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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养殖保护制度

时间:2016-04-26   来源:植物养殖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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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养殖保护制度(一):无公害化处理制度

无公害化处理制度

一、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杀宰,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二、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三、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决定,对同群或染病的生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四、当养殖场畜禽发生疫情时,一律不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治疗。

五、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祥细记录记载。

六、无害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七、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的安全,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离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的来源和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种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畜禽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区畜牧部门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饲养种畜禽应当建立个人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具体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畜禽调动时应当在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动。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畜禽2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免疫制度

一、遵守《动物防疫法》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署和要求,认真做好畜禽强制性免疫病种免疫工作。

二、严格按场内制度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

三、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得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四、在上级业务技术部门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五、建立疫苗出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来贮运疫苗,确保疫苗有效性。

六、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七、疫苗接种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八、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代毒或交叉感染。

九、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祥细记入免疫档案 十、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十一、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一、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使用,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无公害养殖保护制度】

二、兽医使用的药物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三、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和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及屠宰,不得用于食品销售。

四、树立合理科学的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五、不擅自改变用药的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六、做好用药纪录,包括动物的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附医嘱,用药动物的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七、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消毒制度

消毒是生物安全体系中重要的环节,也是养殖场控制疾病的一个重要措施。通过消毒可以减少和杀灭进入养殖场或畜禽舍内的病源,减少畜禽被病源感染的机会。

一、大门及养殖舍进出口的卫生消毒。在畜禽场的大门口及每栋畜禽舍的出入口都必须设立消毒池(池长为车辆车轮两个周长以上),用以消毒来往人员的靴鞋和进出车辆的车轮,池内的消毒液

无公害养殖保护制度(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管理措施

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生产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制度,做强做大无公害农产品品牌,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公众健康,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管理员职责:

1、负责拟定生产布局、生产计划、品种搭配,组织产品收获、包装等;

2、负责记录基地的生产状况、生产作业及质量控制等;

3、负责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病虫害防治药物除外),掌握库存情况;

4、负责对种植(养殖)人员进行生产技术培训;

5、负责跟踪、引进新型实用的生产技术和设施;

6、负责基地新品种种植(养殖)示范。

二、植保员(动物防疫员)职责:

1、负责管理基地环境卫生,调查病虫害发生状况及趋势;

2、负责拟定病虫害综合防治方案,统一选购药物;

3、负责病虫害防治作业;

4、负责开展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

5、负责跟踪、引进新型实用的病虫害防治技术及药物。

三、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从事生产,不得造成产地污染或者致产地环境达不到标准要求,保证基地周边无污染源。

四、建立健全投入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实行投入品统一采

购、统一保管、统一供应、统一使用的管理模式,并做好相应记载。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合法登记并与农产品品种相适应的投入品,保存相关票据,严禁采购国家禁用的农业投入品。设立专门的投入品存放场所,配备必要的码放设施使之摆放整齐,加强管理防止变质失效。生产管理人员、植保员(动物防疫员)统一领取投入品,指导并监督生产人员按照使用标准和操作规程科学合理地使用投入品,注意劳动保护,避免高温作业和药物毒害等事件发生,生产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救治。器械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定点存放。剩余投入品退还仓库,废弃包装统一处理。

五、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登记制。生产管理员、植保员(动物防疫员)应认真记录作业时间、作业区域(单元)、品种、生长期、投入品名称、间隔日期、使用量、使用方法、使用器械、作业人员等。

六、建立健全药物残留控制制度。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生产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使用的药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等国家标准,符合农业部《兽药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和第194、199、274号公告等规定,符合质检总局《出境蔬菜禁用农药名录及不适用农药的指导名录》、出口肉禽《禁用药物名录》和《允许使用药物名录》等规定;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药物,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严格控制用药量、稀释倍数,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农产品生产中、收获前应加强抽样检测和记录,发现药物残留超标或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元应暂停收获,

及时查找问题并认真处理,经连续检测直至质量稳定后才能收获。

七、实行病虫害发生与防治报告制度。生产管理员及生产人员在生产实践中,一旦发现病虫害及疫情疑似征状、药物使用异常等情况,应及时向植保员(动物防疫员)汇报;植保员(动物防疫员)应加强巡查,遇突发、重大的病虫害、疫情及药害,应第一时间向基地经理汇报,不能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真相;植保员(动物防疫员)应定期把防治的产品、对象、药物使用量、策略、效果等情况整理汇总后向基地经理汇报。

【无公害养殖保护制度】

八、病虫害防治策略:遵循“预防为主,防治为辅”的方针,推广抗虫、抗病、抗逆性强的品种,严格生产经营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增强产品的抗逆性;病虫害以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治为主,按照药物残留控制准则选用合适药物,防治时期一般控制在害虫低龄期和病害发生初期。

无公害养殖保护制度(三):2016清洁养殖承诺书

清洁养殖承诺书

以 场的场长带头郑重做出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的承诺,并愿意接受监督。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内容如下:

1、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落实公司《紫菜养殖场安全须知和岗位职责》;

2、及时申报船舶检验,办齐各种有效证书、证件;做到职务职员合格齐全、普通船员持证登船;

3、按规定配齐救生、消防和通讯导航等安全设备,不使用超期失效的安全设备;

4、按规定及时办理渔船进出港报关签证,主动向驻港渔政机关汇报安全情况,未进行签证和安全汇报不出航作业;

5、按核定航区和抗风等级作业,及时收听气象预报。恶劣天气不出海,在台风和寒潮来临时无条件服从公司领导指挥返港避风

6、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按核定数额搭载船员,禁止搭载非本公司人员出海;所有员工不得打架斗殴,如有发现一律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7、不违反操作规程,水上航行、作业期间不饮酒,船舶航行、船上作业、进滩生产中穿好救生衣,配戴好安全帽;船舶航行中和生产作业时不穿拖鞋;

8、及时主动的向公司电台汇报工作情况,并做好要求的相关记录;

航行和海上锚泊值班应尽心尽责,加强了望,不做与航行、值班无关的任何事项,港口锚泊按规定停靠,留足人员值班;

9、不冒险指挥、不冒险作业;禁止带酒、违禁品、变质食品、不清洁的饮用水上船;

10、航行和海上锚泊值班应尽心尽责,加强了望,不做与航行、值班无关的任何事项,港口锚泊按规定停靠,留足人员值班;

11、船舶停靠码头装卸货物时应无条件服从码头和公司高度指挥,不得出言不逊。

12、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险救助,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自身安全条件允许情况下听从渔政渔港监督机构发出救助指令;

13、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渔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是本人的安全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愿负相关法律责任。

养殖场长: 组长:

年 月 日

动物养殖承诺书

为全面落实防疫灭病、畜禽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及记录、引种申报及报检、发病畜禽死亡的处理等工作责任制,促进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场(户)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证按如下要求行事: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行业法,依法生产经营;保证所销售的动物产品健康安全,不销售患病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2、接受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接受职能部门技术指导,搞好本场的科学养殖工作。

3、自觉根据《动物防疫法》所规定的防疫各项硬件规定,建好各种防疫设施,配备隔离圈,焚毁灶、化粪池、消毒池、喷雾器等设备。

4、按《动物防疫法》规定,自觉搞好本场的动物免疫工作,建立和规范各项防疫制度并上墙公示,严格执行。

5、严格执行市外引种畜禽申报审批制度,未获批准不擅自引入。

6、引入动物后和出栏动物前主动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

7、建立完善的兽药、饲料等各种投入品购进使用台帐、并记录详实,同时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出栏前20天停药)。保证不购买、不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不使用国家禁止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见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畜禽养殖承诺书

xx区畜牧兽医局:

本养殖场 在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时,经贵单位工作人员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2016年第7号令《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本人已知晓了兴办养殖场所应具备的动物防疫条件,明白了自己应承担法律责任和履行的法律义务,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现承诺如下:

1、保证投入生产使用的畜禽来自非疫区并经过检疫,并有检疫合格证明备查,每批畜禽入场前提前24小时报检。

2、保证养殖过程按照《畜牧法》及《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立畜禽养殖档案,认真开展(积极接受畜牧部门)强制免疫,保证畜禽出栏(离开饲养地)向当地的畜牧兽医部门报检。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药物,不销售含瘦肉精等畜禽及产品,不添加非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直接将兽用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如肉骨粉、血粉、乳清粉等)。

4、发生畜禽死亡及时上报,保证养殖过程的病死畜禽不出售,不随意扔弃,严格按照畜牧部门要求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5、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按规定自觉坚持依法养殖经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相应处罚。若因自己生产有毒有害畜禽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因免疫工作不到位,或因免疫失败造成疫情传播流行致使畜禽大批死亡,自己愿意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养殖户)(签字):

年 月 日

水产养殖类承诺书

为了确保南汇区食用养殖水产品达到安全、卫生、优质的质量要求,根据《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第31令)》和《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05号)》要求,特制定本承诺书。

由食用水产品养殖单位法人(以下简称甲方)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就其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状况向所在地的区水产主管部门或镇农业中心(以下简称乙方)承诺如下:

1、甲方养殖水面地处__ _镇__ _村__ _组,共计水面___亩。按照《上海市水产健康养殖操作规范(暂行)》的各项要求,组织养殖生产;

2、甲方用于养殖的水产苗种从本市或外省市各级己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水产苗(良)种场购买;

3、甲方使用ny5072-xx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或能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的厂家生产的渔用饲料;

4、甲方使用ny5071-xx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或购买和使用三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号)齐全的渔药产品,不使用、不储存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用品;

5、甲方产品养殖用水符合ny5051-xx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之规定;

6、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承诺,如不按照上述标准操作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由养殖户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承诺书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及上级主管存档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加强养殖场的生产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 认真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生产,依法经营。

2. 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各类养殖档案。

3. 严格按照处方、说明书对动物用药;绝不过量、超剂量甚至滥用抗生素等药品。不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兽药,不使用假冒伪劣、过期、不合格的饲料。

4. 不在动物饮用水、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严禁添加的任何物质。

5. 生产、饲养、销售健康的猪牛羊等动物;动物休药期间,不向屠宰经营户出售。

6. 不使用“地沟油”和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剩余食物喂养畜禽。

7. 积极主动地配合、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畜禽出栏前必须提前三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报检,经检疫合格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售。

承诺单位:

负责人(签名):

无公害养殖保护制度(四):2015合作社管理制度

第1篇:林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社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社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反映社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四、执行监事岗位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监事会;

二、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制度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合作社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的完成情况,资金积累及盈余分配情况;

五、监督检查合作社资金运转、费用开支和社务公开情况;

六、代表监事会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五、技术部工作职责

技术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年度生产计划组织本社产品生产。

二、负责组织推广优良品种。

三、负责组织种子(种苗、树苗、种羊、种牛、仔猪、鸡苗、鸭苗、鱼苗鱼种)及生产资料的供应,拟定并执行本社产品的生产或原材料采购成本定额标准。

四、负责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和技术咨询,开发和建设本社产品生产基地。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责任制。

六、未经理事会批准超过规定成本标准采购产品造成的损失,由技术服务部主任及其责任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财产物资损失和发生的安全事故等,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营销部工作职责

营销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理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谋划营销策略,实施营销宣传,拓展销售渠道;

二、制定本社产品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并报理事会批准;

三、对内与合作社社员签订本社产品收购合同,对外与销售商签订本社产品销售合同;

四、按合同约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兑现;

五、负责对经济合同纠纷的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社产品的加工,创优本社产品品牌。

七、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七、财务部工作职责

财务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搞好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八、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社员设立社员账户,准确记录该社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社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xq/22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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