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录大全 > 说说大全 >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措施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措施

时间:2015-11-08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www.gbppp.com--说说大全】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措施(一):社区矫正-矫正方案例子

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

一、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

赵某某,男,1961年7月16日出生,已婚,原系张家港市某镇某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目前经商。

2001年至2004年间,赵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其担任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所在村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人民币500万的存单进行质押贷款并将所贷款项用于其与他人合股的企业进行赢利活动,被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二、矫正对象的背景资料

(一)家庭背景

赵某某的家庭是典型的三口之家,妻子和女儿赵某,家庭关系和谐。

(二)生活经历

赵某某于1978年中学毕业;1978年7月到1980年5月务农;1980年5月到1982年5月,在张家港市某镇某村通风管道设备厂工作;1982年5月到1998年8月先后在张家港市某毛纺厂、某彩印厂和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工作;1996年上半年到2004年9月任某村党支部副书记、书记;2004年至今,经商,为张家港市一较大规模厂家的大股东。纵观赵某某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出,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随着经历和年龄的增长也逐步上升。这些经历使得赵某某在个性上十分的自信、好强、对自己的面子很看中,经济独立和成功意识强。

(三)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赵某某与其周遍的人关系处理的不错,善于交朋友,和其亲兄弟一起经商创

业,通过他们的努力,拥有多处实体企业,业务发展到了海外,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繁荣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一直忙于工作和生意,赵某某本人对法律的规定并不是很了解和熟悉。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适应情况

赵某某在入矫后,能迅速适应社会,积极再创业,成功经营某制铁公司,该企业发展迅速,规模越来越大,为张家港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二)求职或求学意识

该对象求职意识强,通过自主创业获得事业的成功,其经营企业的发展良好。

(三)思想观念问题

但是如前所述,赵某个性上十分的自信、好强、对其自己的面子很看中,经济独立和成功意识强;而且,因为成为了生意人,其社交圈子很广。所以,在法院判决后,其能认罪服法,认识到自己过去的错误,接受法院的判决。可是赵某某一直对自己矫正对象的身份抱有一定的抵触心理,认为成为矫正对象就很没面子,对社区矫正的帮助性、教育性认识不是很高。

四、风险评估

从再犯罪的客观条件来说,现在赵某某事业比较成功、经济条件良好、家庭关系和睦,促使再犯罪的客观因素较少;主观条件上来说,赵某某以前犯错是因为法律意识不高,犯错后能认识到过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时自首,入矫后能认罪服法,悔罪行为和意识明显,所以从主观上看,赵某某再犯罪主观因素也较弱。而且根据以上的主客观情况,入矫后,能够通过社区矫正机构的帮助和教育,提升其法律知识水平和守法意识,能够有效的控制其再犯罪的可能性。综上所述,

赵某某再犯罪的可能性不大。

五、矫正介入与方案

(一)介入理念

从赵某某的经历、性格、生活状况来看,其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意识不高,放松了对本人的自律,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并且对象生活比较安定,在犯罪后,能及时悔悟进行自首,认罪服法。从本质上来说,赵某某还是积极向上的,所以对其的矫正应当主要在其思想方面上入手,贯彻社工、社区矫正志愿者和矫正对象相结合的社区矫正理念,形成以专门机关为主导、推动矫正对象思想转化为主线,社会志愿者的帮助教育、矫正对象近亲属监督对象本人为辅助的矫正方法。提升其法制意识,促使其加强自律,是可以将其矫正好,成功实现再社会化的。

(二)矫正思路

我们在矫正介入时,也要贯彻“社区矫正的刑罚性质和矫正对象继续社会化需求并重,通过矫正工作将矫正对象导上正途”的理念。重视矫正工作对矫正对象的教育和帮助职能,促使对象再适应社会。在矫正工程中,社会多方参与,转变传统的刑罚理念,积极引导矫正对象再社会化,尽量降低矫正对象出现再犯罪的几率。

(三)介入方案

通过贯彻上述矫正理念和思路,结合赵某某的实际情况,社区矫正机构制订如下矫正介入方案:

1、通过要求赵某某每月上交思想汇报、定期对其进行走访等措施了解、掌握该对象的表现和实际情况,督促其遵纪守法、遵守矫正规定。如果发现对象在

生活中存在难题,矫正机构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帮其解决问题,帮助对象适应社会。

2、由家庭、亲人组成帮教小组,借助亲情的力量加强帮教效果,同时这样会使对象认识到:如果再犯罪,那么付出的代价就是现在幸福和睦的生活。【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措施】

3、通过组织该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加强其社会公益心,提升其社会归属感,为其再社会化做好准备。

4、关注矫正对象心理动态,定期和对象谈心,做好思想工作。发现对象心理问题,及时进行疏导,积极帮其化解心结。使对象摆正心态、重新树立起积极向上、成为好市民的信心。

通过对赵某某主观心态上的纠正,从主观方面尽量降低再犯的可能性;通过客观上的矫正措施监督来压缩,能起到有效的降低赵某某再犯罪的可能性的效果。最后帮助其适应社会、再社会化,则能使上述效果长时间的保持下去,达到矫正的根本目的。

六、效果评价

矫正工作对赵某某的主观思想的转化和再社会化工作十分成功,现在该对象已经顺利融入社会,心态端正,其本身对社会有了极大的认同感。同时对矫正对象的身份也有了正确的认识,通过矫正的教育和帮助,赵某某从一个失足者转变成为一个积极向上、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乐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合格市民。除了规矩遵守法律、法规外,还积极从事公益事业。

2007年4月,赵某某出资20万元支援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的祁窑小学重建校舍,在其的帮助下,日前该小学已经顺利峻工。在祁窑小学重新建立的仪式上,看着崭新的校舍,祁窑小学的孩子们人都流下了感激的眼泪。为表达对赵某某的感激之情,通渭县人民政府特立纪念碑一面,并将学校更名为“襄南乡未来小学”。

在获悉2008年5月的四川大地震后,赵某某积极支援四川救灾、重新建设活动,其以单位名义向四川人民捐款人民币2万元,以个人名义向四川捐赠人民币1万3千元。赵某某表示:以后,其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好好做人。在赵某某有生之年,其将致力于公益事业,为社会尽更多的公益责任,来回报国家对他的教育和帮助。

由于赵某某良好的矫正表现,在2008年1月4日,经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其依法获得了缩短缓刑考验期一年的减刑奖励。赵某某的事迹激励了其他矫正对象,自从赵某某的事迹为其他矫正对象知晓后,其他对象都受到了激励,积极接受矫正,努力向上,在当地形成了良好的矫正氛围。

七、进一步跟进与反思

社区矫正主要是通过矫正其不良思想从而矫正对象不良行为,进而来降低对象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几率,使对象重新融入社会。其中,矫正不良思想为手段,促使对象再社会化、无重新犯罪为目的。所以,在进行矫正工作时,做好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尤为重要。而以对象家人为突破口,通过对象家人的配合做思想工作,能使对象迅速从心理上接受和认同我们,这样做起思想转化工作来效率较高。

特别是在对象刚刚入矫,生活和环境的突然变化还没适应,内心特别迷茫的时候,那时的对象往往对矫正持有一定的心理抵触,我们直接做思想工作往往效果不明显,通过其家人往往能有效的敲开对象心扉,为对象指明正确的前进方向,消除不良思想的苗头,使对象向好的方面发展。

案例十五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措施(二):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案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案【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措施】

说明:此表由矫正责任人负责填写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措施(三):2016社区矫正铸魂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推进“法治”、“平安”、“和谐”建设,拟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铸魂工程”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社区矫正“铸魂工程”建设活动,旨在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四项规范”为抓手,通过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实施严格教育管理,从灵魂深处触动和教育转化社区矫正人员,使其认真改造顺利回归社会,实现社区矫正人员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犯罪、无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和悔罪自新的目标,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走在乃至全省、全国同等县市前列,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和谐正能量。

二、具体措施

(一)规范矫正衔接

1、严格审前评估。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收到委托机关的调查函后,迅速组织司法所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估意见,按时提交委托机关。

2、及时登记接收。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负责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登记接收手续,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3、规范档案管理。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执行档案,司法所建立工作档案。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指导,确保档案收集及整理规范无遗漏。

4、定期研判情况。建立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信息共享,无缝对接。每月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联合考评总结。通过会议、检查和考评方式,定期研判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规范监督管理

1、建立“三包”制度。将全市10个镇(办事处)划分为5个片区,实行市司法局班子领导包片区,局科室负责人包重点对象,司法所包辖区的管理制度。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村(社区)及家庭,通过走访、问卷、谈心等方式,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生产、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管控教育。

2、培养社会意识。教育和引导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交通文明劝导、社区公益劳动等“讲文明树新风”社会化服务活动,切实增强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回报社会、服务社会”意识。确定每月16日为社区服务劳动日,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就近到社区服务基地进行公益劳动,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实行多方监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志愿者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家属在管理教育中的监督作用,发挥以“司法E通”为核心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信息化系统作用,实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远程监控和智能管理,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矫正轨道、再次违法犯罪。

4、加强应急处置。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制定社区矫正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大突发事件防范力度。社区矫正人员一旦发生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非正常死亡等情形,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响应,确保对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应对有效。

5、强化执行监督。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机关每季度开展一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执法监督,对不服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实行诫勉谈话和收监处理。

(三)规范教育矫正

1、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司法所要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纳入重点工作范畴,每月组织开展8小时以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公民准则、心理健康和时事政治等内容开展专题教育,做到有教育计划、有教学备课、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考试测试、有交流园地,并注重培养和宣传矫正改造积极分子。

2、把握教育关键环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做到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时必访,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在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必访,掌握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及现实表现、思想动态;在矫正对象遇到重大困难或发生纠纷时必访,帮助其解决困难和纠纷,体现党委和政府温暖;在解矫时必访,宣告解除矫正,进行解矫教育。

3、建立健全教育阵地。在市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宣告室、谈话室、心理咨询室等,对社区矫正人员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有需求的进行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帮助他们康复心理,健全人格,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要加强心理咨询室规范化建设,争创省级示范心理咨询室。

(四)规范帮扶措施

1、开展帮扶活动。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扶心、扶智、扶困、扶技、扶业”五扶活动,即加强正面教育、情绪疏导,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健全人格,培养健康心理;关注社区矫正人员或其子女学业,给予必要帮助,促进成长;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日常生产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加强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定专业技术;适时提供相关的就业岗位,安置矫正人员就业。各镇(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2项以上帮扶内容,并常年开展帮扶活动。

2、建立联动机制。市司法局要积极加强同民政、财政、教育、人社、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出台优惠政策,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就学问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和企业减免税费等政策,镇(办事处)要力所能及为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创造条件。要广泛动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力量,因地制宜发挥帮扶作用,努力形成社会联动合力,提高帮扶效果。

3、发挥基地作用。整合资源,兴建一个集学习、劳动、就业等一体的市级过渡性安置基地。各镇(办事处)要至少确定一个辖区企业作为本地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基地,并每年至少安置一人到市级或镇级基地就业,让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基地就业修复社会关系,培养集体观念、劳动观念和纪律意识,逐步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社区矫正“铸魂工程”建设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活动开展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铸魂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分步实施。要周密部署,确保利用两年半的时间,完成“铸魂工程”建设任务。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8月)。制定下发方案,组织学习动员,明确工作重点,及时部署实施。二是全面落实阶段(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重点抓好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规范管理、帮扶活动、争创示范等工作。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3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对在活动中组织得力、工作规范、社会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社区矫正管理局全力抓、司法所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充分利用宣传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切实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认同度,让社会更加了解、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措施(四):2015社区矫正人员心得体会

心得一:社区矫正人员心得体会

剥政对象一直是社区服刑人员中比较难管的一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需要采取分类改造、因人施教、重点关注等针对性管理措施,以提高他们改造意识,增强社区矫正实效,树立社区矫正威信。

赤溪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一名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A,存在明显抵触情绪,在日常报到中无故拖延时间不来报到,并老叫嚷着“以前都不用的,凭什么现在这么麻烦?”等不满言论。针对这一情况,工作人员在对他的个别谈话和思想教育中着重讲解了政策变化、法律规定和社区矫正具体要求等内容,并督促他要认真遵守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但是,该服刑人员仍然以开店时间忙走不开等各种借口拖延报到,在司法所多次电话提醒后,依然我行我素,始终不来司法所报到。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上报局司法局矫正科,与派出所进行沟通,向镇政法书记汇报等工作外,重点采取攻心策略,抓住该服刑人员在开店,害怕司法机关到他店里的心理,在电话中明确告知“情况已经汇报局里,局里同意在电话警告无果情形下,出动警车到你店里把你带回来报到”,该服刑人员意识情况不妙,急忙转换态度,答应明日准时到所里报到。次日,该服刑人员准时到司法所报到,做好思想汇报,并保证今后会准时报到,司法所也乘机对他进行社区服刑人员奖惩规定教育,再一次对他敲响警钟。

赤溪司法所在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放在落实“三防”工作要求上,用实际行动切实发挥社区矫正实效,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心得二:社区矫正人员心得体会

今天,是自己出监后第一次参加阳光中途之家组织的社区矫正方面的教育活动。通过参加学习,在司法人员的耐心细致的讲解帮助下,使自己在社区矫正的知识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和广泛的提高。首先了解到从全国到北京至昌平的社区矫正情况、基本知识,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对矫正人员犯罪和行为恶习的矫正,是刑罚执行的行动,同时加强对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能够有效的实施,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对就业、生活、心理方面等遇到的问题给予帮助。

通过学习,我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加肯定的认识和理解,在享有基本民事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通过今天的学习,自己保证在假释期间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接受司法人员的监督及帮助,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做一个合法的公民,顺利融入社会。

心得三:社区矫正人员心得体会

这半年里,我在局领导、所领导及同事的光心个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就本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1、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方面

能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方面

自今年6月份到狼山镇街道司法所工作半年时间,在这期间主要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但为了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在短时间内便熟悉了社区矫正工的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和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圆满地完成工作。

在这半年里,我本着把工作做得更好的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圆满的完成了以下工作:(1)协助司法所做到入教规范、解矫及时,矫正方案客观、科学,按照方案实施个别教育,并在每季度开展阶段性跟踪评价。

(2)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出境报备等工作。这些工作是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的重点内容,主要做好协助所里通知社区服刑人员准时参加活动,并及时做好台帐资料记录。

(3)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充分利用IBS定位系统每日查询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轨迹。在这半年中无重新犯罪情况发生。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措施(五):2016接收社区矫正保证书

接收社区矫正保证书

罪犯姓名:王永奇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38年1月9日 居住地: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茨岩乡官寨村楠木冲组。 我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从2016年11月25日起至2016年9月26日接受社区矫正。在此期间,我保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保证遵纪守法,服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并履行相关义务。

二、保证遵守《湖南省社区矫正人员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教育改造活动,按时向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汇报思想和个人动向。

三、保证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在限定的区域内活动,随时保持联系的畅通。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审批机关、居住地司法所、保证人各存一份。)

矫正人员签名: 2016年11月25日

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一、本人保证在 年 月 日前,按时到 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二、本人保证遵纪守法,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并履行相关义务。

三、本人保证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各项教育履行活动,按时向社区矫正机构汇报思想和动向。

四、本人保证社区矫正期间,在限定的区域内活动,随时保持联络畅通。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人民法院或监所、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保证人各存一份)。

保证人: (签名) 交付执行机关(盖章):

年 月 月 年 月 日

备注:1、第一款中的日期为裁判文书生效或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

报到地为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2、此保证书由交付执行机关按要求自行制作。

第1 / 1页

社区矫正保证书

本人自接到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决定)后,保证做到:

1、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

2、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3、按规定与社区矫正监督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签订监督、帮教协议书;

4、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与矫正工作人员见面汇报一次,递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5、自觉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范围内活动,因就医、探亲等原因暂时离开活动范围,按规定请假,需要迁居的,主动向司法所报告,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每月参加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12小时;

7、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其它有关规定。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本人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保证人:

年 月 日

社区矫正保证人承诺书

矫正对象 性别 出生年月 身 份 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矫正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保证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 庭 住 址 身 份 证 与被保证人关系

联系电话 担 保 期 限

本人郑重承诺:我志愿担任矫正对象 在矫正期间的担保人,为明确责任,【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措施】

恪守承诺,特作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l/180635/

推荐访问:
推荐内容: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