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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班组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班组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奖惩分明,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班组。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三条 本奖惩办法中有关事故、一类障碍的定义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按《班组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程》、《班组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二类障碍、异常的定义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按《班组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事故的划分
(一)人身轻伤事故:指受伤后休息1个工作日以上,不构成重伤事故的;
(二)人身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
(三)人身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四)特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六)一般交通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七)轻微交通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
第三章总则
第五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管理理念,全面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目标管理,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的激励和制约机制。在安全生产中杜绝各种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运用行政和经济的手段充分调动公司范围内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保证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依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六条 安全生产奖惩贯彻“奖罚分明、重奖重罚、以责论处”的原则;贯彻分级控制,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原则。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责任制密切挂钩,做到责任对应,奖惩对应。
第七条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遵章守纪并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和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重奖。
第八条 对事故发生部门的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和处罚,严肃追究责任;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章、违纪、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给予重罚;对造成重大损坏和重大影响的事故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生产工程部按照有关规定要进行责任追究,建议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九条 班组安全生产目标:以公司每年签定的三项责任制中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为班组安全生产目标。
第十条 本奖惩办法与公司安全奖惩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四章奖励
第十一条 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颁发奖状、授予荣誉称号等。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或实物、晋升岗位等。
第十二条 设立以下安全生产单项奖
(一)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兑现奖;
(三)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一)特殊贡献奖用于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进行嘉奖;
(二)发现运行设备重大缺陷采取措施得当,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嘉奖500~800元;
(三)发现威胁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处理及时正确,避免了对外停电和设备损坏一般事故的有功人员嘉奖300~500元;
(四)对认真检查发现重要缺陷又勇于克服困难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及时联系消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有关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300元;
(五)对积极参加事故抢修,避免一般事故的有关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0~100元;
(六)提出改进安全设施,有效防止人身、设备事故发生的合理化建议,有突出贡献者,经有关专业部门鉴定核实,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四条 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兑现奖
(一)班组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奖。凡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规
班组奖惩制度
1、目的
为适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落实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员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质量意识,强化班组团队建设,减少伤亡和事故,降低报废率。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各班组。
3、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安全奖惩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3.3 财务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3.4 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具体内容
4.1、惩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班组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4.1.1、惩罚类别
4.1.1.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1.1.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4.1.1.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
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1.1.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2、惩罚的范围
4.1.2.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1.2.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1.2.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2.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4.1.2.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2.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4.1.2.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1.2.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
个人;
4.1.2.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2.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1.3惩罚程序
4.1.3.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1.3.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班组安全奖惩制度】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2.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2.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人事行政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先进车间由人事行政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4.2.3.3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5.其他
5.1公司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建帐,公司人事行政部门直接控制使用。
5.2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6 附则
6.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1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2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班组安全奖惩制度】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班组安全奖惩制度】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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