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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lingdaobanzi

时间:2015-11-07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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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lingdaobanzi(一):201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

201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教育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县委、县纪委部署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党委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由上至下、全面覆盖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局党委,把监督责任落实到局纪委,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进一步推动合作办案,促进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依纪依法、高效协同开展。

3、严明党的纪律。认真执行党章和其他相关规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坚持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确保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

4、选用好干部。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不断完善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违反组织用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精神,严格执行县委作风建设十七项制度,健全改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持之以恒狠刹“四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集中整治慵懒散奢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6、深化源头治理。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法规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探索实行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办法,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监督中实现权力的公开透明和依法行使。

二、领导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层单位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在各基层单位、部门中要经常性的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要加强对基层单位党员干部教育,总结和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经验,弘扬正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和整改。

(四)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基层单位党风廉政政策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分管的基层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每年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至少参加一次基层单位的组织生活会,及时发现和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教育和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婚姻变化情况、因私出国(境)情况、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或出国(境)定居情况、家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及购房情况等个人有关事项;

(七)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八)要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事件,依法指导并执纪执法调查处理。

三、责任分工

教育党委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班子成员要按照中

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各项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lingdaobanzi】

党委书记、局长任长山: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各党支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县委、县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汪锦娟:对全系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工会、组织、宣传、纪检、共青团、妇联及所包学校(第四中学、第一小学、凤山学校、凤山中心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副局长朱艳红:对基础教育股、人事监察股及所包学校(第一中学、浓河中学、浓河中心校、祥顺中学、祥顺中心校)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单位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业务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的落实、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局党委交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副局长蔡晋:对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校办公司及所包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第三中学、乌鸦跑中心校)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单位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业务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的落实、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局党委交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副局长王立新:对招生办、体卫艺股、成职教股、科研所、电教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及所包学校(职教中心、清河中学、清河中心校、富林学校、富林中心校)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单位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业务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的落实、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局党委交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工会主席刘丕强:对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所包学校(实

验小学、通河镇中心校)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单位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业务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的落实、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局党委交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组织委员金涛:对干部的任用、管理和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所包学校(第三小学、幼教中心)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单位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业务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的落实、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局党委交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宣传委员朱强:对宣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所包学校(朝鲜族学校、特教中心)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单位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业务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的落实、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局党委交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纪检委员夏连国:对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督促检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所包学校(第六小学、三站中心校)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单位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业务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的落实、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局党委交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责任追究

对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且造成较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依据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声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的;由于监督不力,只是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二)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知情不管的,责令其在班子会上做出深刻检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领导者本人的责任。

(三)不按规定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或对基层单位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不按规定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利的;视情况上报纪委给予相应处分。

(四)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视情况包县委和县纪委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中共通河县教育委员会 二0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lingdaobanzi(二):2014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4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4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执纪监督,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1.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实质。召开2014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系列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建设,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举办教育系统纪委书记、监察处长专题集中培训班。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lingdaobanzi】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好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组织、宣传、教学、科研、财务、审计、行政等党政管理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加强监督检查。高校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委(党组)、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学校,实行“一案双查”。

3.推进纪律检查机制创新。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要求,实施高校纪委书记向上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切实保证高校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完善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制度,落实高校纪委书记约谈制度,推进直属高校纪委书记校际交流任职;结合大学

章程建设,明晰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职责任务,落实监察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强化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4.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注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实现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和驻外机构巡视全覆盖。全年教育部拟派出10个巡视组,强化对权力行使情况的巡视监督。加大巡视发现问题力度,注重“下沉一级”了解掌握情况。创新巡视组组建方式,选派现职司局级干部担任巡视组副组长。注重问题反馈,加大情况通报,强化信息公开,推动问题整改。巡视报告和整改报告主要内容要向社会公开。加强巡视成果运用。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

5.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加强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格执行《关于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规定》。

6.坚决纠正“四风”。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跟踪督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服务指导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坚持以上带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研究制定教育部直属高校反对“四风”的意见,从具体问题抓起,坚持不懈、抓出成效。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券的问题。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强化通报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一起。

7.坚决从严管理干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落实干部专项审计和任期审计制度。按照一定比例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重点查处超规格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跑官

要官和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干部教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促进教育公平

8.纠正违规招生问题。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招生承诺制,教育部机关有关司局负责人、各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高校校长要公开承诺“零点招”,严禁违规“点招”。进一步完善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监管措施,对自主招生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坚决制止有偿招生、抢拉生源问题,严肃查处买卖生源、重复注册、虚假注册学籍等行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制定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严肃招生秩序,严格责任追究。

9.纠正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完善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从源头上破解择校难题。结合课程改革和新一轮中小学教材编写修订,完善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机制。集中开展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专项治理。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研究制定《禁止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规定》、《建立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等,着力规范教师从业行为。深入开展学风建设教育和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学术造假。强化教育经费监管,构建和完善教育财务制度体系,加强审计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对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缩水走样、虚报冒领、弄虚作假、克扣师生财物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10.纠正违规使用管理科研经费问题。严肃查处国家审计署移交的科研人员贪污挪用科研经费的案件,认真核查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检查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继续组织对37所教育部直属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高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做好制度的衔接与配套,强化高校科研经费公共属性,强化项目承担高校法人职责,加强经费核算,健全内控机制。加强高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高校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

11.纠正高校资产管理和投资经营中的问题。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切实加强资产管理和对外投资经营监管,进一步理顺高校资产管理关系,防止侵吞国有资产、牟取私利。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考评指标体系。认真履行学校出资人的管理职责,抓好风险防控。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校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1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健全案件查办协调机制,强化部地、教检联合办案,切实增强办案合力。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查办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录取学生、选拔任用干部、使用科研经费等问题,重点查办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后勤、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大审计移送、巡视移交以及有关部门交办案件查处力度。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层督办制度。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制度。

13.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坚持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对问题早发现、早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函询等方式解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进一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教育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特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大重要案件通报力度,建立重要案件公开曝光的联动机制。

五、以深化改革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4.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落实。制定教育部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各高校党委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规划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之中,宣传部门要做好规划的学习宣传,财务审计、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部门要把规划的要求融入具体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督促指导,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在学校和院系得到有效落实。

15.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加快简政放权、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措施,规范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正确处理高校党委、行政、学术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优化权力配置,形成科学管用的内控机制。积极开展大学章程廉洁性评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6.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公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教育部机关司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办理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质量水平、经费使用等信息。加强高校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领导干部兼职兼薪、出国(出境)、财务管理、招生录取、学生就业等重要信息公开。建立教育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评估机制,探索第三方参与教育信息公开监督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制度,对于重

大问题要挂牌督办,推动直查快办,加强巡访、回访,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教育部将制定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17.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大中小学廉洁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节粮、节水、节电”教育活动。大力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大学生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积极发挥高校廉政研究和文化引领作用。教育部将会同中央纪委组织召开高校廉政研究机构理论研讨会,推动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18.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坚守责任担当。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规律,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lingdaobanzi(三):2016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述职报告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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