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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时间:2014-02-27   来源: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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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样板

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2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不断改善生产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1.4各级领导要贯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及各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1.5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本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6建立和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2.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2 对重大的安全工作事务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决策,跟踪或指定有关部门跟踪决策施行效果,收集反馈信息进行再决策。

2.3 研究、讨论并审定总经理提交给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安全工作事务,如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安全事务。

2.4 按《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组织开展公司季度安全检查,并及时安排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5 督促各类人员、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6 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督促其处理各项日常事务。

3. 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1 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3.1.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3.1.2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3.1.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编制。

3.1.4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5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1.6 任命公司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防火责任人。

3.1.7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1.8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9 接到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汇报。

3.1.10 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

3.2 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3.2.1 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公司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设施、基建设施等的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并对分管范围内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3.2.2 主持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2.3 主持制定公司季度、节日前和季节性等劳动安全卫生、防火、交通安全检查计划并实施,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实施整改方案。

3.2.4 主持召开安全例会,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审批重大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方案。

3.2.5 组织公司重伤事故、货损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2.6 督促各级领导学习安全政策、法律和法规,并督促各部门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2.7 负责组织压力容器、装卸机械、码头内机动车辆、机床等机械设备、移动式电动工具、电器及防雷、防静电装置等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组织编制上述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管、用、养、修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等,并组织实施。

3.2.8 按照“三同时”(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审批工程建设项目,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报请劳动安全部门审查验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安全方面的条款;组织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3.2.9 督促有关负责人对一般及以上机损、设备损、设施损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制订改进措施。

3.3 部门经理的基本安全生产职责

3.3.1 在组织管理本部门生产工作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负领导责任。

3.3.2 组织制定本部门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3.3 员工在工作其间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对重伤或死亡事故,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轻伤事故,负责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报公司人力资源及安全部。

3.3.4 对违章违纪的员工和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组织对责任者及本单位广大员工进行教育,并报公司人力资源及安全部。

3.3.5 组织员工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督促并确保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4 职能主管的安全生产职责

3.4.1 在组织本单位生产(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单位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3.4.2 具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和新调入员工的现场安全技术教育,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4.3 经常检查作业(工作)现场,监督检查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时纠正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对于解决不了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3.4.4 发生事故要做详细记录,立即按规定上报,保护事故现场,并如实向调查人员提供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组织员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3.4.5 及时表扬安全工作有功人员,批评教育违章人员。

3.5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3.5.1 积极宣传和带头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5.2 在作业过程中,检查督促本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具,制止违章行为。【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5.3 在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督促司机(工人)检查机械设备、工属具、作业环境等是否安全,对存在的隐患,应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对自己解决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领导解决。

3.5.4 积极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负责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班前班后经常性教育。

3.5.5维护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灭火器材,保障安全通道与出口畅通。

3.6 操作人员(司机、仓管员、加油工、技工、仓库员、业务员等)的安全生产职责

3.6.1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6.2 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中要做到互相监督、互相提醒、互相保护。

3.6.3 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6.4 加强机械设备和工属具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3.6.5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3.6.6 发现违章作业要立即劝阻、制止。

3.6.7 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主动保护现场。

3.6.8 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有关情况。

3.6.9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3.6.10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 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1 综合事务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4.1.1 做好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消防、用电安全工作,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4.1.2 对上级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安全工作,及时布置和催办;及时处理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报告。

4.1.3 深入调查、了解公司安全工作情况,做好公司领导实施“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参谋。

4.1.4 健全公司值班制度,对公司辖区内发生的突发性事故、重大事故,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按有关要求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1.5 积极支持公司安全部门工作,协助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发生事故时,调动人力、物力配合进行抢救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4.1.6 负责所管辖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及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公司人力资源及安全部。

4.1.7 负责所管辖物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4.1.8 参与涉及法律责任的企业员工伤亡和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及纠纷处理。

4.1.9 签订外包作业合同时,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1.10 协助、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生

产环境,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的稳定,依据《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管理

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1.2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为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3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及对外租赁

(承包)单位。

1.4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

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5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6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

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授权分管部门和单

位及属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1.7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人)是本单位

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

全工作的副职,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各单

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授权分管本单位具体生产经营工作的安

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1.8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

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参与公司安委会各项活动,对

所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1.9公司安全技术工程部依照职能分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0公司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章 基本原则

2.1 第一位的原则。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领导第一位的工

作、第一位的责任、第一位的标准。

2.2 权责一致原则。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行使本职工作职权

时,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其中: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主体责任主要指职能部门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

领导责任是指对本部门及其直接管理单位的安全工作所应承担的责任;

管理责任主要是指不具有安全监管处罚权的职能部门,对有关行业或领域的安全工作所承担的具有行业特点的日常管理责任;

监管责任主要是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依职能分工,对有关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的包括处罚在内的监督管理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3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生产经营的领导,同时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4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公司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所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它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对所从事的工作负安全生产责任。

2.5 属地化管理原则。属地化管理是指对行政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以实际生产经营地为对象进行的管理。

2.5.1公司属各单位在各自辖区内,出租场地、仓库、厂房、房屋给外单位进行经营或合资合作经营的,其安全生产工作由各单位负总责,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2.5.2公司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出租场地、仓库、厂房、房屋给外单位进行经营或合资合作经营的,其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主管部门负总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6 分级管理原则。

2.6.1公司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

2.6.2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设置安全技术工程部,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公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对本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对本班组作业实施安全管理。

第三章 公司领导和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3.1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3.1.1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及属地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1.2监督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督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

重大问题。

3.1.3监督公司经营班子对安全生产投资计划的决策。

3.1.4监督公司经营班子对公司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项的决策。

3.2总经理

3.2.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及属地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3.2.2负责全面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集团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示和规定。审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程、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3.2.3公司年度工作会上的报告应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指导性意见,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3.2.4执行董事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决议,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3.2.5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2.6指导和督促各级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公司副总经理、基层各单位行政正职及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各负其责主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2.7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并对实施状况进行监督。

3.2.8主持召开安全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等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3.2.9组织制定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级应急预案,主持公司应急预案启动。

3.2.10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组织职工接受教育,制定并落实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领导组织编写事故报告。

3.2.11负责阅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并监督实施,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

3.2.12决定安全生产奖惩,组织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对做出较大贡献的干部职工提出表彰,对负有安全事故责任的干部职工给予处分。

3.3副总经理(主管生产、技术)

3.3.1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重要和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单位及属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3.3.2根据总经理指示,具体、组织推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签发处理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文件。

3.3.3负责组织召开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会议,并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3.4主持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提出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并督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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