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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

时间:2018-05-19   来源:养生保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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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 第一篇_计划生育四证办理

(一)办证流程

(1)生殖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本人或委托人提出申请,经村级核实同意受理后在办证系统内录入信息,并打印出申请表。

2、经乡级受理后,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乡计生办进行现场审核和证件采集。

3、经乡级审核通过后,材料齐全,现场发证。

(2)生育证

1、本人或委托人提出申请,经村级核实同意受理后在办证系统内录入信息,并打印出申请表。

2、经乡级受理后,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乡计生办进行现场审核和证件采集。

3、经乡级审核通过后,材料报送县计生委,等待县计生委审核。

4、县计生委审核通过后,材料齐全再发证。

(二)办证时限:(材料齐全)

(1)、生殖保健服务证:办证时限最多20个工作日,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地除外。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时限最多10个工作日。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时限最多10个工作日。

(4)、生育证:办证时限最多30个工作日。

(三)办证材料

(1)生殖健康服务证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夫妻近期合影免冠2寸照片2张;

3、乡级及以上卫计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女方孕情证明;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外省的,还应提供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或《生殖健康服务证》);

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一方离婚、丧偶等情况,只需要一方照片)。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本人结婚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因婚在外省居住的需提供现居地婚育情况证明。

(4)生育证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

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3、外省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以下为《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申请再生育的人群各项: 第一项:一方或双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领取的,需出具一方或双方户籍所在地村、乡两级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第二项: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中反映夫妇双方均为少数民族; 第三项: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华侨证、回乡证);或港澳台地区身份证明,我省的居住证明(县级及以上单位出具)、子女在国内定居证明(县级及以上单位出具);

第四项:再婚一方或双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提供《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证》或乡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或民证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若死亡证明遗失,可有原户籍地村镇两级出具证明的证明代替。

第五项: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或《收养法》规定的其它合法证明;其中农村地区抱养一个女孩,暂不要求必须办理收养证或其他的合法证明。

第六项:市区的市级鉴定文件;

第七项:残疾军人证明;因公(工)致残人员要出具省、市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或省级民政部门审核签署的鉴定结论;

第八项:所在矿出具从事工种和井下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的证明;

第九项:家庭中所有姐妹的承诺书(协议)和其他姐妹管理地乡镇出具的未用此条款审批再生育证明。

(四)生育证的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五)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

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一)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村民委员会成建制转为居民委员会,其居民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可以继续适用本条例中有关农民的规定;已经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三年内可以继续适用本条例中有关农民的规定;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计划生育证 第二篇_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计划生育证明书写要求

一、计划生育证明内容要求

把当事人的婚姻生育、避孕节育情况详细列明,如当事人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情况(未婚、初婚、离婚、再婚、丧偶),配偶资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子女出生情况(含收养抱养,小孩出生日期,政策生育内外属性),节育措施情况,是否违反计划生育(如果有,则须写清是否处理以及处理地点、日期)。

二、计划生育证明格式样板

[样式一]未婚无生育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属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以上样板仅作参考

注:1、此证明书要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才生效。

【计划生育证】

2、如果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不管是一方或者双方迁户口,夫妻双方都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书。

3、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到长富社区网站查询(网址/)和大朗镇计生办咨询(电话:83183003)。

[样式二]未婚有生育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未婚,于×年×月×日计划外生育一(男/女)孩(有生育二孩的,以此类推),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何时处理。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以上样板仅作参考

注:1、此证明书要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才生效。

2、如果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不管是一方或者双方迁户口,夫妻双方都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书。

3、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到长富社区网站查询(网址/)和大朗镇计生办咨询(电话:83183003)。

[样式三]初婚未育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以上样板仅作参考

注:1、此证明书要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才生效。

2、如果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不管是一方或者双方迁户口,夫妻双方都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书。【计划生育证】

3、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到长富社区网站查询(网址/)和大朗镇计生办咨询(电话:83183003)。

[样式四]已婚生育一孩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属初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是,写时间/否,则不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以上样板仅作参考

注:1、此证明书要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才生效。

2、如果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不管是一方或者双方迁户口,夫妻双方都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书。

3、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到长富社区网站查询(网址/)和大朗镇计生办咨询(电话:83183003)。

[样式五]已婚生育二个或以上孩子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属初婚,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以此类推),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以上样板仅作参考

注:1、此证明书要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才生效。

2、如果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不管是一方或者双方迁户口,夫妻双方都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书。

3、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到长富社区网站查询(网址/)和大朗镇计生办咨询(电话:83183003)。

[样式六]再婚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无则写“婚后

无生育小孩”,有则以此类推),于×年×月×日离婚/丧偶,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再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以此类推),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以上样板仅作参考

注:1、此证明书要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才生效。

2、如果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不管是一方或者双方迁户口,夫妻双方都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书。

3、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到长富社区网站查询(网址/)和大朗镇计生办咨询(电话:83183003)。 计划生育证明

某某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现系:未/初/再婚,有/无生育,有/无领养小孩,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证 第三篇_计划生育证明

关于×××同志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我村(或单位)×××,男(女),×年×月×日出生,×年×月×日与×××结婚,两人于×年×月×日政策内(或政策外)出生一男孩(或女孩),取名×××,×年×月×日政策内(或政策外)出生二胎一男孩(或女孩)取名×××,×年×月×日政策外出生三胎一男孩(或女孩)取名×××,于×年×月×日被镇××部门处理过,处罚金额为××元,现该同志(妻子)采取上环(或结扎)节育措施,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有违反此句话不写)。

特此证明

×××村(单位)

×年×月×日

备注:

(1)本乡镇的,要有镇、村两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2)女方属外单位管理的,除本单位出具的计生证明外,要加盖外单位所属地计生部门公章。

(3)计生证明要如实写清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有违反应提供罚款单据有效原件和复印件,若罚款单据遗失,要由罚款单位出据证明。

计划生育证 第四篇_户籍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样式参考

附件3:户籍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样式参考 样本1(合法生育)

积分制计划生育证明

兹证明本镇××村××组××路××号张三,男,身份证号码:×××;李四,女,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日政策内生育一孩,女,取名张××。张三和李四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李四于××年××月××日落实××节育措施。

特此证明

××县××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区号: )-( )

(备注:其他情况请参考上述内容出具证明,只要能清晰说明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就可以了。)

样本2(违法生育)

积分制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

兹证明本镇××村××组××路××号张三,男,身份证号码:×××;李四,女,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日政策内生育一孩,女,取名张××;于××年××月××日政策外生育二孩,男,取名张××。张三和李四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一个子女。 本镇于××年××月××日对该夫妇作出征收决定,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元(征收标准是:××××××××××),已征收××元,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毕。李四于××年××月××日落实结扎。

特此证明

××县××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区号: )-( )

(备注:其他情况请参考上述内容出具证明,只要能清晰说明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就可以了。)

样本3(已婚未育)

积分制计划生育证明

兹证明本镇××村××组××路××号张三,男,身份证号码:×××;李四,女,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到现在没有生育子女。

特此证明

××县××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区号: )-( )

样本4(未婚未育)

积分制计划生育证明

兹证明本镇××村××组××路××号李四,女,身份证号码:×××。到现在没有登记结婚,没有生育子女。

特此证明

××县××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区号: )-( )

计划生育证 第五篇_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

一、申请条件:

已办理结婚登记,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均可申请办理。

二、申报材料:

夫妻结婚证、身份证

三、办理程序:

(一)夫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二)村(居)计生委主任持材料到镇乡计生办直接办理

四、办理时限:

随到随办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和独生子女奖励金的发放

一、申请条件

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三十七条、三十九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条件,均可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奖励。

二、申报材料

夫妻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三、办理程序

(一)夫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二)村(居)民委员会提供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

(三)到镇乡计生办直接办理

四、办结时限

- 1 -

随到随办,奖励金在年底由信用社直接划入“一折通”存折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一、办证对象:

辖区户籍人口中18-49岁的成年育龄妇女。

二、申办材料: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复印件一份;2、已婚的,须出示《结婚证》及其复印件一份;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两张;4、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5、异地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还需提供本人现居住地镇乡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

三、办证流程:

当事人(异地补办的由其亲属)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代办人出示相关申办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计生办审核申办材料,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颁发《婚育证明》。

四、办证时限:

申办材料齐全,当场办结;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申办材料,并书面告知理由。对确需进一步核实的申办材料,办结时间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 2 -

再生育初审上报

一、申请条件

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且户籍在本县的育龄夫妇

二、申报材料

夫妻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结(离、判决离)婚证件和所需证明的辅助材料。

三、办理程序

(一)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或村(居)委员会核实并签具意见,报送所在镇乡人民政府计生办。

(二)镇乡计生办在接到本人申请的60日内完成申请对象的调查、核实,填报《再生育申请审批表》综合材料,并由村、镇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县人口计生局。

(三)县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在30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后提交县人口计生局再生育审批领导小组讨论,作出是否批准生育的书面意见和公示反馈意见。

(四)县人口计生局委托镇乡计生办将生育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书送达本人签收,批准再生育的夫妻在怀孕后三个月内凭批准生育决定书和送达公示反馈意见表到县人口计生局办理再生育证件。

四、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 3 -

计划生育奖扶对象审核上报、资金的发放

【计划生育证】

一、申请条件

符合《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川人口发[2007]27号)文件内容条件的对象。

二、申报材料

本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所需证明的辅助材料。

三、办理程序

(一)宣传发动

(二)本人申报

(三)村级初审上报、乡级调查、组织评议、公示

(四)乡镇审核公示上报

(五)县级复查、审批和数据录入国家人口计生奖扶网站

四、办结时限

4个月,资金兑现由农业银行直接在年底发放到本人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

一、决定机关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受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镇乡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

二、立案范围

1、不符合本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再生育的;

2、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

3、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的;

- 4 -

4、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

5、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

6、收养他人子女期满六个月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又没有正当理由的;【计划生育证】

7、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证生育;

三、调查取证

1、调查应由两人以上的执法人员进行。

2、调查人员在实施调查取证时,必须向被调查、取证对象出示身份证件即执法证,说明调查取证意图。

3、调查、取证的内容

(1)查清当事人是否属于立案范围规定的情况;

(2)查清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所生或所收养的子女的姓名、性别,现居住地与存活情况;调查和掌握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情况,是否有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情况;

(3)、收集整理与本案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证据材料;

4、调查人在调查中必须按法律文书的有关要求制作好调查笔录或其他形式的调查材料。所做笔录,应经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5、调查人员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的建议报告所属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四、作出处理决定

- 5 -

计划生育证 第六篇_计划生育办证审批制度

计划生育办证审批制度

一、权力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湖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二、办证程序和办证条件

(一)《生育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程序

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三个月内携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双方合影一寸照片两张→向男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领,填写《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到女方单位村(居)委会、镇计生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镇计生办→镇计生办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服务手册》。

(二)《再生育证》办证程序

符合再生育子女政策的夫妻→在怀孕前持双方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及法规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夫妻和小孩2寸合影照片三张→向男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表》→镇政府计生办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初审→符合再生育条件,在村(居)公布栏张榜公布五日后无异议的,上报市计生局审批→市计生局法规科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程序

流出人员持身份证、1寸照片2张到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领填《办理婚育证明申请表》→受理申请的单位或村(居)委会核实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和落实避孕措施情况,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申请人持《办理婚育证明申请表》到镇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程序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向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填《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申领表》→受理申请的单位或村(居)委会核实后,签署意见上报镇政府计生办→镇政府计生办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办理收养手续》的程序

本人申请→村级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镇政府计生办进行调查并写调查材料,出具《长沙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并加盖公章→派出所调查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养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体检结果及相关材料到市计生局法规科审核并签署意见→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办理收养证。

计划生育证 第七篇_计划生育管理证明

证 明

(单位)计生办:

兹证明____年___月出生,在你单位住宅区居住,计划生育已纳入我单位正常管理。

党委计划生育专章 单位计划生育专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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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明

(单位)计生办:

兹证明____年___月出生,在你单位住宅区居住,计划生育已纳入我单位正常管理。

党委计划生育专章 单位计划生育专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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