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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超限治理新规宣传工作方案

时间:2015-08-04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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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超限治理新规宣传工作方案(一):2016年吉州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吉州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吉州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集中整治阶段的治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全市深入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中“一县一站一车多点”的治超路面监控网络的要求,结合我区当前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思路与主要目标

坚持依法治超,深入开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重点抓好载货车辆非法改装纠正,货运源头管控,路面查处和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超限超载治理等环节,确保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迅速下降,建立健全长效治超机制,形成有效、规范、公平的道路运输市场,使公路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保护。 实施原则: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区域联动,集中整治,长效治理。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严管重罚,打击违法行为。 总体目标:2016年底努力使全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降至1%以下。无不合格载货车辆非法改装上路行驶,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 组织领导

成立吉州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吉州区治超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 雷开仁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刘锡锋 区政府副调研员

成 员:黄 斌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曲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中心主任

刘万海 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局长

王小刚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造奕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彭万昌 区发改委主任

胡鑫平 区工信委主任

张锦云 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 瑜 区安监局局长

鄢洪刚 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坚 区国土分局局长

王风浪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2016年超限治理新规宣传工作方案】

许小敏 区水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黄斌同志兼任,联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由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副局长蔡斌担任。

联合执法大队由下列部门人员组成:公路 8 人、公安交警 8人、公安治安 2 人、水利 2 人、交通2人、运管 4 人、国土 2 人、工信委 2 人、市场和质量监督 2 人。各部门要指定本部门的执法队负责人,执法队实行四班三运转,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执法,负责查处吉州区境内超限超载车辆。

三、工作步骤【2016年超限治理新规宣传工作方案】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3日-3月15日)。印发全区深入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全区治超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6年3月16日-2017年3月31日)。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推动辖区内有关载货车辆管理单位、运输企业、驾驶员和货运源头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上级治超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4月1日-2017年6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在集中治超工作中把握方式、方法,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的途径和做法。2017年7月1日后,治超工作转入长效治理。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运输砂砾石、瓷土、矿石、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的超限超载车辆;

(二)重点整治过境吉州区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三)重点整治路段:西四乡联网路、厚莲线、上吉线、朱北线。

五、工作措施

由区政府组织公安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统一时间、标准的要求,统一行动。

(一) 抓好货运源头管理

1、 取缔非法采砂场(由区水利局负责);取缔非法采矿企业(由区国土分局负责)。

2、 规范货物装载。规范砂砾石装载、严禁运输砂砾石的超限超载车辆出砂场(由区水利局负责);规范瓷土等矿石装载,严禁运输瓷土等矿石的超限超载车辆出矿(由区国土分局负责);规范工商企业货物装载,严禁运输钢材、水泥等货物超限超载车辆上路(由运管部门负责);规范建筑材料装载,严禁运输泥土等建筑材料的超限超载车辆上路(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

3、 加强技术监控。区水利局要在采砂场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区国土分局要在矿山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区城管执法局要在拌合站(场)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

(二)抓好路面治超

1、 设置治超流动稽查点。严厉查处行驶在吉州区境内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由公路、交警部门负责)。

2、 设置抛洒滴漏稽查点。严厉查处抛洒滴漏运输车辆(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

(三)抓好涉车企业管理

1、 取缔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由工信、市场质量监督部门负责)。

2、 对已经改装、拼装的车辆限期恢复(由工信、市场质量

监督部门负责)。

3、 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由运管部门负责)。

(四)抓好联合执法

联合执法大队要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进行联合执法,统,就是集中执法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货源地、重点时段进行重点整治;分,就是按照源头管理,路面执法,涉车企业管理,分工负责,履行治超职责。要互通信息,货源监管单位要及时将超限超载车辆上路情况及时通报路面执法队伍,由路面执法队伍从严查处;路面执法队伍要讲超限超载车辆的信息通报水利、国土等货源监管单位,由货源监管单位对业主进行处罚。要突出工作重点,对治理难度大,社会影响广,群众反映强烈的超限超载单位和业主,要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一个一个突破,实现以点带面,形成震慑效应。流动稽查点要设置专门的卸货场所,坚决做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一经发现,必须先卸载后处罚,对拒绝接受检查、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2016年超限治理新规宣传工作方案】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治超工作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共同开展治超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检查治超工作。治超联合执法大队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

2、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声势。要深入场(矿)、运输企

2016年超限治理新规宣传工作方案(二):治超工作宣传方案

晋济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点

治超工作宣传方案

2009年是治超宣传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

加强治超宣传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两个政府令,结合2009年工作要点,结合我路段治超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治超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两个政府

令,从保护公路建设和养护成果、关爱生命、发展经济、造福社会的角度,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必要性的宣传;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的宣传;加强治理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加强治理工作的成效宣传,开创治超工作宣传的新局面。

【2016年超限治理新规宣传工作方案】

二、组织领导

成立晋济高速公路治理超限运输宣传活动领导组

组 长:李光光

副组长:申 力

成 员:马程骏 景 峰 闫建伟 刘泵堂

孙 庭 李燕虎 刘志国 杨 震

三、宣传要点

2009年治超宣传工作要围绕国务院九部委联合印发的

《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省政府两个政府

令、省、市关于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和

政策,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具体。

(一)国家和我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法律法规、政策措

施及相关规定。

(二)治超工作成效,特别是超限超载的治理等方面的

新举措、新做法。

(三)治超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等。

(四)依法治超,文明治超等治超队伍建设方面好的做

法。

(五)印制散发宣传材料,印制2万份两个《办法》的

宣传资料和相关的宣传材料。对过往司机和人民团体散(送)

发,以扩大宣传面。

(六)加强文明服务。积极为因各种原因而滞留与我站

的司乘人员提供爱心服务,帮助司乘人员快速、安全通行我

站。

(七)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大屏幕电子显示屏)、

跨线桥等设施,大力宣传治超口号和标语。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部门要把这次宣传活动当成一次治超

【2016年超限治理新规宣传工作方案】

工作再宣传、再发动的大好时机,认真安排部署,确定专人

负责,逐项安排落实,形成宣传氛围,确保宣传效果。为切

实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专门负责此次宣传工

作的人员组织和事项安排等工作。各部门要按照本方

案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部门优势,

认真组织好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有声势、有特色。

2、精心组织。本次宣传活动各部门务需按照领导

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参加好全站统一安排的宣传活动,

安排有序,丰富多彩,氛围浓厚,并要做好安全保障

措施,确保现场宣传活动热烈、圆满。

3、分工负责。站综合办负责编印治超工作宣传资

料,并负责在泽州收费站入口检测点和天井关检测点悬挂横

幅、张贴标语,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4、统筹兼顾。在做好治超宣传活动的同时,各部

门要做到统筹兼顾,做到治超宣传工作与治超执法工

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确保治超执法工作不断档、

不漏人,保证治超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晋济高速超限运输检测点

二○○九年一月十一日

2016年超限治理新规宣传工作方案(三):2016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有效遏止超限超载运输和沿途抛洒现象,确保市容整洁,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怀化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整治方案的通知》(怀政函办〔2016〕120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使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实现平装密闭式运输,并按限行时间、路段运行,超限超载运输得到有效遏制,“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不断规范,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不断提高政府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的思路,全面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鹤城区集中治理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和超

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城建、公安和交通运输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宣传组、路面治超组、采石源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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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组、城东工地渣土管理组、机动应急组、维稳组六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区公路管理局,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刘洪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部署

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9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召开全区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主要工作任务: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全程派员参与前期宣传和整治期间工作宣传。一是加大前期宣传。区新闻中心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政策、车辆装载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路面治超组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车载广播等形式宣传市区两级关于治理工作要求;责任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在集中治理行动前召开相关会议:①由国土部门牵头召开货源企业业主会议。②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交警部门参与召开辖区全体货运司机会议。③由住建局牵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参与召开城东所有建筑工地业主和货运单位负责人会议。④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召开沿线村组干部会。二是组织召开全区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输单位等参加的全区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三是做好整治期间宣传。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开

展典型案列的查处宣传,对严重超限超载和暴力抗法等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完善宣传平台,建立司机、企业信息台账,通过短信平台及时通报违法车辆查处情况。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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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面治超工作。由区公路管理局牵头,以石门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方式,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处罚到位,并依法卸载,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城区。一是设置固定站点。在城东停车场旁设置石门超限超载车辆固定检测站,配备治超人员59人,主要负责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对超限车辆实施处罚、卸载。在检查现场,交警部门负责安排大货车驾驶员2名,公安负责安排专业开锁人员1名,公路部门负责设置车辆动态称重仪1套,流动治超车1台(购置中)。在集中整治的前15天,增派机动应急组公安干警驻站。二是设置流动稽查点(集中整治的前15天)。稽查“1”号点设在S223线石门阳塘村与中方交界处,配置交警8人、路政8人,主要负责查处辰溪、中方方向入境车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鹤城辖区;稽查“2”号点设在蒋家碎石场出口处,配置交警8人,防止碎石场超限超载车辆进入省道行驶;稽查“3”号点设在金海村路口,配置交警12人,主要负责将超限超载车辆导入检测车道。三是卸货场、扣车停放点。“1”号卸货场设在城东停车场内,“2”号卸货场设金海北路施工路段;扣车停放点设在城

东停车场内,雇佣卸货工6-8人。

2.源头治理工作。由鹤城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建立超限超载货运源头治理工作机制,源头治理组人员进驻石门乡境内的6家采石场和4家混泥土拌和站,监督和引导货运源头企业依法配载、货运企业依法装载,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驶出货场。对查获有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出的采矿企业,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第三次吊销其开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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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东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管理工作。由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严格执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进行整治的通告》(怀政函办[2016]198号)精神,负责对城东所有工地进行整治:①凡进入城区道路行驶的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平装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严禁未实施有效密闭措施的运输车辆驶入城区;②每天5:00—19:00严禁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城区道路行驶;③从2016年11月1日起,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到市交警、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办理《怀化市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方可按规定在城区道路行驶。禁止未设置车辆清洗平台的大型工地运输渣土和建筑垃圾。严查城东城区建设工地设置大型拌合场的行为。开展路面巡查,确保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实现平装密闭式运输,并按限行时间、路段通行;从严查处擅自改装的建筑垃圾和建材运输车辆。从严查处从事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运输的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

4.应急机动工作。由鹤城公安分局牵头,遇有突发情况随时出动(在集中整治前期的15天全部安排到路面治超固定站驻站)。针对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①聚众堵塞交通。驾驶员故意聚众堵车,由路面治超组向应急机动组通报,应急机动组迅速赶赴现场协助查处,对拒不配合的车辆,依法强制破门开离扣留到指定地点(城东停车场),保障道路畅通,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②弃车锁车。驾驶员拒绝接受执法人员处理,故意弃车锁车离开执法现场逃避处罚,由路面治超组向机动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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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组迅速出动,强制开锁或破门,由交警部门指定的专业驾驶人员依法将车开离现场并予扣留,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后方可放行。③车辆闯关。车辆为逃避检测的闯关行为,由路面治超组向机动组通报,机动组负责拦截,交警部门依法扣车、扣证,交由公路管理部门依法查处。④暴力抗法。围攻、殴打、伤害执法人员等干扰破坏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秩序,应急机动组及时赶赴现场,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维稳工作。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集中整治期间矛盾纠纷的协调和对恶性事件的依法打击的指导、监督。

四、职责分工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相关部门分别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

1.政法部门:对本次整治行动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恶性事件

的打击进行指导和监督。

2.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治超工作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区政府办:负责各部门综合协调和人员调配。

4.财政部门:负责治超工作的经费保障。

5.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聚众堵路、集体闯关、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不按规定装载的采矿企业,停止炸药等物品的审批供应。

6.交警部门: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强制查处非法改、拼装车辆;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组织交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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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载、故意堵塞交通、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

7.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管人员深入货物配载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货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依法查处非法改、拼装车辆。

8.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开展路面治超执法,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城区。

9.监察机关:对相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10.国土资源部门:进驻辖区6个重点场所,监督矿厂企业按规定配装货物,对不按规定装载的企业,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批评

教育、责令整顿和吊销其采矿权。

11.安监部门:负责辖区厂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对有超限超载且拒不整改的企业、从严从重查处其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住建部门:负责监督建筑工地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规范运输,依法查处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建材运输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

13.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局:行使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市政道路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的车辆和施工车辆,未配备专用密闭装置或者采取其他防尘措施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4.区政府法制办: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治超工作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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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协同宣传部门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正面宣传,依法做好负面信息的回应。

15.石门乡、坨院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治超工作的宣传贯彻,协调处理矛盾纠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区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及超限超载整治工作,既是治理城区环境卫生的需要,又是保障运输安全的需要,更是广大市民的热切期盼。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圆满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区财政全力保障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经费。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在区整治工作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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