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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时间:2018-03-11   来源:植物养殖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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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第一篇_各税种税收优惠

整理的各类政策,但愿能对客户供给辅佐。

(一)增值税减免

1、法定免税项目

(1)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财富出产的单元和个人发卖的自产初级农业产物;农人专业合作社发卖本社成员出产的初级农业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当局、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个人发卖本身利用过的物品;

(8)残疾人员个人供给加工和补缀修配劳务;

(9)粮食经营企业: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卖粮食;其它粮食经营企业发卖给军队用粮、救灾布施粮、水库移民口粮。

(10)部门资源综合操作产物;

(11)部门农业出产资料;

(12)五大类饲料产物;

(13)黄金出产和经营单元发卖黄金(不包罗尺度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进口黄金(含尺度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矿);

(14)残疾人专用物品(假肢、轮椅、矫形器);

(15)自2011年1月1日起,对节能处事公司实施合适条件的合同能源打点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货色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2、按期免税项目

按期免税项目以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项目为准。

3、出口货色退(免)税

(1)外贸企业出口货色增值税的计较应依据购进出口货色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购进金额和相应的退税率计较。根基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 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 退税率或= 出口货色数量× 加权平均单价×

退税率,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色,按以下公式计较退税: 应退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注明的征收率

其它出口货色的进项税额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的增值税税额计较确定。

(2)出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办代理出口的自产货色实施“免、抵、退”税法子:

“免、抵、退”税法子的“免”税,是指对出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办代理出口的货色,免征本企业出产发卖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出产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办代理出口的货色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色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出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色当期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门予以退税。

(3)外贸企业出口和代办代理出口货色的消费税退税法子分袂依据该消费税的征收法子确定,即退还该消费品在出产环节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计较公式如下: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法子:

应退税额= 购进出口货色的进货金额× 消费税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法子:

应退税额= 出口数量× 单元税额

实行复合计税法子:

应退税额= 出口数量× 定额税率+ 出口发卖额× 比例税率

出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物,实行免征消费税法子。

出口货色的发卖金额、进项金额及税额较着偏高而无合法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拒绝打点退税或免税。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

1、按100% 比例退税:

(1)以工业废气为原料出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物;

(2)以垃圾为燃料或操作垃圾发酵发生的沼气出产的电力或者热力;

(3)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出产的页岩油;

(4)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出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5)采用旋窑法工艺出产的水泥(包罗水泥熟料)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出产的水泥,水泥出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

(6)上海期货买卖所会员、客户或上海黄金买卖所会员单元经由过程上海期货买卖所或上海黄金买卖所发卖尺度黄金,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7)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卖其自行开发出产或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当地化革新的软件产物,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跨越3%的部门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8)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跨越6% 的部门实行即征即退;

(9)对安设残疾人跨越25%(含25%),且残疾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单元,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元实际安设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2、按50% 比例退税

(1)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出产的涂料硝化棉粉;

(2)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发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出产的副产物;

(3)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出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

(4)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出产的电力和热力;

(5)操作风力出产的电力;

(6)部门新型墙体材料产物。

(三)消费税减免

1、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还有划定的除外;

2、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四)营业税减免

可以免征营业税的主要项目有: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供给的育养处事、婚姻介绍、殡葬处事;

2、残疾人员个酬报社会供给的劳务;

3、病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供给的医疗处事;

4、普通学校及经地市以上人民当局(含)或同级教育行政打点部门核准成立,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供给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供给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呵护、农牧业保险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活跃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呵护单元打点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藏书楼举办文化勾当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勾当的门票收入;

7、个人转让著作权收入;

8、单元和个人(包罗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处事业务取得的收入;

9、将地皮利用权转让给农业出产者用于农业出产的;

10、 对安设残疾人跨越25%(含25%)、残疾职工人数不少于10

人、供给“处事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

的单元,可享受按单元实际安设残疾人的人数,减征营业税“处事业”税目劳务的应纳税额,减征营业税限额最高不得跨越每人每年3.5万元;

11、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

12、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色供给的保险产物;

13、出租公有住房房钱收入或售后公房物业打点费收入免营业税;

14、地皮利用者将地皮利用权了偿地皮所有者行为不征营业税;

15、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16、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合作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倡议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地址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域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贸易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17、自2009年6月25日起,对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

18、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元或者个人供给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19、对部门广播电视运营处事企业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划定尺度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根基收视维护费,自2010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20、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上海等21个中国处事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处事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1、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合适条件的节能处事公司实施合同能源打点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五)企业所得税减免

1、关于扶持农、林、牧、渔业成长的税收优惠: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豢养;

(6)林产物的采集;

(7)灌溉、农产物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功课和维修等农、林、牧、渔处事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2、关于鼓舞激励基本举措措施扶植的税收优惠:

企业从事《公共基本举措措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口岸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本举措措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出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以“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3、关于撑持环境呵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操作、安全出产的税收优惠:

企业从事合适条件的环境呵护、节能节水项目,包罗公共污水措置、公共垃圾措置、沼气综合开发操作、节能减排技术革新、海水淡化等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出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以“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企业以《资源综合操作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划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并合适划定尺度,出产国家

非限制和禁止并合适国家和行业相关尺度的产物取得的收入,减按90%

计入收入总额。

企业购置并实际利用《环境呵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出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划定的环境呵护、节能节水、安全出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

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今后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税收优惠】

4、关于促进技术立异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

一个纳税年度内,对居民企业合适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跨越500 万元的部门,免征企业所得税;跨越500

万元的部门,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物、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本上,再加计扣除50%。

对经认定的创业投资企业采纳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 在股权持有满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今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纳加速折旧的方式,可以享受这一优惠的固定资产包罗:(1)由于技术进步,产物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5、免税收入:

企业的国债利息收入;合适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合适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为免税收入。

(六)个人所得税减免

1、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项目有:

(1)省级人民当局、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元,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公布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呵护等方面的奖金;

(2)财政部刊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核准刊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务院划定发给的当局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划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布施金;

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划定,从企业、事业单元、国家机关、社会集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付出给个人的糊口津贴费;所说的布施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付出给个人的糊口坚苦津贴费。

(5)保险赔款;

(6)甲士的改行费、复员费;

【税收优惠】

(7)按照国家统一划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糊口津贴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令划定应予免税的列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交际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当局加入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和谈中划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准免税的所得;

(11)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买卖所、深圳证券买卖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刊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个人采办体育彩票一次中奖额在1 万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采办社会福利有奖捐献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跨越1 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3)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根基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4)按照国家或省级处所当局划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根基养老保险金、赋闲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5)对个人转让自用5 年以上、而且是家庭独一糊口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下列项目经由省级人民当局核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白叟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准减税的。

(七)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收优惠】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交际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差人军队列入军队刀兵装备订货打算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域)回国处事的,采办1 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5、来华假寓专家进口自用的1 辆小汽车,免税。

出自:baijialeaomen.com duchanggonglue.com baijiale817.com

税收优惠 第二篇_税收优惠常见问题

税收优惠常见问题(2013版)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报批类

1、促进残疾人就业退还增值税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安臵残疾人单位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多重增值税优惠?(专题ID:23841) 对安臵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臵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实际安臵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当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本年度应纳税额小于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的,以本年度应纳税额为限;本年度应纳税额大于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的,以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为限。纳税人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足退还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人本月应退增值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月应退增值税额=纳税人本月实际安臵残疾人员人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的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的具体限额÷12

安臵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又符合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年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内应纳增值税总额。

2、软件产品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从外单位购入的软件产品以及受让著作权、所有权后再行生产销售的软件产品,可否享受增值税超税负返还优惠政策?(问题库ID:2744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超税负返还优惠政策,销售从外单位购入的软件产品以及受让著作权、所有权后再行生产销售的软件产品,不得享受增值税超税负返还优惠政策。

(2)软件开发生产企业接受委托开发软件的行为是否征税?(问题库ID:18978)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营改增后,软件开发行为应征收增值税,但是其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软件享不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库ID:1895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收取的相关费用是否缴纳增值税,能否享受软件产品优惠政策?(问题库ID:1873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硬件设备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能否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库ID:18625)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如果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组合(嵌入)式和系统集成软件产品时,应当如何开具销售发票?(问题库ID:23129)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除单个(独立)软件产品外的其他软件产品,须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或其它软件产品(如软件

间组合、集成等)一并开具销售发票,并在相关栏目注明所含的软件产品,软件产品名称应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软件产品名称一致。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如何处理?(问题库ID:18863)

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

【税收优惠】

(8)纳税人如何办理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审批?(办事指南ID:771)

为减轻纳税人及基层主管税务机关的工作量,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资格可一次性审批。

税收优惠 第三篇_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双软企业税收优惠

1、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两年。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3、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2).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

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税收优惠 第四篇_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释义】本条关于农、林、枚、渔业项目中享受免税和减半征税的具体范围的规定。

本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具体细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枚、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所得税。但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这一条规定没有明确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具体范围是什么?哪些是免税的?哪些又是减税的?减税的又减多少?这些问题就是本条规定要回答的问题。

与原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相比,本条的规定更加系统全面,法律层次也有所提高。原对内资企业从事农、林、枚、渔业项目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规定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性文件中;而对外资企业从事农、林、枚、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在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第三款和《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一条中。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对现行内资税法和外资税法相关规定进行了统一、调整、整合,本条则进一步细化了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涉及的内容。

本条在具体细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农、林、枚、渔业项目时,主要依据的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GB /T4754 -2002 )的规定。分类标准主要依据我国现阶段各行业发展状况,按照国际通行的经济活动同质性原则进行划分,并积极采用了联合国《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 的若干规定。按该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为四个层次,即门类、大类、中类、小类,一共20 个门类、95 个大类、396 个中类、9 13 个小类。

本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中列举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再根据与基本生活必需的关系远近,区分不同情况,分为免税和减半征收两类6 划分的标准主要是,涉及到国计民生最基础、最重要的项目,关系到最大多数人生计、健康的项目,以及最为薄弱、最需要扶持的项目给予免税待遇;对有一定收入,国家在一定期间仍鼓励发展,仍需要扶持的项目实施减半征收;本条没有列明的项目及国家禁止和限制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税收优惠,即并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所列农、林、牧、渔业项目都有免税或减半征收的待遇。

因此,本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享受免税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具体范围

(一)部分基础性农、林、收、渔业项目。

1 .蔬菜的种植。包括各种叶菜、根茎菜、瓜果菜、茄果菜、葱蒜、菜用豆、水生菜等的种植,以及蘑菇、菌类等蔬菜的种植。

2 .谷物的种植。指以收获籽实为主,可供人类食用的农作物的种植,如稻谷、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种植。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等谷物的种植。

3 .薯类的种植。包括马铃薯(土豆、洋芋)、甘薯(红薯、白薯)、木薯等的种植。

4 .油料的种植。包括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等油料的种植。

5 .豆类的种植。包括大豆的种植和其他各类杂豆(如豌豆、绿豆、红小豆、蚕豆等)的种植。 6 .麻类的种植。包括各种麻类的种植,如亚麻、黄红麻、苎麻、大麻等的种植;用于编织、衬垫、填充、刷子、扫帚用植物原料的种植。

7 .糖料的种植。包括甘蔗、甜菜等糖料作物的种植。

8 .水果、坚果的种植。包括园林水果如苹果、梨、柑橘、葡萄、香蕉、杏、桃、李、梅、荔枝、龙眼等的种植;西瓜、木瓜、哈密瓜、甜瓜、草莓等瓜果类的种植;坚果的种植,如椰子等;在同一种植地点或在种植园内对水果的简单加工,如晒干、暂时保存等活动。但不包括生水果和坚果等的采集。

9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属于农业科学技术方面的鼓励优惠。

(二)中药材的种植。

主要指用于中药配制以及中成药加工的药材作物的种植。包括:当归、地黄、五味、人参、枸杞子等中药材的种植。但是不包括:用于杀虫和杀菌目的植物的种植。

(三)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包括育种和育苗、造林、林木的抚育和管理。

(四)牲畜、家禽的饲养。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猪的饲养从牲畜的饲养中分离出来,本条则将两者合二为一,即牲畜的饲养包括猪、牛、羊、马、驴、骡、骆驼等主要牲畜,也包括在饲养牲畜的同一牧场进行的鲜奶、奶油、奶酪等乳品的加工,在农(牧)场或农户家庭中对牲畜副产品的简单加工,如毛、皮、鬃等的简单加工。家禽的饲养包括鸡、鸭、鹅、驼鸟、鹌鹑等禽类的孵化和饲养;相关的禽产品,如禽蛋等。但是不包括鸟类的饲养和其他珍禽如山鸡、孔雀等的饲养。

(五)林产品的采集。

指在天然森林和人工林地进行的各种林木产品和其他野生植物的采集活动。包括天然林和人工林的果实采集,如对橡胶、生漆、油桐籽、油茶籽、核桃、板栗、松子、软木、虫胶、松脂和松胶等非木质林木产品的采集;他野生植物的采集,如林木的枝• 叶等的采集。但是不包括咖啡、可可等饮料作物的采集。

(六)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1 .灌溉服务。是指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系统的经营与管理活动。包括农业水利灌溉系统的经营、管理。但是,不包括水利工程的建设、水利工程的管理。

2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是指由农民家庭兼营或收购单位对收获的各种农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进行去籽、净化、分类、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产品的初加工活动。包括轧棉花、羊毛去杂质、其他类似的纤维初加工等活动;其他与农产品收获有关的初加工服务活动,包括对农产品的净化、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或批量包装等加工处理等。

3 .兽医服务。是指对各种动物进行的病情诊断和医疗活动。包括:畜牧兽医院(站、中心)、动物病防治单位、兽医监察等活动。但是,不包括对动物的检疫。

4 .农技推广。是指将与农业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直接推向市场而进行的相关技术活动,以及技术推广的转让活动。

5 .农机作业和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税收优惠】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三) 第一款第(五)项所称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税收优惠 第五篇_上海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上海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自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上海公司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以返税为主,即公司交纳税收后,再将部分税收返还给企业,包括公司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上海返税优惠政策是大陆其它省份或城市难以比例的,是吸引国内及海外投资的重要因素。

上海的税收是各级分成的,除了国家部分的税收保留外,地方税收是由市政府、区政府、开发区、企业进行分成。 一、税收之国家与地方分成体制:

二、上海市税收分成体制

1、最高返税:崇明区。目前上海只有崇明区,市政府是不拿税收提成的,税收全部留给崇明区,因为崇明给企业的返税在上海是最高的。 2、中等返税:除崇明外的其它郊区,像金山、奉贤、嘉定等区。 3、最低返税:市区,像静安、黄浦、徐汇等区。 上海市地方财政税收分成体制:

三、上海市企业税收返税比例:

上述所说返税比例是以实际交税额为基数。以企业营业税/增值税交税额100万为例,企业在不同区域所得返税具体数额:

备注

1、一般开发区或招商代理公司所宣称的“返地方所得税收的多少”,其实是很模糊的说法。地方所得税收即可以指除国家外的地方税收,也可指区所留税收,还可以指开发区所留税收,而且不同级别的开发区所留税收是不一样的。因而,在考虑注册在哪个区或哪家开发区时,一定要明白其给企业真实的返税是多少,一般用“返实际交税额的多少”比较科学。

2、返税一般是开发区或招商公司将税收直接返给企业,一般按季度、半年度、年度返还给企业,先征后返。

税收优惠 第六篇_国务院发布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

促成上海自贸区的获准背景

第一,中国面临“二次入世”。美欧在6月份召开的伦敦八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上正式宣布启动“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的谈判。据称这是国际经济史上规模最大的自贸区谈判,预计美欧自贸区谈判将于两年内完成,该协议将美欧这两大经济体之间的关税降至零,覆盖世界贸易量的1/3、全球GDP的一半,若此自贸区得以实现将意味着世界贸易的规则、标准和格局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改变。与TTP一并成为对外经济一向重大的战略之一,两个自贸区的开放会共同抑制新兴国家(中国)在国际贸易谈判中的进攻性地位,有可能再次将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国家驱赶到国际贸易体系的边缘。由于这两个自贸区都不包括中国,中国将面临着严峻的“二次入世”的危险。

第二,中国经济正处于改革转变时期,不能长期依赖外贸。中国经济处于一个换挡减速过弯的状态,此时更应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打造全新的中国经济模式。由于近期国际需求疲弱,中国劳动力成本升高,中国不能长期依赖外贸出口来获取本国经济增长,加之国面临着国内市场经济效率仍然较低,未能解决产能过剩和能耗较高的问题,不得不经济改革以求发展。

定义:上海自贸区最大特色是“境内关外”

和国内各类保税区不同的是,自贸区的最大特色是“境内关外”的特殊海关监管制度,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一线”,是指自由贸易区与国境外的通道口,“一线放开”是指境外的货物可以自由地、不受海关监管地自由进入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内的货物也可以自由地、不受海关监管地自由运出境外;所谓“二线”,则是指自由贸易区与海关境内的通道口,“二线

管住”,是指货物从自由贸易区进入国内非自由贸易区、或货物从国内非自由贸易区进入自由贸易区时,海关必须依据本国海关法的规定,征收相应的税收。

自贸区与保税区区别

上海自贸区是在保税区的基础上增加一些融资便利政策,本质上和保税区基本管理手段相同。“人民币资本项目放开、离岸金融中心、创新监管模式、免税自由港”成自贸区同保税区最大差别。保税区是指允许外国货物不办理进出口手续即可连续长期储存的区域,核心功能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而自贸区政策的核心逻辑是简化手续、降低成本,实现境内关外,以开放倒逼改革。我国现存保税区具有了某些自由贸易区的特点,但在设区目的、区域功能、管理体制、政策法规等方面又存在着诸多差异,总体来看自由度与自贸区相比明显不足。相比国内目前的各类保税区,自由贸易区意味着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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