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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应急预案

时间:2014-09-06   来源:旅游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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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应急预案(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方案

清明节期间,又是春耕生产农事用火渐入峰期,旅游及祭祀等活动频繁,火灾隐患严重,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及临政发„2014‟13号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根据临政发„2014‟13号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结合我镇实际,在3月份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

1、镇、村要通过宣传车、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消防宣传。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广泛普及全民防火自救知识,真正做到“文明祭奠,平安清明”。

2、宣传凡进入禁火区范围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七条禁令:

⑴. 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

⑵. 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 ⑶.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

⑷. 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 ⑸. 严禁野炊、烧烤、烤火、玩火;

⑹. 严禁进山狩猎;

⑺. 严禁炼山、烧地坎草、烧灰积肥及其它生产性用火。

3、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提倡无烟扫墓、文明祭祖的新风尚。

二、根据临政发„2014‟13号文件规定2014年3月29日至4月7日定为全市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禁火期。各村要在森林消防禁火期做好如下工作。

1、各村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各村干部和党员要包户、包山头地块,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个人。要坚持往年好的做法,各村要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开好村两委会、二是党员、村民代表以上森林消防责任分解落实会;三是开好村级老年协会会议),落实好三件事(一是落实重点进山道口、坟墓集中区的看守、巡查、检查人员;二是落实林区墓地、林区村庄周围、干道游道两侧、林缘责任田、林内地边地堰等重点部位的茅草及枯枝落叶的清理工作;三是落实本辖区内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2、各村要切实做好火源的控制和管理,坚持堵、疏、导结合,从源头上控制火种进山。一是严禁销售烟花爆竹。3月29日至4月7日,全镇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镇组织当地安监中队、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售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的封存管理。二是设立卡点、收缴火种。清明节期间,镇设三个卡点(方溪、山门、大岭),各村要建立火源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制,在主要进山道口及坟墓集中地,对进山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和村党员干部的作用,采取人盯人、人盯墓地的办法,严防

死守,真正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同时,对进山扫墓人员既要做好宣传教育,呼吁群众无烟扫墓,又要坚决收缴其携带的一切火种及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祭祀用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在指定的安全区域设立集中焚烧点,允许群众焚烧已携带的祭品。三是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镇成立三个督查组(指挥部东片、西片、北片),抽调30人半专业扑火人员在镇待命;各村要派出15—30名人员进山巡查管火。坟墓集中地周边等森林火灾多发区域要特别加大巡查密度。

三、组织领导

总 指 挥:林咸元 邵全利

常务副总指挥:朱枝胜

副 总 指 挥:项小霖 陈贵猛 占 利 尹龙华

指 挥:陈燕飞 王 艳 金 利 杨 敏 张如锦

姚哲翔 程卫斌 叶剑林 李信法 陈 春

四、具体工作措施及人员分组情况

(一)重点地段设卡点

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规定,检查过往车辆及人员,坚决彻底收缴烟花爆竹、蜡烛、香等一切火源。

1、方溪村口(车辆9262)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应急预案】

组 长:陈贵猛 13905869321(660321)

副组长:尹龙华 金 利 姚哲翔 叶剑林

成 员:卢平山、罗彩娥、张宇清、林特:朱和平、派出所1-2人、移民局。

2、括苍山山门(车辆7835)

组 长:项小霖 13706760963

副组长:王 艳 杨 敏 李信法

成 员:李圣惠、王克俭、陶桂飞、项青青、林特:陈宰晶、派出所1-2人、水利局。

3、大岭村口(车辆65119)

组 长:占 利13958589136

副组长:陈燕飞 张如锦 陈 春

成 员:王茂利、李建国、李哲学、林特:林光中、派出所1-2人、机关党工委、国资委、中保。

(二)督查组

主要职责:①督查各片驻村干部及村工作人员到岗情况;②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组织指挥本片力量上山扑火。

1、指挥部、东片

组 长:陈贵猛

副组长:尹龙华 金 利 姚哲翔 叶剑林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应急预案】

2、西片

组 长:项小霖

副组长:王 艳 杨 敏 李信法

3、北片

组 长:占 利

副组长:陈燕飞 张如锦 陈 春

(三)森林消防扑救组(车辆65119)

主要职责:①统一组织协调全镇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②清明节森林防火戒严期间加强分组在面上巡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上山扑火。

组 长:朱枝胜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应急预案】

副组长:程卫斌 陈祖军

成 员:半专业消防队员30人

(四)后勤保障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应急预案】

主要职责:①安排巡防车(三辆)在全镇主要道路、各村进行森林防火政策宣传;②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组 长:陈燕飞

副组长:徐利国

成 员:吴晓玲 应晓燕 杨富 吴素琴

五、几点要求

1、各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向分片责任人报告,同时向镇防火指挥部报告。

2、全体机关人员统一穿迷彩服并戴防火红袖套,村防火工作人员戴防火红袖套。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要立即自行组织力量扑救,并及时向镇报告。

4、全体人员确保24小时手机畅通,每天下午4时前各片、各村向党镇办上报有关情况。

5、值班电话:镇:85885408、林特站:85885432。

括苍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9日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应急预案(二):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1个指挥部办公室,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另成立 7个应急小组,即火场指挥组、扑救组、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助组、灾后生产自救组。

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略)

指挥部办公室设于党政办。主任:程容添(林业站负责人),副主任:陈万新(党政办负责人)、朱卫星、朱角亮、杨伟东(林业站副站长),成员:全体党政办和林业站工作人员。办公电话。

(二)职责任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应急预案】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办公室主要职责: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5、加强值班备勤。

第一组火场指挥组由郑惠坚副书记、林树脉、曾吉永、冯建坤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火场指挥组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第二组扑救组由邹运河、曾伟平委员、罗建文副镇长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积极召集各村干部当好向导;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第三组宣传报道组由朱燕珍、吴汉军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第四组治安保卫组由何显明(委员、副镇长)、张己锐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协助做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转移。

第五组后勤保障组由朱四平委员、陈惠强工会主席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

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第六组医疗救助组由黄建煌副镇长、曾锦煌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第七组灾后生产自救及善后协调组由刘建雄委员、杨浩涌书记助理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灾后生产自救及善后协调组主要职责:组织人员深入灾区,对工业、农业生产救灾复产,组织灾区企业和农村的生产自救;提出恢复生产计划,并报镇政府、县镇府;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村干部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火情地点、掌握火势情况、及时向镇府报告火情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镇府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三、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 三不打 即:进入夜间对火场形势辨别不清时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即: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乡镇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一报备即:火场清理和守护员向指挥部报备,严格责任,严防火场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走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四、扑火队伍建设和扑火器具的储备

成立镇半专业扑火队伍,队员由镇联防队和护林员组成,并每年组织扑火队伍进行森林防火扑救训练及安全培训,切实提高扑火队伍的战斗力。镇及各村应储备镰刀、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五、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林业站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调查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其它相关责任人承担。【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应急预案】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镇府及相关部门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六、其它事项和要求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家长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全面实行进山许可证制度。各村要修订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明确带火源进山、野外违章用火和无办理许可证进山的处罚规定,加强火源管制。

3、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4、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镇政府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庙宇、工矿企业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村委会要与家长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5、加强防火值班。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有领导带班,防火值班电话在辖区内公示。乡镇防火办对各村值班实行不定期检查。

6、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

禁止炼山;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7、发生森林火灾时,相关责任人要到位。各驻片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以及各包干区林业站人员、护林员应及时到火灾现场组织扑火、看守火场及做好其他后续相关工作。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应急预案(三):2015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方案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方案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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