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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防控计划

时间:2017-01-27   来源:植物养殖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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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防控计划(一):201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201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201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年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靠法律,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工作方针,落实“无疫严防、有疫严控,立足早发现,全力抓救治”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动物防疫工作“五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保证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为中心,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以实施集中免疫行动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无疫区建设为契机,实行“市指导、县负责、乡为主、村落实、户联防”,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疫情的发生、蔓延和染人,确保我市养殖业经济持续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是:1、全面完成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域性动物防疫监督分所建设任务。2、所有乡镇全面推行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和管理。3、对高致病性禽流感、

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施100%免疫。4、已免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5、免疫证发放率达到100%,猪、牛、羊二维码标识打挂率达100%。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散养畜禽户籍式档案建档率达到100%。6、加大狂犬病免疫力度,城区狂犬病免疫密度达100%,农村狂犬病免疫密度达70%。免疫和发证同步进行,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7、统筹抓好猪链球菌病、鸡新城疫、鸡传染性法氏囊、奶牛布病和结核病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使其发病率控制规定标准以下。8、按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疫病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疫情月报、快报、年报,重大动物疫情规范上报率达100%。制定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9、以村为单位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开展面达100%,养殖、诊疗、屠宰、经营等各环节动物疫情监测覆盖面达100%,规模畜禽养殖场官方兽医全程监控率达100%。10、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户)产地检疫率达100%,畜禽散养户以乡为单位产地检疫面达100%。畜禽运输、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跨省引进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审批率和检疫合格率达100%。11、家禽、生猪及生猪产品凭证凭标入市率达100%。12、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规范处理率达100%。13、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实施标识及生产信息报送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发动

市、县(区)、乡三级政府层层召开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下发《关于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动员部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县区为单位,调整完善政企技企联系和官方兽医监管制度,开展乡镇(街道)动防办主任、防疫员队伍和疫情测报员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调查畜禽存栏、免疫和发病情况,印发防治技术手册和宣传材料,申领和发放强制免疫疫苗,做到畜禽底数清、免疫情况明、队伍业务熟、防疫物资足,为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

(二)监测预警

1.加强监测体系建设。以实施无疫区项目为契机,完成市、县、乡三级监测化验室建设,不断加强兽医技术队伍建设,积极推行官方、执业和乡村兽医制度,开展技术培训和资格认证,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水平,增强诊断检测能力,构建布局合理、反应迅速、诊断准确、信息畅通的监测网络。

2.完善测报机制。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定期巡查等制度,采取印发疫情报告联系卡和村务公开等形式,公布县(区)、乡镇(街道)举报电话,拓宽疫情报告渠道。乡镇动防办要每月组织村干部和村防疫员对散养农户和养殖场畜禽健康状况开展一次巡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并填写乡镇动物疫情统计月报表,月末汇总上报县防指办。同时,要不断强化对规模养殖场、动物诊疗和兽药经营等机构监督检查,督促其依法履行疫情报告义务,保证疫情信息及时上报。

3.开展疫情监测。市、县两级制定并实施重大动物疫病每月例行监测计划,坚持主动监测和被动监测、全面监测和重点监测

相结合,采取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等方法,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定时、定点开展监测。重点加强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区)、畜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和养殖密集区、水网密集区等重点地区的疫情监测,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坚持实行活禽交易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每10天一次的定期抽样监测制度,对城区重点活禽市场要采取每周定点检测制度,定期对活禽及禽类产品、粪便和垫料等进行抽样监测,严防染病产品进入市场。凡检测出病毒,一律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置,并开展追踪溯源,追查免疫情况。

4.加强抗体监测。各县区要进一步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抗体监测,确保免疫质量。要按照县不漏乡镇、重点乡镇不漏村、养殖密集区村不漏组的要求,适时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抗体监测,增加水禽监测数量、比例和频次,评估免疫效果。对漏免和抗体水平不合格的畜禽要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及时堵塞防疫漏洞,确保存栏畜禽始终处于有效保护状态。

5.规范疫情报告。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和疫情报告系统。全面实行疫情报告网络化管理,做到专线、专机、专人按规定传输动物疫情信息。各级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严格报告程序和疫情管理,严肃报告纪律。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以及阻碍他人报告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加强病死畜禽监控和规范处理。乡镇(街道)动物防疫办

公室、村级防疫员要对所辖区域内养殖场(户)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畜禽病死情况,就地展开调查,排查疫情。严格“五不准一处理”,即对病死畜禽,严禁出售、运输、加工、宰杀和食用,一律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适时组织开展病死畜禽规范处理专项整治行动。

(三)预防和控制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防控体系的作用,坚持防疫工作协调一致,措施一致,行动一致,不断加大强制免疫力度,形成“政府管面,部门抓线,场户抓点,群众监督,专家把关,群防群控,依法防控”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牢固的免疫屏障。

1.实施常态免疫。严格按照“六统一五不漏”的工作要求,即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疫苗发放、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免疫程序、统一规范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六统一办法,全面组织开展强制免疫,切实做到县(区)不漏乡镇、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确保免疫密度实现动态100%。散养畜禽,建立集中免疫、月月补针制度。集中免疫期间,由乡镇(街道)组织村防疫员采取拉网式的方法,逐村逐户逐只实施集中免疫。同时要做好鸽子、观赏鸟及其他禽类的免疫。集中免疫后,由乡镇(街道)组织村干部、村民组长对各村散养畜禽补栏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统计,每月月末填写散养畜禽补栏情况登记表,村级防疫员依据登记表和免疫记录及时上门提供免疫服务,对农户补栏和集中免疫期间未免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种畜禽场、

动物疫病防控计划(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计划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计划

第四季度中心将围绕市局的总体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规划,再鼓干劲,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动物检疫工作

1、做好第四季度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加强屠宰厂监管工作,严把屠宰检疫质量关,做到依法检疫,践行承诺。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2、做好第四季度城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县境申报检疫工作。

3、做好第四季度城区产地检疫管理工作。

4、完成省下达第四季度动物卫生监督报表的填写上报工作。

5、加大检疫监督力度,抓好秋季动物疫病高发时期动物检疫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杜绝逃检、漏检现象发生,防止病死害畜产品上市流通。

(二)外来动物产品报验工作

认真落实合肥市外来猪肉报验监管制度,坚持“双证”报验,加大抽样频率,积极做好第四季度周谷堆外来生猪产品报验工作,严禁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外来猪肉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外来肉品质量安全。

(三)监测工作

1、完成市局下达的第四季度动物疫病和畜(水)产品安全监测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结果。

2、完成国家、省农业部门下达的第四季度动物疫病和畜(水)产品安全监测工作任务。

3、积极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外来生猪抽样检测力度,进一步加大重大节日期间的抽样监督工作,确保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做好新实验室的布局设计和实验器材招投标等工作。

(四)犬类免疫管理工作

1、加大执法力度,监督检查动物诊疗市场和动物交易市场,规范动物免疫行为。

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宠物免疫工作宣传,提高宠物免疫率,切实做好冬季狂犬病高发时期防控工作。

3、做好一年一度城区免疫点资格审查和布局合理性认定。

(五)畜牧防疫工作

1、做好第四季度我市动物强制和计划疫苗的订购、管理和发放工作,以及动物免疫标识(耳标)、免疫证的组织申报发放工作。保障我市动物疫病秋防工作顺利进行。

2、开展我市四季度畜牧生产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汇报工作。

动物疫病防控计划(三):2016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计划

一、工作机制

1、由县农业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的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主要负责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的免疫抗体监测和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的监测工作,负责病原学监测样品采集和送检工作。

2、采取集中监测和日常监测相结合。按国家监测计划的要求,按时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疫病的集中监测任务,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疫病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监测。同时要把监测工作和免疫工作相结合,当发现动物群体保护水平下降时,通知立即补免;当发现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并落实强化免疫措施;对阳性动物群体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对扑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阳性畜禽及同群畜禽,按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发现疫情隐患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3、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月1-7日报送动物疫病监测月报,8-14日报送动物疫情月报。通过“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系统”传报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监测计划安排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

1、监测范围:不同年龄、品种的家禽及野生禽鸟。

2、监测时间:春秋进行两次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4月底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1月底前完成。日常监测根据情况安排。

3、集中监测数量:根据全县2月份、8月份实际禽类存栏量的0.1%来确定。其中,商品代饲养场户不少于4个(其中水禽场户不少于2个,血清样品≥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拭子样品总量均应不少于100份;1个猪场(血清和鼻腔拭子各≥20头份/场),野鸟新鲜粪便样本≥10份;对发现的死鸟要全部进行检测。

4、检测方法:血凝抑制试验

5、监测结果处理:结果为阳性的家禽及其同群禽进行隔离,必要时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同时将阳性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检,如复查结果仍为阳性,再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经确诊阳性的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将阳性情况按快报要求报告。

(二)口蹄疫监测

1、监测范围:不同年龄、品种的猪、牛、羊。【动物疫病防控计划】

2、监测时间:春秋进行两次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4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1月底前完成。日常监测根据情况安排。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3、集中监测数量:种畜场2个(血清样品≥15头份/场);存栏50-300头饲养场户:3个(血清样品≥15头份/场);屠宰场采1个场的血清样品和淋巴结(血清样品≥10头份/场、淋巴结≥10头份/场);散养户采2个村,每村监测猪、牛、羊血清样品(每个畜种≥5头份)。

4、检测方法:0型口蹄疫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亚洲I型口蹄疫用液相阻断ELISA。

5、监测结果处理:结果为阳性的,需将阳性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检,如复查结果仍为阳性,除0型口蹄疫外,样品再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和病原分离鉴定;对阳性畜进行扑杀,必要时对同群畜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将阳性情况按快报要求报告。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

1、监测范围:不同年龄、品种、用途、饲养方式的猪。

2监测时间:在春秋进行两次集中监测。日常监测根据情况安排。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阳性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检。

3、集中监测数量:种猪场:1个场(血清样品≥30头份/场);散养户;采1个村(血清样品≥10头份/场);采集流产、死胎及高热为特征的死亡病料组织不少于10份,采样部位为肺、淋巴结、脾脏、肾组织。

4、检测方法: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监测结果处理:阳性猪场采取净化措施。

(四)猪瘟监测

1、监测范围:不同年龄、品种、用途、饲养方式的猪。

2、监测时间:春秋进行两次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4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1月底前完成。日常监测根据情况安排。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3、集中监测数量:种猪场:2个(血清样品≥15头份/场);商品猪场2个(血清样品≥15头份/场);散养户采2个村(血清样品≥10头份/场);采集流产、死胎及以高热为特征的死亡病料组织不少于10份,采样部位为肺、淋巴结、脾脏、肾组织,可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监测采样相结合。

4、检测方法: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或ELISA方法。

5、监测结果处理:阳性的猪场应采取净化措施。

(五)鸡新城疫监测

1、监测范围:不同年龄、品种的鸡、鹌鹑等家禽。重点对养禽场的家禽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春秋进行两次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5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1月底前完成。日常监测根据情况安排。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阳性样品及时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检。

3集中监测数量:每次集中监测采集所有商品代饲养场4个(血清样品≥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以上血清样本、拭子样品总量不少于100份。

4检测方法:免疫抗体检测:血凝抑制试验。

5、监测结果处理:阳性的禽场应采取净化措施。

(六)布鲁氏菌病监测

1、监测范围:所有乳用牛、羊。

2、监测时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测,并在11月底前完成,具体监测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3、检测方法:按照国家标准(GB/T18646-2002)进行,筛选检测用琥红平板凝集试验。阳性样品用试管凝集反应或补体结合试验进行复核。

4、监测结果处理:阳性的家畜应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对监测到的阳性场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七)牛结核病监测

1、监测范围:所有乳用牛。

2、监测时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测,并在11月底前完成,具体监测时间根据情况安排。发现可疑病例,随时检测。

3、检测方法:按照国家标准(GB/T18645-2002),应用牛提纯结核菌素皮内变态反应进行检测。

4、监测结果处理:检测结果阳性的牛应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对监测到的阳性场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动物疫病防控计划(四):2016乡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实落实区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1号文件精神,确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确保我乡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乡春季动物防疫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动物疫病防控计划】

1、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牛出败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规模养殖场(大户、小区)按照免疫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2、各种免疫的抗体水品常年保持在70%以上。

3、普及“免疫卡”的发放与张贴,要求到每一个养殖户。

4、建立内容真实、具体、详细的免疫档案,对已免疫的牲畜口蹄疫、狂犬病佩戴免疫标识。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5日-----10日)政府要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宣传,高度统一思想认识。二是根据生产实际,落实好动物防疫责任片。坚决实行绩酬挂钩。三是筹措资金,及时调运疫苗,器戒及相关防疫物资。

(二)免疫注射阶段(3月10日-----4月20日)。3月10日-----18日完成牲畜口蹄疫、高致病禽流感、鸡新城疫的免疫任务,3月19日----4月1日完成高致病猪蓝耳病、猪瘟的免疫任务。4月2日----4月10日完成狂犬病、牛出败的免疫任务。4月12日全面完成补免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3日----4月18日)乡政府、动物防疫站将组织人员按照乡政府制定的《考核评分细则》对各村的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评先和处罚的主要依据。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成立春季动物防疫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免疫期间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具体到村各村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责任机制,组织好乡、村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免疫注射工作。

(二)、后勤保障。一是乡财政要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疫苗、器械等防疫物资的专项经费及春防工作经费。二是乡动物防疫站要根据全乡畜牧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做好春季动物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按照“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又不造成物资浪费”的原则。组织疫苗、器戒、消毒约物等防疫物资的正常供应。

(三)、强化免疫。各村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确实可行的办法,努力完成春防免疫工作任务。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将工作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热爱本职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动物防疫队伍中来。二是由政府领导特别是包村干部牵头,分成若干个免疫注射小组,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动物实施拉网式的免疫注射,力争做到“五个不漏”,即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大户、小区)及老疫点区作为免疫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出现丝毫的免疫漏洞。与此同时,要随时掌握好畜禽进出栏动态,及时完成补免工作任务。三是要严把免疫质量关,组织乡村动物防疫员认真学习。四是完善标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要建立内容真实、具体、详细的免疫档案。全面实施“免疫卡”的管理。对已免疫牲畜口蹄疫、狂犬病的动物佩戴免疫标识。五是尝试“抗体检测”,运用免疫抗体的整体水平,检测动物春防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进一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立即行动,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动物春防工作任务。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各村要积极主动地对辖区内的动物春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乡政府将排除督查组对春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检查。并将结果在全乡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免疫不到位而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动物疫病防控计划(五):2016畜牧水产中心工作总结及明年计划

以来,县畜牧水产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监管和服务并举,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预计到12月底,肉牛存栏6.05万头,出栏3.25万头;奶牛存栏3360头;羊存栏19.8万只,出栏13.2万只;猪存栏13.8万头,出栏11.7万头;禽存栏485万只,出栏301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2.05万吨、1.38万吨、0.51万吨。主要做法是:

一、积极开展政德建设年活动

按照政德建设“提升年”的要求,深入开展了“讲政德、爱县、干成事、出亮点”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从规范各项工作入手开展三个方面的活动。(一)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成立政德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分解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主体。(二)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强化干部学习,着力加强党的宗旨、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道德素质。(三)明确责任,公开承诺。按照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岗位职责,制定了《重点工作目标承诺书》。明确承诺内容、承诺期限和完成进度并通过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以便于社会监督;主要领导制定个人《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要干成的大事要事以及重点目标任务。

二、着力做好党建工作

以来,支部党建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和我单位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为重点,着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促进畜牧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三、认真部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为了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首先组织召开了由乡镇主管领导、畜牧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防控工作动员会,进一步明确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乡镇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努力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并层层签订责任状,为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其次,实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分片包乡制度,多次和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入乡、入村、入户进行督导检查,现场解决问题。第三,为确保防疫质量,对村级防疫员和乡镇兽医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县、乡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防控工作。经过全局工作人员的努力和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全年使用疫苗486万ml。发放牲畜标识22.4万套、免疫证8万张、档案200本。共免疫禽550万只、猪13万头、牛8万头、羊15万只,免疫率均达100%,确保了我县没有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为了更好的防疫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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