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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服务人员卫生要求

时间:2017-11-02   来源:化妆技巧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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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服务人员卫生要求 第一篇_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个人卫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做到个人卫生整洁。

二、仪容仪表整洁、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手表,不涂指甲油。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

三、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参加各岗位接触食品(原料)及食具消毒工作。

四、每日如实向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汇报自己的健康状况。

五、凡患有5种传染病如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凡出现脱痛、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肿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黄疸等症状时,及时停止制售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岗位工作,患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如流涎症、牛皮癣等,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工作。

六、餐饮服务环节制售食品时应保持双手清洁,在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与食品无关的物品后、上厕所后必须洗手。

七、餐饮服务环节加工食品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揪耳朵、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呵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

八、认真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与卫生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规范、标准与要求,自觉抵制、揭露、检举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各类行为。

餐饮业服务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篇_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四、餐饮部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人事部安排,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对凡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人事部必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予以调离,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治疗。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七、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八、凡发现未经健康检查上岗工作或患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中所列疾病而未及时调离的,将依据本单位奖惩办法对当事人和主管部门领导进行处罚,并依法接受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 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餐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 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 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 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 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 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 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 将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考核结果归档,以备查验。

一、仓库保管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到岗后巡视仓库,检查是否有可疑迹象,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二、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合理堆放货物,及时检查火灾,危险隐患。

三、、负责全酒店物资的收、发、存工作。必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按质、按量验收,根据发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等办理验收手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坚决退货,严格把好质量关。 四、货物入库时,一定要真实、准确的按照入库单上所列项目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如有赠送的物品,按单价和数量正常填写入库单,并在名称后面标注为赠送,金额填写为零即可;所有物品及商品入库时全部按最小单位填写入库单,如瓶,个,支等,不允许以件,箱等单位填列;并由保管员,验收人及交物人在入库单上签字;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摆放,注意留好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如实填写货物卡,货物卡应放在显眼位置。对于进仓的物品,应在包装上打上公司的标记,入库时间和批号。 五、负责鲜货、餐料验收监督,严格把好质量,数量验收关,对不够斤量的物资,除按实际重量验收外,还应要求供货补足或按实际重量计算金额付款。对于专用部门的物品及原料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派专人进行验质,由保管员检验数量。保管员及验收人员应严把质量关,对于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及物品,应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

六、发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处理,严格审核领用手续是否齐全,严格验证审批人的签名式样,对于手续不全者,一律拒发。

七、注意仓库所有物品的存量,以降低库存为原则,根据实际使用量,科学制定各种物品的存量,并据此每周做出请购计划。【餐饮业服务人员卫生要求】

八、对于仓库积压物资和部门长期不领用的物品,要及时反映并催促各有关努门尽早处理,如在临界期一个月内与供应商沟通进行调换临界期的食品及酒水、调料等,如有滞销品应及时调换为畅销品,并做好出,入库单据的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九、出库物品,必须要由部门经理或厨师长签字方可出库。出库单按使用部门领用物品的实际数量填写,不允许多填或者少填,并由保管员、领用人在出库单中签字,物品出库和入库要及时登记造帐,结出余额,以便随时查核。如有多领物品,为避免浪费应及时返还大库,大库办理二次入库手续,调整库存数量。

十、出库时间:早10:00-11:00,下午:4:00-5:00。各部门应在营业前做好各项准备,用于营业用的各种物品及商品等,避免紧急出库,如有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十一、负责记好公司所有物资、商品的收发存保管帐目,将仓库前一天的物资入库单和出库单,整理归类后入帐。做到入帐及时,当日单据当日清理。并由保管员将当日出、入库票据交到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十二、十二、定期做好物资、商品的盘点工作,做到帐、货、卡三相符。对于大库每周由会计及日审进行一次抽点物品及商品,二级吧台每天由日审进行监督,随时进行盘点有疑问的商品,每月月底进行店内全面盘点,及时结出月末库存数,上报各有关部门。

十三、严禁借用仓库物品,严禁向供应商购买物品,严禁有意或无意地向供应商索要财物,严禁与使用部门勾结,损害公司利益,严禁与供货商、采购员勾结,损害公司利益。

十四、

餐饮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

一、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 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 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四、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有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帐。

六、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将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帐。

餐饮业服务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篇_餐饮服务行业卫生要求

餐饮服务行业卫生管理规范

一、场所布局及设施要求

1、有原材料存放库房及陈列台、洗涤场所及洗涤设施、厨房、餐厅。

2、厨房至少15平房米,地面以上安装2米以上墙裙,墙体用防脱防霉涂料粉刷。

3、地面平整防渗漏,污水排放设施完善,下水道出口有防鼠网、栅、栓或地漏,门应密封完好。

4、厨房应设置操作台、配料陈列台、备菜陈列台、炊用具陈列台或柜,且各陈列台四周应安装有纱窗或布帘;

5、刀板应按蔬菜、生肉和熟食分设,并有标志。

6、自制砖混炉灶,应贴瓷砖,安装隔墙烟管或烟囱、抽油烟机或换气扇。

7、消毒,冷藏,采光照明,通风换气,“三防”即防蝿、防鼠、防蟑螂,垃圾及污物存放等设施齐全,功能运转正常;

8、配备有用于加工用具消毒的84消毒液。

9、配备从业人员工作衣帽,设置更衣室。

10、生活住宿场所应与加工经营场所不得混杂一起,厕所 外设或与厨房不直接相通。

11、设有凉菜间的餐饮服务单位,凉菜间应专设,不得与其他功能场所混同一起,刀板及刀具使用以及冷藏设施应专设专用, “三防”设施应齐全;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配备专门的工作衣帽和鞋子;安

装空气消毒设施和空调(以保证室温不得高于25度),洗涤设施应为感应式或脚踏式,食品存放和标志说明同厨房要求。工作人员上岗前对室内空气消毒,进行洗手消毒,着工作衣帽。

二、用具及台面卫生要求

1、操作台面、灶面及相关柜台随时保持清洁,用具、食品成列整齐,炊具、用具用后及时洗干净,不得有残渣和污垢。

2、严禁使用未经消毒处理的餐具。餐具保洁柜放入餐具前应用84消毒液抹洗消毒后,再放入消毒好的餐具,保洁柜门应随取随关。

3、下水道及其出口和洗涤池残渣应及时清理干净。

4、冷藏柜、冰箱、冰柜、消毒柜等设备功能运转应正常,里里外外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污迹,定期用84消毒液消毒,并有记录。

5、刀板及刀具应严格按照生蔬、生肉、熟品分开设置加标志专用,不得混用。

6、电风扇、换气扇、抽油烟机定期除油垢、烟尘,墙面定期刷白,无脱落。门面定期清扫、除烟尘、油垢,不得有蜘蛛网、烟尘、破烂宣传广告纸等。

7、门外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做好门前“三包”。

8、垃圾娄、污物桶应放置于隐避处,随时加盖,并保持外观卫生。

三、食品陈列要求

1、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药物杂物、食品与自然冰隔离。

2、食品存放应分类,离地隔墙,即不直接搁置于地面,和紧靠墙存放,库房防蝇、防鼠、防霉措施应完善(即门下端与地面没有空隙,付窗及采光通风窗应安装纱窗或玻璃窗,下水道出口应安装防鼠网或防鼠栅,备菜即剩菜饭应采取加布罩或纱罩等措施)。

3、不得用有色垃圾袋包装和存放食品。即在经营场所的库房、厨房食品陈列台上以及冰柜、冷藏柜、冰箱等贮藏备中或墙上发现用有色垃圾袋包装和存放食品。

4、冷藏柜、冰柜、冰箱里食品存放应按“上熟下生”层序存放。做到荤素分开,生、熟、成品、半成品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裸露陈放、叠放,应用食品袋、保鲜袋包装或保鲜膜密封以保证与自然冰隔离,防冰水污染食品。冷藏设施里食品陈放应在柜外相应位置贴上标志说明(如生蔬、生肉、熟品等)。

四、从业人员及加工卫生要求

1、新聘请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和行业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在职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可继续参加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服务。

3、从业人员上岗应着工作衣帽,服装应清洁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头发应梳理整洁并置于帽内。

4、不得用腐烂变质食品原材料进行加工制作。剩菜剩饭应妥善保存。炎热季节应采取冷藏措施,其他季节应采取有效防蝇、防尘、防鼠措施,再食用时,应加热至食品中心温度70℃,达到食用安全。

五、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采购索证及留样要求

1、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厨房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工作人员职责,并认真落到实处。

2、包装食品除应看包装标识齐全与否外,还应看其感官有无异常。不得采购标识不齐全、感官异常、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原材料。

3、非包装食品,应查看感官情况、供货商生产该食品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以及工商注册登记情况、产品检验情况,并索要相关资料复印件,作好采购台帐验收记录。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以及感官异常的食品和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4、学校食堂、单位集体食堂、宾馆(大型会议餐饮接待)应认真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学校食堂,只要供集体餐,均应留样;单位集体食堂、宾馆,在有大型会议接待期间应留样。并认真及时作好留样记录及销毁记录。留样应专柜,外加“留样专柜”标志,留样容器应消毒,盛样后应及时封样冷藏(非冷冻).样品应齐全(当餐供师生食用的所有食品),量应每样不得少于100克,时间应足够(不得少于48小时),且应在样品留存容器外加日期、时间、餐别标志。

六、厨房废弃物(潲水)管理

1、有处理登记;

2、若系供牲畜喂养,应与收领方签全协议,协议中必须有“不得作食品加工原材料提取回收利用”内容。

七、食品卫生管理档案内容

1、、《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2、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培训证复印件;

4、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突发事件处置小组;

5、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6、采购台账及索证资料;

7、留样记录;

8、消毒记录;

9、从业人员培训资料(参培人员登记、培训内容、影像、测评试卷等)

10、本单位自查记录等资料;

11、其他相关部门检查意见等资料。

沿河自治县卫生监督局

餐饮业服务人员卫生要求 第四篇_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明目处,按时参加验证换证。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当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

四、从业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换洗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

六、做好厨房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大扫除、每天一清洗。

七、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八、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和成品。

九、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的标志,不得混放造成交叉污染。

十、搞好食品防蝇、防尘、防腐、防鼠工作,搞好熟食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不得混放。 十一、保持仓库、保管室卫生整洁,通风干燥,食品应当做到先进先出,隔墙离地,分类存放。

【餐饮业服务人员卫生要求】

十二、及时处理好废弃物,各场所配备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为有盖的密闭容器,并有明显的标志。

1、饮食卫生直接关系到用餐人员的健康,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餐饮业服务人员卫生要求】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领办《食品卫生许可证》。

【餐饮业服务人员卫生要求】

3、严格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度,保持营业场所内外整洁,有防灭蚊、蝇、鼠、蟑螂等害虫的设施。

4、清洁卫生形成制度,每天清扫,清除垃圾及剩饭菜,每周大扫。

5、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包括临时工),经检查合格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饮食服务工作。对患有传染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其工作岗位。

6、上岗工作应穿戴白色工作服和帽,并保持清洁,卖饭菜前手要洗净消毒,禁止用手抓熟食品和直接入口的食品。

7、食品分发时应用夹子。

8、餐具、碗筷每天蒸气消毒,密封保管。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无蚊蝇等昆虫滋生地,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3、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密闭容器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4、餐厅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等活动。

5、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生虫、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

6、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里。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立即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7、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玻璃柜内销售,使用清洁、消毒的售货工具。

8、供顾客用的小菜、调味品在备餐间上碟后应存放在柜内,不能露空存放。

9、顾客用餐巾必须洁净,消毒后供顾客使用,餐巾不能同时收发。无条件消毒餐巾的企业可使用一次性纸巾。

10、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11、卫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粪坑或便曹可自动冲洗,有流动水的洗手设备,间内外不得有异味。

12、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有关卫生要求。

餐饮业食用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餐饮业服务人员卫生要求】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餐饮业服务人员卫生要求】

6、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7、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8、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9、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

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文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11、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及其他污染。

12、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餐饮业服务人员卫生要求 第五篇_2016饭店卫生承诺书

饭店卫生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卫生安全,本单位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并向消费者郑重承诺:

1、本单位法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将严格履行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加工、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

2、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范,设立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加强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服从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对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认真进行整改。

4、加强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建立食品原料购销台帐制度,严格验收制度,真实记录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渠道和来源,把好进货关,确保食品原材料的质量卫生安全。

5、坚决杜绝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品及其制品。

6、按照操作规范加工食品,严格食品加工环节的管理,消除食物中毒隐患,不超标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严格食品添加剂管理。

7、建立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8、严格执行餐饮具消毒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毒餐饮具。

9、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10、以上承诺请广大消费者监督,若有违反本单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餐饮业卫生制度、承诺书

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我单位就食品安全责任有关工作向顺河回族区卫生局作出如下承诺:保证遵守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到本卫生监督所进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换发工作,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食品采购、索证、加工、销售的环节不违规并建立相关组织、制度等,同时对本单位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名称 代表人

年月日

食堂卫生安全承诺书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本食堂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各项餐饮卫生要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诚信、守法经营。

二、将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在醒目位置。不聘用无持有有效健康证、培训合格证的食品从业人员。

三、自觉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单位现场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四、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实施台帐管理。

五、不采购和使用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不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

六、不使用腐变、过期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本餐饮单位。

七、在餐饮加工过程中,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或非食品用添加剂。

宾馆,饭店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合肥市卫生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公共场所宾馆、饭店卫生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9663-1996

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许可条件:

(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舲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之规定,主要包括:

1.选址和面积

旅店应选择在交通方便、环境安静的地段;疗养性旅店宜建于风景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宾馆饭店和面积大于1000m2的饭店。

2.设计和设施的卫生要求

(1).客房宜有较好的朝向,自然采光系数以1/5~1/8为宜。

(2).标准较高的客房设有专门卫生间设备外,每层楼必须备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每8~15人设一龙头,淋浴室每20~40人设一龙头。男厕所每15~35人设大小便器各一个,女厕所每10~25人设便器一个。卫生间地坪略低于客房,并应选择耐水易洗刷材料,距地坪1.2m高的墙裙宜采用瓷砖或磨石子,卫生间应有自然通风管井或机械通风装舲。

(3).旅店必须设消毒间。

(4).客房与旅店的其他公共设施(厨房、餐厅、小商品部等)要分开,并保持适当距离。

(5).旅店的内部装饰及保温材料不得对人体有潜在危害。

(6).空调装舲的新鲜空气进风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被套、枕套(巾)、被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星级宾馆还应执行星级宾馆床上用品更换规定。清洁的卧具应符合gb9663--1996规定。

(8).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洁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达到gb9663--1996规定。

(9).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符合

gb9663--1996规定。

(10).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清洁的脸(脚)盆、拖鞋的表面应光洁,无污垢、无油渍,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11).旅店的公共卫生间(盥洗间和厕所)应该每日清洗、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12).各类旅店应有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各类旅店应做到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场所。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应符合全国爱卫会考核规定。

(13).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二次供水蓄水池应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14).旅客废弃的衣物应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15).旅店内附设的理发店、娱乐场所、浴室等应执行相应的卫生标准。

(二)经营场所内的微小气候包括温度、湿度、风速、甲醛、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照度、噪声、总风量或新风量等以及有关卫生指标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场所主要卫生指标应当按相应卫生标准监测符合卫生要求;能提供合肥市卫生监督所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

(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按《细则》第五务、第六条的规定进行,取得《健康证》,才能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经卫生知识和法制的培训,合格率80%以上。

(四)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自身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

三、许可的办理

1.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要求提供完善的申报材料(详见公共场所卫生办证须知); 2.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的承诺文书后,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副本,待所有建设项目完成并提供竣工验收认可书及现场审查符合许可条件后再予以发放卫生许可证正本;;

3.本行政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件,申请人应到合肥市政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卫生局窗口领取,从交承诺书第2日起,逾期5个工作日不领证的,作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四、行政管理要求

l.获得许可证件后,应接受本行政机关的捡查、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的法律、法规;

2.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许可前,不得开展影剧院、录像厅(室)、音乐厅(室) 、宾馆、饭店、公共浴室、游泳场所、商场、书店经营活动;

3.申请人应在客户能够看见的醒目位臵悬挂《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二年复核一次,每四年更换一次。

五、监督与法律

1.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将于许可证颁发后二个月内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告知的许可条件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切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2.因本行政机关告知不明确,或告知错误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过错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过错责任;

3.申请人已按照告知承诺制度作出承诺,2个工作日内本行政机关未发放许可证件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责任;

4.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合肥市卫生局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的,可以向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投诉。

六、其他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办证窗口联系: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卫生局窗口

联系电话:3538828 3538829

投诉电话:3537653

告知人: 合肥市卫生局(盖章)

年 月 日

餐饮岗位卫生承诺书

我从事厨房及点心间工作,我承诺在遵守国家及饭店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遵守以下岗位卫生要求,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1、 遵守部门晨检制度,有腹泻(包括家人)及手部划伤及时报上级;

2、 按本岗位的要求,做到仪表仪容规范,个人卫生达到从业人员的标准;

3、 上岗前用洗手液清洁消毒双手后进入工作场地。

4、 不在工作时间抽烟和不在禁烟区抽烟;

5、 上班时间不吃零食;

6、 刀具、砧板、工作台市前消毒。

7、市后做好环境卫生并自查,包括:①地面、台面、灶台、橱柜等环境清洁,②砧板清洗竖放;③调料缸加盖,④米面干货入袋封口离地隔墙,⑤半成品和生冰箱清洁食品加盖无叠放,⑥冰箱荤素分层,冰箱无挂霜;⑦橱柜清洁无杂物和私人物品;⑧定型包装食品瓶听装食品有效期。

8、厨房设立荤食水槽(荤食品化冻),素食水槽(素食品化冻)和清洁水槽(清洗地拖、抹布和其他清洁工具);有专用标识;平时工作严格区分不混用。

9、 切配和炉灶间传递加工后的食品原料一律使用专用器皿,与宾客餐具和冷菜专间器皿有明显区分,不混用;

10、不加工,发售任何变质食物,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11、工作场地不带入私人物品和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12、上厕所,接触食品残余物和不洁物品后要洗手。

承诺人:

2016年九月日

餐饮业服务人员卫生要求 第六篇_2016食品安全责任保证书

食品安全责任保证书

为了加强食堂、超市、蛋糕房、水果店的管理,做好师生、员工的饮食保障工作,在校内经营人员,必需服从学校后勤处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以下几点:

一、做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工作间、仓库、餐厅等卫生必需干净整洁,室内无鼠、无蝇,符合卫生防疫部门和学校的要求,卫生不达标,除防疫站处罚外,学校也要进行经济处罚(100-500)元。

二、采购原材料必需从定点和正规渠道进货,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粮、油、肉等有卫生许可证并索要发票和动物检疫证明,食盐从盐政公司购买,主副食品从采购到出库要建立健全台帐,否则一经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100-500)元。

三、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佩戴上岗证(用学生卖饭也必须有健康证),如发现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一人罚款100元,并立即补办健康证或清退。

四、各食品经营单位自觉接受省、市、学校上级机关和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因检查不合格的,学校对其实行500-2000元罚款;因管理不善受上级通报批评的、给学校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及发生食物中毒的,学校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限期离校,该负刑事责任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严格加工制做操作规程,主、付食品分离存放,生、熟分开存放保管,生熟分离加工,成品留样不少于48小时,食堂容器定期消毒,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六、工作时间每人都必须着工作服帽,发现没有按规定着工作服帽的一人(次)罚款50元,只着工作服不戴帽的一人(次)罚款20元。

七、食堂禁止使用共用餐具、一次性餐盒、筷子、杯、塑料袋和使用现金售饭,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以上(学生自带同样)。

八、按学校规定范围经营,不准超范围经营,严禁出售“三无”产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并没收超范围经营商品。

九、禁止向学生销售烟酒和提供喝酒场所,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十、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非石市户籍务工人员到校后一周内主动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以上条款我们保证做到。

经营负责人:

2016-11-20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人保证书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作如下保证: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保证单位(签章):

保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食品质量安全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部门:

(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安全保证协议书

为明确食品供销双方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 供应商的责任

1.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主体,并向销售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身份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签署承诺与原件一致。按食品购货方要求,提供有关食品联络信息。

2.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包装标识,且购销合同规定的保质期内。

3.提供每类供货食品的批次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单据等有证明材料和票据,并加盖公章和签署承诺与原件一致。

4.因食品本身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发生消费者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的,接通知后在48小时内派代表处理。

二、 食品经销商的责任

1.对供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严格审查供货商的提供的证照是合法有效,认真查看有关证照是否按规定年检;保存供货商提供的有关食品联络和监管信息。

2.对购进的食品质量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等制度。

3.负责建立食品供货商档案,存放供货商提交的各种证件、证书和凭证等证明材料,做到一户一档。

4.建交立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

5.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38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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