆雁塔区城管执法车在巡查时遭遇钢珠袭击,所幸车内人员闪躲及时,未造成人员受伤。

        8月16日,浙江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路桥分局对路桥的4家夜排档进行整治时, 遭遇20多人手拿啤酒瓶、菜刀等对抗,3名城管队员被砍伤。

  9月9日,深圳南山粤海街道办龙城路某饭店门口,四名城管协管员被一男子持刀砍伤。其中一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9月16日晚,广州白云区同和街城管执法队在例行巡查中遭遇暴力抗法,一名辅助执法队员头部被砸破,缝

  了四针,另有三名队员被砸伤。

  重庆市欧阳洪春被刺伤后,江北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政委周宗华接受《重庆晚报》采访时表示,城管执法受阻,执法队员遭受辱骂推搡等事件,几乎天天都在上演。执法人员遭受暴力抗法受伤的事件也屡屡发生。仅去年一年,该区共发生86起恶性事件,120多名执法队员受伤住院,医药费高达23万多元。

  感觉缺乏安全保障 城管眼中的“暴力抗法”

  ‚动不动就说城管打人,实际上都是我们被打。‛珠海市一城管执法队长说。很多地方城管局都有规定,如果城管队员在执法时与当事人发生冲突,必须‚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否则不仅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还要严惩。

  ‚我胳膊上有多处刀伤,抓痕现在还有。有时甚至被吐口水。面对各种委屈,自己要消化掉。‛ 深圳华强北的协管员领队小史在接受采访时挽起袖子,胳膊上的伤痕依然可见。更令小史苦恼的是,他工作中还经常会受到一些威胁,单独巡逻过程中会有陌生人搭话:‚我知道你住在哪里,小心下班后你的性命!‛所以,他还会为自己的安全担心,‚如果下班遇到暴力伤害,我能不能算工伤?‛

  120医护人员被请来为倒地店员检查

  ‚如果我们(执法)力度大,怕出事;力度不够,又无效果。如果我们放松,小贩就会‘变本加利’。如果强行扣押,他们就会来制造混乱。我们的队员经常受伤,曾遇到小贩尾随执法人员,从后面突然袭击,用刀猛砍。‛珠海市香洲区城管分局狮山中队队长龙荣烈如是说。‚如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益?‛

  ‚仅珠海每年要发生百余起暴力抗法事件。城管局一直要求队员在执法时保持克制,但执法队员经常要面对恶

  语相向及暴力抵抗,我们的队员不好干。‛珠海香洲区主管城管的副区长刘继汉说着这些,一度哽咽。

  记者调查了解,城管队员普遍感觉缺乏安全保障。这不仅仅体现在执法过程中,还让城管队员感到难以接受的是事后处理的结果。

  ‚在处理妨碍城管执法部门执行公务案件中,有关部门只当作一般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导致城管执法时没有威严,执法人员没有尊严。‛深圳城管局局长蒙敬杭表示。

  南京曾经有录像记录,一个队员被人打了五个耳光,队员连手都没敢抬。最后公安机关适用治安处罚法中民事纠纷处理,对打人者批评教育后就放了。‚如果在执法中遇到阻碍,有人动手,我们基本不还手。‛南京的城管执法队员说,如果在执法中动手打人或者还手,会被开除,把对方手抓住都会有人喊城管打人了,就会引起围观,舆论谴责。

  ‚城管与小贩的纠纷适用治安处罚法,一般按照民事纠纷处理。这种情况如果出现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就属于妨碍公务。实际上根据最高检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如果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受到对抗,也属于妨碍公务。‛南京某区城管执法大队队长告诉记者。

  城管暴力抗法处理3

  一、行政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的原因

  暴力抗法一般是指行政执法主体或受委托的组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遭到暴力对抗的现象。具体表现为被管理对象不服从管理,使用辱骂、殴打、集体起哄、围攻、强行夺取被依法扣没物品等行为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造成暴力抗法行为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执法对象的特殊性。行政执法的管理对象一类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残疾人,是生活在社会低层的弱势群体,为了生活摆摊设点、小本经营,以达到养家糊口的目的;另一类为逃避各种规费从而获得最大利润的“老游击队员”;还有一类是征地拆迁户及违建户。由于这些相对人整体素质较低,法律观念不强,个别人法律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城市建设大局利益的关系,成为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暴力抗法行为的主要群体。

  2、行政执法环境的孤立性。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市民依法办事意识不强,对违反法律法规所产生后果的认识不深,对依法行政工作缺乏理解。对执法队伍权力的使用,有的市民在符合自身利益时,就不管其它情况一味“支持”,要求立即行使并见效;不符合自身利益时就不配合、不支持甚至阻挠。同时,由于相对人经济地位低、知识水平低、法律观念淡薄,更容易获得不明真象的市民同情,导致行政执法环境孤,如有居心不良者蓄意煽动,就很可能发生暴力抗法事件。

  3、执法保障的脆弱性。由于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具有强制手段,除非由政府组织的重大拆迁、强制施工等重大活动,难以得到公安机关的有效保障。一旦出现暴力抗法,执法工作难以开展,严重时执法人员自身安全都难以保障。而且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一般是按照民事纠纷进行处理,打击力度不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对暴力抗法者的惩处不及时、不到位,这就助长了抗法者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导致相对人对执法人员的轻视,暴力抗法事件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并且导致暴力抗法事件恶性循环。

  4、执法手段的欠稳妥性。

  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有一部分也与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执法作风、执法用语等有关系。随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滥用职权、违反执法程序、不文明执法的现象,只一味地强调严格执法,不重视做好相对人思想政治工作,处理方式方法欠稳妥甚至简单粗暴,而没有从亲民执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和高度去执法,从而导致暴力抗法行为瞬间发生。二、暴力抗法的危害1、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征地拆迁速度不断加快,征地拆迁户不断产生。而同时,受经济利益的趋使等因素影响,一些村民未经审批擅自违法建设。在强制拆迁和拆除过程中,部分违建拆迁户为维护自己不正当利益,采取上访、阻挠施工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影响城市的整体建设。

  2、影响了城市的形象。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等弱势群体整体素质较低,法律观念不强,个别人法律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城市建设大局利益,对生存现状不满。而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又没有为他们留下足够的市场空间,即便有市场可成本又太高,从而使他们“有市不进”,于是就有了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摆摊点等违章现象,成为城市“脏、乱、差”的根源之一。而清理、取缔占道经营,维护市容市貌是行政执法人员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当这些相对人因违法经营被处罚时,往往会把行政执法人员当作发泄对象甚至直接暴力抗法,影响城市形象。

  3、增加了行政执法成本,降低了行政执法效率。

  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严重阻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妨碍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增加了行政执法成本,降低了行政执法效率,影响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个别事件甚至危害极大,严重危害着执法人员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权威的依赖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4、侵犯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

  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冲击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侵犯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造成了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障碍。三、对暴力抗法的对策暴力抗法的产生后果往往非常严重,一旦发生都是不小的损失甚至损失难以弥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很有必要提前加强防范和加强事中控制,以有效遏止暴力抗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提高法律的威慑力,为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2、加强自身建设。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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