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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计算

时间:2018-02-05   来源:减肥方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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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计算 第一篇_2015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5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公式: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9400元-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1000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425元。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外籍人员按4800元)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税率计算 第二篇_最新版税收计算公式汇总

税收计算公式汇总:

一、 增值税

1. 视同销售行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应征消费税组成价格应加计消费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 目因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

委托加工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加工费*税率

(1)一般纳税人: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抵扣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不含税收入×3%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三、营业税: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税率

下附营业税税率表: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税目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3% 二、建筑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1

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5%-20% 七、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5% 九、销售不动产 5%

4、 关税:应交关税=完税价格×税率

5、 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7%(外资不用交) 6、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外资不用交) 7、 堤围费=营业收入×1.3‰(2010年7月起调为1‰,外资企业0.9‰)

八、 企业所得税:

(1) 查账征收:按年计算,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季度预缴时:应交所得税=本年累计利润总额×25%-已预缴 年终汇算清缴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

=(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25%

(2) 定率征收:每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年收入30万元以下不用交汇算清缴报告) 每月预缴时:

①用收入推算利润:应交所得税=本年累计收入×应税所得率×25%-已预缴 ②用费用推算收入再推算利润:

应交所得税=本年累计的费用÷(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25%-已预缴 (3) 简易征收(带征):应交所得税=营业收入×简易征收率

九、 个人所得税:

十、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交个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收入-2000-三险一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汇总表

2

3

4、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注意“次”的概念: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如果是跨县提供劳务,应该分别计算。

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除另有规定外,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对中介人和相关人员取得的报酬,应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注意加成征收的问题: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5、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注意:减征30% (二)每次收入的确定

1、不论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的,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3、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连载取得的所得视为一次。连载后又出书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的稿酬,视同再版稿酬所得。

4、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

1、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从收入额中扣除任何费用。

2、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8、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4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资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3、由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9、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财产原值-相关税费 区别:不能再减除800元或者是20%的费用。

10、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计税方法

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个人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

8、 房产税:

(1) 从价计征:应交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 (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 从租计征:应交房产税=租金收入×12% 11、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收入-可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额占可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增值额÷可扣除项目金额→用来确定税率的 应交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可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9、 印花税:

(1)应交合同印花税=合同金额×适用税率

(2)账簿:第一次总账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0.5‰,其他账簿按5元/本 (3)权利证照:5元/本(许可证、房产证等) (4)实际工作中合同印花税按以下计算:

工业企业:每月交印花税=(营业收入+采购金额)×75%×0.3‰ 商业企业:每月交印花税=(营业收入+采购金额)×50%×0.3‰ 10、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税率

11、车辆购置税=完税价格(买价)×税率(5%、10%) 12、车船使用税:定额(例如:摩托车96元/年) 13、契税=房价×税率

5

税率计算 第三篇_各种税计算公式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商业: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额×(1—综合税率)×税率×退税率

七、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八、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补贴收入

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 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1)、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2)、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甲类卷烟 10% 乙类卷烟 5%

雪茄烟 5% 护肤护发品 5%

烟丝 5% 鞭炮、焰火 5%

粮食白酒 10% 贵重首饰及珠宝宝石 6%

薯类白酒 5% 汽车轮胎 5%

其他酒 5% 小轿车 8%

酒精 5% 越野车 6%

化妆品 5% 小客车 5%

2、 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营业税额

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消费税额

1、 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 从量定额的计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 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 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 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预缴所得税

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或4)]×税率(33%)

②、按本期计划利润预缴所得税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本期某月或某季计划利润额×税率(33%)

5、 对减征所得税的计算

减征比例=[(33%-原核定的税率)/33%]×100%

减征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1-减征比例)

=应纳所得税税额×减征比例

6、 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7、 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弥补亏损后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税率(3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额

1、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2、 商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销货成本=期初商品存盘+[本期进货-(进货推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3、 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税=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已纳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地方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地方所得税税率-已纳地方所得税额

5、 国际运输业务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内起运所获客货收入的总额×5%

6、 预提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税额=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之和×税率(20%)

7、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计算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境外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8、 外商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用于再投资,应退所得额

应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地方所得税税率)]}×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退税率

9、 年终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1)、对没有征减,没有境外所得的企业

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率-1~4季度已预缴所得税

(2)对有征减,有境外所得的企业

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境外所得税允许扣除额-应减征的企业所得税额-已预缴企业所得税总额

个人所得税额

1、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水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

2、 个体工商户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

(2)、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4)、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

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3、 稿酬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税率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20%×70%

4、 劳务报酬所得

(1)、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一次收入20000~50000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50%

=应纳税所得额×(20%+10%)

(3)一次收入超过50000时

税率计算 第四篇_各种税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 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1)、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2)、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甲类卷烟

10%

乙类卷烟

5%

雪茄烟

5%

护肤护发品

5%

烟丝

5%

鞭炮、焰火

5%

粮食白酒

10%

贵重首饰及珠宝宝石

6%

薯类白酒

5%

汽车轮胎

5%

其他酒

5%

小轿车

8%

酒精

5%

越野车

6%

化妆品

5%

小客车

5%

2、

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营业税额

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消费税额

1、

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税率计算】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

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率计算】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 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 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 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16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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